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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009 失手殺人 文 / 鯤鵬聽濤

    唐振東從葉家出門的時候,手捧著那盆虎皮蘭。現在不過才九點多鐘,還是走回去吧,就當消消食了。既省錢,又能鍛煉身體。

    老葉家在城南,而唐振東租的幸福社區的小平房在城西,雖說坐公交車也就一塊錢,但是走路卻也不近便,沒有十公里,最少也有十里地。

    唐振東一邊走,腦海中不自覺的浮現出他當時跟幾個小混混搏鬥的情景……

    唐振東一腳把為首的這個小痞子給踹了個仰面朝天,唐振東這腳踢的位置高,一腳踢在這個小痞子的胸口,不光把他的刀踢飛了不說,而且還把這個小子一腳踢了個仰八叉。

    唐振東小時候就勁力過人,他的眾多一起玩的小夥伴,根本就不是他對手,甚至比唐振東大個三五歲的,也不敢輕易照量唐振東。

    大了打不過小的,丟人。大的即使打倒了小的,這也沒什麼值得炫耀的。

    所以小時候的唐振東,在鎮裡就是著名的孩子王。上下差五歲的孩子都愛跟唐振東屁股後面玩。因為唐振東能打,身體素質好。當然小時候可沒人去關心什麼身體素質,他們只知道唐振東能領著自己掃蕩東村,滅了西村,這就夠了。

    唐振東最著名的事情是他小學五年級,十三歲的時候,鄰村的一個上了高中的青年欺負了唐振東的小馬仔,唐振東二話不說,就帶著這個小子去了鄰村,找這個青年理論。

    說是理論,其實就是去打架的。上了高中,那就差不多十七八歲了,這個小子看到被他打的這個小子領著唐振東找上門來,他也是打架打慣了的主,一看唐振東雖然一臉的天不怕地不怕,但是卻個頭只到自己的脖子,在潛意識裡,他不相信,唐振東敢來動手。尤其這還是在他們村,並不是在唐振東村。

    但是這個小子沒想到的是唐振東來了,二話不說,直接就是一個下劈拳打在自己耳朵上,緊接著一腳踹在自己大腿上,接著又是狂風暴雨似的打擊,讓這個打慣了架的青年,一下就慌了神。

    緊接著,他就在這狂風暴雨的打擊下,大腦當機,一片空白了。

    也就是這一仗,打出了唐振東的威風,那一年,唐振東才十三歲。

    以前,唐振東就是個小屁孩子頭,領著大家爬山,上樹,捉知了猴。不過這一架以後,四里八鄉再也沒有敢小看唐振東的,即使是鎮裡出了名的混混,也對唐振東客客氣氣,因為唐振東越長越大,他的眼裡有股不服輸的勁,讓這些打慣了架的青年心裡不自然的膽怯。

    不過,唐振東卻不經常打架,因為他跟鎮裡的很多小混混都處的不錯,鎮子也不算大,低頭不見抬頭見的,也用不著打架。

    在老師的眼裡,唐振東的腦袋瓜聰明,就上課的時候聚精會神的聽講,偶爾也有個小動作,但是作業卻從來不寫。一開始,老師對唐振東不寫作業十分的反感,初一的時候,唐振東因為不寫作業,經常被點名站到後面聽課。不過也就一兩個月的工夫,雖然唐振東依舊不寫作業,但是老師們都發現別人做不上來的題,他幾乎不用思考,有的難題,比老師反應都快,甚至有的老師遇到難解的題,都會主動叫唐振東到辦公室一起參詳。不過初中的課程難題少,而老師們又浸淫課程十幾年,所以很少遇到難題,不過這樣的題遇到一次足矣證明唐振東的聰明。

    老師對成績好的學生,總是特別優待。後來見唐振東在寫作業的問題上屢教不改,也就不教了,唐振東自然也能坐著聽課了。

    最讓老師們驚奇的是,唐振東的成績,一年比一年好,開始的時候,唐振東表現出來的是對數理化的巨大優勢,加上英語,語文,政治等課程背分,唐振東也能保持在班級前三名。後來直接就是雷打不動的全校第一,這讓唐振東的老師們對唐振東的學習方法再也不插一句話。

    學習好那是當然,唐振東在身體素質上的巨大優勢讓他的體育老師歎為觀止。跳遠,長短跑,投擲,這無一不是唐振東的絕活,樣樣都拿的出手。

    唐振東的勁雖然不算最大的,但是他勝在身體的協調性好,整個身體的勁能整合在一塊,比如投擲標槍,並不只是胳膊有勁,就能投的遠,那需要整個身體的協調一致,助跑,在助跑未停的時候完成扭腰旋胯,把全身的勁都節節傳遞,作用在膀子上,然後把槍甩出去,並且還要把握投擲的時機,距離投擲線遠了,那標槍肯定不能達到最佳距離,過了,出界了更不行。

    雖然一個簡單的標槍投擲,但是其中蘊含的力學道理,還有身體配合卻不少。

    唐振東的渾身上下的勁很整,總是能用在一塊,發揮巨大的威力。

    就像剛才唐振東踢這個持刀的小混混的這一腳,是他全身勁力的凝聚。因為這個小痞子頭拿著刀,而唐振東又是第一次對付這種拿刀的混子,所以他這一腳,用盡了全力。

    刀的危險性,唐振東當然知道,所以他根本沒法留手。

    唐振東一腳放倒這個混子頭時,其餘幾個混子又都圍了上來。剛才的一腳唐振東感覺踢的流暢至極,有種直抒胸臆的感覺,但是此刻敵人圍攻,他顧不得去感悟那一剎那的舒爽。還得凝神應對。

    唐振東的打架經驗是鎮裡的混混們傳授的。其實也說不上傳授,只是大家坐在一起吹牛逼的時候,鎮裡的混混們總愛吹牛說自己昨天去滅了誰,前天都砍了誰的,其實鎮裡的打架沒人用砍刀,那個玩意在農村不實用,在農村最實用的傢伙是鐵鍬,叉子。把長,頭尖,一下要條命,絕對沒啥困難的,不過要了人家命後,自己也基本交代了。

    鎮裡的混混只能叫混混,痞子,跟黑社會絲毫不沾邊,要錢沒錢,要傘沒傘,黑社會必須要錢傘具備的。所以鎮裡的混混們打架一向是用拳腳,更犀利的武器不是沒有,是不敢用,用了後,醫藥費也賠不起。

    打架打的是什麼?打的是血性還有金錢。兩樣缺一樣,最好別沾打架的邊。

    這種動刀子的架,唐振東不敢忽視,三個混子圍了上來,唐振東又是一腳,踹翻正面一個的同時,一巴掌朝旁邊的一個劈頭蓋臉的打來。

    唐振東是出了名的手腳利落,速度快,渾身的協調性非常好。出腳的同時,從來不耽誤出手,手腳一起上。

    不過畢竟混混人多勢眾,在唐振東一腳干翻第二個的同時,自己的後腰被一個混混一腳踹上,把唐振東踹了個趔趄。

    緊接著旁邊的一個小混混的拳腳就劈頭蓋臉的朝唐振東打來。

    唐振東護住頭。

    這也是鎮裡的混子教的,打的過就打,打不過先把自己的頭保護好。因為別的地方的傷都容易痊癒,唯有這頭上的傷,不好辦,弄不好就會留下後遺症。

    打架必須先護住頭臉,這是打架的第一要務。

    打架還有一招就叫瞄準一個人狠命的打,絕對不能三心二意,東一拳打一個,西一拳又打一個,因為你一拳頭幹不翻一個人,那一拳一腳看似沒閒著,但是卻是做的無用功,圍著你打的人絲毫沒有減少。

    真正的打架要訣是,捉著一個人狠命的打,打趴下一個,再換另一個,打倒了的這一個,會在其餘圍攻人的心裡留下恐懼,因為他們都怕自己會是下一個被捉著打的那個。這都是鎮裡小混混們的經驗之談。

    唐振東護住頭臉,在背上挨了五六腳的前提下,唐振東又抽空給了旁邊的那個圍著自己打的混子一胳膊肘。

    「不好啦,殺人啦!」

    被唐振東第二個踹趴下的那個年輕人大喊大叫,很顯然他喊的不是自己,而是先前那個拿匕首的混子頭。

    唐振東只是個學生,他沒想到自己的一腳會踢死人,他聽到這個混混的喊叫,心裡一慌神,手腳的動作自然就停了。

    其餘圍著唐振東打的兩個混混也聽到了他們夥伴的驚呼聲,都有些害怕。小混混可不是江洋大盜,讓他們欺負個人行,但是如果要見血的話,他們也會恐懼,也會害怕。

    這兩個混混顫抖著走到那個混子頭面前,手顫顫巍巍的伸手去觸摸他的鼻息。

    唐振東一看,被混子們猥褻的王曉琳不知道什麼時候走了,唐振東心想,此時不走更待何時,他也在幾個混混圍著他們頭的工夫,逃之夭夭。

    「沒氣了,沒氣了!」一個混子語帶顫音的說道。不過唐振東的速度很快,他是沒聽見這個混混的話,他一溜煙的翻過欄杆,顧不得再去買飯吃,就跑回了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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