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第298章抵達英國——
陰暗的天空烏雲密佈,小雨淅淅瀝瀝飄灑著。
經過近十個小時的飛行,秦少傑三人終於踏上了這個西歐國家的土地,上次秦少傑來過一次,只不過是倒機,根本沒多留。
英國是個很奇怪的國家,雨水多。走在街上,上一秒還是晴空萬里,下一秒就有可能被淋成落湯雞,所以,無論是從電影上還是書上,亦或者是現實中,到處都可以看到一些大晴天還帶傘出門的人。就連秦少傑坐的哪款英國產的名車,勞斯萊斯的車門中,都嵌著雨傘。可見這裡的雨天是有多麼多。
這裡不光盛產雨傘,還盛產威士忌,雪利酒,紅茶,就連最著名的足球流氓也是這裡的特產,當然,吸血鬼,也是這裡的『土特產』。秦少傑一行人來英國的目的,就是為了找那該死的親王。
三人在機場外攔了一輛出租車,便向酒店駛去。這裡是克裡爾斯的祖國,所以,一切衣食住行讓他來安排最好不過了。換句話說,克裡爾斯在英國是主人,秦少傑跟伊森只是客人。
當然,據伊森這個瑞典人說,他有四分之一的英國血統,他的祖母就是英國人。所以,他也算半個主人。不過秦少傑對他的說法嗤之以鼻,他只知道,只有不要臉的高麗棒子才會喜歡把什麼都說成是自己國家的東西,卻沒見過非要把自己說成是某國人的傢伙。
出租車大約行使了半個小時不到,便停在了倫敦著名的麗茲酒店門口。
這座位於白金漢宮不遠處的五星級酒店世界聞名,不僅僅能俯覽整個林肯公園,而且,客房的建築設計也頗為獨特。古董傢俱與現代化設施的完美結合,讓這裡別具一番。而且,這裡不只有客房和餐廳,而且還有酒吧跟賭場。而且裡面還有高檔會所,服務種類更是繁多,但是,價格卻不菲。就連一間最普通的客房,也要將近五百英鎊一晚。
秦少傑屬於那種不差錢的人,既然來都來了,那就住最好的。於是乎,秦少傑很大方的定了一間總統套房,一晚的費用就高達將近兩萬英鎊,如果換成華夏幣,那是將近二十萬的價格。普通人根本想都不敢想。
偌大的總統套房裝修格外的豪華,古典式的傢俱,現代化的設施,讓秦少傑一進門就愛上了這裡,甚至琢磨著,是不是回去以後也把家裡這樣裝修一下。
給了點小費打發了侍者後,幾人才各自找房間洗涮了一下。
「克裡爾斯,我們怎麼去找那個什麼親王?」秦少傑從酒櫃裡拿出一瓶看上就就很貴的酒,倒了一杯喝了一口。
「這個我也不知道。」克裡爾斯想了想說道。「就連我這種伯爵級別的,尋常的吸血鬼都見不到,更別說親王了。」
「我靠,不是吧?」秦少傑忍不住罵道。「那我們來干毛線來了?純屬路過打醬油?我靠,在這住一晚上可貴著呢。」
「不過,我倒是有個不是辦法的辦法,不知道可行不可行。」
「說吧。」秦少傑說道。
「作為血族,也有自己的產業,大多數都是酒吧夜店之類的地方,而且,血族活動的地方,也是建在地下。我們可以去酒吧或者夜店搗亂,一步步的引起注意。」
「這樣行嗎?」秦少傑問道。
「或許可以。」克裡爾斯說道。「一般酒店的擁有者都是子爵或是男爵,如果能把他們引出來,或許可以讓他們給上面傳話的。」
「那要是沒見到親王,反而引來一堆吸血鬼怎麼辦?」
「這……」克裡爾斯猶豫了一下,說道。「所以我說,這只是個不是辦法的辦法。或者直接到族裡去大鬧一場。」
「算了吧,還是去酒吧穩妥一點。」秦少傑想了想說道。
畢竟要是能成,那也不錯。去那什麼族裡鬧一場?那還不是個被包餃子的下場嗎。一個波爾磕了藥就夠強了,萬一再引出幾個大公爵,那秦少傑也只有逃跑的份了。至於能不能引起親王的注意,那就看運氣了。
幾人收拾妥當,換了身衣服,又到酒店的餐廳內吃了一頓價格不菲卻誰也沒吃飽的西餐後,便在酒店裡租了一輛車,準備出去轉一轉。現在才剛過中午,又是雨天,所以,三人才打算先開車出去踩踩點,選擇一家適合的酒吧或夜店,等到晚上,再開始行動。
……
倫敦的交通顯然也不怎麼好,三人好幾次都被堵在路上將近半個小時,直倒傍晚時分才回到了酒店。
「怎麼樣,克裡爾斯?」秦少傑看著一張倫敦市地圖上面用紅筆畫出來的一堆小圈圈說道。「晚上我們去哪裡?要不就找個近點的?」
看著那一堆不下三十個的紅色小圈圈,秦少傑有些頭疼,這群吸血鬼,還真能折騰,開個酒吧都開這麼多。而且還只是在倫敦,別的城市也還有不少。
「我們去烈火酒吧吧。」克裡爾斯看了一會,才指著其中一處不算太遠的紅色小圈圈說道。「這裡是屬於一個叫做桑克斯的血族男爵的夜店,當然,上面是酒吧,對正常人營業,地下才是血族聚會的夜店。」克裡爾斯解釋道。
「我跟桑克斯有些交情,曾經也救過他一次,希望他能看在以往的情分上給我一些面子。去這裡,或許我們可以省掉很多麻煩。」
「你能肯定他不會出賣你?畢竟你已經背叛了他們,再說,你們一個個都驕傲的很,他說不准根本不會念你的恩情。」秦少傑有些擔心的說道。
「這……我就不知道了。」克裡爾斯咬了咬牙,說道。「不過,我們總要去的,不如就去那裡,如果他還念舊情,那我們也省事了。」
「伊森,你覺得呢?」秦少傑看著伊森問道。
「我沒意見,你拿主意就行。」伊森也起身倒了一杯酒,聳了聳肩說道。
「那就這麼定了。」秦少傑一口喝光杯子裡的酒,站起來說道。「我們下去吃飯,晚上就去那烈火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