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件事情,從不同的角度思考,往往會得出不同的結論,同樣的結論,用不同的言辭表達出來,產生的效果也各有千秋。
顏越上得堂來,先聲奪人,先頭幾句話就讓楊剛心態改變,等到了楊剛面前,深施一禮,又侃侃而言一番,楊剛更是態度大變,深以為然。
「莫言,大人轄下一小吏也,涉及大人親緣事端,他人或卑言討好,或唯恐避之不及,莫言卻能秉公而斷,不偏不倚,不為外物所移,當今之世,誠難可貴…………事涉大人,莫言尚且無私耿直,大人若將軍法司托付莫言,誰人能使其德行偏失!」
哎!說的對啊!這姓莫的連我的帳都不賣,喚作別人,不是更加…………
楊剛神情變換,目光閃動,再看莫言,突然覺得也不是那麼刺眼了。
「大人,莫言適才所言,卑職以為很是,斬了楊潯,若對楊氏宗族不聞不問,士子百姓聞聽定有私議,以為有所偏袒,定會對我勝捷軍和大人聲名有損,而若大人不偏不倚,採納莫言諫言,一來彰顯大人公正無私,二來防微杜漸,對秦士紳百姓也是一個警醒,三來麼,常言道愛之深、責之切,對楊氏宗族稍加懲戒,也是大人一番關懷愛護啊!」
說到最後一句,顏越面有深意,楊剛一怔,略一思索,不由得連連點頭。
不錯不錯!我遠在潼關,前途尚在兩可之間,楊氏宗族中的一個偏支遠親就敢假借我的名號,鬧出這等樣事情來,如若不聞不問,將來還不知道生出什麼事端來,到了那時,殺得可未必就是一個小人了!
心中悚然一驚,楊剛扭頭盯住楊冰,目光便森然起來,顏越一來,楊冰就覺得風頭不對,如今再瞧見楊剛眼神,頓時就知道大事不妙。
不過楊冰到底是楊氏宗族的直系子孫,上過學堂,有些墨水見識,可不是肚子裡空無一物的草包,只聽顏越一番言辭,就知道眼前的總兵官大人肯定不會拿自己當親戚看了,多半要藉機展現一番無私氣度,這個時候做個悶聲葫蘆就是,大聲求情喊冤只會更加糟糕。
因此楊冰不言不語,低眉順眼,臉上露出一副悔不當初的模樣,而心裡直埋怨自家老爹,不該為了一個楊潯招惹是非,讓兒子跟著倒霉。
楊冰表現的乖覺順服,楊剛瞧了很是滿意,顏越仍舊是一臉春風,不知心中想些什麼,至於莫言,仍舊是不卑不亢,面容剛正,彷彿萬年不變。
「楊冰,莫言指控你與你父包庇犯人,枉法謀私,你可認罪啊?」想了想,楊剛用十分正經、嚴肅的語氣開口了。
楊剛問話,低著頭的楊冰眼珠微微一轉,走出一步,噗通跪倒在地。
「回大人話,莫大人指控罪責,草民不敢狡辯,草民與家父確有庇護犯人之心,不過…………」
「不過什麼?」
「草民與家父只是本著同宗同族之義,才施以援手,楊潯所犯大罪,草民父子實實不知道…………不過事已至此,錯已釀成,雖是楊潯那廝誤我父子,草民也沒什麼可說的,只想求大人憐憫家父年紀老大,責罰草民一人便好。」
楊冰說著,便深深拜伏下去,一副甘願認罪受罰的模樣,楊剛點點頭,對自己這位表哥的印象提升數分,回頭看看顏越,不知不覺語氣就平和了一些。
「顏先生,你看…………」
「大人,卑職不長於律法一道,大人不如問問莫言,也好看看莫言本事。」顏越微微一笑,輕輕鬆鬆把皮球提了出去。
「如此,莫言,你以為該當如何處理楊冰父子呢?」
「啟稟大人,我朝大明律中有親親相隱的條文,楊潯雖然是楊氏宗族遠支,將出五服,楊冰父子包庇犯人,只消悔改,倒也不是非得懲治。」莫言稍一沉吟,開口說道,這話一說,楊冰頓時一喜,而楊剛則微微點頭。
五千年華夏文明,刑獄律法中的親親相隱原則與西方文明不謀而合,成了最基本的法律精神,是法律領域維護人道的基石。
親親相隱什麼意思呢,就是親屬之間有罪應當互相隱瞞,不告發和不作證的不論罪,反之要論罪,最後一條在現代西方刑法中已經廢除了,但是其餘依舊在西方刑法中不可動搖。
至於天朝,則拋棄了幾千年來的傳統,但凡有犯罪事實,子告父,妻告夫,直系血親之間揭發、作證,如果不然,便觸犯了天朝法律,至於崩壞的人倫,心靈上造成的創傷,天朝法律是不予理會的。
不過在大明朝,莫言如此一說,換來的只是人人點頭,深以為然。
「至於楊冰父子枉法謀私,企圖尋門路給犯人開脫,乃是實情,必須給予懲戒!」莫言繼續說道,這一段話仍舊讓相當多的人點頭贊同,唯有楊冰臉色又垮了下去。
「枉法謀私之罪有大有小,有輕有重,楊冰父子雖然妄圖干涉律法,不過並未造成實質後果,又有楊冰悔改在後,懲戒當可減緩一兩分,唔,可勒令家中反省自修,懲以苔刑,多少便由大人定奪罷。」
莫言言畢,楊剛仍是要做最後決斷,望望三叔的兒子,楊剛好生尋思了一番,瞧瞧莫言,瞧瞧顏越,再瞧瞧縣衙大堂上的親兵、差役,楊剛緩緩開口。
「楊冰父子企圖枉法謀私,法不容情,本官判罰楊冰受鞭苔十記,回家反省,楊連盛………念起年紀老大,令其以財貨贖罪罷!」
一樁官司就這麼宣告完結了,也不抗訴,楊冰乖乖隨衙役出去挨打,完事回來向楊剛謝罪,一副真心悔改模樣的告辭去了,而看見、聽見這出官司經過的軍民人等紛紛交口稱讚,整個過程堪稱完美。
楊剛收穫人心,樹立起公正無私的形象,聲望再度高漲,而官司中的主角莫言聲名遠揚,在眾多欽佩目光中出任勝捷軍軍法司司官,職銜定為鎮撫,下設斷事官,專職督察軍中不法事。
要說起來,大明是沒有軍法司這麼一個東東的,不過社稷崩壞,天下戰亂不休,割據一方的楊剛設立一個新司衙根本算不得什麼,因此軍法司便熱熱鬧鬧開了張,而勝捷軍也從此有了獨立專職的軍法部門。
軍法司最高長官鎮撫僅僅是個從五品的官,以下的斷事官則是正六品,都算不上高,可是楊剛頒布的軍法司章程卻讓軍法司炙手可熱。
軍中無論是官是兵,一旦犯事,統歸軍法司處置,不管多大品級,統統歸零!
這一條和大明朝的御史一樣,見官大一級,後一條則讓軍法司屬員和言官一樣,無所顧忌,而後一條是軍法司屬員無錯不得罷免,無罪不受刑責,終身留任!再說清楚點,就是任何人,包括楊剛在內,都無權干涉威脅軍法司運轉,包括軍法司司內,上下級之間也沒有罷免處罪的權力,一旦進了軍法司,只要不出差錯,不觸律法,便終身是軍法司的官!
如果說前一條讓軍法司屬員有了莫大的權力,那後一條就給了軍法司屬員一個定心丸!
大明政治崩壞,究其緣由,一是法律的尊嚴得不到保證,不能貫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二就是法官們的地位、安全得不到保證,而這和後世天朝一樣,法院判案,執不執行難說,即便判了,不符合某些利益集團的心思,將法官、檢察官調職罷免,換聽話的來便是。
而在這一條上,楊剛深以歐美的法律體系為然,舉例來說,美國檢察官、法官的任免都不受政府制約,包括總統在內,都無權干涉,而在法律體系之內,地方檢察官、地方法官和巡遊法官和高檢法有著同等的尊嚴、權力!
扯得遠了,但是在崇禎十七年,法治精神第一次在華夏貫徹發揚,雖然僅僅是在潼關一地,僅僅是在勝捷軍中,可是深遠影響卻無可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