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0月20日,南華聯邦總統葉振邦在南華聯邦議會發表了由於華裔在南非受到種族歧視以及南華聯邦政府關於南非問題態度的演講。
生物的本性是擴張與進化,高等物種歧視低等物種這是很正常的自然現象。
種族歧視在古代即已存在,但其現代形式是從資本原始積累時期開始的,至今在世界上若干地區仍存在種族歧視現象,這種現象是由反歷史的統治階級採取立法、行政和其他措施,鼓吹和散佈種族優越和種族仇恨學說等造成的,種族歧視的表現有公開的、合法的,有隱蔽的、實際的。
在南非,種族歧視突出地表現為種族隔離,這是白人種族主義者的基本國策,至今已有300多年的歷史,在最近半個多世紀裡,白人種族主義當局頒布的種族歧視法令就多達100多項。
美洲的黑人、印第安人,大洋洲的土著居民,歐洲的原殖民地移民、少數民族和外國工人,亞洲的部落民和種姓集團等,都是今天種族歧視的受害者。
種族歧視是對人類尊嚴的**,不止一次的受到了國際輿論和國際組織的一再譴責。
1963年11月20日,《聯合國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宣言》第一次宣告,要迅速消除世界上一切形式的種族歧視。
1966年3月7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的《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規定: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或公共生活的各個方面(如交通工具、旅館、餐館、咖啡館、戲院、公園等),禁止一切種族歧視。
締約國承擔義務,防止、禁止並消除各種種族歧視,特別是種族分離和種族隔離,保證不分種族和民族,人人有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權利。
凡傳播種族優越或仇恨思想,煽動種族歧視,對任何種族或民族煽動和實施**行為,概為犯罪,應依法懲處。
1973年11月30日,聯合國通過《禁止並懲治種族隔離罪行國際公約》,再次明確宣佈,凡犯有種族隔離行為的組織、機構或個人即為犯罪,應負國際罪責。
我以和平、民主和全人類自由的名義,向你們大家致敬,我不是作為一名預言家,而是作為你們謙卑的僕人,站在這裡和你們的面前。
正是你們在過去經過不懈的奮鬥和英勇犧牲,使我有可能在今天站在這裡,因此,我要把餘生獻給你們。
在今天,我要向千百萬同胞,向全球各地作出過不懈鬥爭的華裔人民,致以親切的和最熱烈的感謝。
今天,大多數南非人,無論黑人還是白人,都已認識到種族隔離制度絕無前途,為了確保和平與安全,我們必須依靠自己聲勢浩大的決定性行動,來結束這種制,世界各個團體和各國人民的大規模反抗運動和其他行動終將導致,也只能導致民主制度的確立。
種族隔離制度給我們這個星球造成了難以估量的破壞,成千上萬家庭的生活基礎遭到了摧毀,成千上萬人流離失所,無法就業甚至遭到虐待。
那地方的經濟瀕臨崩潰,那裡的人民捲入了政治衝突,那裡的人們如果採取了武裝鬥爭方式,這純屬為反抗種族隔離制度的暴力而採取的自衛行動。
今天,必須進行武裝鬥爭的種種原因依然存在,我們別無選擇,只有繼續進行武裝鬥爭,我們希望,不久將能創造出一種有利於通過談判解決問題的氣氛,以便不再有必要開展武裝鬥爭。
任何領導人,都無法獨自承擔起所有這些重任,作為這個國家的領袖,我們的任務是向我們的人民闡明觀點,並允許民主機制來決定我們前方的道路。
關於實行民主問題,我感到有責任強調一點:運動的領導人要由全國性會議通過民主選舉而產生,這是一條必須堅持,毫無例外的原則。
今天,我希望能向大家通報:我國政府同南非政府進行的一系列的會談,其目的一直是使那裡的政治局勢正常化,我們還沒有開始討論武裝鬥爭的基本要求。
我希望強調一下,除了堅持要求在那裡和南非政府之間進行會晤以外,我本人從未就我國公民的其他未來問題同南非政府進行過談判。
談判還不能開始——談判不能凌駕於我國人民之上,不能背著人民進行,我們的信念是,保障我國公民在世界各地的未來只能由一個在不分膚色的基礎上通過民主選舉而產生的機構來決定。
要談判消滅種族隔離制度問題,就必須正視我國人民的壓倒一切的要求,即建立一個民主的、不分膚色的和統一的南非,白人壟斷政權的狀況必須結束。
還必須從根本上改造南非的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以便使種族隔離制度造成的不平等問題得到解決,並保證我們的公民徹底實現自由行走世界的權力。
我們的鬥爭已經到了決定性的時刻,我們呼籲人民要抓住這個時機,以便使我國經濟迅速地、不間斷地得到發展,我們等得太久了,我們不能再等了,現在是在各條戰線上加強鬥爭的時候了。
現在放鬆努力將鑄成大錯,我們的子孫後代將不會原諒這個錯誤,地平線上萌現的自由奇觀,應該能激勵我們付出加倍的努力,只有通過有紀律的運動,勝利才有保障。
我們也呼籲國際社會繼續採取行動,來孤立這個實行種族隔離制度的政府。
如果在目前取消對這個政府的制裁,徹底消滅種族隔離制度的進程就會有夭折的危險,所以,我們不能這樣,我們要堅定的走下去,哪怕付出高昂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