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極公海,我們的希望號海洋觀察船目睹了日本捕鯨船——第一京丸、第二勇新丸和勇新丸捕鯨以及把被捕殺的鯨魚轉交給日新丸鯨魚加工廠的全過程。」聯情局特工劉向接著說道,「大家請看屏幕。」
顯示屏上,在一望無際的海水中,一頭鯨歡騰地躍出了碧藍的海面。
突然,「嗖——!」一聲,一枚拴著長長繩子的炮彈射進了鯨的右側身體。
中了彈的鯨掙扎著,扭曲著身體、不停地翻騰。
它的尾鰭重重地擊打著海面,在它的身體周圍,藍色的海水頓時泛著渾濁的腥紅。
射出炮彈的,正是安置在這艘高大輪船船頭上的捕鯨炮,它瞄準這頭鯨已有多時。
就在炮彈射中鯨的一霎那,站在船頭的捕鯨人員迅速向海中釋放著拴在炮彈上的長繩。
現在,他們收著繩索,將鯨拉到了船下。
鯨被繩子倒掉著,前半截身子紮在混著血的海水裡,露在海面上的尾鰭還在扇打,它在進行著最後的掙扎。
鯨終於不能動了,它被拖上了船。
血水從它張得大大的口中淌出,隨著它的身體被拖動,流成了一條血路。
燈重新打開了,劉向接著說道,「各國政府通過各自正式委派的代表簽訂本公約,認為為了保護鯨類及其後代豐富的天然資源,是全世界各國的利益。
鑒於捕鯨歷史表明,由於一區接著一區、一種鯨接著一種鯨地濫捕,因而有必要保護一切種類的鯨,以免繼續濫捕。
國際上認為,如果適當地管理捕鯨漁業,自然就能增加鯨類資源,並認為增大了鯨類資源,能增加捕鯨數量而不致損害天然資源。
國際上還認為,在不致引起廣泛的經濟上或營養上的不良影響下,盡速實現鯨類資源達到最適當的水平,是共同的利益,在達到上述目的時期內,為了現已減少的對某種鯨類給予恢復時期,必須將捕鯨作業只限於可進行捕撈的那些種類。
這個條約希望根據1937年6月8日在倫敦簽訂的國際捕鯨管理協定和1938年6月24日和1945年11月26日在倫敦簽訂的該協定的議定書中所規定的原則為基礎,建立國際捕鯨管理制度,以保證鯨類適當的、有效的保護和鯨類資源的發展。
各國代表決定簽訂關於謀求適當地保護鯨類並能使捕鯨漁業有秩序地發展的公約。」
「下面我說明一下具體的細節。」王必成教授接過話題。
1,白長鬚鯨、鰛鯨或座頭鯨未達以下長度者,禁止捕獲或擊殺:白長鬚鯨70呎(21.3米)鰛鯨40呎(12.2米)座頭鯨35呎(10.7米)但長度在65呎(19.8米)以上的白長鬚鯨和長度在35呎(10.7米)以上的鰛鯨,以此種鯨肉僅使用於當地消費作居民食用或飼料時,可捕獲送入沿岸加工站。
2,禁止捕獲或擊殺長度在57呎(17.4米)以下的長鬚鯨並將其運往南半球的母船或沿岸加工站。
3,禁止攤獲或擊殺長度在55呎(16.8米)以下的長鬚鯨並將其運往北半球的母船或沿岸加工站。
但此種鯨肉僅使用於當地消費作居民食用或飼料等,則長度在55呎(16.8米)以上的長鬚鯨可捕獲並將其運往南半球的沿岸加工站。
4,長度在50呎(15.2米)以上的長鬚鯨可捕獲並將其運往北半球沿岸加工站。
5,禁止捕獲或擊殺長度在38呎(11.6米)以下的抹香鯨,但長度在35呎(10.7米)以上的抹香鯨則可捕獲並運往沿岸加工站。
6,將捕獲的鯨靜置於甲板或解剖台時,應用鋼捲尺盡可能進行正確的測量,。
鋼捲尺一端有一尖棒可插於鯨的一端甲板上,然後將尺順著鯨體平行拉直,拉至鯨的另一端,讀出其長度。
鯨體長度應自上頜骨的頂端到尾鰭分又點為止,測定的數值應四捨五入以呎記錄。
如長度在75呎6時(23米)和76呎6時(23.3米)之間的鯨,應記為76呎(23.1米)。
正好在二分之一呎者,應進位,如正好為76呎6時(23.3米)則進位為77呎。
主持會議的王教授接著說道,「鯨的食量巨大,一頭巨型鯨每天就能吃掉近兩噸的食物。
更成問題的是一些鯨類有兩個特性:一是經常以小魚苗和小蝦米為食,和人類捕魚時要講求的抓大放小以保護可持續漁業資源的原則恰恰相反。
二是鯨和海豚往往成群出沒,所到之處甚至很可能會給成片海洋漁區的經濟魚類帶來滅頂之災。
要保護海洋生態,首先應保護食物鏈金字塔基層的種類,尤其是魚苗、蝦苗等,而對鯨這樣位於金字塔頂端的大型掠食動物,則應在保護種群可持續繁衍的前提下適當控制和開發利用。
世界上鯨的數量沒有準確的統計,根據世界各個科研機構發佈的科學估算數據,在1950年以前,全世界小須鯨和巨頭鯨的數量都在數十萬頭至上百萬頭之多,日本、挪威、冰島等國每年的捕鯨數量不過區區幾千頭,顯然遠不足以造成世界上的綠色和平等組織大舉渲染的滅絕鯨類之危。
各方面出具的一些數據顯示,小須鯨的總數比近代捕鯨開始以來增加了近10倍,其它大部分鯨種數量也有增無減。鯨和海豚等所捕食的魚類達3億至5億噸,是世界人口漁業消費量的3至6倍。
照此趨勢發展下去,鯨甚至有可能搶去人類的食物,破壞生態平衡。
儘管反對捕鯨的國家指斥各個捕鯨國的數據不實,並有一些組織宣稱人類對海洋魚類的消費量不斷攀升是造成海洋漁業資源萎縮的主因,但正如科學數據所強調的那樣,當今世界上70%的人,蛋白質攝入主要來源於海洋魚類。
這些反捕鯨的國家和組織都沒有說明,如果繼續放任鯨類繁衍,是否確實會更加劇人類的漁業供給日漸不足的困境。
有人要問:「人類捕鯨以前,鯨為什麼沒有把魚都吃光?」要知道,自然界的調節是波段性的,而不是和諧共存。說白了,在原始狀態下,如果哪個地區的食物不夠,古代的人類部落就會大量餓死、被迫遷徙,其它掠食動物更是如此。
在沒有人類干預的「自然狀態」下,鯨這樣的大型掠食動物,把一片漁區破壞以後自然就會離開或餓死,直到過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這片漁區有所恢復,然後才會再來,這就是自然界的常規調節方式。
在現代條件下,顯然不能再容忍鯨這樣折騰。
人類的現代漁業有兩個法則,一是抓大放小,二是在經濟魚類的集中繁殖期間休漁,從而保護海洋漁業資源的可持續性,而鯨類正好相反。
大家看過科教片裡面的鯨群是怎麼捕食的嗎?它們先把小魚驅趕到一起,然後集中圍剿,所到之處往往把小魚群幾乎全滅。
各個國家的周邊漁場的產量本來就難以為繼,豈能再容鯨群來搶食?
幸好我國政府在這個問題上還不像那些被吃飽了撐的環保組織忽悠的人們一樣跟著起哄。」
「這裡還有一個要說明的事。」聯情局特工劉向接著說道,「我國一方面反對日本的捕鯨政策,另一方面卻投日本的贊成票,其實也是有原委的。
我們支持的其實不是日本,而是挪威,冰島和丹麥。
在漁業資源的合作上,挪威,冰島和丹麥會給我們提供北大西洋鮭魚,我們則在捕鯨問題上予以對方協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