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我的母親,也就是靳家三奶奶,發現自己的身子有些異常,總是噁心,還想嘔吐,跟靳大爺說了。
靳大爺是六十歲的人了,這樣的事情不知道經過多少次了,告訴靳家三奶奶是有「喜」了。
靳家三奶奶雖然要做母親了,但剛剛二十一歲(虛歲),離家不到二年,每次做夢還是在家裡,如果肚子大了,或者有了孩子,再回家可就不方便了,趁著身子骨還輕便,回娘家去一趟,看看老娘和弟弟吧。
靳大爺雖然是新姑爺,但是比丈母娘還要大九歲,送三奶奶回娘家總是有些不好意思,三奶奶回娘家雖然希望有人相伴,但相伴的人比自己的娘還要大九歲,又覺得臉上臊得慌,有相伴的還不如沒有相伴的,靳大爺不願相隨,而三奶奶也不願讓他相伴,這樣的結果,就是靳大爺把三奶奶送到了南口火車站上,三奶奶上了火車,自己就單身回家了。
三奶奶從康莊下了火車,雇上個腳力一直奔臨河,二十歲的新媳婦,帶著個「重身子」,世面又這麼不太平,孤單單一人回家,說不出有多少悲涼和酸楚。
母親見閨女回來了,自然心裡高興,看到無人相伴,又感覺淒楚和悲涼,自知這是自己給閨女釀下的苦果,噙著眼淚說道:「下次你再回來,一定要給娘先帶個信兒,娘去接你。」三奶奶說:「娘,我已經不是小孩子了,您就放心吧。」然後趴在娘懷裡悄聲說:「我有喜了!」
有喜了,當娘的聽了高興,閨女給了人家,就是給人家去生兒育女的,如果沒有喜,那才讓娘真操心哪,有了喜,娘操的是另一碼心,那就是如何讓胎兒,在閨女肚子裡健康的成長。
閨女回到家裡,看娘一個人忙裡忙外,就要幫娘幹這幹哪,可娘說什麼也不讓她去幹,因為現在閨女比不得從前了。
三奶奶在娘家住了幾天,有一天,東院的嫂子風風火火來告訴她:「三妹子,快出去躲躲吧!大幫已到『十合營』了!」
出去躲反,不能穿得太好,穿好的會引禍上身,三奶奶是住娘家來了,自然穿的都是光鮮的衣服,她把自己的好褲好褂兒脫了,穿上了娘的破褲破褂兒,把自己身上戴的手飾全部摘了和自己脫下的衣服一塊藏了起來,往西跑出去四里地到了王泉營,有臨河的人追上來說:「大幫沒有來,大家都回去吧。」
回到家裡,三奶奶趕緊到櫃子去找自己剛剛收藏起來的手飾和衣服,可手飾和衣服卻都不翼而飛了。
這些手飾是三奶奶結婚時跟靳大爺要的,一副包金的銀鐲子,一個指甲花、兩個鎦子、一對鉗子(耳墜),這些東西是她娘把她賣到靳家,她自己唯一一點兒所得,是她的「心尖子」,她看到這些,自己的心靈會有些慰藉,因為和她同齡的女孩兒結婚時都沒得到這些東西,可自己卻得到了,可是現在呢,人家有的自己沒有,人家沒有的自己也沒有了,自己憋屈、鬱悶、失落、沮喪了好長時間,懊惱得不能自拔。
東西院,當家子嫂子,看她整天不開心的樣子問她:「三妹子,你怎麼了?」她禁不住就跟嫂子們把自己前幾天的遭遇說了,幾個嫂子聽完她說的話,有的目瞪口呆,有的搖頭晃腦說道:「那東西我見過,穿上戴上,三妹子真添十分人材。」有一個悄悄的趴在三奶奶耳邊說:「我看見東院三爺二屋裡老二他家的,前幾天穿出來的襖跟你穿出來的襖一樣,手上戴的鎦子和耳朵戴的鉗子(耳墜)跟你戴的也一樣,我問她這東西哪兒來的,她說這東西是她男人撿來的,這麼貴重的東西哪兒那麼好撿啊,分明就是偷三妹子你的!」又一個嫂子看到那個嫂子跟三奶奶詭秘的樣子言道:「好話不背人,背人沒好話。」「再說有什麼可背人的,不就那點破事嗎?我也看見了,她穿戴了的東西,那就是三妹子的,她說是她男人撿的,讓她再撿一回我瞧瞧!三妹子,跟她要去!」
嫂子們說的這個穿的和戴的和三奶奶一樣東西的人,三奶奶也管叫嫂子,她和他男人是一個太爺,他的爺爺行三,大家都管他叫三爺,他有五個兒子,而他的二兒子,有四個兒子,剛才嫂子們說的那個穿了和戴了和「三奶奶」一樣東西的人的男人是三爺二子的第二個兒子。
三爺和其它五個兄弟分家時分的都是一樣的產業,只因他子孫多,每個孫子分的產業到後來就很少了,孫子們從祖業產上沒分出幾畝地,又沒長他們祖上白手起家的腦袋瓜子,因此日子過得很是清苦,媳婦雖然娶了,也是抽筋扒骨娶的,根本沒錢給媳婦買什麼金啊銀的手飾。
三爺二兒子的二子看到別人家的新媳婦,穿金戴銀,而自己媳婦的臉蛋子比人家媳婦的臉蛋子還漂亮卻與金銀無緣,非常內疚。
前幾天,他看到本家三妹子來了,穿戴光鮮、入時,他想「這些東西如果是穿戴在自己媳婦身上,自己媳婦肯定會更漂亮!於是,他就想出了一個歪點子。」
他在房前屋後放出風聲,說:「大幫來了,大幫已到十合營了!」待他看到房前屋後的街坊四鄰和他的這個三妹子跑了,他就跑進他的這個三妹子家,翻箱倒櫃,把那些衣服和手飾拿走了,拿回去這些東西就迫不及待的拿給她媳婦看,他媳婦看了,愛不釋手,這個媳婦是三奶奶的娘給說來的,娘家困苦,來到婆家,生活依然不富裕,不曾穿過像樣的好衣服,更不曾有過什麼手飾。
男人拿回來這些東西,跟她說是撿來的,她就迫不及待的穿上戴上了,穿上戴上後在鏡子前左照照,右照照,就再也捨不得脫捨不得摘了。
這媳婦本是有心臟病的,由於有病,平時總看不見她有個笑臉,自打穿上戴上這些東西,心裡美滋滋的,臉上總露著笑容,男人因而不忍讓他脫了摘了這些東西。
人穿上戴上好東西,一是自我欣賞,二是讓別人欣賞,她穿上戴上這些東西出去免不了要自我陶醉,顯擺一下,由此,她顯擺的「資本」就讓嫂子們看到了,她也並無意遮掩,如果這些本來應該是顯露的東西,你卻讓它永遠秘不示人,那它就失去了原本存在的價值。
嫂子們把她們看到的,告訴了她們的三妹子,三妹子也偷偷看了,物見本主會說話,那些就是自己的東西。
她鼓了好幾次勇氣想去要,但他會給嗎?老劉家有個族長,能說會道,翻理道表,老劉家,家族外有事和家族內有事,都由他去調停,去交涉,她想找這個族長說明事情原委,讓族長給她要去,東西很可能能給要回來,但轉念又一想,「東西要回來了,但偷東西的那個哥哥肯定給得罪了,他要是報負可怎麼辦呢?特別是他要禍害自己的那個像眼珠子一樣的弟弟哪?自己的弟弟剛剛十一歲啊!」
「為了娘和弟弟,還是忍了吧,還是吃這個啞巴虧吧,佔了便宜的人讓他偷著樂去吧,吃了虧就吃了虧吧,弄個心裡踏實。」三奶奶自我思忖著。
靳家三奶奶在頭兩年「事變」時住娘家,自己新結婚的衣服被婆家人洗劫了,而兩年之後,剩下的這點手飾和幾件衣服又讓娘家人給算計了,她無處申冤,無處告狀,她滿腹的怨恨和牢騷只能自己去慢慢去化解。
那個嫂子,穿上戴上她男人給弄來的衣服手飾,自我陶醉,覺得自己今生今世能打扮如此模樣,真是死而無罕了。
她這些日子特別勤快,不是幹這活兒就是幹那活兒,她把男人該拆洗的衣服拆洗了;她看到炕上被子已經破舊,拆了、補了、縫好了。她已經沒有一點力氣了,她氣喘噓噓的躺在男人的懷裡說:「我走了,我這輩子知足了!」
丈夫看到自己媳婦已經沒了血色的臉龐,放聲大哭……
靳家三奶奶看著這個嫂子死了,她沒有跺腳漫罵,也沒有賭咒發勢的指責,她雖然覺的那個哥哥為了博得她這個嫂子歡心,做得這個事情對她來說雖然是過了一點兒,讓她自己那點僅有的,能夠慰藉自己心靈的一點侈奢品,已經蕩然無存了,但她為她的死還是傷感了好些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