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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221章 有錢賺不到的合同 文 / 薪手

    更新時間:2012-12-04

    胖大媽?最漂亮?豆腐西施?

    這些詞,剛開始聽得方文易一愣一愣的,但是他馬上明白過來,頓時哈哈大笑起來。他覺得這個王宏志真是太有趣了,就連坐在身邊的女人都要拐彎抹角的貶低一下。方文易平常吃的是山珍海味,所以他對菜市場有那麼點興趣,他平時聽多了直接的奉承,所以王宏志這拐彎的拍馬屁和笑話讓他覺得非常的受用。

    笑聲中,王宏志彷彿突然想起什麼,就問道:「誒,方兄弟,你那個心腹呢,就是那個叫王單的狗腿子呢?」

    對於狗腿子這個稱呼,方文易覺得非常的新鮮。方文易自認為是個高貴的人,但是他不會去跟一些所謂高貴的人交流而體現出他的高貴,他會去貶低一個人來彰顯出他的高貴,即使這個人是他所謂的心腹。

    「對啊,我怎麼也沒有看見他,平時他都巴不得過來陪我的呢。」方文易也奇怪的問起來,「也幸虧是他,我才有機會認識宏志你的啊,要不然可就可惜了。」

    這時候,方文易身邊的馬仔很快就靠過來,低聲說道:「老闆,王單的電話打不通,他家裡的電話沒人接。」

    剛才方文易的話中雖然沒有說要找王單,但是他的一言一行都看得出來。而他說的最後一句話,就是在安撫王宏志罷了。方文易並不很蠢,他也從他哥哥那裡弄過來幾個醒目的人,要不然他的公司早就破產了。

    一聽到手下的報告,興致非常好的方文易可不想讓這個王單打斷他和王宏志之間的感情交流,他想要什麼時候收拾王單都不遲。

    所以,方文易說道:「宏志啊,別管那個傢伙了,咱們喝咱們的酒,他來不來都不關我們的事,如果你看他不爽,我改天再幫你教訓他。」

    方文易這樣說實質上是在為王單說話了,說實在的,方文易覺得王單確實比以前那個方戈比要好的多。王單和方文易一樣是年輕人,王單能為了討好方文易臉都不會要,但是方戈比卻顯得中規中矩。

    「方兄弟,其實我也很想把酒言歡啊,不過你不知道,我當老闆是老闆,但是我周圍還有很多董事呢,這個公司可不是我一個人弄起來的。」王宏志非常無奈的說道,「如果今天我不把這個合同確認一下,回去的時候我恐怕就沒法睡覺了,更別說是跟這些小妞們大戰幾百回合了。」

    說著,王宏志真是還把手放在其中一個女人的胸前,然後狠狠的抓了起來,好像現在不抓,等會就沒有機會抓了一樣。

    王宏志的手抓在那個女人的胸脯上,但是就像抓在方文易的心上一樣,讓他感覺非常的憋悶。方文易當然不是基佬,他本來非常的高興,但是卻讓一個遲到的王單給破壞了。如果王單在場的話,那跟王宏志也能確定一下合同了,那接下來自然是歡聲笑語,把酒言歡,歡樂無窮了。

    於是,非常糾結的方文易就招來一個小弟,問道:「真的找不到王單?你們有誰知道他去哪裡了沒有?」

    那小弟說道:「老闆,真的找不到,這兩天王單那傢伙神神秘秘的,而且到了吃飯時間的時候,他就乾脆不見了,手機也關機了,他沒有告訴我們他要去哪裡,我也打電話給他的秘書了,那個秘書也不知道他在哪裡。」

    聽到手下的匯報,方文易終於忍不住了,就發怒的拍了一下桌子,把桌子上面的酒杯酒瓶拍得辟里啪啦的直響。

    怒道:「草,王單,如果你被我逮到你不在幹正事,你看我不扒了你的皮。」

    此時,王宏志反而顯得很悠閒起來,他淡淡的說道:「方兄,幹嘛這麼著急呢,王單他還能跑的出你的手掌心,更何況,我這合同,就算現在確認,以後也可以確認的嘛,大不了今晚回去的時候讓那些董事嘮叨一下罷了。」

    見到王宏志這麼講義氣,方文易更是覺得羞愧難堪沒面子。既然他們都已經稱兄道弟了,而且王宏志也在為他著想,所以,方文易覺得也必須要為王宏志做些什麼,再怎麼說他也是東道主啊。

    「宏志,你剛才不是說今天就要確認一下合同嗎?」方文易突然問道。

    「對啊,怎麼了?」王宏志頭也不抬的說道,他的注意力彷彿都在身邊的女人身上了,根本就沒再把合同的事放在心上。

    正是因為這樣,方文易更加著急了,他說道:「那這麼說你身上你帶著合同的了?」

    「對。」

    「那這樣就好辦了,」方文易高興的說道,「我是王單的老闆,這個合同就讓我來替他確認簽字吧,我這老闆在這點上還是可以代替王單的。」

    方文易說得很客氣,也讓王宏志有些喜出望外,他說道:「對啊,我剛才怎麼沒有想到呢,還是方兄弟你夠義氣啊,腦袋也轉的快。」

    「嘿嘿嘿,哪裡哪裡,這都是在商場上面訓練出來的嘛。」方文易非常無恥的順水推舟的給自己加冕光環。

    既然方文易這麼客氣,而且這麼大方豪氣,那王宏志也沒有推諉,就讓身邊的女人拿過他的公文包,直接從裡面拿出一份合同出來,然後放到桌子上。

    「方兄,你的公司家大業大,上次我跟王單已經差不多談妥了,」王宏志的抱著身邊的女人,非常恰意的說道,「現在就差簽字確認,然後三天之內交貨就行了,我在這裡就先祝賀方兄又大賺一筆了。」

    說什麼合同,其實這合同有點像提貨單的感覺。就是說三天之內方文易的公司必須給王宏志的公司提供合同上面規定的東西,這上面包括各行各業的各種東西,而且每種東西的需求量都不一樣。方文易作為貿易公司的老闆,他當然看得懂合同,不,提貨單上面的東西了。

    這些東西雖然很簡單,而且需求量也不是很大,但是種類卻太多了,而且也太難找了,不是短時間之內能弄到的,起碼三天之內是不行的。

    精明的王單為什麼會簽這樣的合同,待方文易看到最後這才知道。

    原來,王宏志公司買這些東西所花的價錢竟然是平時的十倍,有些甚至是十幾倍。而且合同上還寫明,如果能合作成功,王宏志還會付給王單二十萬的好處費。

    但是,讓方文易受不了的不是這些奇奇怪怪的條款,而是最後一條的補充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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