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騰世紀 > 恐怖靈異 > 金簪記

龍騰世紀 第一百章 街市解圍 文 / 林中燕

    更新時間:2012-03-08

    金蘭有了著落,林雨清卻還是皺著眉。

    子廉不禁問道,「莫非林護衛還覺得有何不妥?子奇雖與我關係不好,但畢竟是我弟弟,他的為人我還是瞭解的。雖做事有時過分了些,但也絕不會冒天下之大不韙,更何況還是兵部侍郎杜大人的府上。

    林雨清說道,「何姑娘住在杜大人府上是最好不過的。我現在還擔心的倒是葉公子的安全。如若公子肯聽雨清一句勸,就請及早搬回葉府去住。」

    「林哥哥說的對!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那葉子奇再壞,也不敢在家裡對你怎麼樣!在外面,可就難說了!萬一他派人對你不利,到時可就死得冤枉了!」

    「眾位的好意我心領了,只是我說過,漫修的事……」

    「你不是見到我了嗎?也不算違背你的誓言啊!回家去吧,葉老爺盼著你呢!」

    「那你呢?你怎麼辦?」

    「我現在不能進京城,就在外面多轉轉吧,說不定能打聽出母親的下落,豈不更好?」

    「可這一別,又不知何時才能再見了!」

    「我會回來的,東京城!」

    「喂!」雪兒一喊,漫修下意識的嚇了一跳,而此時,雨清和芸萱也看向了雪兒,莫非還是不肯放過他?

    看著漫修緊張的樣子,雪兒撲哧一聲笑了出來,「記得回東京城一定要來找我哦!」雪兒可愛的樣子,加上雨清和芸萱的微笑,使得漫修心裡的石頭一下子落了下來。天哪,受你的罪還不夠嗎?回東京找你?呵呵,想想還真得找來,金蘭妹子就住她家!

    漫修也回了個挺尷尬的微笑,端起酒杯自飲了一杯。

    幾人散了宴席,道了幾句珍重,各自回家。唯獨漫修,又踏上了他無目的地的征程。

    話說漫修與眾人告了別,離開酒樓後便朝與東京相反的方向走去。可下一步要去哪裡,他自己也說不清楚。自從在開封和母親分別後他就一直生活在被動中,山崖下,葉府,百花館,紫嫣莊園,都是如此。現在終於自由了,他夢寐以求的自由!他想找母親,想找殺害父親的兇手,卻毫無頭緒了起來。幸得和玉夫人相助,身上有了些銀兩,也有了些可以攜帶的生活必需品,因此,一路上雖經受寒風冷雪,卻也不至於為生計操勞。

    且說這日,漫修已到了鄭州府地界。漫修見市集上極為熱鬧,便也去湊了把熱鬧。漫修看看這個也新鮮,看看那個也稀奇,最後被一個賣樂器的地方給吸引了住,他正專心的挑選著,卻聽周圍熙攘的吵鬧了起來,圍觀的人也越來越多。漫修好奇,便也湊進了人群。打聽下才知有位年輕的公子偷了一個婦人的錢袋。

    漫修向眾人圍住圈的中心看去,只見一個婦人正與一位年輕公子爭論不休。那婦人長得人高馬大,皮膚黑黝黝的,五大三粗,說是男人都有人會信。而那位年輕公子則恰巧相反,長得清秀水靈,弱不禁風,儼然一個姑娘家。在年輕公子的身上,還背著一個小木箱。

    「我沒偷你的錢袋!」這公子說話時都帶有些娘娘腔,雖然他已經很正色的在說了。

    「我都抓住你了,你還不承認!」

    「我說沒偷就是沒偷!」

    「呵,想明著耍賴啊!趕快還了我也就沒事了,不然,咱們可官府上說話!」說著,那婦人便要去拽年輕公子的衣袖。

    「你放手!我沒偷東西,憑什麼跟你去官府?我還有急事,你趕緊讓開!」

    「趕著去投胎不成?急事?老娘我也急!你偷了老娘的錢,還讓老娘趕緊讓開,這是哪門子的道理?」

    「這位大姐,我真的沒有偷你的錢袋,連你的錢袋長什麼樣子我都沒見過。」

    「你說什麼就是什麼了?有本事讓我當眾搜搜身!沒有,我給你磕三個響頭!」

    「你這是無理取鬧!」

    「哈哈,不敢了吧!東西明明就在你身上,還狡辯!」

    「好,咱們就去官府理論!」年輕公子被逼的實在沒辦法,只得選擇了這條路。

    「你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堂堂一個公子,我們這些平民百姓哪鬥得過你們!什麼是官?上下兩張口,說什麼就是什麼!什麼是理?有王才有理!我也沒要求別的,只你還了我的銀兩便是,也不多,只一百兩!咱們就兩清了!」

    「什麼兩清!我哪裡有拿過你的銀兩!剛才不是你說要去官府的嗎?怎麼我說了你又不肯去了呢?」

    「我可是個一沒錢二沒權的小老百姓,好容易東拼西湊給我當家的治病的錢卻又被你一把拿了去,你還有良心嗎?你看你,穿的這麼好,還缺我這幾個錢了嗎?你就當發發善心,做做好事,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還了我吧!」

    經婦人這麼一說,周圍同情婦人、鄙視那年輕公子的呼聲便更高了。年輕公子看看四周,急得眼淚都快出來了。

    「我說你怎麼跟個大姑娘似的!磨磨蹭蹭的幹什麼,趕快還錢!……喲!這是怎麼了?偷了人家的錢,這還是要哭上了?不知道的還以為老娘欺負你了呢!」

    「我沒偷!沒偷!我從來就不會動別人的東西!為什麼要冤枉我!」

    「少廢話!快還老娘錢,否則老娘可要當眾搜身了!到時再找出來,恐怕你這臉就沒地兒擱了吧!」

    「你有什麼證據說是我拿了你的錢袋!」

    「我看到了!」

    這時,人群中有一個穿著極不講究,嘴裡還叼著根兒乾草的女孩兒吊兒郎當的站了出來,但看年齡,也不過就十六七上下。

    「這位姑娘,你說話要憑良心!」年輕公子對著站出來的女孩兒說道。

    「我呸!你叫誰姑娘那!爺從小到大還沒聽誰叫過我姑娘!」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偷這位大姐的錢袋了?」

    「哪只眼睛?兩隻眼睛!本來以為你還了這位大姐的錢也就罷了,想不到你還這麼死皮賴臉!我以為我的臉皮就夠厚的了,想不到一山更比一山高啊!要不要我現在就把贓物給你拿出來示眾啊?」

    「好,你拿!你拿的出來我任憑處置!」

    「好!這可是你說的!要是我從你身上拿出來了,也不用多,你就雙倍賠給這位大姐,如何?」

    「莫說一百兩,如果你能從我身上拿的出來,就是二百兩,我也賠!」

    「好!眾位鄉親可都給做個見證!我這就拿給你看。」

    說著,這女孩兒便走到了那公子的身旁,她剛要伸手去拿,那公子卻下意識的一擋。

    「怎麼,怕了?怕了就主動還給這位大姐錢啊!」

    「誰說我怕了!我是怕你動手腳!」

    「哈哈!你這賊偷兒,偷了人家的不說,現在反倒賴我手腳不乾淨了。眾位鄉親可都看看,我手上有什麼嗎?」

    的確,女孩兒的手除了髒兮兮的之外,什麼都沒有。

    「我可拿了,你可看好了!」

    女孩兒又要動手時,卻被年輕公子一把推開了。

    「又怎麼了?」

    「你說,在哪裡?我自己拿?」

    「哼,你自己拿?恐怕就拿不出來了吧!」

    「那好,就讓那位大姐自己來拿!」顯然,年輕公子很不信任眼前這個看起來像小混混的女孩兒。

    「好,我可說了!就在你衣服的前襟兒裡面!我親眼看到你放進去的!」

    此話一出,那丟錢的婦人便立刻將一扯年輕公子衣服的前襟兒,手往裡一掏,竟真還拿出來個錢袋,圍觀的眾人不禁驚呼,連那公子也傻了眼。

    「大家看好了昂!這可是整一百兩!」婦人邊打開了錢袋,邊拿著讓眾人過目。

    圍觀的眾人開始議論紛紛,有說要把這年輕公子送官的,有說才讓他賠那麼點錢便宜了他的,有說這女孩兒眼睛真尖的……一時間眾說紛紜。而那公子則還是傻呆呆的站在那裡,怎麼自己身上還真有個錢袋,而那錢袋裡還恰巧就是一百兩呢?

    「這下你沒話說了吧!錢呢?賠的錢!」

    「我……」

    「不是想賴賬吧!這兒的人可都是證人!」

    那公子使勁咬了咬嘴唇,無奈,證據確鑿,只有賠錢了事。可是,自己分明就沒偷過什麼錢袋,怎麼這錢袋竟長腿跑到自己身上了呢?真是越想越覺得委屈。

    「快點,賠錢!」

    年輕公子無奈,只有照辦。可就當這公子要掏錢給那婦人的時候,卻又聽得人群中一聲「且慢!」

    眾人都望過去時,卻是漫修。漫修雖身著麻布衣服,卻掩蓋不住他俊美的外表,因此,他一亮相便引得眾人喋喋的議論。

    「你是什麼人?為什麼叫『且慢』?」女孩兒有些不高興的說道。

    「我?我的身份多了,這次權且只當個說公道話兒的人!」

    「公道?」

    「是!公道!」

    「莫非我冤枉了這位公子不成?」

    「是,你冤枉了他,而且,我知道,誰是真正的小偷。」

    「是誰?」先前的那婦人搶先一步問道。

    「這位大姐先莫著急,我一會兒自會告知。可否先借錢袋一用,我這就可以證實到底是誰偷了你的錢袋!」婦人猶豫了一下,還是將剛從那女孩兒手裡拿回的錢袋遞與了他。

    「各位,錢袋雖在這位公子身上發現,但畢竟經過小偷之手。可有疑義?」

    「那是自然,不然怎麼能算偷呢?可又如何能證明誰是真正的小偷呢?」

    「還請稍安勿躁,且聽我細細說來。我現在是用右手拿著這位大姐的錢袋,現在換到左手上,大家可看仔細,我的右手手指上有何不同?」

    「咦?右手食指和拇指上都沾有金色的粉末!」

    「對,也就是說此錢袋用金線縫製而成,時間久了卻有些褪色,為了讓錢袋看起來如新,後來又撒過金粉做飾。如此說只要碰過此錢袋之人,手上必沾有金粉。那現在除了這位大姐和我之外,在場的另一個手沾金色粉末之人便必是小偷!眾位說是也不是?」

    見圍觀的眾人都點頭稱是,唯獨剛才站出來的那女孩兒面色有些緊張,悄悄翻開雙手,往下瞧著。

    「你不用看了,就是你偷的!」漫修直指剛才站出身來指證年輕公子的那女孩兒。

    「你血口噴人!」

    「那好,你和這位公子同時亮開手給大夥兒瞧瞧,誰是誰非,自有分曉!」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