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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126章 關鍵的物證 文 / 東門的阿慶

    更新時間:2012-10-10

    第二點分歧倒是很容易調查清楚,男方說兩情相悅,總要女方認同吧。丁三坡譏諷地說:「若是兩情相悅,會把女方打成軟組織挫傷?」這卻是一個有力證據,丁三坡告訴陳金水,傅春花同志因為向王小忠提出不願意成為包辦婚姻的犧牲品,當即遭到王小忠的毒打,第二天在縣醫院裡做了檢查,這是有醫生開具的報告為證,而報告,應該就在女方手上。

    關鍵的第三點分歧,王家父子倒是胸有成竹。王家所下的聘金,早已變成了傅家蓋房子所需要的建築材料,這是傅家所不能抵賴的。至於丁三坡的說辭,說什麼有王廠長親筆簽字的收條為證,王廠長冷笑著說:「可以讓他把收條拿出來,對一對筆跡嘛。難道說,我自己有沒有寫過收條,反而不如他清楚了?」

    時間不長,下鄉的同志很快就找來了關鍵的證人與證物。這其中,傅春花哭泣著怒斥了王小忠不但毆打她,還試圖把她拖進樹林裡欲圖不軌,幸虧姐夫來的及時。說著話,傅春花出示了醫院的驗傷單子。但同時,傅家父子也承認,王廠長家送來的禮金他們暫時拿不出來,最後是由毛腳女婿,即丁三坡的胞弟丁五坡所墊付——至於說丁五坡到底給錢了沒有,傅家父子只能回答沒有親眼看見,與傅家兩女所說的「親眼所見」相去甚遠。

    傅春花的控訴是極其有力地,我們這個華夏民族,歷來最痛恨的就是毀人清白的「淫賊」,這或許是與儒家倫理道德所強調的「失節事大」有關,女子一旦失節,所連累到的不僅僅是女子本身,整個家庭、甚或於家族,都可能遭到蒙羞。所以,當聽說了王小忠有此等劣跡,辦案的紀檢委幹部個個都義憤填膺,尋思著是不是在丁三坡落難後,找機會再把王小忠父子給修理一遍——然而,這樣的想法本身就已經危險之極,因為丁三坡此時已經不再被大多數幹部所信任。

    情況匯總到陳金水這兒。陳金水就苦笑著問丁三坡有什麼合理的解釋。問話的時候,陳金水是傾向於傅家意圖藉著丁三坡的權勢賴掉彩禮錢。在農村,一直以來所奉行的原則,誰悔婚,經濟上就該誰吃虧。若是男方悔婚,彩禮錢不還給男方,固然情有可原;若是女方悔婚,彩禮錢再要是不還的話,那就太說不過去了。而八百塊錢顯然也不是一筆小數目,在女方悔婚的情況下,再想要賴賬,何異於明搶實奪。

    陳金水暗暗歎息,一名前途無量的青年幹部,奈何在金錢方面載了跟頭,這讓他對丁三坡的觀感又發生了改變,覺得環境固然能夠塑造人格,但同時,權力又能毀掉人格。多好的幹部,手中有了權力,最終卻未能把持好權力的副作用,真是太可惜了……

    丁三坡鎮定地說:「陳書記,收條您檢查過沒有?」

    陳金水從證物之中拿出收條,與王廠長以往廠子裡的簽字單據對比,很快就能得出筆跡不同的結論。

    丁三坡卻仍不慌亂,笑著說:「這些我早就料到了。那麼,請陳書記您點一支蠟燭,把收條靠近火苗烘烤,看看會有什麼新的發現?」

    陳金水煞是訝異,確定丁三坡不是在開玩笑之後,自然照做無誤。而結論也很快隨著烘烤顯示出來,本來尚算白淨的紙條,經過烘烤之後,出現了幾枚焦紅色的指印。

    「這又是怎麼回事?」陳金水好奇之心大大蓋過了事件本身,覺得像是解放前搞地下工作似的,所以,迫不及待想要知道原因。

    丁三坡很悠閒地說道:「小弟五坡提起過,曾有一次不小心把一張十元大團結掉進糖水裡,恰好,孩子力力又說起王廠長數錢的時候,習慣於手指頭蘸著唾沫一張一張地數,那我就想,既然這樣,他的手指頭就沾上了糖水,而沾了糖水的指面,摁過收條的話,加熱,糖分就會發生焦糖反應而產生焦糖色。您看,這枚指紋,應該就是王廠長的,只要對比一下就能夠確定了。」

    「漂亮,實在是太漂亮了。」一直陪同不語的縣委紀檢委副書記何泰,親眼目睹了丁三坡的大翻盤,不由得鼓掌喝彩。不要說其他的紀檢委幹部,就連陳金水本人也是佩服不已,暗歎不愧是在江南省最高學府深造了三年啊,一點點的蛛絲馬跡,串聯起來,就成了證明自己清白的關鍵證據——看來,老幹部的確應該為像丁三坡這樣的「四化」幹部讓位了。

    「哦,對了,因為怕這張大團結遭到銀行拒收,小弟還曾把號碼記錄了下來,我可以打電話讓他在家裡找找,不知道還能不能夠找得到。」丁三坡又繼續補充說。

    何泰笑著搖頭說:「估計是不需要了……不過有備無患吧,陳書記,您看……」陳金水在這方面也沒有刻意為難,再說也不需要為難,事情到了這一地步,孰是孰非,已經很明顯了,他也樂得做一個順水人情。況且,一旦丁三坡證明了自己的清白,陳金水對於丁三坡的好感度又再度飆升,這等小事,自然不在話下。

    不說丁三坡打電話讓丁五坡提供掉入糖水中那張十元大鈔的號碼,只說紀檢委工作人員把顯示了指紋的收條出示給王廠長父子的時候,倆父子就徹底懵了。

    調查人員的立場也是幾經變化,而到了此時,就已經完全站在丁三坡這一邊了。主持問詢王家父子的幹部好整以暇地指紋來源說了一遍,最後又強調說:「那張十元大鈔上面的號碼被記錄了下來,如果你們還沒有存入銀行,應該很容易搜查得到……退一萬步講,即使你們存入銀行了,你們也應該相信,我們的政府發一則通告,就能夠找到這張大鈔,到時候,你們的指紋還是能夠顯示出來。」當然,後半句就純粹是唬人了,錢是流通物,這麼多天過去了,要真存銀行了,沾了手的人多了去了,誰又敢保證,這上面還能完整保留有王廠長的指紋?

    然而,王廠長父子卻不這麼想,最關鍵的一點,這錢還沒有存入銀行,就擱在家裡呢。到了這一刻,王廠長父子的心理差不多也崩潰了,這種電影裡的情節都發生在現實生活中了,哪還敢繼續抵抗下去,當下就竹筒倒豆子,一五一十全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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