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7章、給我一個不殺你的理由!
金髮青年能夠被人稱為『飛俠』,自然是因為他的速度極快就像是飛一樣。
異變突生,他在第一時間就做出反應。
腳尖蹬地,人騰空而起向後躲避的同時,連開三槍射在被目標用來當做護體肉甲的數百斤馬肉身上。
子彈打在皮肉裡,發出『噗噗噗』的響聲。
血肉飛濺!
這三槍分為『左、右,中』三個部位射擊,目的就是為了把他突擊的路線給封死。
目標為什麼會突然間掀屍而起,不就是為了給他們製造麻煩嗎?
可惜,他高估了自己的速度,也低估了自己的敵人。
或者說,他已經對此次狙擊的目標有過充分的瞭解和十足的重視。
但是,有些東西不是努力就可以更改的。
譬如,實力。
要知道,大鬍子為了培養唐重的『屠狗技』,甚至會在恨山裡面故意引來一些兇猛的生物來進行攻擊。土狼的狼王、兇惡又矯捷的豹子,還有一種恨山特產名叫做『鱗貓』的動物。這種動物體形如貓,但是爪可裂金,張嘴能撕人肉。動作比山貓更是要靈活數倍數十倍,奔跑如電,讓人防不勝防。
當然,它的肉質也是極其鮮美的。
大鬍子喜歡吃此貓肉,所以,那一段時間唐重每天的任務就是去山上和這種貓玩命。
和鱗貓的反應速度比,飛俠的『飛行』在唐重眼裡實在不算什麼。
他把那半具馬屍拋出去後,人便再次趴倒在地上。
一為攻擊,另外,他也不能確定對方的手槍子彈能不能打穿馬肉。要是打穿了,自己不是倒霉中彈?
他的身體像是受過擠壓的彈簧,身體一百八十度倒地,單手撐地。
雙腳向後一彈,人便如炮彈發射般向前衝去。
他準備從下盤攻擊。
另外一隻手持著那把特製匕首,一刀插向金髮青年的腹部。
飛俠大驚。
他退在前,唐重追在後。沒想到唐重竟然能夠追上他的速度,而且現在就要插中他的肚子。
人在空中,借力極難。
但是,他的身體就像是失去了地心引力似的,雙腳朝空氣裡面一蹬,後退的速度竟然再次加快。
唐重臥泥躺屍,為的就是給其致命一擊。他哪能放任這小子跑掉?
而且,想到就是這小子駕駛著那無人機轟炸他和他的馬——讓他在美女面前狼狽逃脫翻滾,連無辜的張尚欣也差點兒跟著遭殃,他心裡就憤怒不已。
唐重的身體一沉,人便飛速的向下壓過去。
嗖——
唐重手裡的匕首凶狠的插在了飛俠的膀胱部位,然後向後用力一拉。
哧——
衣服和皮肉被劃開,拉出一條長長的口子。
血水像是一條噴泉般向外噴射。
同時濺出來的還有尿液之類的酸臭液體。
這些動作在電光火石間完成。直到現在,飛俠後仰的身體還飛在空中沒有落地。
他瞳孔睜大,不可置信的看著自己的肚子部位。
與此同時,他手裡的手槍再次瞄準了唐重的腦袋開始扣動扳機。
唐重為了捅飛俠一刀,身體使了一個『空中千斤墜』。這股子墜力極強,帶著他的身體快速下沉。
子彈從他的頭頂呼嘯而過,他的身體再次落地。
落地之後,便是一連串的翻滾動作。
果然,唐重的預料不錯。
不遠處的牛仔已經發現了敵情,一槍向唐重所在的位置轟過來。
彭——
來福槍的炮火猛烈,子彈落地,把一大片泥土草皮給掀起到半空中,地上也出現了一個大坑。
「真是該死。」唐重在心裡暗罵。
他之前猜測對手會選擇使用無人機轟炸的偷襲方式,說明對方人手少實力弱,自己埋伏在馬屍下面引誘他們過來一刀把目標給解決——不,最好是捅個半死,然後從他嘴裡得到一些有用的消息。
沒想到的是,他們組隊而來,實力還這麼強悍。一個近程攻擊,一個遠程轟炸,這日子還怎麼過啊?
到了這一步,唐重也沒有更好的選擇。
先解決掉一個,然後再把重點目標放在那個來福槍手身上吧。
砰——
飛俠的身體也在槍聲響起的時候落地,他仰起身看著被唐重用匕首劃破的皮肉和膀胱,表情驚慌,從口袋裡摸出一個小瓶子,把小瓶子裡面的藥水全都倒在傷口上面。
血水稍緩。
然後又打開幾個小塑料瓶,把裡面的白色粉沫全部都倒在了那裂開的皮肉處。很快的,那劃開的傷口表面就結了一層白色的膜。
可是,這還遠遠不夠。
他必須要盡快的縫合醫治,不然就只能一命嗚呼。
飛俠也算是組織裡的一把好手,平時自視甚高,覺得沒有什麼人物是不可以獵殺的。這一筆筆佣金賺的方便容易。
現在在唐重的偷襲下一刀重傷,連自保的能力都沒有了,對他的打擊還是非常大的。
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只能祈禱牛仔盡快解決目標,帶他離開這個鬼地方——
當然,牛仔會不會帶他離開,他心裡一點兒把握也沒有。
如果自己活著,他需要和自己平分任務佣金。如果自己死了,那他就可以獨得一份佣金。要是自己的話,自己會帶著他離開嗎?
牛仔一槍落空,開始向唐重這邊奔跑過來。
他一隻手持槍,另外一隻手更換子彈。
子彈剛剛裝進去,然後就是一槍轟出。無間隙更換子彈,中間幾乎沒有任何時間的停頓。
因為對手的火力壓制,唐重落地之後就沒有從地上爬起來的機會。
想著再衝過去給那個被他刺傷的金髮青年補上一刀的時間都沒有。
翻滾!
翻滾!
不停的翻滾!
唐重的身體快速的做著無規則騰挪滾動,而之前落身的地方必然會有一發子彈落地。
他或前或後,或直線突進,或轉身返回。
盡量不讓牛仔摸清楚他的運動軌跡。
武功再高,也怕菜刀。
菜刀再強,也怕槍王。
唐重手裡只有一把匕首,在沒辦法靠近牛仔的情況下,也只有挨打被轟的份兒。
牛仔使用來福槍堪稱神奇,就是那一招無間隙換彈的能力就讓人心驚肉顫。
來福槍被夾在腋下,瞄準精確,控制自如,好像完全感受不到那強大的後座力似的。
他表情嚴峻,眼神犀利,一邊開槍一邊向唐重奔跑。
無論唐重如何翻滾,總是和他有著一段『非安全距離』。
因為牛仔可以利用他們之間的距離開槍。
他是個聰明人。他在後面追擊只是不想讓雙方距離拉開太遠,但是也不會過於靠近唐重,給唐重反擊的機會。
他像是一個高明的獵人,在玩弄著一隻狡猾強大的獵物。
他操控著現場,他主導著主動,他最終的目的就是要把這只獵物擊殺。
然後,切下他的一塊什麼部位回去換錢。
他做這份工作好多年了。他從來都沒有失敗過。
砰——
一聲清脆的槍響聲音傳來。
這種槍聲和牛仔所使用的來福槍打出來的槍聲是不一樣的。後者要更加沉悶大聲一些。
這一槍是從背後射擊。牛仔的後背中彈。
他把全部的心神都放在了前面的唐重身上,他從飛俠的受傷中知道這是一個不容易對付的傢伙。他詭計多端又身手狠辣,只要把他殺死,他們的任務就完成了。
而且,從剛才飛俠操縱的可視儀器上面,他知道唐重身體的夥伴就是一個女人——
他不敢想像。
難道是自己的隊友出賣了自己?
他擔心再次中槍,身體快速前撲,撲倒的同時調轉來福槍的槍頭準備給那個膽敢在背後放冷槍的傢伙一個狠狠的教訓。
果然是他。
「叛徒。」牛仔嘶聲吼道。舉起槍口瞄準準備再次向他開槍的同伴飛俠。
嗖——
一把利刃從身後飛來,插在了牛仔的後腦勺上面。
砰——
來福槍的子彈打出去,卻已經失去了準頭。除了掀起一塊草皮之外,沒有任何收穫。
牛仔仍然緊緊的抓著手裡的來福槍,可是腦袋卻只能無力的垂拉在草地上。
他死了!
雙眼圓瞪,滿臉的不甘和委屈。
結果怎麼會是這樣?結果怎麼會是這樣?
被隊友背叛,被自己人背後打冷槍,這確實讓人難以接受。
他以為他是獵人,沒想到成為了獵物。
唐重總算有機會從草地上爬起來,他小心警惕的衝到牛仔身邊,摸了一下他的鼻息和心臟,確定他的身體完全死亡後,又把插在他腦勺後面的匕首用力的一攪,然後把匕首拔出來。
人死債消。可他在地上翻滾了半天的氣還沒消掉。
用匕首在他的衣服上擦拭掉鮮血,這才揣進自己的懷裡。
他又想從牛仔手裡搶過他的來福槍,可是牛仔顯然是一個受槍如命的傢伙,即便以後他再也用不上了,也不想把槍送給有需要的人。
他把槍抓的太實,唐重一腳下去,踩斷了他的幾根手指頭才得逞。
唐重把來福裝彈,槍口瞄準那個幫他在背後放冷槍的傢伙,說道:「給我一個不殺你的理由。」
(ps:連續請假兩天,在老柳這兒還是第一次吧?不管是第一次還是第二次,這幾天身體確實不好,累大傢伙久等了。
今天是胖子魔術師的生日,嗯,他跟著我的時候才三十幾歲,一眨眼就成了四十好幾的老男人了。時光如狗一樣跑的瘋快啊。不僅僅是他,還有一大群好朋友,他們也陪伴著老柳走了一年又一年。真的很感謝有你們在我身邊。因為我一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有你們在,有你們的支持,我們才能夠走的這麼遠。
胖子,生日快樂!也祝福那些一路走來的老朋友還有新朋友們身體健康。身體是最重要的本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