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接到報案的第一時間,胡曉嫻就在電話中跟葉寧匯報了。
葉寧從縣城趕到西廟鄉,沿途用了不到半個小時的時間,也就是說,從發現白世明出事兒到葉寧率隊抵達現場,前後還不到倆小時,但現場的情形卻讓葉寧不由自主的沉重了許多。
進入鄉政府大院的第一時間,葉寧就將自己的神識蔓延開來,果然不出所料,人群中發現了記者的身影,而且還不止一個,更過分的是,二樓的案發現場,居然有人在用手機錄像。
一瞬間的發現,讓這個案子蒙上了一層陰謀的味道,當然,也不排除有人藉機生事,推波助瀾。
白建喜被葉寧的命令給弄懵了,不明白幹嘛要把鄉政府大院內外看熱鬧的人全部帶回派出所,所以便有些遲疑,這些人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鄉里鄉親,讓他如何撕得開臉面?
鍾瀾雖然級別差了白建喜一大截,但辦案能力卻不可同日而語,而且反應也很快,幾乎不用思索就明白了葉寧的意圖,經過白建喜身邊的時候,低聲提醒道:「人群中有嫌疑人!」
白建喜被鍾瀾的話嚇了一跳,差點兒沒一頭栽在地上,他當然不曉得這是鍾瀾故意這麼說的,所以毫不猶豫的吩咐派出所的民警,將政府大院給圍了起來,唯恐不小心走了疑犯,然後不問三七二十一統統塞進警車,拘押到派出所去了。
鍾瀾帶的人當中,除了幾個技術人員之外,還有重案中隊的全部隊員,因此,不費吹灰之力,就將兩層辦公樓給清理了一遍,包括政府工作人員在內,全部請到了會議室。
葉寧把任務分配給鍾瀾和白建喜之後,便不再理會,然後親自帶著三名技術人員來到案發現場,鄉政府辦公樓的二樓鄉長辦公室。
辦公室門口拉著一道警戒線,兩名派出所的民警守在這裡,不過,看到這兩人之後,葉寧的臉色愈發黑了幾分,西廟鄉派出所的規模雖然不大,但那也是正兒八經的副科級編製,核定的正式編製足足有二十三人,相對於一些小鄉鎮,已經算是非常大的編制了,但守門的民警,居然是倆聯防隊員。
聯防隊員,說白點,就是臨時工,葉寧不知道白建喜的腦子是用什麼做的,居然這種節骨眼上也能犯錯,還是如此低級的錯誤,葉寧眼睜睜的看著倆聯防隊員中的一人舉著手機攝像,恨不得立即下樓,去把白建喜當場揍成豬頭。
一直跟在葉寧身後的鍾瀾很有眼色,葉寧看到的情形自然也沒有逃過他的眼睛,在葉寧與技術人員進了案發現場之後,他走到那個拿著愛瘋手機的聯防隊員身邊,拍了拍此人的肩膀,道:「喲,狗仔隊居然都混進聯防隊了?」伸手從這人兜裡掏出愛瘋手機,隨手把玩著,嘴裡卻道:「來人,帶走!」
辦公室並不大,擺設也非常的簡陋,面對面拼在一起的兩張辦公桌,兩張椅子,一條長沙發,一個白鐵皮的文件櫃,文件櫃並沒有鎖,仍然可以看到一隻抽屜拉開了小半截。
辦公室裡面稍稍有些凌亂,顯然曾經有不少人進來過,左側暗紅色的辦公桌後面,一個看不出實際年齡的中年男子坐在椅子裡面,腦袋歪在一邊,唇角還留有明顯的污跡,臉色是一種毫無生氣的煞白,眼睛居然一睜一閉,左胳膊扶著椅子,右臂卻放在桌面上,手裡還半握著一隻細瓷茶杯。
桌面上的東西一目瞭然,除了文件夾之外,最顯眼的莫過於一隻半寸高的塑料藥瓶,瓶口已經擰開,旁邊散落著幾粒大拇指大小的白色圓形藥丸,藥丸的外形很奇特,宛若縮小了無數倍的鐵餅一樣,中間厚邊緣薄,而且還能隱約聞到空氣中散發的淡淡異味兒。
葉寧在門口內側停頓了大約半分鐘的時間,差不多將辦公室內部察探得毫無遺漏了,這才微微側過頭,對跟在身後的技術人員道:「於嵐,你先查勘,這裡面先後進來的人數不低於十人,仔細一點。」
於嵐是刑警大隊技術中隊的痕跡專家,今年二十六歲,畢業於北陽警官大學刑偵專業,畢業後進了省公安廳刑偵處,今年剛剛到南蘋公安局掛職鍛煉,是技術中隊的中隊長。
葉寧的神識強悍無比,短短半分鐘的時間內已經將現場查勘的一清二楚,甚至死者體內的情況都瞭然於胸,但他卻不能直接依照自己神識探察到的情況破案,而要引導專業的人員順著正確的思路來查案,雖然在門口停頓的時間極短,他心中卻已經有了一整套的查案程序。
於嵐應了一聲「是!」,然後便帶著自己的專業工具小心翼翼的踏進辦公室,只是她的心裡卻極為好奇,不知道葉寧說的進屋人數不低於十人的判斷是如何得來的,以她的專業眼光來判斷,這一會兒功夫,只能判斷出三個人的痕跡,所以,不管信不信,她開始勘察之後,都非常的小心謹慎。
葉寧聽到門口的腳步聲,知道鍾瀾跟了過來,也不回頭,直接吩咐道:「先沒收了那些人的通訊和拍攝工具,然後送回縣局拘押,其餘的人就地訊問,做好詳細的資料。」
鍾瀾聞言連忙安排了下去,他已經知道葉寧說的是什麼人了,就在剛才,現場就已經有人直接表明了自己的記者身份,鍾瀾正左右為難不知道該如何處置呢,這些記者讓他覺得非常棘手,輕不得重不得,心裡還琢磨著該如何跟葉寧匯報,沒想到葉寧已經吩咐了下來。
葉寧沒有讓其他人員進現場,他站在門口一邊等候於嵐的勘察結果,一邊對鍾瀾繼續吩咐道:「有幾個問題馬上去搞清楚,第一,白世明的辦公室是什麼人負責整理打掃的,最後一次打掃的詳細時間;第二,什麼人最先發現白世明出事兒的,發現的具體時間;第三,在此人進入辦公室的之前之後,都有什麼人曾經上過辦公室二樓;第四,派出所出警、拉警戒線的具體時間,有什麼人曾經進出或者接近過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