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毅今年三十九歲,離異,無子女,父母雙亡,直系親屬無,職業無,固定收入無,住房無,車子更是無。
這種人完全可以叫做孤魂野鬼,至於為什麼會走到今天這個地步,其實怪不得別人,完全怪他自己。[.]
別人上學的時候努力學習,他則整天逃課混遊戲廳,別的同學在球場上打球或者回家寫作業,他則跟著一幫混混收保護費打群架,別人忙著工作,他卻在街頭打混。
某年被嚴打進了號子,蹲了兩年出來,父親已經氣怒交加一命嗚呼,剩下病歪歪的母親,這個時候梁毅才驀然醒悟,自己這一輩子啊!都白活了,於是努力的工作賺錢,但是畢竟有個不好的名聲在外,幸好遇到了一個好女人,願意跟他一起過這種清貧的日子,雖然那女人從農村出來,也是二婚,但是無疑,那是梁毅這一輩子最快樂的一段日子。
可惜好景不長,他們居住的老住宅區被拆遷,有心人鼓動之下,頭腦簡單的梁毅為了能獲得更高的拆遷費用鬧得最凶,最後被一群不認識的混混直接打殘送進了醫院,病重的母親也一蹶不醒,就此撒手人寰。
梁毅瘸著一條腿從醫院裡出來就瘋了,當然不是真的瘋了,而是瘋狂的要找當時打自己的人報復,甚至連一直承擔著一切痛苦的老婆都勸不住,後來,梁毅乾脆跟老婆離了婚,將自己剩餘不多的財產也都給她,他一個人開始走上孤獨的復仇之路。
直到有一天,他終於明白了,自己不過是一個傻子,那群混混也不過是別人手裡的刀子,那抓著刀子的人,他別說是報復了,就是想要正眼看看都不容易,就算報復了,導致這種後果的又非止一人,甚至認真的說起來,這事情鬧到如今,其實都得在自己身上找原因。
於是,他沉寂了下來,他沒臉再去找自己的前妻,但是曾經偷偷的去看過她,見她能過著平淡的日子,自己也就滿足了。
然後,孤身寡人的梁毅在貧民區裡搭了個棚子,每天在街頭巷尾擺個烤肉攤子度日,雖然城管的人也隔三差五的來搜繳一番,但是看到他一個殘廢,眼神裡那種冷漠,實在不大願意得罪他,這麼一來,他的日子倒也過得不錯。
鄰居一個半大的孩子見狀,死皮賴臉的非要跟他一起,當然開始的時候確實是想沾沾光,可是人都是有感情的動物,時間久了,梁毅雖然嘴上不說,但是差不多能將這孩子當自己的兒子看待。
可惜,悲劇他總是喜歡纏繞著悲催的人,那一年的冬天,他記得很清楚,那天晚上下起了細雨,剛過十二點,本來是生意最好的時候,但是天公不作美,他們二人之後提前收攤回家,走著往常熟悉的道路,詛咒著很冷的細雨,然後,一輛藍色的酷得一塌糊塗的跑車,吼叫著衝上了人行道,那孩子最後關頭用力的將瘸腿沒法躲避的梁毅推開,梁毅覺得該死的應該是自己,但是偏偏死掉的是那孩子。
最後那司機因為酒後肇事被判了兩年緩刑,但是,梁毅清楚的記得,從車裡出來的絕對不是站在法**那個悔不當初的年輕人,絕對不是!
梁毅不是以前的梁毅,他即使心裡痛苦得想要自殘,即使心裡憤怒得想要毀滅一切,但是他什麼都沒做,在法**靜靜的聽著判決,他現在只想做一件事,找到那個該死的肇事者,殺了他才能救贖自己,梁毅仍然活著的唯一理由,便是復仇!
於是,在海城這個都市中,在莽莽的人海裡,多了一個瘸腿的拾荒者,他沒有固定的地盤,他每天扛著麻袋在海城晃悠著,從早到晚,一直到深夜,他最喜歡觀察那些轟鳴的跑車,他最喜歡觀察那些瘋狂的紈褲,他那孤獨的身影裡藏著憤怒的火焰,他那惡毒的眼睛裡,只有**裸的恨。
他唯一的愛好,就是在熙霞公園裡喂野貓,因為那孩子喜歡養貓,他所有的零花錢幾乎都買了養貓用的東西。
這天在他照例來喂貓的時候,卻發現在他習慣坐的凳子上,放著一個嶄新的信封,上面寫著自己都幾乎已經忘記的名字『梁毅』。
裡面是一張有些面熟的相片,還有一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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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信文是最後一天在這裡上班了,他已經通過股市一不小心掙了一筆錢,而且應該還會繼續盈利下去,所以,他決定辭職了。
從員工通道裡走到會所的後門,從後門出去,大廈的後巷,雖然也不會很窄,但是確實比較少人走,而且還有人在這裡堆了不少的東西,難道他們不知道這是堵塞走火通道的行為麼。
深深的看了一眼狹窄的員工通道,以往每天都要走兩回,現在應該是最後一次看到了,輕輕的歎了口氣,陳信文正要關上門,忽然想起,自己的衣櫃裡似乎還藏有幾張沒用過的電話卡,於是,將要關上的門又被拉開了。
「砰!」一聲巨響,陳信文感到自己握著門把手的左手一震,門被撞了出去,陳信文驀然抬頭,只見門扉上居然有一把厚背剁骨刀正深深的嵌在上面,陳信文猛地朝前跑去,心臟一瞬間提速到100以上,跑出一段距離之後,他才回頭看去,只見一個衣衫襤褸,發須糾結的男人,正用他那黑乎乎的手,想要將嵌在門扉上剁骨刀拔下來,那雙血紅的充滿毀滅和《》著不遠處的陳信文。
陳信文心尖一顫,腦袋裡亂哄哄的,這個人他不認識!難道是有人招來殺自己的?是鄭國涵?應該不會,鄭國涵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底細,那麼是什麼人要對付自己?或者額根本就是一個誤會?
「你是誰,要幹嗎?」陳信文一邊大聲的問著,一邊拿起手機報警,不管怎麼樣,警察還是有用處的。
「混蛋!去死!去死!」
那瘋狂的叫花子瘋狂的吼叫著,終於將剁骨刀從門上拔了下來,但是由於用力過猛,人卻摔倒在地,掙扎了一下,那瘋子站了起來,步履蹣跚的一搖一晃的朝著陳信文追了過來,陳信文喘了口氣,盡量的平復自己的情緒,一邊小跑著向後退,反正那瘋子也追不上自己。
後門的聲響很快就驚動了會所裡面的員工,膽子大的從後門口那裡向外看著,眼神裡滿是好奇和興奮,樓上的幾扇窗戶也打開了,伸出幾個看熱鬧的腦袋,過了一會,樓前的保安終於收到消息趕了過來,拿著長棍的保安,奮力的打掉了那瘋子手裡的刀,然後沒頭沒腦的暴打了一陣,見那瘋子不怎麼反抗了,才用繩索給捆了起來。
這時,接到報警的警察才響著警笛到來,陳信文自然跑不掉,需要去警局協助調查,其實他也很想知道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不讓他去還不行呢。
可惜到了警察局也問不出什麼,陳信文固然完全不認識那個人,警察局的人盤問那個花子,卻也是一樣的問不出東西,那傢伙只是勞嘮嘮叨叨的嘟囔著什麼,似乎真是精神病,但是警察什麼人沒有見過啊,想要在警察局裡裝瘋賣傻,能這麼容易麼。
叫花子被帶進一個房間,折騰了兩個小時之後,進去時信心滿滿的警察,出來的時候垂頭喪氣,那瘋子還是瘋瘋癲癲的,什麼也問不出來,最後只好叫來了一位精神科醫生,簡單的檢查了一番之後,讓救護車給送走了。
警察沒興趣繼續折騰,但是陳信文不死心,又找人仔細的調查一番,那瘋子就是一個拾荒者,似乎跟陳信文一點關係都沒有,那天他應該是在哪裡拾荒,至於凶器,則是在附近的垃圾堆撿的,為何要襲擊陳信文?這個就無從得知了,或許是陳信文不小心踩了他的腳?
瘋子要做什麼正常人是想不明白的,所以你去跟瘋子理論,那實在是無趣得很,雖然陳信文對這個結論保持著嚴重的懷疑,但是確實也找不到什麼不合理的地方,唯一不合理的就是,那瘋子沒幾天就又被放了出來,奇怪的是瘋子似乎已經忘記陳信文這個人,再也沒有來找過他,這麼一來,陳信文終於相信這只是一個偶然事件,那些監視瘋子的人也不用再浪費時間了,現在還是抓緊時間想想,該怎麼樣才能將鄭國涵盡快的從烏龜殼裡挖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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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著十一月就要過完了,海城的白天還是很炎熱的,特別是大晴天的時候,一個衣衫襤褸的拾荒者慢慢的走進公園,野貓們似乎約好了一樣,紛紛不知道從什麼地方鑽了出來,在一張凳子前面聚集著,那拾荒者從背上的口袋裡摸出剩菜剩飯,還有些骨頭魚頭,貓咪們一擁而上,一邊熱情的『喵喵』叫著,一邊開始大快朵頤。
那拾荒者微笑著摸摸這個,揉揉那個,柔和的目光像是看著自己的孩子一樣,末了,他從凳子上拿起一個信封,看了一下,慢慢的撕開了封口,裡面掉出一張小紙條,上面寫著一個地址,那拾荒者笑了起來,眼神裡冰冷而決絕,身上居然緩緩的散發著毀滅的氣息,嚇得正吃得歡的小貓咪們毛都炸了起來,紛紛驚恐的仰頭看著那拾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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