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還是得過,部落的歷練還是得進行,部落的成長當然也得繼續,所以吸收其餘的部落這種長期戰略目標一步也不能松。現在,神樹族的發展就以這幾條為準則,每天過得忙忙碌碌,也很充實。
喀拉哈里沙漠西南部因降水量極低,因而幾乎無樹或大灌木叢,只有分散的生命力極頑強的旱生灌木和短草。如果向北行進,到達雨較多的中部,就能遇到有零星的樹木及若干灌木及草地。但是首先得跨越過這漫長的南部沙漠,神樹族也就只能滯留在荒蕪的南部沙漠周邊,等到明年雨季再向北。
生命無處不在,只要有一點植物,那就絕對有生命的生存,而且是一個物種繁多的生物圈。雖然南部沙漠乾旱少雨,但是仍有很多的動物生活得怡然自得。主要的品種有跳羚、未遷徙走的角馬和麋羚。相對於大草原來說,生活在荒漠中危機更為巨大,所以這些動物都會成群出現以降低自身面臨的危險。
沙漠中還有神樹族在非洲南部大草原上也經常見到的捻角羚,以前大荒族很多獵手的長矛就是用的捻角羚長角做的。捻角羚體苗條優美,肩高約一米三的大捻角羚成小群棲息,而且速度極快,非常難捕捉。
當然,有膽小的相對來說就有膽大的。俗話說餓死膽小的,撐死膽大的,沙漠中還有一些「實力派」動物,如東非大羚羊、大角斑羚和許多非群居品種。
大羚羊是所有羚羊中的最大種類。這種大羚羊的肩高一般在一米七與一米八之間,身體的長度在兩米八與三米二之間,體重超過六百千克,最大的幾乎能達到一噸,這比非洲野水牛還要高大和粗壯。
而且雌雄的大羚羊都有銳利的角,雌的角較細較長,能達到一米;雄的角雖然不到一米,但是更為粗壯,殺傷力也不容小覷。它們即使單獨出現在荒漠中也很少有獵食者敢打它們的主意,實力決定了一切。
當然還有膽子小、速度不快、力量小而且還是獨居或者過著夫妻二人世界的低等級可憐動物過著膽戰心驚的日子,比如二三十公斤重的小巖羚和小羚羊。雖然看似它們沒有身體和群體上的優勢,但是它們在荒漠中過得也並不差,它們極為機敏,視力、聽力好,而且體型嬌小容易隱藏自己。它們跋涉在數十上百米高的沙丘上尋找生長著肉質植物與灌木,有時又潛伏在深深的沙丘溝壑中。
至於那些穿梭如電的小精靈,神樹族是沒有多大興趣的,即使有也不行,因為張凡虎不許!張凡虎喜歡啃骨頭,所以神樹族也得啃骨頭,骨頭上的肉有嚼勁,而且夠營養。
大羚羊,張凡虎看上了那些在神樹族面前時隱時現的近一噸重的大羚羊。這不僅僅是吃的問題,因為他知道大羚羊是很容易馴養的一種動物,這無疑是一種比非洲水牛還要有用的動物。張凡虎甚至想要嘗試抓一兩頭成年大羚羊飼養。
雄大羚羊幾乎都是獨行俠,而懷孕的雌羚羊有時數只或數十隻生活在一起,它們的孩子多在深秋十月左右出生。張凡虎想捕捉幾頭懷孕的雌大羚羊飼養兩三月,等到明年雨季之後小羚羊就有半歲了,經得起與神樹族一起的長途跋涉。甚至在飼養著雌大羚羊的時候,只要把捕捉到的雄羚羊與它們關在一起,異性之間的相互吸引,雙方都能快速被馴服,到時候神樹族……
「哥!」張凡虎一偏頭之間智靈有些尷尬地指指他嘴角,張凡虎這才發現自己原來微翹的嘴角已經變成了微張嘴傻笑,如果智靈不提醒他等會兒估計口水也得流下來。
「哦,嘿嘿。對了,智靈,你覺得咋樣?喏,就那種脖子下面有垂著的皮的、比野牛還大的羚羊。」回過神來的張凡虎把望遠鏡抵在智靈眼睛前,讓她看十數公里外在沙丘下面草叢中小憩的大羚羊。
「嗯,很好,皮好!肉多!就是不知道好吃不。」智靈淡淡說道。
「我,我是說如果騎著那種大羚羊感覺如何?不是吃!」張凡虎差點被智靈的後一句話噎死。
「哦,呵呵,那就不好了,醜死了!還是白墨好,可惜被你霸佔了!哼!」
「……」張凡虎看著還是一臉孩子氣的智靈有些無語,也感到當哥哥的一種滿足感和剛剛誕生的尷尬,但是隨即消失了:哥哥即使被妹妹虐待也是一種幸福!
「那好吧,等我騎著那種大羚羊的時候就把白墨完全還給你,到時白墨就完全是你的了,這樣好了吧?」
智靈聽到這句話,沉默了良久,最後才道:「大羚羊那麼大,可以一次坐兩個人吧?」這句話明顯沒有說完,寓意很深,張凡虎搔搔頭,感慨史前人類的語言細胞的發展之快速。
「智力!化妝!三面包抄,記住,只能用鏈石纏繞腳,必須抓活的,最好不要傷了它。這些都是經手過多次的,你們沒問題吧!還有,通知族人把柵欄加高、加強,並且隱蔽度也要加強,減少族人的進出以減少人的氣味對大羚羊的影響。」張凡虎下命令的時候是一臉嚴肅,然後突然一變:「嗯,還有,那個,智靈,你過去一會兒,智力,你過來一點。」
張凡虎為了避開剛才的尷尬,於是向智力等人果斷地下令以岔開話題,智靈在一邊靜靜地聽著。但是最後一句讓智靈有些疑惑,但更多的是少女對神秘事情的好奇。如果張凡虎不叫她離開,只用對智力囉嗦幾句說不定她就走了。但張凡虎這樣一說,反而讓智靈產生抵抗心理。
「嗯,讓……,就這樣吧。」智力別看是個憨厚的漢子,但是卻是明白人,他是知道張凡虎和智靈有些尷尬的關係的。智力對張凡虎很尊敬,按理來說他應該尊重張凡虎的決定認同張凡虎與智月之間的關係,但是實者心中也有些疙瘩。
智力對智靈也很尊敬,完全不是叔叔對侄女的關愛,而是奴僕對主人的那種敬畏。也就是說智力在心中還是把智靈當成他至高無上的主人的夫人,所以剛才他想說智靈的名字,但是最後卻沒敢說,否則是大不敬。
「我的意思是,那只遊蕩的大羚羊是雄性,孤獨數月甚至更長時間了,等會兒若成功地把它捉住了,我們得穩定住它躁動的心吧?」張凡虎說道這兒神情與平時的威嚴很是不符,「嗯,騎兵們很多的斑馬都是雌的吧,現在剛成年而且處在它們對身為母愛最期待的時候,所以把它們關在那個大柵欄中就絕對能暫時穩住大羚羊!」
「為什麼呢?什麼叫處在對母愛最期待的時期?」智力有點轉不過彎,對張凡虎的文學修辭有點搞不懂,看著張凡虎愣愣地問道。
「靠!就是那些已經長大的雌斑馬想做母親!而那些雄性斑馬還有近一年才成年,讓白墨的老婆們暫時冒充一下大羚羊的老婆,而且成年的白墨在外邊不知道!這些你懂了吧?」張凡虎在最後拍著智力的肩說道,完全忘了邊上還有一個人,對著這個榆木腦袋幾乎是吼道。
「哥~!」智靈早聽明白了,本來要走的,但是聽到張凡虎這樣細心地為智力解釋道頓時羞怒交加。
「它要跑了!我去追!」張凡虎身軀一震,顧不得回頭一拍白墨臀部衝下了小沙丘,衝向了那頭明明一動不動的大羚羊,留下頓足的智靈和一臉恍然大悟與嘖嘖稱奇的智力。
白墨馱著張凡虎以衝刺速度一直跑了數百米之後才慢慢停下來,回過頭來看著還有個人影的智靈,張凡虎還是覺得訕訕的。
能在危機四伏的沙漠生活的動物哪有可能那麼容易被捕捉住,更何況是像張凡虎這樣明目張膽地縱馬揚鞭地衝過去。
張凡虎找了一片珍貴的陰涼地,從每個獵手必備的獵帶中取出一塊炭黑和一個小皮袋子,從中倒出白色的粘稠樹汁。沒說的,為了成功哪還管其他,張凡虎拿著就往身上塗抹,而且還得小心翼翼按條理進行。
佈滿半枯黃草甸的荒漠上出現一匹巨大的斑馬,它身高兩米有餘,長達三米,但就是這樣的體型相對於它的身軀來說也小了。因為這匹斑馬脊背敦厚無比,而且肩部到地面的距離遠遠超過一般斑馬的一米五左右,達到了近一米八!最讓人奇怪的是它的背部有些奇怪,脖頸部似乎有個巨大的腫瘤,而且整個身軀看上去極不協調。
怪事太多了,這樣的事情對於大羚羊來說並沒有什麼奇怪的。雖然斑馬在荒漠總體數量較少,但是斑馬中最大體型的細紋斑馬卻就是主要生活在這種環境中的。而且這種大型斑馬也是喜歡單獨生活,以大羚羊的閱歷來說,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即使它正慢慢向著它走過來它也覺得這沒有什麼,因為它相信體型只有它三分之二的斑馬絕對不是它的對手,況且自己還有對方沒有的尖角。
數分鐘後,一座沙丘後面又繞過來一匹斑馬,雖然體型較最先出現的這匹要小,但還是體型詭異地比尋常的要大。大羚羊還是臥在半枯黃的草上,心中甚至放下了負擔:兩邊都有斑馬出現,那就是說周圍幾乎沒有能威脅到自己的食肉動物出現了,況且這兩匹斑馬聯手也不是我的對手。
第三匹,第四匹,六七**連續出現,雖然大羚羊不會數數,但是這些突然出現而且呈包圍狀的斑馬群還是讓它感到了一陣不安,而且微風中帶來炙熱的空氣中的氣味有些陌生,並不完全是那種它較為熟悉的斑馬氣味,似乎混雜著其他動物和植物的味道。
十餘匹斑馬佔據了這四條沙丘交界的主要通道,如果它要逃跑就必須要衝過它們的阻擋,當然它也可以直接衝上身邊的沙丘,然後從沙丘另一邊突圍。大羚羊是經歷過多次生死劫難的,它能安然活到現在絕對不是靠的運氣,在這時候他感到了一種深深的不安,這是以前面臨五隻棕鬣狗也沒有的一種危機感受。
「噓噓!」突然兩聲呼哨聲響起,大羚羊一驚就要逃跑,但是卻發現所有的斑馬在聽見這聲音之後都慢慢退卻了,消失得就像它們出現的那麼神秘,這聲音似乎對它們有巨大的影響。甚至連它覺得安全的沙丘上也飄下來一陣沙塵,顯然上面沙丘後面還藏有斑馬的同類。
「嘿嘿,我們先不捕捉這獵物,因為我們有更大的獵物!」發出呼哨聲音的當然是張凡虎,現在他在對數十個獵手們興奮地解釋道,他指著數個淡淡的腳印——人的腳印。而且,這不是他們的人留下的腳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