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苦練(第二更)
「哦,原來是這樣。」李加官恍然大悟。
難怪看李小龍的功夫電影,都感覺鏡頭畫面中的李小龍永遠都是那麼舉重若輕,從來不會像其他的功夫電影之中,打得那麼歇斯底里。
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當電影中的那些被裝出來的所謂功夫明星,在要有打戲一開始的時候,便將上衣一脫,仰天大吼一聲,然後如同瘋了一般,衝到反面角色的隊伍中,用盡全力東一刀西一劍的亂砍一統,然後被反面角色把女主角殺了,男主角再將女主角托起,鼻涕一把眼淚一把的說一段狗血台詞,女主角緩緩地閉上了眼睛,男主角低頭吻一下女主角的還沒有失去溫度的屍體,然後將女主角放在地上,男主角眼珠子通紅通紅,然後在怒氣值達到了爆發,撿起來什麼絕世好劍皮鞋寶劍的,就朝著反面角色一統亂砍,最後終於在身負重傷的情況下,將反面角色殺死掉,男主角雙臂抬起女主角的屍體在夕陽西下之時,迎著晚霞一步一步的朝著遠方走去,留給世界一個寂寞壯麗的拉得長長的背影……這要是一般的不懂武術的人看了也許還會津津樂道,要是愛哭的小女生看了,沒準兒還會痛哭流涕,但是對於武術稍微有點兒涉獵的人看了,就只能被深深地雷到了!格鬥武術,在對決的時候,最忌諱的就是頭腦發熱,心態不平,出招難以把持,節奏一亂,什麼招數都難以標準,也就難以發揮到極致了。換句話說,如果男主角在一開始不是反面角色的對手,那麼在男主角情緒波動極大,甚至於暴怒的時候,那麼他的戰鬥力在反面角色的眼裡,應該,簡直就是個菜*逼!絕對不可能在主角冷靜的時候能夠打得過主角,在主角頭腦發熱的時候卻被主角打死,這在對於武術有一定的涉獵的人的眼裡,純是扯淡!武術講究的是,外練筋骨皮,內練一口氣!而不是一被打個半死就可以爆發的小宇宙,更不是一看到親人戀人死在眼前就可以啟動的寫輪眼。
劉瑞鑫將特質的藥酒給李加官的拳頭塗了一些,然後給李加官的手纏了三匝繃帶,道:「練拳的時候,要盡量避免皮肉損傷,經絡阻塞。」
纏上了繃帶之後,李加官對著木人樁,將全身的力量匯聚,然後在分為兩股,一股氣沉丹田,一股運於雙拳,然後便是按照詠春拳的套路,對著木人樁開始了擊打!
「砰砰砰砰砰……」
李加官的拳頭打在鐵質的木人樁之上,所發出的聲音,與劉瑞鑫打木人樁所發出的聲音有著很大的不同。單單的就從聲音上,就可以聽得出,李加官的拳力沒有深入到鐵質的木人樁之中,而劉瑞鑫的拳力卻已經穿透了厚重的鐵質木人樁,達到了一種隔山打牛的效果。
雖然距離劉瑞鑫差距巨大,但是李加官並不氣餒,反而樂此不疲!
也許是從小就對於詠春拳的拳理有著極高的領悟,李加官對於這種訓練,竟有一種說不出的愉快與熱愛!
一種相見恨晚的感覺,油然而生!
雖然疲憊,雖然疼痛,雖然酸脹,但是,就是有一種如同是源泉一般的動力,在內心的某個深處,汨汨流出。
劉瑞鑫在小時候,就被同樣接受訓練的同門們成為武瘋子,但是今天看到李加官這一副狀態,不禁也要自愧不如了。
自從這一天起!
李加官便一步都沒有邁出練功房!
除了吃喝拉撒,從未離開過木人樁三步以外。
在牆掛一個沙——練日字衝拳,用拳頭做俯臥撐———練拳面的抗擊性和寸勁,懸空掛腿(控腿)————練腿勁。
每天都是讓汗水,將渾身都洗了個三五遍才算是酣暢淋漓的完成每天的訓練量。
詠春拳,不愧是世界特警都普遍修煉的格鬥術。
李加官練習了短短十天,竟然已經感覺到自己的敏銳度,反應度,力度,控制度,都達到了一個煥然一新的狀態。李加官自問,如果同樣是碰上上一次與慕容月兒碰上的被二三十個人員圍殺的事情,自己就算是沒有把握像劉瑞鑫似的將所有人都打趴下,但是如果說帶著慕容月兒殺出一條生路來,是絕對有把握的!
轉眼之間,李加官已經在練功房之中,修煉了一個月!
三十天,李加官留下來的汗水,如果都被積攢下來的話,恐怕要裝下滿滿一桶了!
清晨早起。
李加官躺在地上,忽而睜開雙眼,然後一個鯉魚打挺,便站了起來!
雖然苦練是必須的,但是天睡人睡,天醒人醒這個習武之人所眾所都知的事情,李加官自然不會不知道。
午夜十一點到凌晨兩點,是子午覺,在這一段時間,如果沒有入睡的話,那對於元氣的損傷消耗是相當大的!
元氣不同於別的,乃是授之於天,說的通俗一點兒就是娘胎裡帶出來多少就是多少,後天根本就沒有任何的方法補充。所謂的那些補元氣的藥物,其實只不過是讓元氣消耗的慢一些而已。人,除了病死和意外死亡,從生下來,到正常的老死,從中國傳統文化的角度來講,就是一個將元氣消耗殆盡的過程。
一個人的元氣,可以說是最為寶貴的生命之氣!所以,熬夜,要比任何的消耗自己的方式更加恐怖!
過了一會兒,劉瑞鑫和黃紫霜按時來到了練功房。
這一段時間,李加官跟外界完全切斷了聯繫,所有的吃喝,都是劉瑞鑫和黃紫霜按時按點兒給自己送來的。
吃過了早餐。
劉瑞鑫對李加官道:「來,跟你對兩招,看看你的成果如何?」
「好啊,我也正有此意呢。其實我早就想要跟你試吧試吧了。不過咱可說好了,點到即止哈。」李加官先交待道。
「放心,不會將你打得將剛吃下去的飯都吐出來的。」劉瑞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