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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文禍(三)--臨安十八年 上 文 / 孔璋

    文禍(三)——

    臨安十八年

    「金人不可信,和議不可恃,相臣謀國不臧,恐貽後人譏。」

    當岳飛寫下這四句話的時候,時間已經到了紹興八年,同時,這也是秦檜自紹興元年拜相以來的第八個年頭,當時,大概很少有人想到,他將要打破蔡京的紀錄,成為趙宋開國以來在職時間最長的相臣。

    前一年,是以秦檜為代表的主和派們取得重要成功的一年:河南舊地,似乎可以通過談判要回來了,徽宗的靈樞,據說金人也願意還回來了,開封城中的血火已經是十年前的事情了,就好像高粱河畔的血火已經是一百五十年前的事情一樣,也許,只要給那些不愛惜身體髮膚的蠻子們一些歲賜,一切,又能恢復成過去那樣?

    但就是這一年,奉旨前去談判的王倫,帶著金人使節回到了臨安,傲慢的來使高高的站著,他要求趙構跪下,他說,他來,是為了「詔諭江南」。

    已經沒有什麼宋國啦,只有還沒歸服王化的「江南」,現在,詔書來啦,跪下吧,聽著吧!

    岳飛憤怒了,他鮮明的表達了自己的觀點,「金人不可信,和議不可恃」!

    他記得歷史,卻忘了現在。他清楚的記得海上之盟和太原城,卻忘了先去打聽皇帝的態度,忘了在上書前,先去分析、掂量、盤算和計較。

    ……所以,他只是一個將軍,一個當時最優秀的將軍,一個即將在四年後,被送進風波亭的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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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這一年裡,岳飛的上書當然是最醒目不過的。與之相比,這年還有一位叫胡銓的編修官,也曾經上書趙構,力陳議和之害,就較少的為今天的人們所注意。但是,如果我們要著眼於南宋文禍的話,這卻是不容錯過的一件事情。

    因為,把「莫須有」三個字演化到了極點的「臨安十八年」,正是以這件事為發端,從紹興八年,秦檜以「狂妄凶悖」之名治胡銓以罪開始,高呼「男兒當為天下奇」的王庭珪,黯歎「天意從來高難問」的張元幹,「非笑朝政」的胡舜陟,「鼓唱浮言」的張九成,「譏訕」的李光,「朋附」的胡寅,聲討「夏二子」的吳元美,闡發「子不欲陰中人」的程瑀,誓言「九死以不移」的趙鼎,指望趙構「謹察情偽」的張浚……因著種種最奇詭不過的邏輯和論證,一一倒下。直到紹興二十五年,秦檜去世的前夜,他還在審訂趙汾「大逆」案的名單,要把「使行人到此,忠憤氣填膺,有淚如傾。」的張孝祥勾兌入案,殺之而後快。

    對此,清趙翼描述為:「秦檜贊成和議,自以為功,惟恐人議己,遂起文字之獄,以傾陷善類。因而附勢干進之徒承望風旨,但有一言一字稍涉忌諱者,無不爭先告訐,於是流毒遍天下。」

    到最後,就連這個生逢「盛世」,親眼見證了乾隆文獄的趙翼趙雲崧,也不由得為之感歎:「其威焰之酷,真可畏哉!」

    ……是為,臨安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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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說,在宋朝的時候,把重要的姓名,寫在書房的屏風上,是上層社會中很流行的一種習慣,比如說,某位曾經嚇得周邦彥鑽床底的大人物,就曾經把宋某、田某、王某和方某這四個名字寫在屏風上,生怕忘掉。

    這天,在一德格天閣裡,秦檜靜靜的坐著,一邊翻閱最近送來的報告,一邊梳理著自己的思路,過了一會,他站起來,用他那極有名,極漂亮的字體,在屏風上慢慢寫下了三個名字:

    趙鼎、李光、胡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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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鼎,曾與秦檜同為相臣,李光,曾任參知政事,相當於副總理,都是與秦檜長期糾纏,足以對抗的敵體,能和他們的名字這樣列在一起,對胡銓其實是一種榮耀。

    紹興八年,時任樞密院編修官的胡銓,針對「詔諭江南」的金人,上抗疏《戊午上高宗封事》。

    當時,王倫宣傳說:「我一屈膝,則梓宮可還、太后可復、淵聖可歸,中原可得。」對此,胡銓尖銳的指出:「自變故以來,主和議者,誰不以此說陛下,然卒無一驗!」警示趙構說,如果合作,最大的可能就是「如劉豫也哉」,成為與偽齊帝劉豫一樣,生死進退皆操人手的傀儡,在最後,他更大聲疾呼,「臣有赴東海而死耳,寧能處小朝廷求活耶?」

    胡銓的高呼,使他一夜間聲振天攘,卻也使他一夜間簡在相心。秦檜的打擊既快又狠,立刻就以「狂妄凶悖,鼓眾劫持」之名,將他南貶福建為簽判。為胡銓送別的陳剛中,刊印抗疏的吳師古,也被先後貶流。而或者是一德格天閣內那扇屏風的提醒,胡雖已南,秦未相忘。紹興十二年與紹興十八年,秦檜又先後兩次下手,先把胡銓貶到廣東,然後逐去了海南。

    胡銓南貶,站出來說話的人並不多,但也始終都有,王庭珪寫詩送行,說「癡兒不了公家事!」,張元幹為他歎息,說「天意從來高難問。」一個明斥秦檜,一個暗諷趙構,皆被處置。

    王、張雖然蒙禍,但他們的觀點原是如此,正如「種桃」之案,也算求仁得仁。倒是胡銓由新州而之海南的過程,才是和「種豆」,和「清風不識字」一樣,是我們比較熟悉的,那一類「無中生有」的文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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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古嗟無盡,千生笑有窮。」

    這是胡銓到新州後寫的兩句詩,結果落在了新州守臣張棣的手裡,如獲致寶,精心銓釋,居然從中解讀出了胡銓的「怨望惡語」。

    怎麼回事呢?原來,北宋曾經有過一位相臣,叫張商英,他的號是「無盡居士」,而上古那位射日的后羿,所屬的氏族則是「有窮氏」,於是,張棣由此發揮,說張商英為相,秦檜也為相,這話是明張暗秦,而有窮也是暗指秦檜,他衝著相爺又嗟又笑,當真該死的很。

    秦檜雖然奸惡,卻不是滿清諸王大臣那種草包,這種比「將明」還要混蛋加八級的胡說九道,他實在是看不下去,更沒臉用這樣的解釋去收拾胡銓,張棣馬屁拍到馬腿上,只好咬著牙再等機會。

    總算,張棣等到胡銓又寫了一首詩,裡面說「欲駕巾車歸去,有豺狼當轍。」,這下終於坐實了他「怨望朝廷」的罪名,到底把胡銓攆去了海南。

    從上面的事情中,我們可以初步梳理出「秦系文禍」的一些特點:一方面,秦檜所治文禍,與前人、後人,皆大有不同,他儘管也自有一肚皮好才華,卻懶得去摘章捉句,最常用的罪名,無非是「謗訕」、「狂妄」之流,根本不屑於逐字分析。倒是那些迎其鼻息的鷹犬們,還要費幾分心思,織攀成罪。另一方面,秦檜治文禍善外聯,善滾雪球,或者說,是善立鹿於朝。胡銓被打在聚光燈下後,他的目標便不再只是胡銓,那些敢於聲援的,敢於與他保持同一陣線的,敢於和他聯繫、唱和的,都將被一一擇出,無情打擊。

    ……另外,這同時也是他對自己隊伍的一次篩選和審視,哪些人會猶豫,哪些人會手軟,哪些人能夠用最快的速度跟進和打擊,通過這樣一**的攻擊,秦檜也就能夠心裡有數。

    所以……張棣的無能與無恥,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又或者並非要「求上進」,而只是為了「遠災禍」,在秦檜的遊戲規則當中,那些有幸監視流臣們的官員,其實,也是在走一盤機會與風險並存的棋局。

    ……比如說,右朝奉郎,王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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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紹興二十二年,一個令官場中人,尤其是令秦檜一黨人員目瞠口呆的消息傳出,右朝奉郎任全州知府王趯因為「為逐臣傳遞書信」,被攆去湖南,成了一個小小的編管。

    大為驚訝的官員奔走相詢,希望摸清楚這到底是怎麼回事?難道說,長腳相公的想法變了嗎?這是要發出什麼樣的信號?還是新一輪洗牌的開始?

    ……然後,當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以後,無數人,包括王趯在內,淚流滿面。

    當時,有一位在海南呆了快十年的姓李的官員,很希望回到內地來,於是,他給秦檜寫了一封信,請王趯代為轉達。不久,信送到了秦檜的手裡,他一邊拆開信看,一邊用一種很隨意的神情問送信的人,「李參政今何在?」

    李參政現在在那裡啊?

    使者回答說:「李參政今在全州,與王知府鄰居。」

    李參政住在全州(廣西)呢,和王知府是鄰居。

    這還了得!

    秦檜勃然大怒,立刻下令,嚴查這位「李參政」何以膽敢擅離貶所,而那位膽肥到敢於先斬後奏的王右侍郎,則直接被下了獄。

    沒幾天,事情查清了,「李參政」還好好的呆在海南呢。和王知府做鄰居的人中,倒是有一位「李將軍」。

    那個腦子一時短路的信使下場如何,已不可考,反正王趯是沒能翻案。面子上下不來的秦檜怎麼也不肯承認自己弄錯了,索性用「代逐臣遞書信」的罪名,把他貶到了湖南。

    在那十八年中,這樣的事情並非一起,沒有旗幟鮮明表明立場的貶所官員們,倒霉的不是一位兩位,拒絕追究王庭珪的曾慥、王珉和王大聲,想要保護吳元美的孫汝翼,都先後遭到處罰,從這樣的角度來考慮,張棣之千方百計想要給胡銓再加個罪名弄走,或者,也是在自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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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說到的「李參政」,曾任參政知事,叫李光。

    ……和趙鼎、胡銓一起,把名字落在一德格天閣上的李光。

    他曾經是秦檜的副手和助手,是主和派的人物,但後來,他轉變立場,提出「金不可信、和不可恃、兵不可撤」的「三不可」,激怒秦檜,從此,就走上了漫漫南行路。

    李光的初次被貶,是在紹興十一年,貶所在廣西,紹興十四年,他再被貶移,趕去了海南,他是個心蠻寬的人,才學也好,索性在當地寫起了書。他寫的是史書,自己起了一個名字,叫作《小史》。

    紹興二十年,他寫《小史》的事情,被秦檜知道了。

    ……風波惡!

    李光貶昌化軍(仍在海南,但是在更南,更荒涼的地方),永不檢舉。

    弟李寬,除

    勒停。

    長子李孟傳、三子李孟

    侍行,死貶所。

    二子李孟

    對獄,掠治百餘日,除名,編管。

    四子李孟津,抵罪。

    ……

    《續通鑒》記曰:「田園居第悉籍沒,一家殘破矣!」

    此案牽連極眾,除李光一家外,尚涉及到胡寅、穎直、張燾等十餘名官員,之後,更派生出吳元美、程瑀諸案,範圍之大,力度之重,遠遠超過胡銓一案。

    李光《小史》案,在秦檜所治文獄中頗有特色,其它的案子,基本都是在文字中或者攻擊了秦檜,或者聲援了秦敵,或者被認定攻擊了秦檜,或者被認定聲援了秦敵……只有《小史》案,所錄、所述的內容,秦檜根本就沒有看到,僅僅是聽說「他在做這件事」本身,就已經把秦檜激怒。

    要解釋這件事情,就要從秦檜對「歷史」的重視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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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都消失在迷霧之中了。過去給抹掉了,而抹掉本身又被遺忘了,謊言便變成了真話。」

    「凡是與當前需要不符的任何新聞或任何意見,都不許保留在紀錄上。全部歷史都像一張不斷刮乾淨重寫的羊皮紙。這一工作完成以後,無論如何都無法證明曾經發生過偽造歷史的事。」——

    《1984》

    雖然我現在越來越覺得奧威爾只是一個被他所不敢面對的現實世界嚇斷了腰的絕望者,就如同沒有勇氣走上海岸的1900,但不可否認,他的確有很多精煉的總結。

    比如說,上面的兩節文字。

    秦檜與奧威爾不同,他是做事的人,他雖然沒有這樣總結,但他卻這樣做了,當然,用的理由光明正大。

    紹興十四年,秦檜上書趙構,求禁私史,理由是:「是非不明久矣。靖康之末,圍城中失節者,相與作私史,反害正道。」

    應該說,這幾句話如果孤立的抽出來,其實是很漂亮也很正確的,甚至,連我,在看到白斯文將軍們又或者是白將軍們的子孫們的那些精美、神奇的回憶錄時,也會常常有一種衝動,為他們沒有遇上秦丞相而感到可惜。

    不過,正如同民主本來也不是壞詞,關鍵看是不是帶路黨們在喊一樣……秦檜提出這個事情,目的,當然不是為了「正青史,明是非「,而是為了完全相反的目的。

    ……比如說,「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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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慷慨歌燕市,從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

    在近現代以來的近體詩中,這首詩的知名度,排入前十大約是沒有問題的。作者人生的前後反差之大,甚至使刻薄如李敖者,寫出了「恨不引刀成一快」這樣的誅心之句。

    其實,秦檜的早年,又何曾沒有過雄壯激烈?

    「大金必欲滅宋而立邦昌者,則京師之民可服,而天下之民不可服;京師之宗子可滅,而天下之宗子不可滅。檜不顧斧鋮之誅,戮族之患,為元帥言兩朝之利害,伏望元帥稽考古今,深鑒斯言。」

    「天下之人,必不服從,四方英雄,必致雲擾,生靈塗炭,卒未得生!」

    金人初下汴京,心氣正高,視天下如掌中物。有人就提出建議,說趙宋氣數已盡,當屠盡趙氏宗族,立張邦昌為帝,傀儡用之。

    當時的秦檜,為御使台之長,聽到這個消息,就結連同志,先後兩次上書金人,力陳趙宋有德於民,非他姓可替,甚至建議金人踐行舊盟,北渡白溝。

    這兩封上書,為秦檜贏得了難以想像的榮譽,時人讚之為「詞意忠厚,文亦甚奇」。他日後之所以能一路飛昇,宣麻拜相,這是一個很重要的開始。

    然而,紹興二十四年,左朝奉郎何珫上書朝廷,說那兩篇文章的真正作者是馬伸,要求朝廷還此公道。

    馬伸,字先覺,是秦檜在御史台時的同事。按照何珫的說法,當金人想廢趙立張時,馬伸是第一個站出來說我們必須要上書的人,而秦檜的態度則很曖昧,是在馬伸他們的堅持要求下,才簽了自己的名字,至於把他的名字簽在最前面,那只是因為他當時是御史們的領導。

    ……想一想韓寒現在跳得有多高,就能理解秦檜當時有多憤怒。

    何珫被迅速下獄,然後貶往嶺外,不過,他並沒有呆太久。第二年,秦檜病死,何珫便被赦歸,而他的觀點,也儼然成為共識,記曰「先覺忠烈,遂別白於時。」

    這件事情,足以讓我們很好的理解秦檜,理解他為什麼要反覆的、強烈的禁絕民間私史了吧?

    在當時,秦檜刀鋒所及,天下文士無不戰戰,就連北宋重臣,史學巨擎的司馬光,竟也不能保護聲名於身後。他以私人身份記錄的《涑水記聞》,在紹興六年,由相臣趙鼎「受上諭」,安排范沖整理刊印。而在「禁私史」事後,最荒唐的事情發生了:司馬光的曾孫司馬伋,一而再,再而三的站出來,言之鑿鑿的強調說這本書和司馬光絕無關係,實屬偽作,請求朝廷禁毀此書。至於收留司馬光後人,看著司馬伋長大的范沖,更被他尖銳指摘,說他敗壞了先人名聲,不管流放還是殺頭都罪有應得。後人讀史至此,真不知當哭、當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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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檜所作的,可不僅僅是禁私史。

    待續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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