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超看到凌浩失魂落魄的模樣,忍不住輕輕歎了一口氣,走到他旁邊,拍了拍他的肩膀,低聲道:「浩子,你沒事吧?」
凌浩滿臉苦澀地搖了搖頭,沒有說話。
看到趙潔居然如此親密地挽上了另一個男人的手臂,一股冰冷刺骨從他心底升起,彷彿想將他整個人活活凍住、凍斃。寒意迅速向四肢蔓延,在這暖暖的九月驕陽之下,他居然情不自禁地打了個寒顫。
就在凌浩心痛欲碎的時候,趙潔已經挽著陳少坤的手,走到了眾人面前。
「給大家介紹一下,這位是我的男朋友,陳少坤,樂途集團少東家。」
趙潔的語氣很輕,卻流露出一股極為強烈的盛氣凌人。
聽到趙潔介紹自己,陳少坤輕輕點了點頭,笑道:「大家好!」
他的眼神在凌浩身上停留了幾秒鐘,看樣子是想起了手機店那件事。
趙潔在人群中掃了一圈,目光最後定格在了楊超身上,道:「楊超,你不是說要讓我來見個什麼人嗎?在哪裡呢?」
楊超咧嘴露出了一個難看的笑容,指了指凌浩,不知道該怎麼說。
趙潔把目光轉移到凌浩身上,皺著眉頭打量了半天,然後才不確定地道:「看著好像有些熟悉……」
楊超終於忍不住插嘴道:「高中同學,二十三班的凌浩。」
趙潔一臉恍然大悟,掩嘴輕笑道:「哦,想起來了!就是那個打籃球的,對不對?當初你好像還跟我寫過情書來著,哈哈哈……」
說完,抬起頭一臉甜蜜地望了陳少坤一眼,似乎在說:看,這傻逼曾經喜歡過我。
「就是那個打籃球的!」
聽到這句話,凌浩感覺一陣令人窒息的巨痛猛然當胸襲來。他的眼前瞬間出現了一片寂靜的黑暗、絕對沒有一點聲源、一絲光明的黑暗!
心裡痛極,凌浩的嘴角嘴角卻反而露出了一絲嘲諷的笑意。眼前不覺浮現出了當初的場景:
「你如果有一百萬,我就答應做你的女朋友有。嘻嘻。」
「你給我兩年的時間,我一定能賺到一百萬!」
「好啊,那我就等你兩年,等你賺到了一百萬再來找我哦。」
「嗯,我一定會賺到一百萬的!
想起當時那斬釘截鐵的承諾,凌浩就覺得自己特像個超級大傻逼!
原以為自己得到了一份不見不散的誓言,沒想到在別人眼裡不過就是『那個打籃球的』!人生最大的諷刺莫過於此了。
他放在兜裡的手慢慢握成了拳頭,然後慢慢攥緊,直到迸起一條一條恐怖的青筋。在他手心裡,那張曾經帶給他無窮力量的照片逐漸變形,最後被揉捏成了一個沾滿了汗水的廢紙團。
看到凌浩似乎有些異樣,趙潔奇怪地道:「同學,你沒事吧?」
「同學?呵呵,居然叫自己同學……剛才楊超跟他說了自己的名字,她居然都懶得記……」凌浩用超強的毅力控制著自己的肌肉,露出了一個難看的笑容,澀聲道:「我沒事!」
趙潔卻好像是想起了一些美好的回憶,談性一下子變得有些濃,聽到凌浩說沒事之後,又繼續問道:「你也在上雲大學嗎?讀的是哪個專業?怎麼以前都沒看到過你?」
凌浩勉強道:「高中畢業就沒讀書了,現在在這邊打工呢。」
「哦,呵呵……」聽到凌浩現在已經淪為了打工仔,趙潔一下子失去了興趣,乾笑了兩聲,便將視線轉移到了陸瀅身上,道:「既然是聯誼,怎麼不把你男朋友也叫出來呢?」
陸瀅笑了笑,道:「我也想帶來著,可到現在也沒找到人肯要啊。」
聽到趙潔明顯帶著挑釁的話,陸瀅沒理會,齊玲卻忍不住跳了起來:「趙潔,你什麼意思嘛,明知道陸瀅沒男朋友,還這麼問!」
趙潔故作尷尬地道:「唉,我看到這麼多人追她,以為她已經找到合適的了呢,實在不好意思啊。其實我這也是關心同學嘛。」
陸瀅人比她漂亮,家世比她好,同在一間寢室,趙潔感覺自己處處都矮了一頭,今天強拉著陳少坤過來,就是為了顯擺一下,現在出了這口氣,心裡感覺無比舒暢。
看到趙潔臉上那種讓人極反感的表情,凌浩突然感覺她好陌生。雖然趙潔當初隨口的戲言讓他當了這麼久的白癡,雖然趙潔甚至都記不住他的名字,雖然趙潔聽到他是個打工仔之後面露鄙視。但是凌浩畢竟愛了她那麼久,愛得如此刻骨銘心。所以,凌浩本來很想找機會告訴她,陳少坤是個花花公子,他老子是個大毒梟。
可是看到她臉上那如同獲勝的公雞一樣驕傲的表情,凌浩突然釋懷了。告訴她又如何?她會相信嗎?說不定,陳少坤的所作所為,她都知道。既然是她自己的選擇,我又何必去操這個閒心?
突然之間,凌浩覺得她身上的白裙不再純潔,臉上的酒窩不再美麗。
「走了,走了,時間已經不早了,早點去可以多玩會兒!」見冷了場,楊超趕緊出來和稀泥。
趙潔從眾人身上打量了一番,疑惑地道:
「你們沒車,待會兒怎麼過去啊?」
齊玲淡淡地道:「我們計劃的是坐公交車。」
趙潔為難地道:「那我們就只好先走一步了,在山上等你們啊!」
說罷,和陳少坤又鑽進了悍馬車,揚長而去。
望著遠去的悍馬,凌浩感覺自己心裡有種東西砰然碎裂。
楊超也望了兩眼那輛拉風的悍馬,湊到凌浩身邊道:「怎麼樣?這下終於死心了吧?咱當初就跟你說過,這女人不行,你偏覺得是個寶。要我說,你根本沒必要為了這種人難過,坎了一顆歪脖子樹,咱還有一片大森林來著。喏,那個就不錯,不論身材長相,還是家世人品,都比那趙潔強多了,就是不知道你小子有沒有這個本事!」
順著楊超的目光望去,正好可以看到陸瀅正低著頭跟齊玲說著什麼。略施粉黛的的臉上,帶著一絲淡淡的笑意,彷彿有種顛倒眾生的力量。
只是,凌浩心裡此時正滿是苦澀,哪裡還有心情跟他開玩笑。正好公交車來了,他便悶著頭,一言不發地走了上去。
由於楊超死皮賴臉地跟齊玲坐在了一起,凌浩最後坐在了何勇旁邊。何勇見凌浩情緒似乎不太高,便沒有跟他聊天。
一路無話,很快便到了目的地。
此行的目的是金溪市西郊的巖神山。巖神山距離金溪市不過十餘里,最出名的乃是坐落於山腰的巖神寺。此寺始建於明朝萬曆年間,曾是遠近聞名的佛教聖地。雖然在解放戰爭時期曾毀於國?民?黨潰軍之手,但是建國後又被善男信女們重建起來,香火知道今天都還狠旺盛。
不過,在這之前,巖神山最出名的卻不是巖神寺,而是山中的土匪。
巖神山方圓數百里,最能養匪。據傳鼎盛時期山中曾有大小山寨三十餘座。山中悍匪橫行,時常下山劫掠,連官府都沒有任何辦法。直到建國以後,解放軍出動了兩個團的野戰軍,歷史半個月,才終於將這些匪幫盡數剿滅。
凌浩得到嘟嘟之後,曾經就計劃過到巖神山中試試運氣。
山賊匪幫刀口添血,幹的是腦袋別在褲腰帶上的買賣,劫掠所得要麼揮霍殆盡,要麼找個可靠的地方藏起來。這巖神山當年土匪窩如此之多,也不知道有多少無主的寶藏深埋地底。要是嘟嘟能幫著找出兩個,那就發財了。只是他一直到現在都還沒找到合適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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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思路中,卡文卡得頭大,六個半小時五千字,還沒時間修改,如果有疏漏的地方,請大家在書評區留個言,明天修改的時候會特別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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