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後世,國人送給納什一個綽號「風之子」,這一方面是因為他個人的速度非常的快,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在他的指揮下,太陽的進攻速度,總是迅疾如風。
快攻,納什一上場,就帶著籃球飛快的向著都東部隊的籃下推進。快攻講究一個「快」字,但並不是單純的快了,就能夠被稱為快攻。就像剛才,納什沒有上場的時候,場上的兩支球隊的攻防節奏都非常的快,但這根本稱不上快攻,說的不好聽一點,剛才完全可以用亂打來形容。
同樣是快,但是這次西部隊的進攻思路,相比起剛才,驟然的清晰了不止一點,完全可以用脫胎換骨來形容。從這一點上,就可以看出一個好的控衛,對一支球隊的巨大幫助。到這裡,我們或許就能理解麥克米蘭的巨大怨念,還有巴克利,明明是個超音速球迷,還要無休止的諷刺裡德諾的原因。
當然,這一切轉變也不能完全的歸功於納什。籃球是一項團體運動,一個人再強,沒有合適的隊友,也帶動不起一支所向披靡的團隊。
眾所周知,超音速是一支典型的快攻球隊,說他們將快融入了自己的骨頭血液裡也一點也不為過。還有鄧肯,馬刺隊是以嚴密的防守著稱,但不要忘記,就在去年,張伯倫還是這支球隊裡面舉足輕重的一員。張伯倫抄襲後世的太陽的「炮轟戰術」,讓這支著名的單數年球隊,破天荒的在雙數年得到了一座原本不應該屬於他們的總冠軍獎盃。所以對於這個戰術,鄧肯當然也是不會感到陌生的。
一個團隊五個人,其中四個人都專業的研究過快攻,只有加內特,對這個戰術不是那麼的屬性。於是在其餘的四人沿著清晰的路線飛奔向對方的半場的時候,我們偉大的「狼王」,暫時的成為了這支臨時球隊的唯一短板。像一隻無頭的蒼蠅一樣,盲目的追隨在眾人的身後亂竄。好,每支球隊都會有那麼一兩頭「害群之馬」,雖然這匹馬比較大牌。但是也無傷大雅。
「西部隊發起快攻,納什傳球啊,傳球,快傳球,哎,傳了,對了。額」始創於太陽的這種快攻,一點打起來,就非常的漂亮。被這麼漂亮的進攻一刺激,張老師瞬間的就有些語無倫次了起來。但是屁服歸屁服,立場絕對的不能忘,張老師在眼花繚亂的時候,還是不忘一如既往的催促傳球。
全明星比賽的時候,防守本來就非常的懶散。被納什帶領著隊友這麼一衝擊,作為對手的東部群英,就更加的顯得無所適從。但是錯有錯招。好,我們也可以這樣理解,就像是地震,剛才球場的混亂,禁不住也餘震了一把。
這時候隊友的位置都非常的好,詹姆斯距離雷阿倫有一步的距離,卡特距離鄧肯,也差不多這麼遙遠,死胖子更是在這時候掉隊了,張伯倫殺入他家籃下的時候。他才剛剛費力的跑過半場,所以納什在這個時候,就萌生了一種秀一秀自己與內線的保留曲目——空中接力的念頭。好死不叫死,他竟然在彈跳無敵的卡特頭頂直接的高拋了。
「啪!」卡特條件反射的,在納什傳球的時候,一巴掌將頭頂的籃球扇飛了出去。
西部隊的這次快攻沒有打成。直接的後果就是悶頭跑在眾人身後的奧尼爾,搶下了卡特蓋下來的這個球,一條龍帶球衝到西部的籃下扣籃得手。
事情大多這樣,很多美麗的事物,總是由無數的瑕疵組成。威廉姆斯、納什,這樣的華麗傳球高手,每一次美妙的傳球背後,總是伴隨著只差毫釐的失誤。
畢竟不是相熟的隊友,在這一次的進攻中,納什吸取了剛才的教訓,稍稍的放緩了一下控球的節奏。納什的籃球智商非常的高,這在nba早已經不是什麼秘密,要不然他也不會在重回菲尼克斯的第一個賽季,就將德安東尼的戰術領悟的如此的透徹。這位菲尼克斯曾經的十四號秀,在籃球暮年重返他初入nba的第一家球隊,就給這裡的球迷帶去了偌大的驚喜。
相比起太陽的快,現在還打快的超音速、馬刺,在進攻速度上要顯得慢上一些,更注重隊員之間位置的變換和配合。幾乎在一瞬間,納什就想通了這些。
「控球中鋒」是這兩支球隊所共有的一個特色。
「啪!」剛過半場,納什就將球掉到了張伯倫的手裡。一個優秀的控衛,最重要的本領就是,根據場上球員不同的特點,執行不同的戰術,這也是控衛被稱之為「臨場指揮官」的原因。
張伯倫需要手裡有球權,納什明白這一點,所以他傳球了,而且與裡德諾不同的是,他選擇的傳球的時機非常的好。速度全開的張伯倫,很明顯不是奧尼爾可以跟得上的,所以場上的另一個二年級球員詹姆斯,有速度、有身高、有力量,也有想法,就成了防守張伯倫最好的人選。
詹姆斯在極力的奔跑,就在他快要追到張伯倫的身後的時候,納什突兀的傳球了,這時候籃下無人,張伯倫是所有球員中領先的那個箭頭。
張伯倫是快要輕鬆的將籃球放到籃筐裡的,但別忘了,這是一場表演性質的比賽。張伯倫在接球的一瞬間,詹姆斯用上了吃奶的勁。詹姆斯輸給場上的任何人,都是理所當然的,因為他是新秀,但是他唯一不能輸給的,就是張伯倫,這裡面有競爭的因素,也有前仇舊恨,他始終忘不了,騎士在於超音速的那場比賽中,因為張伯倫的壓制,那恥辱的大比分潰敗的場景。
「啊!」詹姆斯虎吼一聲,面目有些猙獰,將自己的速度強行加快了一絲。但是相反的,張伯倫卻在這個時候,竟然向右斜行著向後跨了一大步出去。
眼睛始終緊盯著籃筐,張伯倫看似隨意的,將籃球向著身後一甩。
納什傳球出去不到兩秒鐘,就又將籃球接到了手裡。令人驚歎的是,就在這瞬間,納什剛剛完成了與雷阿倫的擋拆,而張伯倫在沒有進行任何觀察的時候,竟然準確無誤的將籃球傳到了他的手中。
「助攻王之間的默契!」解說這場比賽的現場評論員,為這個傳球,下了這麼一個略帶著神秘色彩的定語。
助攻如此的美妙,只差最後的一錘定音,但是顯然,身處空位的納什,感覺一個簡單的跳投有些污蔑這個傳球。在籃球入手的一瞬間,納什也如同雜耍一樣的,沒有進行任何的觀察,就從自己的背後,把籃球高高的拋飛了出去。
「啊!」貌似在拖後腿的加內特,這時候如同見了血的害蟲,迎著籃球就猛然的沖跳了起來。
「光當!」伴隨著籃球架激烈的搖晃,比賽進入了第一個**部分。但這並不是全部,功放輪換之後,詹姆斯一個原地三分,穩穩的穿網而過,納什再次的持球發動了快攻。
場面幾乎與上一次相仿,納什還是過中線就傳球張伯倫,張伯倫一樣的回傳,然後納什上癮一樣的繼續選擇將籃球調入半空。
一樣的空中接力,不過這次最後的人選換成了鄧肯。瞎貓碰到死耗子的時候畢竟不多,更熟悉這種戰術的鄧肯,這一次準確的出現在了該出現的位置。
「控衛!」球隊打得如此的精彩,戰術運轉的如此流暢,麥克米蘭看著納什,眼睛一眨不眨的閃爍著莫名的貪婪光彩。
「換人。」看著看著,麥克米蘭實在頂不住自己心裡的那份誘惑,趁著一次死球的功夫,再次的選擇了換人,這次換下去的是不太適合這種戰術的加內特,換上的,是阿朗佐莫寧。
張伯倫、雷阿倫、莫寧,超音速的鐵三角,終於在這個無比特殊的舞台上集合了。
張伯倫不應該是中鋒,在麥克米蘭的心裡,張伯倫不應該承擔太大的防守責任。在他的心裡,防守永遠比進攻重要,但是唯獨張伯倫,他始終認為,應該將其從防守中解脫出來。
當張伯倫不需要面對奧尼爾,當防守小奧尼爾的重任被鄧肯當仁不讓的接過來的時候,張伯倫在場上的狀態,已經不能有簡單的如魚得水來形容了。
張伯倫傳球,或者納什傳球。在這兩個堪稱偉大的指揮官的傳球高手的帶動下,西部掀起了一陣恐怖的得分狂潮。
雷阿倫、納什冠絕聯盟的三分絕技。張伯倫、莫寧穩定的中投,鄧肯如他臉龐一樣的45度打板投籃,西部隊在接下的幾分鐘裡,幾乎是箭無虛發。
:24,在比賽進行到第九分鐘的時候,節奏就已經被西部隊完全的掌握了,大范甘迪選擇了換人。他將速度跟不上對手的奧尼爾換了下去,防守專家本華萊士上場,同時換下了場上作用不太明顯的詹姆斯,換上了數據「鳳凰男」阿里納斯。
ps:謝謝大神替朕更衣的打賞,話說俺好久沒有見過有人用這種方式支持俺了,淚奔!
我昨天看了一下5年的全明星比賽,表演沒有看到,看到的,完全的是混亂,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