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一章有個霉女叫寧潔
一場暴雨突然襲擊了京城,老天的悲傷化成漫天的雨水,然後順流成海,差點就淹沒了整個京城,京城到處一片汪洋。
望京大廈的大門口,一群剛下班的白領看著外面的暴雨,有些人只能重新返回公司等待雨停,還有很多人就站在門口等待,一些人即便是有車,也不敢在現在這麼大暴雨的情況下開車回家。
剛下班的寧潔,走到大廈門口,不慌不忙的打開雨傘,在眾人有點怪異的眼神裡,走進了雨中。
早上剛上班的時候,看到她拿著一把雨傘,公司裡還有不少人取笑她,可剛剛下班的時候,公司裡幾乎每個人都在佩服她的先見之明,而一直看她不順眼的杜晴則似褒實貶的說了一句:「寧潔,你那腿真是比天氣預報還准啊!」
寧潔的腿確實比天氣預報還准,這條堪比天氣預報的腿乃是她的左腿,每次要下雨之前,她的左腿就會酸痛難忍,至於是什麼原因,寧潔也不知道,她只能將之歸咎於小兒麻痺後遺症了,儘管她在上查了幾次,也沒聽說得過小兒麻痺症的會有這樣的後遺症。
很多時候,寧潔都覺得自己的人生就是個大茶几,上面擺滿了杯具,在小的時候,嚴格說四歲以前,她長得漂漂亮亮,人見人愛,當時已經懂一些事的她,最大的願望就是長大了做個美女。
當時才四歲的寧潔,已經從一些大人和電視裡得知一件事,那就是做美女是件很舒服的事情,長大了什麼也不用做,就想吃什麼吃什麼,想買什麼就買什麼,當然,對當時的寧潔來說,她只想滿足前面一條,那就是想吃什麼就吃什麼,而為了滿足這個要求,她便有了做個美女的願望。
本來以寧潔當時的條件,只要正常長大,做個美女應該並不難,她母親當時就是村裡出名的大美女,而她長得跟母親很相似,不說青出於藍,只要能長得她母親一樣漂亮就差不多了。
可惜,就在寧潔四歲這年,她得了小兒麻痺症,最後病治好了,卻落下了後遺症,她兩條腿,一條長一條短,走路一瘸一瘸的,而且左腿還一直不能承受太大的力氣,也就是說,她成了殘疾人。
兩條腿不一樣長的寧潔,做不成美女了,便決定做個才女,而在十歲以前,她這個願望看起來也不是那麼難實現,她的習成績一直很好,還有很好的繪畫天賦,得過一些獎。
可十歲這年,有一天,她的眼睛很痛,點了眼藥水,過幾天還是沒效果,反倒越來越嚴重,然後去了醫院。
寧潔現在已經不記得當時醫生是怎麼給她治的眼睛,她只知道,從那之後,她的視力便急劇下降,一直下降到了差不多01的視力,才總算停止下來,從那之後,她的臉上便多了一副厚厚的黑框眼鏡,而即便是如此,她坐在教室的第一排都還是難以看清楚黑板上的字。
視力的急劇下降,嚴重影響到寧潔的習,她發現自己做個才女似乎也不是那麼現實了,她最適合做的,似乎就是霉女。
不過,寧潔有點不甘心,她還是很努力的想繼續做才女,有朝一日,她就可以做個財女了。
在接下來的十幾年裡,寧潔很努力的讀書,最終,她考上了北大,不過,卻不是她想要的專業,而是被調劑到了新聞系。
一個腿腳不是很方便且眼睛高度近視的人去新聞,結果可想而知,當她畢業的時候,根本就沒有單位願意請她,這年頭新聞都是要搶的,一個腿腳不利索眼睛迷糊糊的人,能指望她搶到什麼新聞嗎?於是,記者這個職業,就跟寧潔無緣了。
好在這一次,寧潔幾年前就有了準備,她大一便開始自服裝設計,或許得益於她小時候的繪畫天賦,她對服裝設計也有著相當不錯的天賦,然後在大畢業之後,她沒能依靠北大新聞系的憑找到工作,卻成了一個服裝設計師。
儘管現在她所在的公司並不大,但老闆卻對她頗為器重,薪水也還不錯,儘管這離她財女的目標還很遠,但她至少已經看到了一些希望。
暴雨依然繼續,寧潔深一腳淺一腳的走在路上,她兩條腿都很長,全部超過了一百公分,可不幸的是,右腿卻比左腿長了三公分,她兩條腿如果分別出現在別人眼裡,每個人肯定都會覺得漂亮,可若是在一起對比,卻會讓人發現兩條腿不光長短不一,連大小也不一樣,正因為如此,寧潔一直都不敢穿短裙,即便是最熱的時候,她也穿著長褲。
走著走著,寧潔突然被一個軟軟的東西絆了一下,身體往前一撲,差點就摔倒在地,她正想回頭看看到底是什麼東西絆到自己時,驀然卻有個人朝她衝了過來,然後抽出一把明晃晃的匕首:「站住,搶劫!錢包拿出來!」
「什麼?」寧潔愣了一愣,搶劫?這麼大暴雨,居然有人來搶劫?
寧潔有點不太相信還有這麼敬業的劫匪,所以她以為自己聽錯了,這種時候,怎麼會有人來搶劫呢?
「我說搶劫!」劫匪怒了,「你耳朵有問題嗎?快把錢包給老子拿出來,我只要現金,不刷卡!」
寧潔的眼睛雖然不好,但耳朵卻是沒問題的,這回她算是確認了,真是搶劫!
「哎,下暴雨呢,你怎麼還搶劫啊?」寧潔一邊下意識的去摸錢包,一邊有點不滿的質問道:「你這叫趁火打劫……不對,是趁雨打劫,太不像話了吧?」
「下雨關老子屁事?下雨就不吃飯了嗎?」劫匪怒視著寧潔,「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老子要吃飯!」
寧潔拿出錢包,然後抽出兩張鈔票:「哎,我只有兩百塊,你拿去吧!」
劫匪接過錢,順手又把寧潔的錢包奪了過去,翻了翻,然後很不滿的看著寧潔:「我說你怎麼這麼窮呢?兩百塊你也好意思帶著出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