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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0671章 淒美的愛情 文 / 凡凡一世

    彼時,人民公園的小湖邊很幽靜風流小農民。

    是以,王小兵、馬艷與林憶娜三人坐在湖邊的石凳上,聽著風吹樹葉的颯颯聲,再聯想到碎雪的詭秘,彼此確實有點害怕。

    但凡在熱鬧的地方說恐怖的事,人就不會那麼害怕。

    如果在偏僻之處,人的心裡自然就會生出無來由的恐懼,那是由於人對未知事物的害怕所致。

    聽到馬艷說馬雲天曾被碎雪驅使,拿著它亂砍,王小兵也倒抽一口涼氣,不過,他也可以想到,應該沒有砍死人,不然,現在馬雲天應該是另一種命運。

    果然,馬艷吁了一口氣,道:「好在,上天保佑,我爸當時沒砍傷人。」

    「那就證明師父的陽氣足夠強啊,不然,就被碎雪完全奴役了。」王小兵腦海裡幻想出當時馬雲天握著碎雪追人砍的可怖場面。

    「咯咯,我不好意思說啊。」馬艷賣了個關子。

    「有什麼不好意思說的呢?說吧,我們都是自己人。」王小兵聽得入迷了,情不自禁地說了一句。

    但說了之後,忽然感覺說得太親暱了,掃視一眼身旁的兩美人,見她們神色各異,便知自己不應該那樣說。但已說出口了,收不回來,只好尷尬一笑。

    馬艷聽了,當然歡喜之極。

    而林憶娜則有點吃醋,淡淡地白了他一眼,意思是說:你終於露出狐狸尾巴了。

    又喝了一口雪碧之後,馬艷才流利道:「當時,我爸拿著碎雪的時候,正是白天,而且是六月天,六七月份最多雷雨天了,在我爸被碎雪影響之後,忽然一個響雷將他驚醒了,他才連忙丟開了碎雪,然後用其它方法將碎雪藏了起來。」馬艷仰頭望著雲絲飄飄的晴空,好像要感謝上天幫了馬雲天的大忙。

    聞言,王小兵笑道:「原來這樣啊。」

    「幸好,我爸那時還沒有被碎雪影響得深,不然,後果就嚴重了。」馬艷淡淡道。

    「這麼說來,一切黑暗的東西都是怕天雷的,雷電是極為純陽的力量,如果劈碎雪,估計刀身裡面的怨念也會受到重創。」王小兵嘖嘖稱奇道。

    「整把碎雪,其實就是一個怨念。」林憶娜自有見解道。

    聞言,王小兵與馬艷都表示同意,畢竟,碎雪沾了許多人的鮮血,每一個鐵離子估計都有了靈性。

    「這把碎雪很危險,只要是陽氣不夠強大的人碰到了它,估計都會被它役使,真的很恐怖。」王小兵雖有點驚懼,但好奇心又頗重,一心想要見識一番碎雪。

    「小兵,你知道嗎?我聽我媽說,我爸曾說過你的陽氣比普通人要強。」馬艷笑道。

    「真的?不會是你吹牛的吧?」王小兵不禁暗喜,道。

    「當然是真的啦。」馬艷一本正經道。

    他估計她也沒有必要說謊,如果真的是馬雲天說的,那王小兵覺得自己有機會接近碎雪。

    「是了,師姐,那把碎雪的主人是誰啊?如果能用它殺了那麼多人,那它的原來主人一定是非常利害的。」王小兵彈掉一截煙灰,問道。

    「你聽過哥老會嗎?」馬艷忽然問道。

    「哥老會?沒有聽過。黑手黨、三合會、三k黨我就聽過,哈哈,舊上海的斧頭幫我也聽過。」王小兵笑道。

    「哥老會源於四川與重慶,是近代活躍於長江流域,聲勢和影響都很大的一個秘密結社組織。在四川與重慶的哥老會被稱為袍哥。」馬艷侃侃而談。

    「師姐,你怎麼知道得那麼清楚啊?」王小兵訝道。

    他本身就在黑道裡混,但對於許多秘密結社組織,他也不是很瞭解,聽馬艷如數家珍一般道出來,不禁暗暗佩服。

    馬艷粲然笑道:「其實,我也是不知道的,問我媽,是她告訴我的。哥老會是一個很神秘的組織,但與舊上海的斧頭幫相比,名氣可能還比不上斧頭幫,許多人聽過斧頭幫,但沒怎麼聽過哥老會。」

    「這是什麼原因?」林憶娜又有機會插嘴了。

    畢竟,她對黑道與武術方面的瞭解很低,有時想插話說兩句,但又不知說什麼好。

    是以,每當可以發問的時候,她就問一句,這樣,也可以表示自己正在留心傾傾聽,對馬艷也是一種尊敬。

    「聽我媽說,那是跟經濟發展有關。」馬艷簡言道。

    「哦,你是說,那時的四川經濟沒有上海那麼發達,所以哥老會的聲名沒有斧頭幫那麼響,是嗎?」王小兵揣摩道。

    「是啊,民國初的時候,上海已是國際大都市了,在上海的斧頭幫當然就會被更多的人知道。而哥老會卻在經濟欠發達的四川與重慶,交通不便,消息閉塞,知道的人自然就少了。」馬艷將從她媽媽那裡聽來的解釋說了出來。

    王小兵與林憶娜都表示同意。

    比如說,一個發達地方發生的一件大事,很快就會被眾多媒體報道出來。

    而在那些比較落後的地方發生的大事,一般都要經過長的時間才會被人知悉,那是由於傳播的途徑與參與傳播的人群沒有那麼多所致。

    「師姐,我問你碎雪的主人是誰,你怎麼說起哥老會了?」王小兵丟掉煙頭,笑道。

    「那你想不想知道碎雪的主人?」馬艷眨著美眸,道。

    「當然想知道。」王小兵如是道。

    「那就聽我說下去,如果不說哥老會,那說不明白的。」馬艷振振有詞道。

    他也不便再催她,他雖很想知道碎雪的主人是誰,不過,她想把整個來龍去脈都說清楚,也只好由她了。

    於是,他只好又點燃一支好日子香煙。

    「誒,你一支接一支地抽,那怎麼行,快停一停,要不,你的肺都要被燻黑了。」林憶娜見王小兵不停地抽煙,關心道。

    「好,抽完這支,就隔五分鐘再抽。」他笑道。

    林憶娜努了努紅唇。

    而馬艷還在嗑著瓜子,神思悠遠地眺望著波光粼粼的湖面。

    見她還沒說,王小兵忍不住道:「師姐,怎麼還不說呢,你不會也不知道吧?」

    「咯咯,我當然知道。」馬艷嬌笑道。

    「是師父告訴你的還是師母告訴你的?」王小兵問道。

    「當然是我媽,我爸不會跟我說這些事的,但他會跟我媽說,而我媽又會跟我說,所以我知道了。」馬艷俏臉露出一抹得意的神色,歡笑道。

    「那快點說吧。」他催道。

    「哼,你催我,我就不說。」她撒嬌道。

    如果林憶娜不在這裡,估計他會伸手去摟住馬艷,然後祭出鐵爪功去攀登她胸前的傲人雪山或者施展太極掌愛撫她的美`臀。

    不過,如今他只好耐心等待。

    馬艷吊足了他的胃口,才慢條斯理道:「民國初,在金沙江那裡,河底有許多天然的金子。」

    「跟金沙江有什麼關係?」王小兵只對碎雪有興趣。

    「誒,我不是說了嗎,如果不詳細說起來,根本說不清楚碎雪的來歷。」馬艷理直氣壯道。

    「好,好,師姐,慢慢說,來,喝一口雪碧潤潤喉,別急,我們有的是時間,可以有足夠的時間來聽。」王小兵把那瓶雪碧遞給馬艷。

    「咯咯,你耐心一點吧。不用多長時間的。」馬艷接過雪碧,喝了一口,笑道。

    於是,他只好仰靠在石凳上,做好了長時間聽她敘述的準備。

    林憶娜開了一包橄欖,取出一顆,送進他的嘴裡。

    把雪碧的瓶蓋擰上之後,馬艷清了清嗓子,才道:「金沙江有天然的金子,這自然就會引來許多人去淘金。」

    「金沙江,怪不得叫金沙江,原來那裡有天然的金子啊。」王小兵品嚐著橄欖,笑道。

    「誒,這可是真的耶。」馬艷肯定道:「開始,應該是附近的民眾才知道金沙江有金子,後來,消息傳開之後,就有大批的外地淘金客到那裡去尋找發財的夢想了。」

    王小兵藉機掃視馬艷胸前兩座堅挺飽滿的雪山,咂著嘴,腦海裡幻想著誘人的勝景。

    「當那裡的淘金客越來越多的時候,便出現了幫會,這些幫會控制著有金子的江段,不准別人隨便去撿拾金子。」馬艷又擰開雪碧的瓶蓋,喝了一口。

    「這是很正常的事情。」王小兵理解道。

    在這個世界上,只要有利益的事情,就會有很多人去做,然後,就會出現大的勢力來控制這件有利益的事情,不再讓人隨便得到好處。

    馬艷自顧自說道:「經過了不知多少個年頭的幫會火並之後,到了民國初,那裡只剩下三個勢力。」

    「哪三個勢力?」林憶娜及時問道。

    「一個是鷹煞幫,這個幫的成員是川滇一帶的少數民族土著、土司等;一個是外幫,這個外幫,顧名思義,就是外來的,原來不屬於這裡的,既不是土著,又不是當地漢人,是從其它省份到那裡淘金的。」馬艷也向林憶娜要了一顆橄欖,放進嘴裡品嚐著。

    「那第三個幫會就是哥老會嗎?」林憶娜猜測道。

    「對。當時控制著金沙江有金子江段的三個勢力就是鷹煞幫、外幫與哥老會。」馬艷點頭道。

    「哥老會就是本地的漢人組成的囉?」王小兵問道。

    「應該是吧。」馬艷不敢肯定道。

    對於那麼久遠的事情,她確實無法清楚瞭解。

    頓了頓,她又道:「這三個勢力瓜分了金沙江的利益。每個幫會裡,都養著大量的刀手與殺手。」

    「刀手與殺手有什麼不同嗎?」王小兵好奇道。

    「當然,聽我媽說,刀手就是一般用來防止淘金客逃走的。而殺手就是用來跟幫會之間廝殺的。」馬艷頷首道。

    「你知道得真多。」王小兵讚了一句。

    「咯咯,其實都是我媽告訴我的啦,我才知道一點那時的事情。」馬艷俏臉洋溢著喜悅,道。

    畢竟,能得到他的稱讚,她打心底裡感到歡喜。

    「淘金客不是自己去的嗎?想去就去,想回就回,難道還要被監視嗎?」林憶娜訝然道。

    「不是你想的那樣的,估計最初的淘金客是可以來去自由的,但自從有了勢力控制金沙江之後,就不能夠了。這三個幫會都會派人到遠近的村莊去遊說村民,讓他們到金沙江去淘金。等村民到了那裡之後,就把他們控制住,不讓他們離開,要他們替幫會撿拾金子。」馬艷道。

    「這不是相當於顧請工人嗎?那也沒必然監視著他們啊?」王小兵提出自己的疑問。

    「聽我媽說,金沙江的河水是很冷的,人長久在水裡浸泡著,那壽命也會短很多的。當淘金客發現自己被帶到那裡,發現河裡真的有很多金子的時候,當然高興,但隨後又發現撿拾到的金子不屬於自己,而要交給幫會,那時,便有人想要逃走了。」馬艷流暢地說道。

    至此,王小兵與林憶娜才知道為什麼要監視著淘金客了。

    馬艷又開始嗑起瓜子,道:「河裡的金子是財富,而撿拾金子的人也是財富,所以,幫會要派人看好自己的財富,這就有了刀手,刀手組成刀隊,一隊又一隊,監視著成千上萬的淘金客。」

    「那刀手就是打手囉。」王小兵完全明白刀手的用途了。

    不過,他對於幫會的殺手還不是很瞭解。

    是以,立時問道:「那殺手的職責就是跟幫會廝殺?如果幫會沒有什麼廝殺,那他們不是很輕鬆?」

    「想得美。金沙江那麼長,而三個幫會不可能一下子全部知道哪一段江流河底有金子,有的江段在後面才被發現河床有金子,這是新發現的利益點,而三個幫會都對外聲稱自己對整條金沙江有控制權,這樣一來,就要用武力來決勝負來爭新的江段。」馬艷又喝了一口雪碧,道。

    「哦,這樣的。」王小兵也重新點燃一支好日子香煙。

    「而每當發現新的江段有金子時,三個勢力就會派出自己幫會的殺手,在金沙江的神牙台上進行決鬥。勝的一方,便能得到新江段的開採權。」馬艷道。

    「那殺手也確實危險。」林憶娜刷一下存在感,笑道。

    「何止危險,那都是玩命的,沒有受傷可言,只有生死一回事。」馬艷感歎道。

    微風拂來,使三人都感受到一股涼意。

    不過,想像著三個勢力之間爭奪地盤的大廝殺,那更教人心驚。

    王小兵吐了一個大大的煙圈,問道:「廝殺要麼就是死亡,要麼就是受傷,要麼就是安然無恙,怎麼會沒有受傷這回事呢?」

    「聽我媽說,只要站在神牙台上決鬥的殺手,就只有兩條路,一是殺死對方,二是被對方殺手,不准有受傷的人存在。這就是殺手的悲慘之處,他們的酬金雖很高,但真是拿命去拚的。」馬艷把玩著手的瓶子,道。

    「那是三方勢力的殺手一起廝殺嗎?」林憶娜追問道。

    「是啊,神牙台是在江邊的一塊大石,聽我媽說,可能有一個籃球場那麼大,而三方勢力在爭地盤決鬥時,各方會派出二十名殺手,一共是六十名殺手在上面進行廝殺,六十人之,只允許一人存下來,絕不准有二個人活著。」馬艷肯定道。

    「是同一方勢力的二個殺手活著也不行嗎?」王小兵驚訝道。

    「是,就是同一方勢力的二個殺手,也要進行決鬥,只准一人活下來。」馬艷點頭道。

    至此,王小兵與林憶娜才知那些殺手真的是在刀頭上舐血。

    「你們知道嗎?哥老會的殺手有一個很好聽的名字。」馬艷又喝了一口雪碧,微笑道。

    「什麼名字?」王小兵與林憶娜同聲問道。

    「你們猜猜看。」馬艷笑道。

    「師姐,別吊我們的胃口了,我們怎麼知道叫什麼名字啊。就像那把碎雪,如果你不告訴我們,我們不可能知道它叫碎雪的。」王小兵老實道。

    如果是人的姓字,那倒還容易猜些。

    馬艷也知道很難猜出來的,便道出來了:「哥老會的殺手叫金子來。」

    「禁子來,就是不准別人來的意思嗎?」林憶娜聽錯了音,以為馬艷說的是「禁子來」。

    「金子來,金是黃金的金,子是孩子的子,來是來去的來。這個意思就是,如果在神牙台上殺得越多人,那得到的酬金,當然是金子了,就會越多,所以叫金子來。」馬艷解釋道。

    王小兵與林憶娜同時點頭表示明白。

    「那麼說來,那把碎雪就是跟這三個勢力有關囉?」他想了想,道。

    「是。聽我媽說,那種刀是用百煉鋼鑄造的,雖沒有削鐵如泥那麼鋒利,但可以輕易將人的身體剖開,是真正的殺人利器。」馬艷快把整瓶雪碧都喝完了。

    於是,王小兵把自己的那瓶也遞給了她。

    「三個勢力的殺手都是用這種刀的嗎?」他隨便問了一句。

    「應該是吧,因為這種刀在當時來說是最鋒利的了,用這種刀殺人,砍殺起來,那比用菜刀切菜還要容易。」馬艷猜測道。

    「這種刀叫碎雪,是誰起的名字呢?是鑄刀師嗎?」王小兵又吸完了一支香煙,道。

    「不是。」馬艷否定道。

    王小兵與林憶娜都伸長了脖子,等著她說下去。

    站起來舒展了一下筋骨,馬艷才接著道:「這種刀是由於一個金子來的原因,才擁有這個雅的名字的。」

    「那個金子是來秀才嗎?」王小兵笑道。

    「當然不是,你怎麼會想到秀才那方面去呢?」馬艷不解道。

    「你說這種刀是因為一個金子來的原因才擁有碎雪這種名字的,那應該是那個金子來給它起的名字,大家覺得好聽,才一起這樣叫的吧。」王小兵頭頭是道說道。

    「咯咯,當然不是啦。」馬艷笑道。

    王小兵與林憶娜又猜測了數次,但都不得要領,說不。

    於是,馬艷便得意道:「我告訴你們吧,其實,這是由於那個金子來的刀法出神入化,能把飄著的雪花劈成兩半,所以這種刀就有了這個名字。」

    「哇塞,那個金子來肯定賺了不少金子。」王小兵羨慕道。

    既然那個金子來刀法那麼利害,那應該可以殺不少敵手,得到的酬金自然就多了。

    「那當然啦,那個金子來替哥老會爭得不少的新地盤,在哥老會之,地位與名聲都比較高。」馬艷同意道。

    「他是男還是女的?」王小兵笑問道。

    「肯定是男的啦,他叫張拾來。」馬艷嫵媚一笑,道。

    「這麼說來,師父那把碎雪跟張拾來有關係囉?」王小兵估計馬艷要說到點子上來了。

    「是,那把碎雪就是張拾來的。」馬艷如是道。

    聞言,王小兵長長吁了一口氣。

    可想而知,張拾來殺的人肯定很多,所以那把碎雪的煞氣才會那麼重。

    至此,他才終於對馬雲天那把碎雪有一定的瞭解了,但還有許多疑問還沒有得到答案,比如,這把碎雪難道是張拾來賣給馬雲天的?

    如果是這樣,那張拾來的後半生豈不是更悲慘?

    是以,他忍不住問道:「師姐,師父當年到上海去,不會碰到張拾來吧?」

    「咯咯,當然沒有啦。你想想,如果我爸碰到他,那他都應該是差不多一百歲的人了。哪有可能啊。何況,我媽說是一個年人賣給我爸的。」馬艷搖頭道。

    「那個年人是張拾來的兒子嗎?」王小兵好奇道。

    「不清楚哦,先聽我說吧。」馬艷開始喝第二瓶雪碧,道:「張拾來也挺悲慘的。」

    「他既然選擇做了殺手,如果有悲慘的命運,那他也應該有心理準備的啦。」王小兵是黑道一分子,對此有很深的體會。

    只要踏入了黑道,那自己的命就時刻處於危險之了。

    馬艷已嗑了一在把黑瓜子了,掠了掠額前的劉海,道:「不是他要選擇做殺手的。」

    「難道還有人逼他不成?那他刀法那麼利害,誰敢逼他啊?那不是找死嗎?」王小兵又抽完了一支香煙,道。

    「不是,他是個孤兒。」馬艷以女性獨有的溫柔,同情道。

    聞言,王小兵與林憶娜都表示同情。

    馬艷深深吸了一口氣,道:「聽我媽說,張拾來是棄嬰,被人丟在金沙江邊,而當時的哥老會的一個堂主收養了他,那個堂子是十二個堂排行子字輩的堂主,姓張,因為是拾來的,就給棄嬰起了個名字叫張拾來。」

    「那人間處處還是充滿了愛。」林憶娜感動道。

    「咯咯,這對於張拾來而言,不知是好事還是壞事。」馬艷苦笑道。

    「應該是好事吧,畢竟有人收養了他,不然,他就可能夭折在江邊了。」王小兵再次點燃一支香煙,道。

    「但那個張堂主從小培養他做金子來。」馬艷道。

    對於這個問題,很難有答案。

    「那他的刀法都是由張堂主傳授的囉?」王小兵感興趣道。

    「聽說不完全是,張拾來是由許多刀手共同來培養出來的金子來,加上他自己天賦極高,才能成為頂尖的殺手。」馬艷將瓜子殼裝進白色的塑料袋裡。

    「那張拾來後來怎麼樣了?」林憶娜好奇道。

    「張拾來被培養成金子來之後,就替哥老會爭到了不少地盤。他得到了許多金子,而且,還得到了女人。他愛上了一個俏麗的妓女。」馬艷回憶媽媽說的話,道。

    「愛上了妓女?」王小兵不解道。

    不過,轉而一想,他又有點可以理解,特別是在古代,有名的人墨客都會愛上青樓女子的。

    「是。本來,兩人也可以過恩愛的幸福生活,但成也蕭何,敗也蕭何,最後,張拾來被張堂主害得非常之慘。」馬艷表示憤慨道。

    「怎麼回事?」王小兵問道。

    「聽我媽說是這樣的,張堂主是哥老會總壇派到金沙江僅次於龍頭的第二大人物,所以,他想做龍頭,便叫張拾來去殺龍頭。本來,張拾來不太願意的,畢竟,他感覺這件事太危險,但出於報恩,他同意了。」馬艷也仰靠在石凳上,道。

    「那張拾來還是有情義的人。」王小兵道。

    殺手,一般來說,那都是極為冷血的,在他們的骨子裡,透著無情。

    「在哥老會裡,估計張拾來的刀法是最強的了。不過,那時候已有槍械了。但在近身戰之,他的殺傷力還是很大的。龍頭雖有槍,但張拾來趁龍頭不備的時候,下手殺了龍頭。可是,張堂主卻把罪名加在了張拾來的身上,想致他於死地,用槍打他,但他有點運氣,沒有被打心臟,受傷逃走了。」

    頓了頓,她又續道:「從此之後,張拾來便與張堂主恩斷義絕了。」

    「看來,張堂主也不是什麼好鳥啊。」王小兵哼了一句。

    「那當然囉,在龍頭被張拾來殺了之後,張堂主自然就做了龍頭,但他也一天不得安寧,因為害怕張拾來回來報復。所以,他就開始折磨張拾來喜歡的那個妓女,設下陷阱,來誘捕張拾來。」馬艷也對張堂主不滿。

    「張堂主也太那個了。」林憶娜也憤憤道。

    「但張拾來沒有張堂主的圈套。最後,那個妓女被折磨死了。」馬艷歎了一聲。

    「張拾來為什麼不回來救她呢?把她救走,兩人就可以過普通人的生活了。」林憶娜出於對女性的同情,忿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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