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峰的一幅鐵了心模樣令荀灌娘暫時放棄了勸說,心想還是找機會由張靈芸勸他,於是不再糾結於此,面容稍稍緩和了些,又問道:「斷山你既然不為沈充之事,那麼,究竟在煩心什麼?」
雲峰不禁心中一動,他感到荀灌娘今天有些反常,似乎對自已挺關心的。([])心裡想著,表面卻不流露出任何異狀,老老實實的歎道:「這一場內戰將給朝庭帶來沉重負擔,弟子想的是,無論哪一方獲勝,最終還得轉嫁給平民百姓,將來的很長一段時間裡,不知道又得有多少百姓家破人亡了!」
荀灌娘越來越覺得自已看不透這個人,剛才還信誓旦旦的說要殺人全家呢,這會兒又換上了一幅菩薩心腸!『或許,他是個有雙重性格的人吧?』
荀灌娘暗暗給雲峰下著定義,不過,雲峰的擔心倒是引發了她的共鳴,忍不住的有感而發:「斷山你說的沒錯,我朝賦稅沉苛,遠超於漢朝,就拿田租來說,口稅米五石,無勞動能力者及老小也需徵收,此舉極不公平,有利於地多人少的上等良人,而地少人多的普通百姓則負擔極重。」
說著,看了看雲峰,見他面現詫異之色,又自嘲般的笑了笑:「或許斷山你會認為上等良人負擔較輕,那麼你就錯了,剛才只是田賦,而租調的徵收是又另一套方法,即計資評等按戶徵收!絕大多數的地方官員挖空心思多算、虛算良人家產。提高良人家貲等級。以盡量多收,民間有歌云:務在裒克,刻又刻之!又所謂:桑長一尺,圍以為價,田進一畝,度以為錢,屋不得瓦,皆責資實。使得百姓們樹不敢栽,土不敢墾,房屋破敗漏雨不敢加泥蓋瓦。當然了,建康附近稍有收斂,天子與諸多朝庭重臣腳下,官員不敢妄為。可是在地方郡縣,為師所說的都是普遍現象,哎」
「哦?竟還是這種事?」雲峰忍不住的反問道,這簡直就是聳人聽聞,與之相比,原李雄轄下的巴蜀百姓們如同生活在天堂裡一般,無比的幸福快樂,而與張寔主政下的涼州更是不能相提並論!
荀灌娘苦笑道:「還遠遠不止這些,有很多說出來恐怕你都不敢相信,比如折變。所謂折變,即不按原有名目徵收,而是折合成朝庭需要的錢物,有時把布折成米,有時又將米折成綿絹,有時將米布絹折成現錢或其他實物。一般米貴征米,布貴征布,二者皆賤,則徵收現錢,所收的錢必須又圓又大。
我朝的情況你也清楚。流通的錢幣大多為私鑄劣錢,如鵝眼錢:一千錢長不盈三寸,還有比這更差的,除了中間的大方孔外,周邊像圍著條細線。所以叫綖環錢,這種錢入水不沉。隨手破碎,十萬錢還不滿一捧!
劣制錢幣一般為普通百姓持有,為了上繳捐稅,他們必須去鬼市花高價兌換成足值錢幣,可錢幣販子必然要從中取利,這些人幾乎都是當地的豪強所差遣,無形中百姓相當於多繳了一重稅。
另有些邊遠地區的俚民,如廣州的某些山地,本以農耕為業,不產銀,但為師的師兄陶侃卻強制俚民繳銀。俚民只能被迫到市集賣掉農副產品,再買回白銀。由於他們與外界語言不同,又不懂交易規則,因此在買銀時常常受欺,山民生性樸實,吃虧不知如何申理,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了。雖說廣州州治番禺為我朝重要的對外經商口岸,常有林邑、扶南、訶羅縠、師子國、身毒、以及海西的陂斯、大秦等商賈前來,確是需要金銀交易,但如此不顧俚民死活,著實過份了些。」
雲峰的面色愈發難看起來,荀灌娘則有如打開了話匣子一般,把對朝庭的不滿一古腦兒的全兜了個乾淨:「除了律法規定的田賦租調,朝庭還有許多雜稅。如口錢、代役恤錢、塘丁稅、鹽酒稅、對商旅徵收的關津桁埭稅,市稅和估稅、地方官府需要的雜供給、地方官到任離任的迎送錢、百姓捕魚、樵采的魚稅及山林川澤稅等等。
更過份的是,某些地方的關津渡口竟然以競價的方式出售每年的收稅權,價高者得之!比如王敦攻佔石頭城之前的石頭津便是如此,當年的價格是五百萬錢,多收的都是自已的,後來稅吏被王敦驅趕才暫時中止,從這一點上,王敦倒辦了件好事。總之,朝庭與各級州郡皆是巧立名目,只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尤其是州刺史及郡太守的迎送錢,動輒數百萬!以上所有收上來的錢亦是要求又圓又大!」
雲峰膛目結舌的看著荀灌娘,這真是集古今中外歷朝歷代苛捐雜稅之大全啊!恐怕後世的諸多舉措都可以在司馬氏小朝庭找到源頭,好半天才回過神問道:「那百姓們為何不反抗?」
荀灌娘冷笑道:「中下等良人約佔我朝丁口數的兩到三成,這麼點人如何反抗?因此很多生活貧困者寧可私賣給豪強大戶為奴也不願為良人,儘管朝庭三令五申,卻屢禁不絕,這就直接造成了朝庭掌握的黃籍越來越少,而在籍者的負擔也相應加重。同時朝庭為招攬流民,對南來的流民登為白籍,不納稅不服徭役。」
所謂黃籍,由於白紙易被蟲蛀,因此重要文件及需要長期保留的文書都寫在經藥水浸泡過的紙上,這類紙呈黃顏色,能長期保存,正式戶籍便登記在黃紙上,白籍則為臨時戶籍,專為流民準備。但也不是所有的流民都能享受優惠,零散流民幾乎被各士族豪強分了個乾淨,成為他們的蔭客,只有成群結隊,勢力比較大的流民團體,如郗鑒所部才能不納稅,不服役。
雲峰一時沉默不語,荀灌娘也不理他,繼續道:「既然說了田賦雜稅,就不得不提徭役,按朝庭規定:男子十六歲至六十歲為正丁,服全役,十二歲以下及六十六歲以上為老小,可以免役。夾在中間的須服半役。在為師看來,讓十三歲的少年及六十歲以上的老人服役已經是傷天害理,可實際上還不止於此,有些郡縣的軍士,年近八旬仍在服役,另有的僅七歲便已在役。
而且並不是所有在籍者都須服役,品官、國賓、先賢之後、士人子孫及所蔭賓客,以及有軍勳者、納錢代役者,僧、尼、道皆可免役,如此一來,沉重的徭役只能落在中下等良人身上。
關於徭役負擔,朝庭有規定:其丁男,每歲役不過二十日,又率十八人出一運丁役之。這是兩重徭役,合計是四十天,第一重是修堰、建屋、挖壕、築城及其他臨時性雜役,第二重專指運役,包括運輸租米到州郡及京師,或戰時運糧。尤其是戰時的糧運,不可能恰好二十天,一次戰役可能是十天半月,也可能一連數月,被調來隨軍糧運的人,總不會在戰爭中途撤換,正如這次平王敦之亂,朝庭為此戰征發的徭役達到了十餘萬人,而王敦在荊江二州所征數不會少於朝庭,雖說一年所服運役超過二十天,可以用多餘數抵消以後的運役,但在實際上,幾乎不可能執行,役的名目繁多,林林總總數十條,如何抵消的了?」
接著,荀灌娘冷哼一聲:「徭役徵調,朝庭沿襲武皇帝時的三五征發制,即雙數抽半,三丁抽一,五丁抽二,至多三抽二,五抽三,可遇上緊急情況,往往盡戶發丁或空戶從役!而且當男丁不夠用的時候,經常會徵召女子服役。
尤為令人髮指的是,百姓們在勞役中死亡或軍戶死於征戰,往往被污以逃叛或投敵的罪名,一來不必發給家屬撫恤,二來可以通知地方官府以追捕亡叛的名義到死者家裡抓壯丁補代。結果死者家屬被迫閤家逃亡,於是又取同族之人,同族再逃,便取鄰伍,鄰伍逃亡,則見到村人便捕!結果是一人有犯,合村皆空!
總之,我朝的百姓是最苦的,或許連羯趙都不如,他們在飢餓、死亡線上痛苦掙扎,斷截肢體、賣兒賣女、產子不育、典妻貼婦、自賣為奴、逃竄山湖、自縊溝瀆比比皆是!」
雲峰只覺得心情無比沉重,從開放白蕩湖水面引來如潮人群,從佈於建康的暗哨劉昭僅靠吃食就能把妹,使人家女子傾心!又從一些零散的道聽途說,他瞭解到江東的普通良人日子絕不好,卻沒料到困苦到了如此地步,不禁問道:「朝中莫非無人關注民生?中書令、大司徒等較正直官員總不至於視若無睹罷?其實,只須政令稍稍放鬆,百姓便能過的好一些。」
荀灌娘苦笑道:「怎麼沒有?汴尚書曾上表言:古者使人,歲不過三日,今之勞擾,殆無三日休停!然而,朝庭的確有為難之處,所能役使徵稅的戶籍不過才那麼點人,根本沒法放鬆啊!你在秦涼二州的所作所為,文君都告訴了為師。你仗著兵強馬壯,曲解占田令以當地豪強不是士族為由,強制沒收土地財產、釋放人口,又對大土地所有者課以重稅,雖是手段狠毒,卻極為有效,解決了土地兼併與人口圈占問題。但這一套,在江東卻完全不可行,當政者皆為士族,又有幾個肯放棄自已的財貨?」(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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