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海市。
已經是晚上十二點,年關方過,天氣依然寒冷無比。南方的天氣是典型的濕冷類型,不同於北方的干冷,帶著濕氣的寒風會拚命往每個人的衣服裡鑽,讓你冷到骨髓裡去。
特別是午夜之後,幾乎沒人願意在這個時間還遊蕩在寂靜的城市裡。
當然,夜貓們是一個例外。
他們是這座城市的夜遊神,在ktv、夜店及酒總會出現他們的身影,為延續著白天城市的喧鬧而努力著。
「玫瑰情人」位於城市最為繁華的地段巴黎街上,是一間打著時尚標誌的夜店。這裡一般都是晚上才開始營業,會一直經營到凌晨四五點。夜店每個星期會推出不同的主題周,以吸引年青潮人們的關注,因此這裡也成為了最前沿的時尚地帶。
每到夜裡,你可以看到打扮入時的男生和穿著性感的女生出入於其中。這些城市最年青的血液匯聚在這裡,用酒精和重金屬音樂發洩著青春的活力。因此,玫瑰情人也成為琅海市首屈一指的獵艷場所。
在這個寒冷的深夜,夜店仍然燈火通明。從不時顧客出入而打開的門扉裡,便會有震耳欲聾的音樂從裡面流瀉而出。和街道上的寂靜不同,玫瑰情人裡熱鬧得如同白天的城市。
一個披著風衣的男子從夜店裡出來,他戴著頂羊毛帽。帽沿拉得很低,幾乎就要遮到眼睛。男子手裡提著一瓶洋酒,滿身都是酒氣。出來的時候撞在一名穿著短裙長靴的性感女子身上。讓女子尖叫一聲。
在附近的保安注意到的時候,男子含糊不清地說了句「對不起」。跟著在女子及同伴的罵聲中腳步踉蹌地走開。
夜店裡很快跟出一個性感妖嬈的女人,她皮膚白得有些病態,身上穿著皮草大衣。大衣裡卻只穿一件小可愛背心及及膝的牛仔裙。接近180cm的高挑女生,一雙近乎完美的長腿只用單薄的魚網絲襪包裹著,看得讓人口水直流。
那還算漂亮的臉孔上,卻塗著重重的煙熏裝。嘴唇就如同她的頭髮般,染著艷麗的紫色。
女子的眼睛緊緊盯著那橫過馬路的風衣男子。如果仔細看,便會發現這雙眼睛非常奇特。比正常人多太多的眼白佔據了眼睛的大部分地方,瞳孔比正常人類略小,且中心處有暗紅色的豎紋,非常奇特。
她跟著男子走過馬路,又穿入一條小巷子內。風衣男子正扶在牆根嘔吐著。半晌後他才搖搖晃晃地站起身來。
醉眼惺忪的他看到了巷口的性感麗人。嘴角動了動,露出一個笑容並沙啞說道:「如果你想找獵物的話,我想你挑錯對象了。」
女人一聽這話,眼睛瞳孔一縮,藏在寬大袖管裡的手頓時大張,形如利爪。可接下來男子一句話,卻讓她放鬆了下來。
風衣男笑嘻嘻地拿出自己的錢包。揚了揚說:「看,我身上沒什麼錢。可沒辦法支付你的特殊服務。」
女人眼睛裡露出釋然的神色,然後笑了起來。她輕輕露出一小截舌尖在雙唇上舔過,充滿了狂野的味道。她邁出大步朝風衣男走去,高跟鞋敲在地面的聲音讓人無法從她這一雙長腿上移開。
顯然很懂得如何展示自己的優點,每一劃步,女人都會讓這雙長腿在對方的目光下暴露無遺。她走到了風衣男的身邊,抬起右腿摩擦著男子的身體。用略微沙啞的聲音說:「我不要你的錢。」
她挨近了男子,用飽滿的雙峰往男子身上擠去。然後像一條水蛇般扭動起來。臉上露出姊妹的笑,女人轉過身。用自己的翹臀緊緊貼著男子,跟著上下移動,極盡挑逗之能事。
男子露出迷醉的眼神,女人一聲媚笑,轉過身來一把抱住男子。她伸出蛇一樣長又尖的舌頭輕輕在男子臉上舔過,一直滑到了他的頸側。看著那因興奮而不斷鼓起的大動脈,女人瞳孔收縮。
她張開了嘴巴,就要往風衣男的脖子咬去。
「下次選擇獵物的時候,麻煩刷了牙再出來。你的口臭,我可是三里遠就聞到了!」
剛要咬下的嘴巴被不知道什麼脫下來的羊毛帽塞滿,女人露出遲疑不定的表情,剛要遠離這風衣男。不想對方卻雙臂用力抱緊了她,遠遠看去,便像是一名暴徒要對她無禮。但隨著男子雙手突然燃起紫色的火焰,卻說明事情並非那麼簡單。
紫火很快將女人的皮草大衣點燃,並開始向她的身體蔓延。女人***的皮膚一沾到紫火便迅速焦黑,並發出陣陣惡臭。如果是經驗老到的解剖工作者,便能夠聞出這其實是屍臭。
這個女人,不過是具會走動的屍體!
火光下,映照出狄征的臉孔。他的嘴角牽出一抹微笑道:「一個禮拜的時間就沾了兩條人命,你這樣做法,我的僱主可是很傷腦筋的。但話又說回來,你們這些從修羅界來的傢伙,怎麼都這麼喜歡和畫皮鬼搶生意……」
原來在年關過後,狄征就接到一宗委託。
委託人正是玫瑰情人這家夜店的老闆,老闆姓曾,三十來歲的人,正是年輕有為的典範。但這位曾老闆最近卻遇到了不少麻煩,玫瑰情人幾乎是全年無休,除了過年那個象徵性地休息了三天外,初四晚上便又開始營業。
但曾老闆沒想到,這新年過後的第一天但遇上倒霉的事。
一個男人在夜店的包廂裡死了。
夜店每晚都熱鬧非凡,人流量極大,而且事發地點又在包廂,因此並沒有人知道該男子是怎麼死的。而且他的屍體,也直到夜店打烊後,清潔人員打開包廂時才發現。為此,警方第一時間介入了調查,並索要了該房間的監控錄像。
曾老闆多次利用關係向警方打聽這究竟是什麼事,卻一直沒得到答覆。儘管他多方走動下,讓夜店不至於得暫停營業,可這事卻在曾老闆的心裡留下陰影。
於是他把警方不知情的一份備份文件拿回家中查看。
在這份視頻資料裡,曾老闆看到死者帶著一名妖嬈的女子在包廂裡**。像這種事在夜店常有發生,一般客人不做出過於出格的行為,夜店方面也不會干涉。
視頻中,兩人在做出一系列肢體的親密活動後,女人騎到了死者的身上,然後像是在親吻著對方。因為角度的問題,女子的背影正好擋住了死者的身體。但從死者本來緊緊抱著女子後背的手,漸漸地放鬆並最後垂至沙發上來看,這男人已經凶多吉少。
片刻後,女子起身。而她身下的男子已經一動不動,視頻裡的女子做了個抹嘴的動作後,便拿起自己的手提包離開。在走出房間之前,她朝攝像頭的方向看了眼。曾老闆看得分明,這女人的眼睛竟射出如同凶獸般的紅光。
這時他才知道,為什麼以他的關係,也無法從警察方面打聽到這個案件的任何訊息。只因為那兇手看來,全然不似普通的人類。
本來以為這件事就這麼過去了,但沒曾想到又過了三天,兇案再次發生了。
第二宗案子的死者同樣是男性,所不同的是他並未死在夜店裡,而在離夜店不遠的某條巷子時。曾老闆打聽到該死者的屍體被發現時,脖子幾乎被咬斷,看上去就像是被野獸攻擊一般。
但曾老闆知道那才不是什麼野獸,他第一時間就想到了那個可怕的女人。於是輾轉通過某些關係他找到了狄征,又狄征又利用自己長年和警方合作的關係要到了該案件的部分資料。
資料中顯示,兩名死者皆是被犬齒類生物撕咬致死。而更為重要的是,死者屍體裡殘留的血液大大低於標準值,但即使把流出體外的血液也計算上,死者仍有一半以上的血液消失了。
女人、啖人精血。狄征在搜索符合條件的相關妖物時,卻突然憶起在上海時遇到的那只披著女人外衣的修羅。他突然也意識到一樣東西,自從修羅界的生靈入侵之後,人間的本土妖物其活動的數量及次數皆大大降低。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仍敢這麼明目張膽殺人吸血的,大有可能是修羅所為。
為了弄清這件事,狄征連續幾天都扮成酒客流連於夜店裡。
而直到今晚,他才有所斬獲。就在這只披著人形外衣的修羅進入夜店的時候,狄征第一時間發現了她。修羅雖然很聰明,用女性的身體來掩飾自己的身份。但他們似乎缺少和人間修士打交道的經驗,連最萊的妖物也知道在狩獵的時候要盡量收斂自己的妖力及氣味。可修羅明顯不懂,他們只著重外形的掩飾,卻把最重要的東西忽略了過去。
狄征有了目標後,在收斂自己道力的同時,亦用一絲炎力激起自身精血的活力。以人類精血為食的修羅,當下對狄征的氣息變得異常敏感起來。就這樣,狄征把對方引到了小巷子後,並第一時間困住了對手。(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