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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破曉,楊亦退出分身,洗了一把臉,先到建設場地查看了一下,才回到住處休息。
出於磨合團隊的需要,清早就王蒙的帶領下,被楊亦命名為掠奪者的團隊,開始了第一次外出狩獵。楊亦的概念,自己的這一支團隊,到時候需要肩負著的東西會很多。
比如將分身清空霸佔下來的區域裡面的東西給掠奪一空,比如說有分身無法戰勝,而人類卻可以戰勝的對手時,都需要到團隊出動。團隊與分身之間,楊亦看來,應該是相互互補的關係。
王蒙並不是一個好的領導者,可是現團隊還很缺乏人員,只能是將就著。
休息到午,楊亦查看了一下分身,還好好地呆藏身之所,四周也沒有異動。控制著分身出現廢品場外,同樣沒有現迅猛者們的蹤跡,彷彿它們憑空消失掉了一樣。
慘烈的太陽,讓楊亦有些興趣缺缺。
再一次將分身藏好,楊亦抽回意識,吃膩了自己做出來毫無美味可言的飯菜後,楊亦突然想到外面去吃一頓。
糧食的富餘,讓聚居地裡出現了一些類似於小吃和麵食類的風味小吃。
也許是生活上的無味,使這些美味的小吃變得大受歡迎,許多的人不是拿著黃金就是提著糧食紛紛前來購買。重要的是,這些東西並不貴,有能力消費的人很多,也造成了所看到的熱鬧。
限制性,很多獨特的東西,只能形似,並不能和以前完全一樣。
管如此,楊亦吃膩了自己胡亂弄出來的米飯後,吃到這些東西,還是覺得幸福像生天堂當。
坐這種簡陋的小攤前,楊亦有些想東西出神。
這就是如何用快的速尋找到進化喪屍,如何將它們給困住。
當然,像喪屍對聲音的敏感,利用聲音可以將它們給吸引過來。這個辦法似乎不錯,可是聲音的傳播力太強了,天知道會不會引來其他區域的未知階數,未知種類的喪屍來?
「有什麼東西可以替代聲音充當吸引喪屍?」
對於喪屍的熟悉,讓楊亦很快就想到了什麼。
若說這個世界能引起喪屍瘋狂的,恐怕除了人類的鮮血外,楊亦已經想不出來什麼東西可以如此引喪屍的瘋狂了。
「血?」
楊亦眉頭皺起來,這上哪兒弄血去?
如果將人殺了,然後獲得的鮮血,楊亦的觀念,還沒有辦法接受。
而用自己的鮮血,這又能抽出多少來?
想到以前需要到血時,一是從動物們身上獲取,二是醫院的血庫。
末世的動物們滅不滅絕楊亦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至少楊亦一直沒有見到它們的蹤跡。而醫院的血庫,失去電力後,大半年的時間,早就乾涸不能使用;也有一個可能,這就是被喪屍們攻破,吞食掉這些血液了。
想到醫院的血庫,楊亦靈光一閃,頓時想到一個辦法。
末世前擁有獻血一說,自己現不需要他們無償獻出血來,而是有報酬的獻血,或者可以理解成為自己買血,或者他們賣血。
一定程上的血液,是不會影響到人的正常機能的。
有了這一個想法,楊亦匆匆解決了面前的一大碗麵,扔下黃金,匆匆回到家,將後的黃金和扛了幾袋米就向著棚戶區上跑。雖說現很多人的生活達到了溫飽線上,但棚戶區裡,多的是飢餓線上掙扎的人。
重回到這裡,楊亦充滿了感慨,壯觀的一個個棚子還,風被吹得獵獵作響。
抽血的工具,很容易弄到,畢竟聚居地裡還是有著簡陋醫院這一類機構的,他們的藥物是奇缺,但像這些小醫療工具,並不缺。
這個世界,沒有所謂的廉潔。
楊亦只是付出了微不足道的一些糧食,就弄到了一套。
棚戶區裡熟悉的那一棵大樹下,楊亦將一塊寫著要求的牌子掛上,片刻間就吸引了大量的人圍觀而來。
「速求鮮血液?什麼玩意兒?」
「獻血有獎,每100毫升可以兌換100斤大米一包?」
迅速地,馬上楊亦這裡弄出來的動靜,就吸引了到一些人們的注意力,一些人圍了上來。
一個懶漢擠進來,露出自己的黃板牙:「喂,小子,你這上面寫的,是不是真的?讓你抽100毫升的血,就可以獲得100斤的大米?」這懶漢也不知道多長時間沒有洗過澡,頭亂七八糟的,連衣服也有些破爛。
楊亦閉著氣,點頭說道:「當然是真的。」
楊亦的腳下,踩著幾袋大米,無一不是100斤裝的,就是好的證明。
見到楊亦確定,這懶漢幾乎沒有猶豫就一屁股坐到楊亦面前,將手臂伸了出去,說道:「我先來,我先來啊,誰也不要搶。」
楊亦要的是鮮血,並不乎誰與誰的血。
簡單地處理了一下,然後針頭一扎,迅速地抽著。
一般來說,抽個200-400毫升是不會對人有影響的,所以楊亦抽了200毫升後,望著這懶漢:「已經200毫升了,看你的樣子,長期缺少運作,而且吃了上頓沒有下頓,已經不適合再抽了。」
200毫升就是200斤大米,懶漢也不是蠢的,一咬牙,說道:「抽,抽個400毫升。」
400毫升很快抽完,楊亦指著腳下的四袋大米:「好了,現這四袋大米是屬於你的了。」他轉過頭去,掃了一眼躍躍欲試的人們,說道:「好了,下一位是誰?」
……
花了半小時,就採購到足夠的血液。
可是付出的代價也不少,近一噸的糧食,絕對是非常敗家的一次舉動。前來賣血的人,可不管楊亦要他們的鮮血幹什麼,只知道100毫升的血就可以換到自己一個月的糧食。這種好處,自然是引起人們的瘋狂。
面對瘋狂的人們,楊亦差點招架不住。
收集足夠使用的血液後,楊亦一刻也不敢這裡呆下去,要知道此時他自己已經是被圍了數十層,一個個都叫吼著要求獻血。擠壓下,差點就演變成了一塊大混亂。
看了看時間,楊亦趁著還有時間,攜帶著血液,開著機車風一樣衝出聚居地。
此時距離天黑還有四五個小時,時間上足夠楊亦將血液送到分身的手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