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著這重劍,楊亦還是感覺到吃力。
這可是三十七公斤,折合七十四斤。而且它的長達到了一米五,楊亦背身上,下面的劍尖幾乎拖到地面。整個聚居地當,楊亦的這一把重劍,絕對是屈一指的怪異。
對付喪屍,講究的是輕靈,一擊即,絕對不拖泥帶水。
而且面對一些速較快的喪屍時,可以快速地撤離戰場,遠遠逃離。
像楊亦現,背著一柄重劍,近斤的重量,常人帶身上都是困難,不用說用於戰鬥了。一但碰上危險,是背著重劍逃走,還是扔掉武器逃走?面對喪屍時,扔掉了武器,就等於是將性命交到了喪屍的手。
面對聚居地裡一個個驚訝的眼光,楊亦也是強頂著眾人火辣辣的眼神一路走來。
「哥的寂寞,你們是不會懂的。」
楊亦自我安慰著,背著重劍,一腳一腳地向著聚居地外走去。
反正楊亦的目的不過是將武器送到自己藏著黃金糧食的地點,這個時間點出,還是足夠的。
楊亦的想法,是早日讓分身拿上武器。讓楊亦有些糾結的,還是分身的鎧甲問題,連楊亦也拿不定主意,到底要不要給分身穿上鐵甲。分身是以速和輕靈見長,要是增加了重量,速的優勢還會嗎?
正當楊亦低頭思考著,冷不防撞到了人。
「哎喲!」的吃痛聲傳來,一個怪事怪氣的聲音響起:「小子,你他媽的走路不長眼啊。」
楊亦抬頭,入眼的是五個身材高大的年輕人,正怪笑地盯著楊亦看。
「是你們?」
難怪,楊亦正說這個聲音這麼熟悉呢,敢情還是老熟人。
這五人正是棚戶區裡時,經常欺負楊亦的那一夥人,他們的手裡,楊亦沒少吃虧,每次都是被揍得鼻青臉腫。好幾次楊亦甚至背過氣去,如果不是當時的人心還沒有壞透,有人救過楊亦幾次,恐怕楊亦沒有死喪屍的手,也死這幾人的手了。
所謂仇舊恨一擠湧上來,楊亦腦門充血,死死地盯著他們。
為的,是一個二十五歲的人,也是為高大強壯的,他渾身紋著紋身,糾纏成一團,很難分辨出他紋的是什麼鬼東西。他叼著煙,眼神裡露出不屑的神色:「怎麼不能是我們?」
旁邊一個耳朵上戴著一個大耳環的人譏笑著:「我正說你楊亦跑什麼地方了,原來變得有錢了,住到富人區來了。」
「還好,我們有些運氣,也來到這裡了,哈哈哈哈……怎麼,楊亦,興奮?我們以後還是鄰居。」
「看到他,我手就開始手癢起來了,忍不住要修理修理他。」
「兄弟們,你們看看他背的是什麼?哈哈,一把塑料做成的劍嗎?用來嚇唬誰?」
彼此的譏諷響了起來,讓楊亦胸膛熊熊地燃燒起一股怒火。
不過很快,楊亦就平靜下來,臉上露出一個笑容來,淡聲說道:「很好,我也正說找個時間,好好和你們敘敘舊呢。現正好,免得我跑一趟。」他忽然一指為的那人,喝道:「張帛輝,你是單挑還是群挑?」
張帛輝彈了彈煙灰,眼皮眨了眨:「就你還群挑?」他樂呵呵起來,說道:「正好,今天好好休息一天,找些樂子也是好的。三子!」
三子就是那個戴著大耳環的人,他走了出來,回頭問道:「輝哥,是重還是輕?」
張帛輝嘿嘿笑道:「他不是很囂張嗎?往死裡打!」
聚居地裡的秩序可管不到像這種破事情,這個世界,法律早就崩潰,所有的不過是一些道德約束著人們而已。打架鬥毆聚居地當,哪天不是幾十上起,死些人也是正常的,管理局一般不會管。
楊亦漲紅著臉,陡然間,整個人的氣勢變了。
意識分身的時候,楊亦屠殺過的喪屍,現計算起來,也有四五之多。楊亦的心,殺戮早就成為了他的一部分,經歷過這麼多,楊亦的心智早就不是當初的楊亦了。
毫不誇張地說,聚居地當,恐怖論起殺喪屍的數量來,眾人就是拍馬也趕不上楊亦。
就憑著屠殺這四五隻喪屍的殺氣,楊亦只要釋放出來,就可以冠絕整個聚居地。
此時的楊亦,眼睛裡露出了喋血的光澤,他的眼,這個三子和一具喪屍沒有什麼兩樣。沒有猶豫,楊亦將狗腿刀拔出來,然後反手握著,出低沉的吼叫:「給你們一次機會,全給我滾,否則……」
楊亦還堅持著後的一道底線。
可惜……
三子也是惱怒起來,他能夠感受到楊亦身上的變化,讓他有些冷,可是這麼多人看著,他不可能退怯。一咬牙,也是拿出他的長刀,說道:「王八蛋,我砍死你。」
楊亦眼孔收縮,瞬間又恢復平靜,然後雙腿爆,人已經是竄了上去。
一切行雲似水,快速地接近對方,兩把狗腿刀架到了三子的脖子上,然後像剪刀一樣猛地一絞合回來。
沖天的血液噴湧而起,習慣性的楊亦,又是一刀插到腦信的位置,一壓間……巨大的力量配合著鋒利堅硬的狗腿刀,竟然是硬生生將頭骨給切裂,裡面的腦漿噴擠而出,血白交錯一起,散著濃濃的血腥味。
楊亦雙手一甩,冷漠地站著,彷彿他殺的不是一個活生生的人,而是一具喪屍。
「媽啊!」
一瞬間的變化,太快了,可是趟地上的人,卻被殘忍地殺死,場面絕對的血腥無比。張帛輝幾人什麼時候看到過這種場景?嚇得渾身直打哆嗦,像見了鬼一樣,盯著楊亦變得傻傻的。
回過神間,吼叫著,轉身就跑,拚命地跑。
楊亦也沒有追,而是掃了一眼被自己殘忍殺死的三子,心裡顫抖了一下,收刀快速地離開這裡。
對於殺人,楊亦並不後悔,因為這裡是末世,人殺人的世界。
如果你不無情殘忍一些,不凶殘一些,也許人人都當你好欺負,也許下一刻死的人就是你。
何況,楊亦如今的意志之堅韌,遠遠超過了他的實際年紀。論起來,還是分身的功勞,因為用喪屍分身的視界,所看到的東西,無一不是考驗著人的意志力。一二個星期下來,楊亦早就習慣了,可以坦然面對各種各樣的喪屍。
正是如此,殺了人,還是第一次殺人,楊亦才會如此的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