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布推出了官員財產公示制度,引起了朝野上下一片喧嘩,民眾都非常興奮,官員則多是面帶憂色。
呂布前番搞得廉政風暴,並不徹底,抓捕的貪腐官吏多是貪腐數額大又在民眾面前誹謗呂布的世家子弟,至於那些貪腐數額在一萬錢以下的都只是給予了警告處分,畢竟一下子將三分之二的官員都送入監牢裡面,鄴城朝廷會癱瘓掉的。
而且因為中情司沒有逮捕權和審訊權,也無法從抓捕貪腐官吏中獲利,所以中情司的特工做事並不像後世的錦衣衛那麼賣力,所以還有很多漏網之魚。
呂布知道了中情司缺乏權力和激勵進而消極怠工的情況後,決意將逮捕權授予中情司,並指定獎勵制度,將貪腐官吏家產的十分之一當成中情司的獎勵,當然為了避免中情司相關人員跟貪腐官吏做私下交易,呂布將監察權交給御史台,將貪腐官吏的審訊權交給廷尉,從兩頭遏制中情司勢力的惡性膨脹。
呂布決定暫時不必再對朝廷上下進行什麼大清洗了,現在政局需要的是穩定,在穩定中慢慢推行各項反腐制度,等反腐制度逐漸落到實處,那些貪腐的官吏就會越來越少了。
呂布自從上次微服私訪得到了很大教益後,變得很喜歡微服私訪了,時不時就來個微服私訪,軍國大事太忙時就在冀州探訪,若是暫時沒有什麼大事,他就跑到冀州外的其他州郡探訪。
這一日。典韋領著十幾個大戟士,簇擁著呂布,打扮成尋常客商。在清河郡裡轉悠。
走在郡城裡面的大街上,呂布非常欣喜地看到,隨著萬物復甦春暖花開。民眾都紛紛走上街頭,開始積極地消費,因為呂布在這三年來努力地打壓包括房價、糧價、醫藥價格在內的物價,同時努力地開拓生產,使得商品極大豐富,物價得到明顯遏制,所以民眾的消費能力急劇提高,清河城是一個很一般的郡城卻也車水馬龍。行人摩肩擦踵。
呂布不由得想起某個朝代,住房、醫療、教育像三座大山牢牢地壓著普通百姓,特別是房價居高不下,官府靠土地財政拒不降低地價也不釋放小產權,房價就一直猛漲,普通百姓都只能把大部分錢都存起來買房,不敢去消費其他東西。結果其他東西大多生產過剩,價格猛跌,利潤越來越低,可謂百業蕭條,唯有房地產一枝獨秀。這個時候官府還喊著讓老百姓來消費,希望三駕馬車裡面的消費能夠作為經濟增長的動力,豈不是白日做夢!真的想要刺激百姓消費,必須要打壓掉房價,讓他回歸合理價位,至少降一半才行。
呂布用力地搖了搖頭,苦澀一笑,在那個朝代,自己不過是一介屁民,一介房奴,沒有選票,就沒有資格談論國事。
這時有兩個行人的議論聲引起了呂布的注意。
一個男子問另外一個男子:「你說奉先公這次推行的官員財產公示制度究竟能不能貫徹下去,我看挺懸,聽說朝廷和地方官員裡面有九成都反對!」
另外一個男子不以為然道:「這都要看奉先公和天子的決心,要是他們下定決心,憑著他們掌握著軍隊、御史台和大漢日報,還有我們九成民眾的強烈支持,這項制度一定能夠貫徹下去!」
呂布暗地點頭,繼而搖頭歎息,連二世紀的百姓都知道反腐取決於最高統治者的決心,若是最高統治者真正下定決心排除萬難去搞官員財產公示制度,那個制度一定能落實下去,可為什麼那些二十一世紀的百姓卻不明白這個道理,為什麼官員財產公示制度在那個朝代掛在當局口上七八年了都沒有落實,都是因為當局根本沒有下定決心。
二十一世紀極為可悲的一幕,被形容得極端**的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恰恰是在反腐上做得是最成功的,恰恰是自詡人民當家作主、政治最清明的某個國度,在反腐方面做得最不得力。
官員財產公示制度最早起源於瑞典,早在18世紀,瑞典人就有權查看首相的納稅清單。
而英國則是最早對官員財產公示進行立法的國家。1883年,英國議會通過《淨化選舉,防止**法》,其中規定了對競選議員的候選人必須對資金進行公示的規定。
美國1978年通過的《政府倫理法案》,對立法、司法、行政機構的官員統一做出規定,所有官員必須填寫統一的財產登記表格如實報告財產收入。
法國1983年頒布《政治家生活財產透明度法》。
加拿大1994年制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與離職後行為法》。
2008年俄羅斯通過《反**法》,次年正式實施,時任總統的梅德韋傑夫親自帶頭公示自己的財產。
某個國家把官員財產公示制度掛在嘴巴忽悠了民眾七八年,到頭來只是一個不起作用的財產申報。
在美歐多數國家,有關反**法律強調的多是「財產公示」而不只是「申報」,「公示」目的就是讓公眾可以通過財產公示材料,發現公務員有沒有隱瞞財產,收入與支出是否相符。
而某個國家的某個機構宣稱,他們只對官員向上申報的財產進行監督,意思是那些貪腐官員即便是有幾百套房子可他只申報了一套,那個機構只監督那一套房子,進而宣佈那個應該冠名房祖宗的官員是政治清明的清廉政府下培養出來的清正好官!
呂布一想起那個朝代的事情,就止不住滿心的失望乃至絕望,還好他來到了這個時代,這個完全由他發號施令的時代。
當官員財產公示制度頒布天下之後,呂布又讓天子劉辯頒下聖旨,制定了嚴格的細化的具有很強操作性的反腐律令,在律令裡嚴格規定了貪腐多少錢被查出來會得到什麼樣的懲罰。
律令裡通篇沒有說死刑,但比死刑更折磨人,因為呂布在律令裡引入了恐怖的反腐連坐制度。
連坐就是一人犯罪而與其有一定關係的人也受牽連而被認為有罪,連坐原本主要用於「十惡」中的前幾項,謀反、謀大逆、謀判、等這些對整個統治秩序造成直接威脅的犯罪,也用於嚴重刑事犯罪,像呂布這樣用來打擊官員貪腐,尚屬首次。
呂布很清楚連坐制度在這個時代的極大威懾力,因為注重親疏、嫡庶關係的宗法制是這個時代法制所要維護的主要社會關係,連坐制度與宗法制度相伴始終,共同調整維護了社會秩序。
呂布頒布的反腐連坐制度是指,一個官員貪腐,被逮入監獄不只是他一個人,還包括所有因他貪腐而得到利益的親屬。
一個官員貪腐總會惠及他的父母、妻兒、妾侍乃至族人,凡得到這些貪腐利益的人員全部都要被逮捕入獄,根據一萬錢判處一年刑罰的標準,若是一個官員貪腐了一千萬錢,就判處他一千年監禁,這個官員頂多只能繼續活上三十年,那剩下的九百七十年全部平攤到他的那些獲利家屬身上。
呂布心裡不無得意地想到,若是這樣的反腐株連制度能夠運用到後來的某個朝代裡,貪腐立馬少五成,只是可惜那時搞一個「罪責自負」的現代法治精神,為那幫蛀蟲的獲利家屬逃脫罪行,以至於很多裸官都是一人受罪全家幸福。
呂布推出這個貪腐連坐制度,朝廷中那些碩果僅存的清廉世家大臣紛紛質疑。
呂布義正詞嚴地反駁道:「我們大漢朝廷治下,親親相隱、裙帶成風,一人得道、雞犬升天,既然『一人得道』,其家族『雞犬』都能『升天』獲利,那麼在其貪腐行為案發後,『雞犬』不受株連就太說不過去。
那些『雞犬』們雖然自身不掌握權力,但卻可以依靠裙帶關係間接加以利用,甚至有些官員本人是不收取賄賂的,只不過通過別的途徑假手家人而已。
之所以這樣祭起對貪腐官員的獲利家屬的連坐大旗,就是要對他們加大懲罰力度,使他們對手中掌握的權力充滿敬畏,還可以督促他們自己加強對家人親屬的管治。
即便不用連坐制度來說,只是以大漢律令來說,既然那些貪腐官員侵佔了朝廷與民眾的錢財,使得朝廷與民眾利益受損,屬於犯罪,那麼這些貪腐官員的家屬貪占濫用朝廷與民眾的錢財,難道不是犯罪嗎?!」
說到這裡,呂布面露譏誚道:「你們若能廉潔自律,無需對此有絲毫擔憂,因為這項制度只是對那些貪腐官吏設置的,不是針對你們的。」
朝廷上的世家大臣盡皆無語。
呂布已經料定,自己搞的一系列制度,都會讓下面的很多官吏人心惶惶,他們肯定都會在明裡暗裡反對呂布,甚至會預謀推翻自己的統治,但呂布不論是前世今生都對官吏貪腐深惡痛絕,以他多出一千多年的見識,他非常清楚吏治敗壞的嚴重後果,所以他堅定不移地繼續推行嚴格的反腐制度。
吏治是一個歷盡中華文明五千年都無法搞好的東西,呂布並不認為就靠自己一時半時之間的努力就能一下子澄清宇內,整頓吏治任重道遠,來日方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