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暗無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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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叫東哥的人在行兇中途還出去了一會,回來又對我進行侵害。()而這個女孩我敢確定就是楊東和楊月口中威脅我不讓我說出的與並說與此案無關的楊東的所謂妹妹,是學生的兩個女孩其中一個。昏沉地好像這之後還有其他人進屋將我強姦,但是後幾人我沒看清楚他們長相。前幾人我記住了他們的長相。因為他們都威脅過我,打過我。直到13日早上8點多鐘,幾個兇手不知去向,剩下一個睡著了,我這才偷偷摸摸穿上衣服逃出那個地方。
後來根據監控視頻顯示所有兇手都聚集在同一單元的201室。視頻清晰顯示就在13日凌晨3點多和4點多鐘兇手從201進出,其中一個就是楊三哥。
12月14日在姐姐,姐夫,未婚夫等人的帶領下來到申江市振興派出所報案。在派出所門口有幾個人竟威脅我們不讓我們報案,其中一個是瘸子。還有一個就是楊三哥。為此我未婚夫還問一個值班警察曾慶,回應是:他們是個精神病。沒事就來派出所鬧的。後來這幫人被我未婚夫。姐夫等人推出了派出所才罵罵咧咧地走了。
去年1月9日被冒充律師的人打電話約在本市金安民保健中心騙去我們的自述材料,其中一人還自稱認識分局主管刑偵的副局長陳小飛並說能幫助我把材料交上去,後來卻不承認有這事了,電話號也給別人了。後來才知道這人就是給其中也是兇手之一的公安局某派出所長開車。詢問人楊挺獨自辦案中途還接一個電話出去了40多分鐘回來重新詢問時就開始威脅我:你告的是楊東。別人與此案無關,別瞎說。瞎說馬上關起你。查辦你!等等話。還逼我跪著回答詢問。為此我對像還質問過他。他回應是我自願跪的。
我對像為懇求他認真執法討好地發一隻煙給他抽,他竟然說我最差就抽九五至尊煙。邊說還掏出一盒九五至尊煙拿出一支自顧點上。我多次對他訴說身上被打傷勢他也不為我拍照,推脫說無女民警,其實給我做尿檢的就是女警……
2月15日,因多名兇手在韓斌的威脅下沒記錄的原因和身上多處傷勢未給拍又來到振興所提供時,一名叫劉海的警察竟對我大聲吼:你想說就說,把派出所當你家啊!說完就使勁摔門出去了,連話都不問了。連簽名都是他不在的情況下我未婚夫讓我簽的。因多名兇手因劉海又是單獨問話時途摔門走了的原因導致又沒在材料中有敘述,第三次又來到派出所提供,這次終於是兩人詢問了,其中有個女的,當我敘述到案件中出現的楊三哥和他帶來的兩個女孩時,韓斌馬上就威脅我說:楊三哥是楊東的弟弟,那兩女孩是楊東妹妹他們和此案無關,她們是學生。別瞎說,瞎說是要付法律責任的……
後來才知道楊三哥是市法院已定性的黑社會老大東哥的貼身打手兼司機,後此案被派出所治安拘留幾人結了案了。
2月15日一個自稱是楊東朋友的人給我未婚夫打來電話:說讓我們別告,給那我們拿點錢,不然就把我們往死裡整,被我們拒絕……
後來我們來到市公安局紀委宋主任舉報楊月、劉海等警察不作為。宋主任當我和未婚夫給所長打電話說:這**、綁架、搶劫、敲詐勒索案你們沒權限辦的,為啥沒往上報啊……
在紀委和法控的監督下通過信訪17日來到分局舉報時專案組一警察威脅我和我對像:媳婦讓人睡了還有臉來告啊!不嫌丟人啊!是不是不想在申江混了?再瞎告就把你們當精神病人關起來勞教,整死你們,又有個警察也威脅說:外地人在這還能飛啊?告什麼告?你們能告倒誰啊?!想找死啊?
……
2月18日接振興派出所韓斌補充沒有公章的立案通知》)21日專案組長告知兇手楊東被逮捕原因是容留他人吸毒。而綁架,強姦,搶劫等特重大刑事犯罪情節不予立案偵查。
21日險遭遇人為車禍在分局大門口……
29日在五花廠門口又險遭遇人為車禍……
3月2日第三次一台車牌蒙著件衣服的悍馬車在天御製藥廠門口又欲撞我和未婚夫,再一次被我們躲過,這車司機從車裡還伸出頭罵我們:『總有一天會整死你們的』,大庭廣眾之下,我們不會懼怕,為此我未婚夫還追他車讓他下車,他開車加大油門開跑了……
兇手多次來電話威脅:再告就整死你們,這些還有錄音證據……
2月16日交舉報材料給市公安局信訪董科長。同時又來到紀委宋主任處交舉報材料。2月27日專案組崔曉軍打電話給我們讓我對像去分局一個領導找我對像說:開個價。你們告到哪還不是為了錢等等,被我未婚夫拒絕。2月25日去人大交舉報材料。3月4日又去人大舉報。3月9日將自己在小區拍下不能正常提取的監控視頻給分局黃永等警察。同時遞交所未拍下身體多處傷勢照片分局也不受理……
3月10日到市委組織部長舉報,部長秘上向市公安局局長川市長舉報。3月21日市公安局信訪詢問並記錄。
4月12日向分局多名警察在xk電腦專賣店遞交自己拍下的不能正常提取的小區監控視頻。5月27日去檢察院瀆職侵權局局長交舉報材料。並去市局紀委宋主任交舉報材料。
6月1日我因此案沒得到公正處理,唯一的親人養父也因無數次和對像上訪導致氣病攻心吐血而死。未婚夫也極有可能即將離我而去,因為他的病情因此案不公正長期生氣也加重了……他本來就身患多種疾病,最嚴重的就是重症肝炎。現已在醫院申請等待可移植的健康肝體。如果沒有匹配的可能也活不了幾年了。我也因此案長期未得到合理解決,再加上兇手變態的**,導致我失去了我和未婚夫已經3個多月的孩子和嚴重的婦科疾病,因此還患上了精神抑鬱症,為此案申訴和治療我們花光了近年的積蓄,賣掉了我們準備結婚的婚房,還欠下借貸……
6月17日去市局信訪上訪。省電視台來採訪並在幾日後將我的遭遇在電視上播出了,後來記者告訴我們他遭到警察威脅,被警察強制送回老家。
8月8日在正大酒店向分局張局長和崔警官遞交檢察院付處長交代寫出對本案的30多個疑點。還交了一份給市檢察院付處長。
專案組一個不知姓名的警察說威脅我對像:竟然還能鬧到現在,真是夠賤命的,真是不知道死字怎麼寫……
8月25日市公安局信訪給出的信訪答覆:所有指控事實不存在。此日下午就被人在正大酒店後面的小胡同被人蒙面持槍搶去,我們還遭人毒打。
……
後來,信訪辦的答覆下來了,答覆卻變成:所有指控是證據不足。
為何堂堂國家嚴肅的執法機關說話可以朝令夕改?其實我們自己收集的證據足夠可以立案,而向專案組提供卻不受理,我和未婚夫及幾多名好友多次向專案組和法控科反映51號監控視頻在3月底前都還沒有丟失,請他們及時去提取,而他們卻推三阻四無人去提取,無奈之下只有自己買台攝像機拍下不能正常提取的樓道監控視頻,而韓斌等警官卻說此視頻無法正常提取是技術失誤,為此我們有足夠證據和證人證實此無法正常提取的視頻是人為的。因為我們請來幫忙的是專業人員和律師。而監控視頻因韓斌等警察未能及時提取已導致丟失。
3月22日去人大上訪並交了不知道是第幾封舉報信了、23日去市委監察室交舉報信也不知道是第幾份了……這之前有市委書記和人大張主任及政協劉主席關心過此案並責成檢察院劉院長和付院長監督。而辦案人卻欺上瞞下,視國家法律為兒戲,完全違背國家倡導的依法治國的精神,可以想像兇手的勢力何其之大,某些執法人員為包庇黑惡勢力不惜以身試法!情願充當其保護傘,道德泯滅,天良盡失!!
案發至今此案無任何結果。專案組推托證據丟失。對我們自己提供的dan解釋模糊不清,推說沒有可比對的嫌疑人。辦案雙方對責任相互推脫。主管局長馬局長不聞不問反而威脅說:再上訪就拘留我們勞教,我們現在到處被欺壓已經不敢再訪。這期間我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公安廳,公安部及中紀委和高檢等部門主要領導寫過無數次信,可此案至今還是懸而未決!
現如今,身體掏空,未婚夫瀕臨絕境,為防止有一天被人秘密謀害謀殺,所以我把這些都錄音下來,希望有朝一日,能有一位可以為民做主的好官,嚴懲這些惡徒……」
再次回想著李玉拿出的那個錄音機播放的錄音,吳芸再次的淚如雨下。
這份經歷,說的沒有什麼條理性,甚至時間還有些錯亂。但是這些事件,卻都被完全的記憶在了腦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