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白滾滾一手炮製艷*照門
誒?效果不錯嘛。
白晃搖了搖手上……爪子上的濕巾,打算把沾著麻醉劑的作案工具塞回項圈。
可熊掌畢竟沒有人手靈活,來來回回折騰了半天也沒塞回去,於是白晃一怒之下……
變回了人形。
踢了踢躺倒在地上的花曼,他滿臉的惋惜。
這又是何苦呢?明明有著不錯的家境,更是嫁了個標準富二代,如果不胡亂折騰,這輩子也就開開心心過去了。
但奈何這女人有著海洋般的胸圍,卻沒有海洋般的胸襟,嗯,簡直就是條小陰溝,非要仗勢欺人刷一下存在感。
所謂夜路走多終見鬼,大抵說的就是花曼這類人。
白晃毫不同情地乜著她,打了個邪惡的響指,然後如同拎雞一般,把花曼提溜進二樓臥室,扔垃圾一樣扔到了豪華大床上面。
隨即他重新下樓,再次上來的時候,身後多了一條搖頭擺尾的戰鬥加魯魯……呃,一條牛犢子大小的羅威納犬,花曼養的寵物。
帶著這條羅威納上來,純粹是白晃臨時起意。
他最先打的算盤,只是想體驗一下冠希大師的攝影生活,只不過到了花曼家門口後,才發現還有這麼個大傢伙。
既然有資源,那就要充分利用才對。
帶著「男」主角上樓,然後白晃三下兩下扒光了花曼的衣服。
好一頭大奶牛,事業線真是不錯!冠希熊抱著胳膊,嘖嘖讚歎了兩句後,隨即就陷入了深深的苦惱之中。
「擺pose果然是門高深的學問!」白晃舉著花曼的奧林巴斯,左看右看了好半天,終於是心悅誠服地歎了口氣。
對著一個昏迷的人大拍特拍,農民伯伯都能夠勝任,可要想把一個昏迷過去的女人,還能拍出淫*亂放*蕩的效果,那顯然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挪了好幾個角度,白晃還是不甚滿意。
到最後,他也不得不感慨一句,冠希熊不是你想當,想當就能當!
一個小小的人體藝術攝影,居然包含了角度選擇、光影運用、取景構圖、甚至持機姿勢等等諸多要素。這些東西,對於以前從來沒有接觸過攝影的白晃來說,簡直不亞於逼著老母豬上樹!
一個字:難。
兩個字:辛苦。
三個字:真麻煩。
四個字:關門放狗。
五個字:直接人獸吧。
無奈地放棄了拍攝單人照的想法後,白晃念頭一動,那只羅威納就興奮地撲了上去,然後在某個無良德魯伊的指揮下,開始了打樁機一樣的活塞運動。
雖然汪星人只是做做樣子而已,並沒有真的發生→o→o這種事情……
但從鏡頭裡看過去,捕捉到的,卻都是讓宅男們血脈賁張的動感畫面,火爆的一塌糊塗!
一個姿勢卡嚓卡嚓拍了十幾張,白晃又把花曼翻個身,換個花樣再來。此刻的他,就像初出茅廬的新手記者,興奮和不亦樂乎這兩樣表情,差不多貼滿了全身。
遠鏡頭拍完了整體後,白晃對於攝影一道,差不多也算是無師自通了。
機靈一動,他又端著相機繞到床邊,從這個角度拍攝,正好能把「狗男女」的頭部全都收入鏡頭!只要是熟悉的人,保管能認出女主角就是花曼,但恰好又看不出來,她正處於昏迷當中。
相機的指示燈連連閃爍,把這一副妖精打架的「春宮圖」,給一絲不苟地刻錄進了儲存卡中。
足足拍攝了半個多小時,白晃才收起相機,開始清理現場。
等把通敵叛變的汪星人,送回到別墅後院的狗捨後,他也不再耽擱時間,毫不猶豫地揣著相機離開了這裡。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來;我揮一揮衣袖,帶走了無數的艷*照。
……
花曼清醒過來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十點半。
迷迷糊糊地看了看身邊,自己怎麼躺在沙發上,連衣服都沒脫?
努力回想著到底發生了什麼,花曼紅潤的臉色陡然變白,額頭也瞬間覆蓋上一層細密的汗珠。
被人入室搶劫了嗎?
可是等她心驚膽顫地起身,把屋子仔細檢查了一遍後,卻什麼都沒有發現——存折現金車鑰匙,包括她自己在內,全都完好無損!那難道說,昏迷前發生的那一切,只是錯覺?
對了,那隻小白熊呢?好像就是那只熊把自己迷暈的!
花曼一想到這裡,雞皮疙瘩就佈滿了全身,只覺得毛骨悚然。女生最喜歡自己嚇自己,尤其是碰上那些無法用科學解釋的詭異事件後。
她想也不想衝到後院,把自己豢養的羅威納叫進了客廳後,這才覺得安心許多。
……
第二天醒來,花曼的精神明顯不太好,直到11點半,才磨磨蹭蹭地從床上爬起來,趕去了公司。
可她剛進自己辦公室,助理小周就迎了上來,恭恭敬敬地匯報道:「經理,董事長和宋總經理交代過,讓你來了以後馬上去董事長辦公室。」
「董事長?」花曼眉頭微蹙,然後點點頭:「我知道了,你去忙吧。」
盛天地產的董事長不是別人,就是她的准公公宋建華,可這一大早的就要見自己,會是什麼事情?
帶著這種疑惑,花曼踩著高跟鞋,一路蹬蹬蹬的來到寫字樓最頂層。
敲了門進去後,映入眼簾的,是兩個有著七八分相似的一老一少。
年輕那人,就是她一夜未歸的未婚夫宋亮,一想起昨晚的詭異經歷,花曼就忍不住恨恨地白過去一眼。如果沒有宋建華在這裡,她絕對會讓宋亮知道,什麼叫做胭脂虎河東獅,什麼叫做馭夫有術。
滿肚子怨婦火氣的女人,並沒有注意到宋亮正抱著胳膊,臉色陰沉的如同黑曜石。
「曼曼來了,坐吧。」
坐在老闆桌後面的男人隨口招呼著,很是和藹可親。
而正是這種不動聲色的老狐狸做派,讓花曼對即將到來的腥風血雨,是一點兒覺察都沒有。
「你和亮亮認識5年,戀愛3年,感情一直不錯,是這樣吧?」宋建華一隻手叩在老闆桌桌面,那個厚厚的牛皮文件袋上,一邊貌似漫不經心地問著。
花曼沒發現不對勁,還以為是准公公要過問自己的婚事,立馬嬌羞無限地點點頭:「認識5年半了。」
宋建華聽了花曼的委婉糾正,並沒反駁,只是不置可否地點點頭:「這麼長的時間,俗話說啊,就算是條狗也都喂熟了!怎麼你還能背著亮亮,搞出那麼禽獸不如的事情?」
花曼一愣。
隨即猛然抬頭,滿眼眶不可思議的神色。她顯然沒有料到,自己公公竟然會如同唾罵妓女一樣,對她吐出如此惡毒的語言。
宋建華的這些話,就像是鈍刀子一樣,狠狠割痛了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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