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愁飛在看見山的時候,沒有任何奇怪,像烏林這樣的人,若不是住在山中,那恐怕很難在社會裡過好。
第一次見烏林就已經是晚上了。他在山裡轉著,遇見一個閉上眼走的穩穩的的男人,他甚至已經拿出了刀,可等待他的,不是一個高人,而是一句讓他很安心的話。[.]
烏林說:「要不要喝碗熱水?」
就為那一句話,白愁飛把他當成了朋友。
這不是件值得驕傲的事情,因為白愁飛也只不過是一個屁也不是的男人。
可烏林認了他這個朋友。因為烏林認為,他的聲音比大多數人乾淨。
這是個奇怪的理由,可奇怪的人總有奇怪的理由。
從那時候起,白愁飛就真的認了這個朋友,他以為他能幫上這個朋友的忙,可烏林從沒給他打過電話,從沒要他幫過忙。
他知道這是烏林的活法。
就像他有他自己的活法一樣。
他已經在山路上走了很久,他一直沒說話,卻知道,烏林肯定已經知道了他的到來。
有些人,天生就是大地和山川的孩子。
烏林沒來接他的理由他想得到,只可能有一個理由,離的太遠!
白愁飛沒有意外,他只是繼續的走著。
他花了兩天時間,從看見山,到在山上行走。整整兩天後,才在前面看到了烏林的身影,他不是一個人,是兩個人,還有一個一身紅袍的女子站在他身邊。
白愁飛看著他,烏林的眼神無神,嘴角卻有著輕笑:「你來了。」
「你的好事,我怎麼能不來!」白愁飛笑笑。
「哈哈,我住的遠,走了這麼久,辛苦你了。」烏林爽快的笑著。
白愁飛看著他熱情的樣子,也是真的開心。
「客人來了,就不要在這裡站著說話了,我們回家去說吧。」站在烏林旁邊的女子笑著跟白愁飛點點頭,跟烏林說著。
烏林點頭,轉身走在了前面,在森林中,他卻好像是在自己家裡一樣。他看不見,卻沒有任何的猶豫和遲疑,山林就好像是他的家一樣。
他們走的並不遠,沒多久,就看見了一個小山村。張燈結綵,處處紅光的小山村。
烏林走在前面笑著給白愁飛介紹著:「這是烏山村,靠山而居的一個小村。我就在這裡住著,我的妻子也是這裡的一個女孩。」
白愁飛點頭。哪怕是在山村外面,他也看得見山村裡的熱情。他不知道烏林在這個小山村過的怎麼樣,他只是祝福烏林可以幸福美滿。
看著走出山村,迎接他的人,白愁飛臉上也浮起幾分尷尬,他的確帶了禮物,禮物的價值也絕對不輕。可若要讓山村裡的人理解,那簡直不可能。
白愁飛只是決定,以後身上一定要多帶一些銀子!
「這位小兄弟是小林的朋友嗎?歡迎歡迎!」領頭的老人笑著朝白愁飛抱拳,往裡引著他。
白愁飛已經有些尷尬了,因為他第一眼就看見了在大院門口住擺著的小桌子。有人坐在那裡,在記著好友們送來的禮錢。
看著那人的眼神,白愁飛感覺簡直比姬雁冰的眼神都讓人寒心。
尷尬的笑著,從懷裡掏出所有的錢,放在了桌子上。
記帳人的眼神,瞬間從不屑變成了敬佩。高聲大喊:「新郎朋友,禮錢紋銀一百三十七兩……」
調子拉的長到白愁飛都感覺到了臉紅,明顯的感覺著周圍人的眼神火熱了幾分。
直接的表現就是白愁飛的位置,被安排到了主桌上。
白愁飛笑著坐下跟眾人見下禮,也不多說什麼的走到烏林身邊開口:「你也不早說下,我根本沒準備。」
烏林嘿嘿一笑:「這樣就足夠嚇一嚇他們了,要有了什麼準備,那估計他們就該擔心了!」
白愁飛苦笑,從身上解下了一直背在身後的布條放到烏林手中:「給,這才是我給你準備的禮物。」
烏林搖頭:「我不要。」
他沒說理由,可白愁飛知道他的理由。
象烏林這樣的人,能聞得到別人身上的殺人味的。
白愁飛怔了怔,沒有解釋什麼,只是慢慢的收了回來。周圍的人看著兩人之間的動作互相笑笑。
烏林等白愁飛把遞給他的東西收起來才開口:「你不高興?」
白愁飛搖頭:「沒事。」
「你以為我不收你的東西,是因為你身上有殺人味?」烏林笑著搖頭:「這世界上骯髒的人不知道有多少,殺人又有什麼不對?太多太多人做的事,比殺人骯髒無數倍!」
白愁飛沉默下才開口:「那為什麼不要?」
「這禮物是你選的?」烏林接過白愁飛手中的布條,手伸進布裡摸索著包在布裡的東西問著。
白愁飛點頭,而後才想起來烏林看不見:「是我跟我女朋友一起選的。」
烏林點頭:「你的眼光自然不低,那能不能告訴我,這根木杖值多少錢?」
白愁飛沒回答。
烏林搖頭笑笑:「你越把我當朋友,它自然就越值錢,可我,承受不起的。」
白愁飛不接話,也沒什麼話好接,烏林說的是實話。
「你能來,能祝福我,跟我說聲百年好合,我已經滿足的很了。何況你還拿了一百多兩的禮錢。足夠給我長面子了。」烏林拍拍白愁飛的肩膀,不再跟他說話。
而是笑著跟眾人打著招呼。
結婚是個喜慶的日子。
白愁飛也樂和樂和的傻樂著看著烏林結婚。
他雖然從沒想過結婚,可看著這一幕他也忍不住去想,若這是他跟風眼的婚禮,該有多好啊。
看著鬧洞房,喝喜酒,熱熱鬧鬧的婚禮。
白愁飛一個人離開了山村。
他知道烏林知道,也相信烏林會理解他的不告而別。
一個人走上山林的白愁飛想了想,還是把包在布裡的木杖背在了身上。他的確想留下來,木杖的來處並不光彩,不過白愁飛槍的心安理得。
他不想給烏林留下麻煩,安靜幸福的生活,才是適合他的。
在遇見烏林的地方,白愁飛挖出了他自己的刀,也許沒人會相信,白愁飛會為了讓一個朋友不多想,把自己的刀隨便挖個坑埋起來,等到離開了朋友的眼,才帶上刀。
白愁飛只盼望,那些附近的山賊,離的足夠遠。
他可不想,讓山頭的血腥味,飄到一片幸福的小山村……
在那以後,烏山附近再沒有過山賊,因為烏山有個傳說,說在某一天的夜裡,會有一個魔王,帶著長刀,穿著一身鮮血做成的衣服,一個一個的將山賊的頭砍下,栓在繩子上,吊到樹上……
許多年以後,也有著枯死的樹上吊著變成了骷髏的人頭。
在了卻了這一件事之後,白愁飛不得不再次坐上了去另一個地方的馬車,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若他離開江湖,不做這些事情自然會被人理解。
可若他身在江湖,這些事情卻不得不做。
他要去的是洛陽,他要見的是李尋歡。
李尋歡的兒子已經一週歲了,這是個大日子。起碼對李尋歡來說,是個大日子,在很早以前,李尋歡的請貼已經送到了白愁飛手上。
無論誰接到李尋歡的請貼都是件值得驕傲的事情,白愁飛也很驕傲,當時就得瑟了幾天。
可在坐上馬車後,白愁飛才開始思考,跟風眼在一起的時候,他總是沒時間思考,等他開始思考,他才想到了一件事情……
李尋歡絕對不是因為兒子一週歲就會發請貼的人,因為到了他這樣的地步,該去的人,就算他不發請貼也絕對會去,若他發了請貼,那一定是有另一件值得一見的事情。
白愁飛不知道是什麼事情,也不擔心是什麼事情,他從不高估自己,李尋歡是絕對能給楚留香比肩的人物,無論智慧,還是武功,都遠不是他所能比得上的。
若真的急到了那地步,這事情肯定已經解決,李尋歡發了請貼,那自然是不那麼急。
實際上的確不急。
等白愁飛趕到李園的時候,已經離李尋歡兒子的滿歲酒過了一個月了。
李園的酒席還沒散盡,可該走的人已經都走了。
白愁飛趕到的時候,接待他的不是李尋歡,李尋歡根本不樂意接待他!
接待他的,是李園的老管家。
老管家站在門口,笑著看著白愁飛開口:「少爺在忙,白公子請進,房屋已經準備好,還是公子以前住的那幾間。」
「李伯忙您的就好。」白愁飛趕緊回話。他可以不給李尋歡面子,卻絕對不敢不給老管家面子。
「我自己走就好,您有事先忙。」白愁飛看著老管家離去,才鬆口氣。
他自然不是擔心老管家會對他出手,只是無論誰,在面對一個隨時可以捏死你的人的時候,總有幾分不自在,若是敵人還好,做過一場就是,可若是這個人用一種低你一頭的話說話,那種感覺簡直讓人混身不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