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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一 德意志的榮耀 第一百五十三章 求生的本能 文 / 閃爍

    傷口撕裂時的劇痛,讓李承志直冒冷汗,可這不是最大的問題,傷口處散發出的類似於大蒜的刺鼻臭味才真正值得擔心。包裹傷口的繃帶已經發黑,而李承志卻沒有辦法換下這條繃帶。

    追兵就在身後,他必須前進,哪怕隨時有可能倒斃。

    只是,李承志實在是走不動了。他記不清走了多久,只記得太陽已經兩次升起,而茂密的叢林似乎沒有盡頭。

    更重要的是,他必須補充體力。

    沒有體裡,就算沒有被高燒折磨死,他也會在某個時候倒下。

    聽到物體從落葉上滑過時發出的聲響,李承志屏住了呼吸。叢林裡到處都是食物,肯很多食物並不容易到手。

    游過來的是一條蛇,一條腦袋巨大、身體粗壯的角蝰。

    李承志有點後悔,他不應該把這條蛇引出來,他應該選擇一條蜥蜴,哪怕蜥蜴的肉不那麼可口。

    只是,他沒有選擇的餘地,而且這是一條成年角蝰。

    角蝰是世界上體形最大的蝰蛇,也是北美大陸上毒性最強的毒蛇。只是,幼年角蝰的毒性才最強,而成年角蝰的毒性反而要弱一些,甚至比不上響尾蛇。大概是,在這片叢林裡面沒有能夠威脅到成年角蝰的動物,因此成年角蝰不需要太強的毒液,而幼年角蝰很容易成為其他捕食者的獵物,所以需要劇毒防身。

    李承志沒有動彈,那條角蝰遲早會靠近。

    很多人都認為。只有響尾蛇有熱感應器官。事實上,所有蛇,甚至包括蟒,都有熱感應器官,而且都在鼻孔附近。這個獨特的器官,讓蛇能夠感應到哺乳動物散發的紅外輻射,讓獵物無處藏身。

    李承志很虛弱。肯定無法生擒這條長達兩米的角蝰。

    所幸的是,他不是赤手空拳,他有一把匕首。也就是那把奪走了羅秀生與唐宏光生命的匕首。

    看著角蝰緩緩靠近,李承志更希望它是韋戈斯。

    想到慘死的搭檔,李承志恨不得把韋戈斯活剮生吞。也許人肉並不好吃。但是李承志相信韋戈斯的血一定非常甜美,勝過最好的香檳。

    角蝰逼近到一米的時候,李承志握緊了匕首。

    雖然蛇是冷血動物,在清晨的時候因為體溫還未升高,所以不大靈活,但是蛇本身就是以靈活克敵的獵手。

    李承志知道,他只有一次機會。

    如果不能一刀刺死那條角蝰,那兩根巨大的毒牙就會跟他身體的某個部位親吻,然後注入致命的蛇毒。

    顯然,李承志很想有一把捕蛇叉。

    可是。他只有一把匕首,而且左臂上已經化膿的傷口,讓他只能依靠右臂,因此他必須一擊斃命,絕不能有絲毫差池。

    角蝰不是眼鏡蛇。在攻擊獵物的時候不會豎起身子。

    也就是說,李承志不能指望刺中角蝰的身體。

    還有半米的時候,李承志知道機會到來了。他輕輕抖動了一下右腿,角蝰立即察覺到了危險,吐著分叉的舌頭搜尋獵物。

    任何一種蛇都是殺戮機器,其身體的每個部位都是為了殺戮而生。

    與蛇相比。人類的視覺、嗅覺與觸覺都極為遲鈍,而且人類無法看到紅外線,人類把太多的資源消耗在了大腦上。

    沒有依靠聰慧大腦製作的工具與武器,人類連生存的資格都沒有。

    所幸的是,李承志手裡有一把鋒利的武器。

    在角蝰轉動腦袋尋找獵物的時候,李承志抬起左手,迅速從角蝰面前晃過,而角蝰也立即發現了獵物。

    只是,李承志的動作更快。

    在角蝰以不到十分之一秒的時間弓起身子,然後把鑲嵌著兩顆巨大毒牙的蛇頭像炮彈一樣射向獵物的時候,李承志的右手劃出,尖銳的匕首準確無誤的刺中了蛇頭,刺入了角蝰的軀幹。

    角蝰拚命掙扎,還想咬住獵物。

    只不過,這都是徒勞的。匕首從角蝰張開的大嘴裡刺入,而刀背上的鋸齒讓角蝰根本無法掙脫。

    蛇毒從毒牙的尖端流了出來,滴落到了幾片落葉上。

    李承志沒有冒險,蛇是低等生物,即便死了,軀體也會產生條件反射。如果被一條死掉的毒蛇咬死,那就太冤了。

    角蝰掙扎了一會,才變得僵硬。

    李承志晃動了一下匕首,確認角蝰已經死透了,這才用左手抓住角蝰的軀體,然後拔出匕首,開始剝皮。

    煮熟了的蛇肉很鮮美,蛇湯更是美味,遠勝於雞湯。

    只是,生蛇肉有一股很濃烈的腥味。

    飢餓讓李承志沒有選擇,也把這條角蝰變成了一頓美餐。

    飽餐蛇肉之後,李承志感到體力正在恢復。當然,這只是錯覺,或者說是食物進入胃裡之後神經系統產生的條件反射,從而讓大腦相信身體獲得的能量。要把蛇肉裡的蛋白質與脂肪轉化成能量,至少需要幾個小時。

    李承志需要休息,因此他沒有急著上路。

    擦拭匕首的時候,李承志注意到了被剝掉了皮肉的角蝰屍體,特別是那只三角形的巨大蛇頭,還有那兩顆毒牙。

    蝰蛇的毒液中沒有神經毒素,因此就算很致命,也不會立即殺死獵物。

    就李承志所在,南美洲的一些土著部落崇拜毒蛇,而且把被毒蛇咬過之後活下來的人視為蛇神的代言人,也就是巫師。在非洲有一些部落,男子在成年禮上會被用沾上蛇毒的皮鞭抽打,以示其強壯。

    當然,蛇毒還有很多用途。

    李承志拿起蛇頭,把最後的毒液擠到匕首上,並且把落葉上的蛇毒也收集了起來。

    用匕首割開的一道小傷口不會致命,可是匕首上有蛇毒的話,這道傷口就可能讓受傷者喪命。

    收好匕首,李承志靠到樹幹上,閉上了眼睛。

    在敵人追上來之前,他得盡量恢復體力,而休息是恢復體力的唯一辦法。只是,他不能睡覺,哪怕閉上眼睛,也得時刻保持警惕。

    事實上,李承志也睡不著。

    只要閉上眼睛,他就會看到慘死的羅秀生與唐宏光。

    羅秀生把生的希望留給了他,而唐宏光則為他創造了逃亡的機會。刺中腹部的那一刀並沒有讓唐宏光立即斷氣,守衛進入鐵籠的時候,唐宏光把兩名守衛送入了地獄。利用這個機會,李承志衝出鐵籠,用羅秀生的那把匕首幹掉了離得最近的一名僱傭兵。關鍵時刻,唐宏光擋住了從後面射來的子彈,而李承志則用刺中唐宏光的匕首幹掉了另外一名僱傭兵。犧牲之前,唐宏光爬到一具僱傭兵的屍體旁,同時拉響了四枚手榴彈。猛烈的爆炸,讓附近的十幾名僱傭兵非死即傷。趁此機會,李承志帶著那把刺死了羅秀生的匕首,以及三名搭檔留給他的生還希望,逃出了營地。

    李承志沒有愚蠢到立即去找韋戈斯復仇。

    他不可能用一把匕首幹掉上百名僱傭兵,甚至不可能靠近韋戈斯。他需要武器,更需要處理身上的傷口。

    在此之前,他必須逃跑,必須擺脫追捕他的僱傭兵。

    生存並不是目的,生存是為了實現生存的價值,讓三名搭檔的犧牲產生價值,因此李承志必須生存下來。

    腳步聲很輕,不過依然被李承志聽到了。

    有不少人,前進速度不是很快,還有樹枝晃動時發出的聲響,顯然是一支規模不小的搜捕隊伍。

    李承志屏住呼吸,握緊了匕首。

    現在逃的話,肯定會被發現,而他沒有信心跑得比那些僱傭兵快。

    問題是,不逃的話,也會被發現。

    李承志尋找著對策,可是卻想不出好辦法。

    搜捕隊越來越近,留給李承志的時間所剩無幾了。

    也許,藏起來是最好的辦法。

    這時候,李承志聽到了從左側傳來的聲響,等他轉過身來的時候,一個身形瘦小的野人從灌木叢裡鑽了出來。

    只看外貌的話,那確實是個野人。

    不過,李承志立即辨認出,那不是野人,而是一個十分邋遢的人,而且是個女人,也許還很年輕。

    那個女人朝李承志豎起了一根手指,讓他不要出聲。

    李承志感到一陣眩暈,那個女人到底是誰,是來幫助他的,還是來害他的?

    只是,李承志沒有出聲,因為又有兩個人從灌木叢裡鑽了出來,而且都是看上去很強壯的男人,且都拿著武器。

    哪怕那兩人拿著的都是簡陋的標槍,也能讓李承志一命嗚呼。

    顯然,反抗沒有用。

    更何況,搜捕他的敵人就在附近,如果與那兩人打鬥,肯定會被發現。

    李承志沒有別的選擇,他只能相信那幾個「野人」不會害他,不然也就沒有必要在這個時候現身。

    兩個男人靠近,拽住李承志的胳膊,把他拖進了灌木叢。

    受傷的大腿在地面上拖動,產生的劇痛讓李承志趕到天旋地轉,而左臂上的傷口更是痛得他不斷抽搐。

    只是,李承志沒有叫出聲來,而是咬緊了牙關。

    很快,天空就變黑了。

    準確的說,李承志被拖進了一個地洞裡面。

    過了好一陣,他才適應了昏暗的光線,發現這是一個非常狹窄的地洞,一個男人在前面拖著他,而另外兩個人在後面。

    只是,李承志還沒有搞清楚是怎麼回事,就在劇痛中昏厥了過去。(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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