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後,李承志收到了消息。
針對發生在危地馬拉的事情,將成立軍內調查小組,由陸海空與陸戰隊各安排一名軍官組成調查委員會。針對這起事件的進一步處理工作,將在調查委員會遞交了調查報告之後再做決定。
顯然,這不算是壞事。
雖然各軍兵種的鬥爭相當激烈,軍內關係算不上融洽,但是四大軍兵種早就在內部鬥爭中達成了默契,即必須以維護軍隊的利益為基礎,絕不能因為軍兵種的內部鬥爭而導致軍隊的整體利益受損。
顯然,軍內調查的結果不會對軍方不利。
李志強也做了保證,他會安排一名合適的海軍軍官,還會利用關係,去影響陸軍與空軍安排的調查軍官。
至於陸戰隊的調查軍官,就更沒有什麼好擔心的了。
李承志沒再浪費時間,在收到消息的當天晚上就搭上了飛往薩爾瓦多的運輸機。調查委員會還在籌建之中,最快也要數日之後才能前往薩爾瓦多,因此李承志有必要提前返回,好安排接受調查的準備工作。
當然,軍內調查本身就只是一個態度,表示軍方很重視這件事情。
至於調查結果,政府當局肯定不會抱太大的希望。
對此,席存瑞心裡也非常有數。
如同軍隊需要應付總統的責難一樣,席存瑞也要應付來自國民議會的質疑,而且必須給那些喜歡無事生非的議員一個交代。
所幸的是。大部分議員要的不是調查結果,而是發動戰爭的理由。
從某種意義上講,此次事件並不只有壞的影響,因為《華夏時報》刊登的消息,已經為中國提供了發動戰爭的理由。
周潤康還在安理會上努力,希望能夠獲得更多國家支持的時候,國民議會的幾名議員就發起了一項議案。即直接授權政府在危地馬拉採取軍事行動,從根本上消除危地馬拉人道主義災難。
當然,只要說的議案。就肯定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情。
要知道,每一名議員都有資格針對議案進行辯論,以表明自己的觀點。甚至還可以提出修改建議。
總而言之,要讓議案在國民議會獲得通過,需要足夠多的時間。
此時,席存瑞最需要的就是時間。
按照中國的法律,即便對危地馬拉採取軍事行動的提案在安理會獲得支持,席存瑞也需要回過頭來,在國民議會獲得支持。說白了,只有國民議會授權,總統才能調動軍隊發起軍事行動。
在和平時期,總統無權直接調動軍隊。
顯然。國民議會提前就出兵危地馬拉的事情進行辯論並不是壞事,如果能在安理會獲得支持,就能節省大量時間。
由此可見,這次的事件並不是重點,也沒有多少人關心調查結果。
白了。只要軍方能夠給出一個說得過去的理由,此事就會不了了之。
更重要的是,即便那些不把總統放在眼裡的議員,也不敢在重大事情上跟軍方作對,總會向軍方妥協。
這也可以理解,軍方的影響力擺在哪裡。而大部分議員不會冒險得罪軍方。
正是如此,席存瑞所要做的,就是耐心等待,並且警告總參謀部的將軍,在調查期間不要再惹上麻煩。
對李承志等人來說,這顯然是件好事。
回到薩爾瓦多,李承志向易建朝交代了回國的事情,然後就無所事事了。
調查小組到來之後,找小隊的官兵單獨詢問了情況,而且讓所有人都寫了一份在危地馬拉的行動報告。
當然,這也只是做做樣子。
要知道,在調查小組到來之前,易建朝就讓所有人統一了口徑,因此每個人的行動報告都大同小異。
調查小組最終得出的結論,自然在所有人的預料之中。
在提交給總參謀部的調查結果報告中,調查小組強調了一點,即《華夏時報》的女記者舒雨婷是在政府下達禁令之後,擅自進入危地馬拉,而當時被派遣到薩爾瓦多執行任務的特種偵察部隊立即採取了營救行動,一名特種偵察兵在營救行動中犧牲,而特種偵察部隊並沒有違背軍規與政府下達的命令。整個事件,都是由舒雨婷個人所致,即她沒有如實交代在危地馬拉的活動情況,更沒有在獲救之後將獲取的證據交給營救人員,而是在回國之後,將其發表在了《華夏時報》上。
顯然,這是一份說得過去的調查報告。
更重要的是,調查小組所做出的結論,把主要責任推到了女記者舒雨婷身上,而參與營救行動的特種偵察部隊反而成了英雄。
在這份調查報告中,隱瞞了一個非常重要的事實,即特種偵察部隊進入危地馬拉的主要目的不是營救女記者,而是去做女記者做的事情,即獲取發生在危地馬拉的人道主義災難的證據。
當然,混淆視聽是軍方一慣的處事方法。
顯然,這份調查報告對出兵危地馬拉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關鍵就是,報告中強調了發生在危地馬拉的人道主義災難,淡化了中國派遣軍隊進入主權國家的事實。
只是,事情還沒有這麼結束。
在軍方的調查報告公佈於眾之後,《華夏時報》所屬的「華夏報業集團」立即做出了積極回應,宣稱其記者舒雨婷的行為並沒有違反國際記者協會的基本準則,記者有權對發生在世界各地的事情進行採訪與報道,而且她的所作所為也是為了幫助正在遭受軍人獨裁政府殘害的危地馬拉平民。
顯然,「華夏報業集團」的聲明無異於火上澆油。
在這個世界上,真正得罪不起的不是軍隊,而是新聞媒體。
大戰結束之後,中國結束了持續十年的戰爭狀態,也就終止了對新聞媒體的管制,隨後國民議會通過了一項旨在維護新聞採訪自由的法案,即「新聞法」,明確規定新聞媒體有採訪與傳播新聞的自由,擁有法律所賦予的權利,且在行使權利的時候,不受政府機構的管制與約束。
這部法案,從根本上確定了新聞媒體擁有社會監督權。
可以說,正是這部法案,讓新聞媒體變得強大,也讓包括總統在內的所有大人物,不得不害怕新聞媒體。
更重要的是,這讓新聞媒體擁有了一定的社會話語權。
這就意味著,新聞媒體擁有了影響力,能夠對政府的決策工作產生影響,還能對國民議會的立法行為產生影響。
顯然,「華夏報業集團」,也就是後來的「華夏新聞社」在國內擁有很強的影響力。
在電視普及之前,「華夏報業集團」是國內最大的新聞社,不但在上海、北京與廣州等地擁有十多家報社,發行了數十種報紙,還擁有三家全國性電台與十多家地方電台。在電視普及之後,「華夏報業集團」改組為「華夏新聞社」,開創了第一個全國性電視頻道,後來發展到擁有十多個全球性電視頻道。
可以說,「華夏報業集團」是中國新聞界的領軍者。
正是如此,「華夏報業集團」的聲明極有影響力,甚至超過了軍方的調查報告。
在「華夏報業集團」發表聲明之後,國民議會的上海籍與江蘇籍議員立即採取行動,開始推動出兵危地馬拉的議案。
對席存瑞來說,這可不是什麼好事。
雖然危地馬拉軍人獨裁政府所犯下的罪行已經昭然若揭,幾個與中國關係良好的安理會輪值國也堅定了立場,表示支持中國在危地馬拉採取軍事行動,結束已經導致數十萬人喪生的戰亂,但是幾個關鍵國家依然咬住中國未經安理會准許,擅自在危地馬拉境內採取軍事行動的事情不放。更重要的是,德意志第二帝國已經明確表態,如果中國當局不肯承認侵犯危地馬拉主權的行為,就將在安理會動用否決權。
問題是,中國當局能夠承認嗎?
顯然,這是一個不需要回答的問題。
如果中國當局承認侵犯了危地馬拉的主權,就等於承認了危地馬拉軍人獨裁政權的合法性,而中國出兵危地馬拉的基礎是其軍人獨裁政府不具備合法性,而中國出兵的理由是在危地馬拉恢復民主政治。
也就是說,中國絕不能承認危地馬拉軍人獨裁政府的合法性。
事實上,這也是中國在大戰結束之後秉承的對外基本原則,即絕不承認獨裁政府,在全球範圍內推廣民主政治。
要知道,也同樣也是中國對抗德意志第二帝國的道義與政治基礎。
可以說,中國當局即便不要安理會的授權,也不會承認危地馬拉軍人獨裁政府,也就不可能承認侵犯了危地馬拉的主權。
如果假以時日,肯定能夠通過談判來解決當前的問題。
最主要的就是,只要德意志第二帝國的態度有所鬆動,席存瑞就對周潤康有信心,即能夠說服幾個關鍵國家。
問題是,「華夏報業集團」的聲明,讓時間變得異常緊張。
國民議會裡,已有議員在辯論中提出,在等待安理會授權的時候,危地馬拉的民主政治力量正在消亡,與其等待下去,還不如立即採取行動。
席存瑞頂住了國民議會的壓力,可他不知道還能堅持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