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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德意志的榮耀 第三章 鐵打的軍營 文 / 閃爍

    對發生在聯合國的事情最感興趣的,肯定是來自世界各國的記者。

    必須承認,新聞自由並不是壞事。

    李承志不大走運,僅僅差了幾分鐘,他就錯過了能夠及時返回的渡輪。等他達成最後一班渡輪迴到營地的時候,食堂已經關門了。還好,小賣部沒有歇業,他也就沒有因此而餓肚皮。

    等他洗完澡,同宿舍的戰友都去酒吧了,只給他留了張紙條。

    看完留言,李承志笑了笑,把紙條丟進了垃圾筒。如果他對留言信以為真的話,這將是「海龍大隊」第四分隊第六小隊的最後一個可以自由活動的夜晚。明天一大早,他們就將登上運輸機,以中**隊急先鋒的身份飛往太平洋對岸,深入熱帶雨林,跟蚊蟲、毒蛇,還有那些殺人不眨眼的危地馬拉政府軍做伴。

    當然,李承志也能做到殺人不眨眼,即便他還沒有真正殺過人。

    在李承志看來,這是戰友的惡作劇。只是,他不想錯過這個可以自由活動的夜晚,畢竟這非常難得。

    離酒吧還有幾十米,李承志就聽到了喧鬧聲。

    駐紮在這座島嶼上的,除了有「海龍大隊」的兩個中隊之外,還有海軍陸戰隊的一支勤務部隊,海軍航空兵的一支直升機運輸部隊,以及隸屬於海軍的幾十名港口管理人員,總共大約有三千人。

    問題是,島上就只有一座酒吧。而且還不夠大,連一百人都坐不下。

    顯然,酒吧裡的凳子絕對是稀缺資源。

    只要是稀缺資源,就肯定存在紛爭。

    加入「海龍大隊」快兩年了,李承志還沒有上過戰場,但是打過的架卻不計其數,而且每次都是絕對主力。戰友也很樂意讓他當頭。原因很簡單,不管鬧得多厲害,只要沒有鬧出人命。就不會拿他怎麼樣。

    當然,軍隊裡嚴禁打架鬥毆。

    只是,一群血氣方剛、而且都很有脾氣的大男人在一起。哪怕只有一點小小的矛盾,都會演變成肢體衝突。

    可以說,在軍隊裡發生的打架鬥毆事件,往往都是為了雞毛蒜皮的小事。

    李承志記得,有一次,僅僅是因為酒吧的女服務員先給他們上酒,而忽視了先到一步的幾名航空兵的勤務人員,結果雙方就打了起來,數十人被牽連其中,帶頭的幾個都遭到了嚴懲。航空兵的一名地勤人員因此丟掉了軍裝。李承志也沒有能夠逃脫,他因此在小黑屋裡呆了足足一周。只是,他沒有吸取教訓。獲得自由的第二天,他又干翻了一名港口警衛員,只是非常幸運的逃掉了。

    打架歸打架。在軍隊裡,有一個不成文的規矩。

    這就是,不管矛盾有多大,打架的時候絕對不動用器械,啤酒瓶、凳子腿都不行,刀槍就更加不可能了。只能拼拳頭。原因就是,在群毆中,只要有點理智,拳頭所造成的主要是皮肉傷。如果誰敢在鬥毆的時候使用器械,特別是動刀子,就會成為公敵,遭到所有人的排擠。要知道,在軍隊中,被戰友排擠是比被關禁閉更嚴重的懲罰,沒有任何一名軍人不用依賴戰友。

    當然,這也並非絕對。

    加入「海龍大隊」打的第一場架之後,李承志聽戰友說一個故事,即十多年前,一名特種偵察兵剛剛與女友分手,在酒吧喝悶酒的時候,一名海軍軍人說了些不該說的話,結果這名特種偵察兵只用拳頭就砸扁了那名海軍軍人的腦袋,鬧出了人命。事後,這名特種偵察兵被軍事法庭宣判有罪,判處十二年監禁。更離奇的是,傳聞此人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刑滿之後考入了空軍的軍事學院,成為了一名空降兵軍官,而且還大展鴻圖,已經成為一名空降兵將領了。

    只是,李承志只把這當一個故事。

    要知道,有案底的人,根本不可能獲得接納。對軍人來說,別說被判服刑,只是受到軍事法庭審判,就意味著軍旅生涯的終結。

    中**隊從不缺乏有才幹的軍人,因此紀律比才幹更重要。

    走近後,李承志才聽了出來,從酒吧裡傳來的是歡笑聲,而不是咒罵聲。

    顯然,這是一個平靜與歡快的夜晚。

    推開大門,李承志首先感受到的是刺鼻的煙味,然後震耳欲聾的喧鬧聲就如同海嘯般的迎面襲來。

    過了幾秒鐘,李承志才適應了酒吧裡的光線。

    燈光太刺眼了,跟外面漆黑的夜空形成鮮明對比。

    「小李,你終於來了,趕緊享受吧,這將是我們在國內的最後一夜!」

    聽到招呼聲的同時,李承志看到了拋來的啤酒瓶,趕緊伸手接住。

    「哥幾個可沒忘記你,酒隨便喝,今天有人請客。」走過來迎接李向龍的是他的同鋪戰友,準確的說是睡在下鋪的章南洋。

    這是個奇怪的名字,聽說她母親在去南洋旅行的時候生下了他。

    當然,李承志對此抱懷疑態度,因為身懷六甲的孕婦怎麼可能跑到異國他鄉去呢?

    「誰請客?」李承志灌了口啤酒。宿舍裡的水瓶全是空的,他早就渴了。

    「當然是海軍老大哥了。」章南洋朝坐在角落裡的幾名悶悶不樂的海軍軍人看了一眼。

    「又打賭了?」

    「當然,海軍老大哥從不吸取教訓,所以該他們請客。」

    李承志笑著搖了搖頭,舉起啤酒瓶,朝那幾名海軍軍人揮手致意,對方也舉起酒瓶做了回應。

    相對而言,陸戰隊與海軍的關係還算融洽,畢竟在十多年前,陸戰隊還隸屬於海軍。

    只是,這種融洽也只是相對的。

    如果沒有第三方,陸戰隊與海軍的官兵也會起矛盾。當然,大部分時候都是文鬥,而不是武鬥。

    所謂的「文鬥」,就是拿任何事情打賭,而且往往是一些惡搞的事情。

    有一次,雙方以誰能拿到酒吧最漂亮的女服務員的內褲來打賭,結果那幾名海軍軍人請全酒吧的客人喝了一整夜的啤酒。

    李承志並不對這次打賭的事情感興趣,反正有人請客喝酒就成了。

    「海龍大隊」的官兵霸佔著整個吧檯,而且還佔了好幾張桌子,李承志所在的第四中隊第六小隊的軍人在吧檯的最後面。

    第六小隊應該有十二名士兵,不過此時只有十一人,其中一人因為做了包皮割除手術而沒有歸隊。

    李承志走過去,跟九名戰友碰了碰拳頭。

    這是「海龍大隊」打招呼的特有方式,也不知道是誰最先這麼做的。

    「小李,我們還以為你流連忘返,不會回來呢。」說話的是田玉嶺,一名突擊手。這傢伙的背景也很硬,只是遠遠比不上李承志,因為他只是田黛芳大將的侄子,而且跟田黛芳的關係並不好。

    「怎麼可能,這裡才是我的家,你們才是我的兄弟。」

    「兄弟歸兄弟,為了女人出賣兄弟是很正常的事情。」這次,把住李承志肩膀的是機槍手王小剛。他沒什麼背景,只是他並不「小」,是小隊裡最壯的一個,身高不到一米八,體重八十八公斤,而且除了骨頭、內臟與血,全是肌肉。他的武器是一挺通用機槍,如果有需要他能各持一挺機槍掃射。

    李承志翻了下白眼,沒有搭理王小剛。

    「得了吧,小李絕對不是這樣的人。不過,你小子也不能獨佔其美,總得把照片拿出來給兄弟伙欣賞一下吧。」擠過來的是成浩然,一個名字跟相貌完全不搭邊的偵察兵,他也是小隊裡最機靈的一個。每次打群架,他總是躲在最後面,瞅準機會就給對手一下狠的,也難怪被選成了偵察兵。

    「算了吧,你們繼續嘲笑,我反正是習以為常了。」李承志沒辦法躲避了。

    「連照片都沒有?」過來摸李承志合抱的是蔣中琦,也就是一名偵察兵,只是相貌英俊得多,是小隊裡的帥哥。

    「不可能吧,那不是白跑一趟了?」跟著來摸李承志褲包的是張強,一個任何地方都很平常的突擊手。

    「真的沒有,我還年輕,根本不想談戀愛,而且對方也覺得我只是個兵。」李承志歎了口氣。這次回家探親,主要是為了相親。可他怎麼也想不明白,父母為什麼急著給他安排一個女朋友。要知道,他才二十一歲。

    「得了吧,你恐怕是全軍最有來頭的兵了。」嘲落李承志的是童少非,外號「童少」,一個自我感覺非常良好的突擊手。

    「大家繞過小李吧,他不會說慌,而且這是傷心事。」替李承志解圍的是他的搭檔,也是他的觀察員張國棟。

    「好了,時間不早了,喝夠了的都回去睡覺,明天誰要賴床,小心我的靴子。」宣告歡飲結束的是小隊的副隊長郭藹明中士,他也是隊裡資格最老的一員,已經在這個位置上干了七年。

    副隊出面干預,李承志如釋重負。

    回去相親,確實是傷心事,因為那個他連名字都沒記住的女孩問了一個他無法回答的問題,即他為什麼要當一名士兵,而不是當上軍官。也是這個問題,讓李承志提前結束了不到五分鐘的會面。

    「小李,你先別走,我有話跟你說。」最後發言的是隊長易建朝上士。

    李承志知道,小隊長讓他留下來,肯定是想從他這裡打探一些小道消息,而他卻沒有小道消息。(未完待續)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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