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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兩千六百六零章 愛賣不賣 文 / 橘子奏鳴曲

    「呵呵,先不說這個事情,對了,你知道麼,在我們中國現在道路建設很多時候也採用了公司化方案。不再是中國的地方政府投資,而是公立的一個道路運營公司跟銀行貸款然後興建道路。興建好了之後,道路運營公司將會獲得比如20年的經營權。通過經營權來放行收費,然後通過收費來換貸款。這樣獲利了之後,20年後再把道路還給政府,政府就等於免費擁有了一條公路,然後就可以免費開放給國民使用……」賈鴻漸天馬行空的舉了一個完全無關的例子。他的這個例子其實就是在暗示羅賓斯基,說他們要是幫著華納拍了《蝙蝠俠》,那怎麼都是華納有好處!反正現在華納已經凍結了這麼一個系列了。而賈鴻漸他們給把系列重啟拍好了之後,華納以後就可以又得到了蝙蝠俠這個下金蛋的老母雞……或者是老母蝙蝠,反正就是會有一輩子的好處!這不就跟建道路一樣的麼?最後留給了人家一條路?所以怎麼還要從運營公司裡面分成呢?這太不合理了啊!

    「nonono!賈先生您開玩笑了!哈哈……」誰知道羅賓斯基卻是這麼說道,「在我們美國這邊,比如用舊金山的金門大橋打比方吧。這個金門大橋本來就存在,也收過橋費來運營。現在如果一個公司出來說,要承包這個金門大橋,保證可以讓客流量更高,那麼相關部門是不是應該跟這個承包商收取每年一定的費用?你看。這個承包公司是要租借這麼一個金門大橋來盈利,來讓更多的人通過金門大橋……如果假設這麼一個金門大橋並不需要維護費和人工費,那麼為什麼官方一定要把金門大橋租給那個公司呢?如果沒有足夠的利益的話,不租出去也不會虧什麼的,對麼?」

    現在明顯這就是討價還價了!不過這討價還價的內容呢,倒不是各種分成各種投資應該怎麼劃分,而是在大的方面在討價還價!也許現在兩個人這麼討論的火熱,但是在別人眼裡可能就是兩個瘋子——居然神經兮兮的在討論承包金門大橋?

    「可是現在這個假設的金門大橋已經沒什麼人走了,旁邊已經有了很多橋。這座大橋太老了,車道太窄了。老百姓已經不太樂意走這個橋了。如果要讓這個公司承包呢。他們承諾對大橋進行投資翻修,並且拓寬道路,甚至都保證會有大力的促進活動,會讓更多的人來走這個橋。那麼對於官方來說。是不是讓這個公司免費試試更好呢?畢竟現在留著也賺不到錢。再差能比現在差麼?萬一好了。那就能帶來很大的利潤啊!」

    「哈哈,賈先生這個假設說的很好,很合理。不過我覺得可能忽略了一個小細節。那就是想要承包這個大橋的公司也許不止一個呢?對於官方來說,既然每家都是這麼保證的,那麼為什麼不選擇一個願意給租金,甚至給租金最高的企業呢?」羅賓斯基笑瞇瞇的說道。配合著他的大光頭,這笑容看起來太可惡了,簡直就像是一個狐狸!一個光頭狐狸!

    說真的,到此時賈鴻漸真想來一句「誰說這個公司就一定要承包金門大橋了?承包別的大橋不一樣是承包?」不過突然他還真想到了一個事兒,那就是真的他不是只能承包「金門大橋」啊!沒錯!dc的對頭漫威公司那現在可是還是一個**的公司,還沒有歸屬於別的電影公司!08年的時候迪斯尼四五十億美元收購了漫威,那現在賈鴻漸怎麼就不能跟漫威合作了?甚至他收購了漫威都不是不可能!

    哪怕沒收購漫威,這漫威因為沒有華納之類的東家,所以那影視改編權都是胡亂賣的——像是《x戰警》系列好像就是賣給了福克斯了!然後蜘蛛俠系列賣給了別家了,這也就是為啥《復仇者聯盟》裡面一直沒有x戰警和蜘蛛俠的原因!賈鴻漸印象裡面,漫威裡面典型的黑暗英雄,也是著名反英雄的英雄「懲罰者」,就是不管青紅皂白只要是罪犯就幹掉的那傢伙。這樣的一個傢伙好像歷史上第一部真人影片是在2004年出的?當時好像還有約翰屈伏塔出演了配角?後來票房不好又收回了版權,到了08年又拍了一板出來?反正說起來,賈鴻漸不是不能承包下來懲罰者的影視版權啊!誰說他一定就要找蝙蝠俠了?

    沒錯,的確現在劇本的點子是按照蝙蝠俠來設計的,但是真要改也不是不能改。甚至這劇本咱留著,就是等個三年五年之後這華納看著漫威那邊眼紅了,主動要拍的時候,咱再上去談嘛!在沒有諾蘭的情況下,賈鴻漸覺得可以賭一把華納自己拍的《蝙蝠俠》不會太好看!這樣要拍《蝙蝠俠》回頭也不是不行啊,對吧?說不定要價還能弄的更高點呢!

    所以到了這個時候,賈鴻漸那還真是有底氣了!只見著他淡淡一笑,用一種特別裝逼的表情一字一句的說道:「誰說一定要承包金門大橋了?誰說一定要找舊金山了?別忘了,東海岸的紐約那裡也是有大橋的,而且那邊更缺乏資金,也更容易承包。金門大橋雖然好,雖然是第一選擇,但並不是唯一的選擇……你知道麼,羅賓諾夫先生……」

    賈鴻漸說道了這裡頓了一頓,邪魅的一笑,「在這麼一個假設的很類似我們夢工廠的公司裡面,也有一個常務執行董事是非常痛恨迪斯尼的。他本來可以得到迪斯尼ceo的位置,但是最終被人趕了出來。他把這當成了人生遭受過的最大恥辱,所以他出來跟兩個好朋友建立了這麼一個公司,就是想要把這個公司做大,然後成為迪斯尼的競爭對手,證明給迪斯尼的人看他們當年選錯人了!所以我想,對於這樣一個公司來說,收購擁有布魯克林大橋的紐約市橋樑道路管理部門都不是什麼狂野的夢想。因為這個公司裡面正好有一個挺有錢的傢伙,他很讚賞要把公司做大的想法。

    如果能建立一個可以跟迪斯尼媲美的公司,我相信這個富翁會很樂意投資的,哪怕是50億美金……在收購了紐約那邊的部門之後,我相信哪怕紐約那邊的個別幾個橋已經承包出去了,可是這個富翁也會願意出錢撕毀合同,把權力收回……那麼也許,這個公司以後就會是舊金山這邊部門的強力競爭對手,特別是在舊金山這邊的母公司在股災前收購了一個賠錢貨,看著子公司明明有賺錢的機會不要,卻因為貪心而塑造出來了一個競爭對手……」

    沒錯!賈鴻漸這就是威脅!你丫要是不給給咱優惠條件,回頭咱就直接砸錢成為你們的競爭對手!想要從咱這邊多要錢,沒門兒,價錢開高了賈鴻漸直接就砸更多的錢成為競爭對手!他怕啥?華納擁有dc?福爾摩斯公司可以擁有漫威!華納擁有華納兄弟影業?福爾摩斯也可以有夢工廠!怕啥?大家到時候推出的產品都是爭奪一個市場,看誰搶的過誰!這玩意兒誰怕誰啊?

    羅賓諾夫一聽到了這裡,當時就是一愣,臉色都有點變了——之前那種輕鬆的裝逼的神情一下子就消失的無影無蹤了!沒錯,他還真沒想到過賈鴻漸還有這種路!他本來還以為既然賈鴻漸他們想要拍蝙蝠俠,那他羅賓諾夫就是大爺,反正要買蝙蝠俠版權就只能跟華納談,跟別人談都沒用!那他可不是大爺麼?反正不賣版權他們也不虧,怕啥?

    一看著賈鴻漸根本不怕,甚至根本連一定要蝙蝠俠的想法都沒有的時候,這羅賓諾夫雖然沒慌,但是也有點不敢強硬下去了,不過他也沒有馬上答應,而是愣愣的在那裡想著判斷著什麼。賈鴻漸看著他這樣,笑了笑,拿出來了名片夾,把一張自己的名片放到了羅賓諾夫的面前,然後拿了幾張美元紙鈔出來,壓在了放著紅茶的茶杯碟子下面,這裡就是飯錢以及小費錢。「我還有事,先走了,羅賓諾夫先生您如果有什麼決定的話,不如打電話給了,24小時都行。」

    說罷,他笑了笑,一轉身,特別有紳士風度的,表現的特別像是彬彬有禮的上層人物一樣的緩緩轉身,優雅的慢慢走遠了。他沒開車來,這裡離他和葉靜的新家並不遠,走路也就15分鐘。當他回了家之後,葉靜一迎接他進來,趕忙就問道:「怎麼樣,談成了麼?」「沒,他們開價還挺高,又說不花錢,還要分我們的分成,真以為自己是大爺了。我就跟他們說要麼自己降價,要麼我去買漫威,反正全美國又不是只有他們做漫畫。了不起不做蝙蝠俠了唄,怕啥啊!逼急了爺回頭買了漫威,然後讓漫威畫個跟蝙蝠俠差不多的,咱到時候就故意跟他們打對台戲!」此時的賈鴻漸臉上不再有之前的紳士風度了,而是一副光棍模樣!反正咱光腳不怕穿鞋的,怕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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