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騰世紀 > 都市小說 > 風騷重生傳

正文 第一千八百九五章 真實為先! 文 / 橘子奏鳴曲

    如果說,英雄面對著壞人的槍,不是打了雞血一樣的衝上去,而是明智的舉手,會怎麼樣?難道英雄就這麼退縮了?難道英雄就被嚇慫了走人了?當然不是!那是普通人,不是英雄!英雄之所以是英雄,就是在普通人後退的時候,他們前進!但是這邊英雄也舉手投降了啊?那就是以退為進!沒錯!

    按照賈鴻漸前世看過的克拉夫瑪迦的教學視頻來說,這種空手防身術裡面,是有一種空手入白刃的功夫的——也就是空手奪槍!這空手奪槍可不是跟程龍的片子裡面一樣怎麼一扭對方的持槍手,就變成了槍到了程龍手上,變成了程龍瞄準對方了!那種空手入白刃的功夫很簡單——被槍指著的人,不需要比子彈快,只需要比持槍人的反應速度外加扣動扳機的速度快就行!

    一般來說,人類的反應上限是0.2秒,然後當一個人看到了對方企圖逃脫,那麼從他反應過來到他決定要開槍然後等他扣動扳機到底,這中間貌似有0.5秒的時間在!而這個時間裡面,經過嚴格訓練達成了肌肉記憶的格鬥士,是完全可以一邊彎腰躲開槍口,一邊用一隻手的手掌抓住槍背,然後大拇指塞到扳機和握把之間的空檔裡!這樣哪怕對方再想扣扳機,也打不出來子彈,然後格鬥士的另外一隻手握拳揍過去就是了!

    從這個角度來說,那好萊塢大片和港片裡的警匪片很多都是在胡扯——用手槍怎麼能夠抵著人家的頭呢?特別是在別人雙手沒被固定起來的情況下,這要碰到高手那不是被揍然後搶槍了麼?用槍站在10米開外,別人再英勇要跑過來也需要至少1秒鐘吧?這足夠持槍人開槍了吧?所以警察同志持槍逮捕人的時候,那都是幾米外持槍瞄準讓對方投降的,哪兒有裝逼的走上去頂著對方頭的?

    誒!這麼一想的話,那就有了一個點子了啊,而且是跟別人都不相同的點子啊!沒錯!一想到了這裡,賈鴻漸把手機一扔。那就開始找紙筆記錄了下來,絲毫沒記起來那個上滬特警隊的隊長還在電話那頭等著他呢,「喂?賈總?賈總?……賈總……喂!聽的到麼……」電話正好面朝下的被扔在了被子上,這聽筒裡面傳出來的聲音賈鴻漸幾乎聽不到了。

    此時的賈鴻漸,那正在興致勃勃的設計著場景呢——程龍被壞人槍一指著,然後他貌似認慫……不對!不對!賈鴻漸想起來這原著裡面那描寫了主角精通n多技術技巧什麼的,這些東西在《諜影重重》裡面並沒有表現出來……不。也不能這麼說。應該說好像那伯恩在打了警察之後,發現自己格鬥了得,然後卻沒有什麼想瞭解自己到底會什麼的想法。或者說他雖然好像迷茫,但是實際上在電影裡面就只是一個不知道任務是什麼,卻在一路調查的特工!

    對!這劇情裡面好像對伯恩的情況沒有一個深入的描述,而是花了大量的時間來拍cia怎麼運作怎麼派人之類的……按照賈鴻漸的習慣來說。他這人最喜歡看有主角的場景了。像是他歷史上這些年頭,在學校邊上的租書店租武俠小說看的時候,那都是一個勁地盯著主角的劇情看,寫到了別人他根本直接跳過去的好麼!所以歷史上《諜影重重》第一部有些地方還真是看的讓賈鴻漸覺得夠無聊的!不過也可以理解,畢竟那個導演在拍《諜影重重》的時候,只不過是拍的第二部電影而已,技巧和經驗不足嘛!

    賈鴻漸現在想了想。憑藉著他多年看好萊塢電影以及美劇的經驗,他覺得這個時候貌似應該加入一個「閃回」,也就是一個回憶的鏡頭!沒錯,在程龍看到了壞人拔槍的時候,他會突然感覺到一種類似記憶碎片的東東,一種被眼前場景提醒,回憶起來以前受訓時候的一個片段——比如說施瓦辛格訓練程龍的時候,告訴程龍。人類要反應過來加上扣扳機,起碼要0.5秒,所以如果用槍指著別人,一定要注意距離,不能太拉近和目標的距離,否則可能會被奪槍……然後程龍反問,那麼他被人指著的時候。怎麼奪槍?

    接著,碎片到這裡就結束了,鏡頭回到現實,給程龍一個特寫。表現他回過神來,正好看到壞人拿著槍指著他,讓他滾蛋。結果他裝著跟普通人一樣,放下了背包,把手舉了起來……然後壞人就靠近了?不對啊,如果賈鴻漸是壞人,正在進行不法交易,看到有普通人來打擾,他會想著趕緊把普通人嚇跑,然後威嚇對方不要報警之類的,否則他會報復,然後趕快做完生意走人!

    這麼一來的話,程龍怎麼讓壞人靠近呢?等等!程龍從銀行裡面拿到自己以前存的東西裡面好像有很多錢?那麼讓他丟背包的時候,把錢露出來了?然後壞人被吸引了?不不不……程龍用的那種包是跟背囊一樣,有一個束口的,還有繩子,一般人這背囊裡面放著錢,束口那邊的繩子肯定會打結啊!不然被路邊的阿貓阿狗看到了,搶錢怎麼辦?而且程龍本身是拎著那個繩子的,一個背囊只拎繩子的時候,怎麼可能一扔背囊裡面的錢就掉出來呢?不合理……

    那麼,就弄的程龍這邊嚇得跟普通人一樣篩糠,一樣腿打晃?然後嚇得慌慌張張要拿背包走路的時候,突然間拿倒了背囊?這樣雖然還有扣子的問題,可是總體來說就更加合理了吧?然後一提那背囊,錢掉了一地!然後這壞人一看錢頓時眼前一亮,讓程龍站住,不許走!然後程龍就快哭了說這些錢是他剛取出來的,公司急著要用啊什麼的……這樣就吸引壞人趕快過來拿錢,這壞人的話,估計會跟一邊走向程龍,一邊用槍威脅程龍把錢撿起來,然後把背囊交給他?然後程龍磨磨唧唧的過去交,一邊哭喪著求情,一邊用演技讓壞人注意力不在他可能會反抗上,然後靠近了,把背囊遞給壞人的時候他故意不鬆手,壞人一急就要硬搶,然後此時程龍一變臉,一下子從唯唯諾諾的小市民變成了大英雄,一把扣住槍然後三下五除二把壞人打倒!然後瞬間把槍就給拆了!

    拆了槍之後,這程龍看著壞人要爬起來,接著對壞人一頓猛揍,然後那個要買毒品的孕婦尖叫著跑了出去,吸引到了附近的警察?警察移過來,當時就把程龍當作犯罪分子,然後程龍想自己沒護照啊,沒身份啊,這肯定得被抓起來,於是轉身拎起來背囊就跑!

    這情節贊吧!這總比《諜影重重1》裡面,馬特戴蒙在瑞士街頭走,拎個紅色背囊吸引警察注意要合理多了吧?要知道馬特戴蒙的那個伯恩,明明是一個特工,明明精通種種反偵察技巧,但是他娘的在大街上走就能被警察遠遠的懷疑,然後一路跟著,最後把馬特達蒙給逼近了美國大使館了?這不合理啊!第二部裡面那馬特達蒙反偵察多牛逼!但是現在在第一部裡面,怎麼連接頭巡邏的兩個軍裝警察都騙不過?這不合理,對吧?當然了,賈鴻漸知道那導演的用意,就是想找由頭,來讓馬特達蒙進入美國大使館——原著裡面那後來給馬特達蒙開車的姑娘瑪麗,其實是德國人!而在電影裡面,給安排成了美國人,為的就是讓他們能在美國大使館裡面碰到!

    那麼馬特達蒙為啥要進入美國使館呢?在馬特達蒙有那麼一打護照的情況下,他為啥就要進美國使館呢?所以就安排了一個由頭,讓他被警察跟蹤,最後沒辦法進入了使館。如果要辯解說,馬特達蒙之前在公園裡過夜,結果被警察臨檢,然後就把倆警察給打倒了,所以現在他被通緝?拜託!原著裡面馬特達蒙那是一張大眾臉!跟各種白人混在一起都能讓人轉眼就忘!頭髮染個顏色,換個衣服顏色,帶個眼鏡啥的直接就能讓人覺得沒見過他!這樣的一個人在路邊找個地方,買一兩件衣服比如,把自己的破毛衣換下,然後換個包,這警察能認出他來?這多方便?這不比進入美國大使館,然後被裡面的人懷疑然後大打一通來的安全?

    那賈鴻漸這邊怎麼設置呢?就設置程龍翻欄杆跑了,然後一路跑的時候,順便從人家的住家裡面……不,這不好,最好是翻出來後,附近有個衣服店!然後程龍進去拿了美元買了一件外套一頂帽子。然後店員給了一個包裝袋,他就拿著衣服和包裝袋出去,在路上一邊走一邊換掉毛衣穿上了皮衣比如說,然後帶上了帽子,把紅色的小背囊放到了包裝袋裡面……這夠反偵察了吧!結果呢,騙過了好幾波增援的警察之後,就在他快要到了中國使館前面的時候,突然本來在身後追他的那兩個警察正好開車從程龍背後開過來,結果其中一個警察掃到了程龍的臉,發現好像有點像,就停車倒回去。程龍一看立刻就轉入了美國大使館,這就合理了吧?他這進入大使館,然後就引出了一系列的遭遇,這就很合理了吧?正好昨天晚上他們在regents-park這邊使館區附近轉,很多使館都在這裡,他們也看到了美國大使館的樣子,回頭正好設計一點動作戲啥的……也就是希望中國大使館這邊能跟美國大使館那邊溝通一下,最好能讓賈鴻漸他們實地去拍攝就好了……(。如果您喜歡這部作品,歡迎您來起點投推薦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動力。手機用戶請到m.閱讀。)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