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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章 不是只有豪門才有狗血 文 / 唯心自由

    顧淑芬和楊偉自幼熟識,雖然不是同村,卻是同個小學讀書就認識的。楊偉自小長得俊,顧淑芬也自小長得漂亮,玩鬧的時候就經常被同學們湊一對。那時候兩小無猜,就是大家開開玩笑,都沒當回事。

    後來顧淑芬更因為家裡經濟問題,要幹農活割豬草養豬供哥哥弟弟讀書,讀了兩年小學就輟學幫家裡幹農活。這樣滿打滿算,兩人也只能算是熟悉的陌生人。

    但人的緣分,也不會那麼容易就斷。

    窮山溝裡,大家結婚早,十七八歲就結婚很多。楊偉初中畢業後沒繼續讀書,跟哥哥們一樣在家下地幹活。等到了要相看對象的年齡,經常被人和顧淑芬一起提到,就想起了小時候那個漂亮的女同學,上了心。還趁著去鎮上買東西的時候,繞道跑去偷瞧顧淑芬,一看對方好看,回家就跟他媽說了。

    楊老太婆也聽說過顧淑芬,那可是個漂亮姑娘,最重要的是很能幹,農活家務一把手。這就動了心思,找了媒婆上門提親。顧家對楊老太婆一家也聽說過,聽媒婆介紹都感覺不錯,就決定讓兩人先相看相看,合得來就兩家結親。

    兩人在這附近幾個村子都是出名的好看,這一見面,一個俊一個靚,很容易就看對眼走到了一起。幾個月後,毛頭小子的楊偉就到顧淑芬家下聘求親,兩人正式拜堂成親,還擺了三天酒宴,宴請兩村村民。

    顧淑芬嫁過來以後才知道,楊家對外看著好看,有這麼個大房子。可是家裡這麼多口人,就那麼點地,吃是不缺吃,但是孩子將來讀書怎麼辦?

    自從生下兒子,顧淑芬為母則強,原本只知道下地幹活,在看到有人在外面打工一年後帶了很多錢回來,就眼熱了。

    她想著,我家林子這麼可愛,要是能穿上漂亮的衣裳,一定是最好看的。她想著,我家林子要是大點,一定要進最好的學校,請最好的老師。她還想著,我家林子要是長大了,要給他找個最好看最能幹的媳婦,要給他們準備大房子。

    而這些,都離不開一個錢字。

    為了兒子的將來,顧淑芬說動了楊偉,兩人把才斷奶一個月的孩子交給了他奶奶,就跑到s市打工去。

    可是打工也不是那麼容易的,找工作也許簡單,但是討要工資很難。而且國內人口多,最廉價的就是勞動力。顧淑芬和楊偉省吃儉用一年,也沒存下多少錢。

    除了第一年過年,她和楊偉回來報了一趟平安,後來就再也沒回來過。如果每年過年他們都回家,車旅費就是一筆開銷,還不如過年也在城裡打工,能省下了來回車費。

    顧淑芬想兒子的時候,就拿著兒子的照片看。有時候想得不得了,恨不得立刻飛回兒子身邊,但是只要想到那車旅費,可以給兒子多買幾套衣服,多存點學費,她又忍下了。

    在外地闖蕩四年多,她三年前過年回來的那一趟讓她記憶猶新。當時林子就那麼小小的一點,穿著她離家前為他做的大紅襖子,摟著他奶奶的脖子,來村口接她。

    她當時高興的把行禮往地上一放,就要抱著兒子。結果林子根本不認識她,還大哭大鬧說她是壞人。兒子不認識自己,當母親的得有多難受!

    顧淑芬當時就哭了,哭得比顧學林還凶。

    她還記得當時兒子那傻愣愣的表情,大概是第一次見一個大人哭成那樣,最後竟然抱著她安慰:「不哭,不哭,哭了不漂亮。」

    顧淑芬破涕為笑,抱著兒子親了好幾口。總算在婆婆的肯定下,林子才敢認下她這個媽,才敢確定這就是他天天喊著要的媽媽。

    那一個新年,母子倆黏糊得不行。但是年後,顧淑芬又要出去打工,顧學林又哭又鬧,都哭得打嗝了。她再三保證不出去了,他才摟著她睡著。

    可是她跟楊偉,卻背信了對兒子的承諾,趁著他睡著,偷偷走了。

    那一次回到城裡,顧淑芬沒再去打工,用前一年努力攢下的錢,開始擺攤做生意。

    打工永遠都沒辦法出頭,她要盡快用更短的時間賺到更多的錢。她的林子在長大,再過幾年就要讀書了。她已經見識過外面的世界,她要接兒子出來,她不能讓兒子一輩子呆在山裡。

    她的林子沒有時間等她慢慢賺錢。

    一個母親的力量,到底有多強?就看她成為母親以後,能拼到什麼程度。

    顧淑芬覺得自己就是入魔了,她為了兒子的將來,幾乎想盡了賺錢的法子。總算讓她慢慢熬出頭,在今年開了個小廠子。

    只是她沒想到,她的丈夫,竟然在這個時候有了外遇。而對方找上門以後,對她說的第一句話就是:「我和楊偉已經結婚了,我們是合法夫妻。我們有結婚證,請你離開這裡。」

    顧淑芬當時只覺得晴天霹靂,她和楊偉結婚六年多了,兒子都滿五週歲,現在竟然有人告訴她,她和楊偉不是夫妻?只是同居?簡直就是笑話,那可是鄉里鄉親都做過見證的!

    楊偉當時怎麼說的,那個男人眼神躲閃:「你就知道賺錢,你怎麼就那麼俗呢!你說你關心我嗎?你關心我吃的好不好,穿的暖不暖嗎!」

    顧淑芬當時潑辣的抓著楊偉就打:「你身上的衣服不是我買的?你每天吃的飯菜不是我燒的?我怎麼讓你餓到讓你凍到了?」

    楊偉臉上被抓了一把,疼得直抽氣,把顧淑芬用力一推,惡聲惡氣道:「瘋婆娘,你存那麼多錢,給我就買那麼便宜的地攤貨,你還說你關心我?」

    顧淑芬摔倒在地很疼,但是她的心更涼,指著楊偉大吼:「就你穿地攤貨嗎?我不

    不也穿地攤貨嗎!我這是為了我們將來,為了我們的兒子,我們得存錢帶他過來,他以後要在這邊讀書的。」

    楊偉最厭煩顧淑芬的兒子經,扶著姜美玲進屋,讓她坐在床沿,回頭看著還坐在地上驚愕看著他的前妻,鄙夷道:「兒子兒子兒子!有兒子就不要老公了?美玲已經懷了我的孩子,我以後會有更可愛的孩子。反正你喜歡那個兒子,林子以後就你養吧,那孩子我可不管。」

    顧淑芬聽到丈夫都說出這種話,對他算是真的絕望了。這個男人,她以前怎麼就瞎了眼看上了呢!而且竟然孩子都有了!看這女人大肚子的樣子,幾個月了吧!

    她現在是不是應該慶幸楊偉至少半年多沒碰她?不然她噁心的都要吐了。

    她不知道的是,楊偉認為他自己是為了心愛的女人守身如玉。可不是為了不髒了顧淑芬這個糟蹋的黃臉婆。有了溫柔美麗的心愛之人,他看到顧淑芬那粗糙的皮膚就想吐,哪還能想到親熱,就是碰一下手都覺得自己吃大虧。

    顧淑芬自己利索的爬起來,立馬在那一對合法夫妻的監視下起來收拾東西。把自己的東西都收拾好放外面,喊了輛三輪車拖走,從那天就搬到了廠房的倉庫住。反正和楊偉住的房子也是租的,她不心疼!楊偉這麼個窮鬼,她就不明白那個看起來像大小姐一樣的女人,是怎麼看上的。

    顧淑芬就是這樣的女人,愛的時候,可以努力對楊偉好。但是恨的時候,可以立刻把感情收回來。雖然可能會很痛苦,但是忍幾天就過了。她還有兒子,那個連兒子都不要的男人,她一點都不留戀,唯一的感覺,就剩下噁心。

    之前被對方說兩人沒結婚證,顧淑芬就跑出去跟人打聽,才知道城裡人結婚都要證,卻可以不擺宴席。這跟他們山村裡完全相反,山村裡可從沒聽說過什麼證,都是兩家擺酒宴,所有村民都是見證!

    不過沒有結婚證也好,至少離婚起來不麻煩。顧淑芬慶幸,這個工廠,是她用自己的名字開的,沒掛在那個拋妻棄子的楊偉名下。

    當初顧淑芬想的很好,她的一切,都是要留給兒子的。要是掛楊偉名下,楊偉還有老媽,還有幾個兄弟,到時候工廠被他們搶走了怎麼辦。

    顧淑芬就是個護崽的老母雞,死守著自己的家當,她可以每年給家裡寄錢,卻不願意把手裡的東西都交出去。

    已經吃了一次沒什麼證的虧,這次顧淑芬學聰明了,找楊偉簽了協議,以後林子跟楊家沒關係,是她顧淑芬一個人的孩子。

    楊偉本來不想簽的,他雖然不想養大兒子,可是大兒子怎麼也是自己骨肉,名分還是要的。但是顧淑芬威脅他,如果他不簽,她也不要這個兒子,他們楊家難道還敢把林子丟了不管?那是會被戳脊樑骨的!

    楊偉在顧淑芬的逼迫下,也在他的新婚妻子的期盼中,總算簽下了父子斷絕書。

    然後顧淑芬就把工廠托付給了好姐妹,讓她暫時辛苦一下。

    交代了工廠的事情以後,顧淑芬帶著這份協議匆匆回了這個小山村。只是她怎麼也沒想到,回到村子見到的就是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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