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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第九十章 飛樂唱片的豪爽 文 / 香港大亨

    過年後,《大王叫我來巡山》這首歪歌,在網上越發的紅起來。令人驚訝的是包括與飛樂唱片公司簽約歌手香香也在網絡上翻唱了這首歌。

    香香翻唱版,雖然是年後才上傳,但是短短的半個月內,下載量超過了100萬次以上。

    「大王叫我來巡山,小心提防孫悟空……」聽到這首歌的男女老少在愕然的同時,也因為「孫悟空」、「唐和尚」等等耳熟能詳的人物,而覺得這首歌親切。

    不少人開始瞭解這首歌的背景來源,發現這首歌曲居然取材自《西遊記》電視劇裡唐僧一行人路過獅駝嶺,悟空在前探路遇到巡山的小鑽風,變身總鑽風來騙口信。

    這句「大王叫我來巡山,巡了南山巡北山」就是電視劇裡面的小鑽風這個龍套妖怪的口中叫喊的話。電視劇裡面的妖怪小鑽風,自是又蠢又笨,令人覺得滑稽而已。

    但是新編曲成的《大王叫我來巡山》被網絡上的姑娘們演唱,一開始就是衝著故意賣萌裝可愛的樣子去唱的。

    這種萌元素的歌曲,相對於情歌當道的流行音樂而言,自然是別有一番滋味。

    尤其是,在04年網絡還不像後來那麼普及,很多不上網的人,聽到網絡歌曲會覺得不明覺厲。

    而上網的人下載了《大王叫我來巡山》在mp3、電腦、手機上播放,也紛紛別覺倍自豪,覺得自己趕在潮流最前面。

    實際上,這個年代網絡上基本上,沒有什麼原創歌曲,163888音樂網上,大多數也是翻唱的歌曲。

    一開始網上的翻唱歌曲,網站是打擦邊球,沒有付版權的,直到後來幾年後,國內重新修訂了著作權法,將網絡上的音樂,也納入了著作權保護範疇。此後幾年,正規網絡音樂網站虧本,也有每年支付大量版權金的因素在裡面。

    隨著音樂著作權版權的完善,無論是在酒吧歌廳表演、演唱會、電視廣播、互聯網上翻唱別人的歌曲,都是要付版權金的。

    網上的翻唱歌手們也許沒有付錢,但是正規的音樂網站,必然要為此負責,每首歌最低是200元版權費,翻唱版權收入越高,收取的費用越高。

    比如,某個人翻唱另外一個歌星的歌曲,取得了100萬元人民幣的經濟效益,一般是要支付4萬多的收益,給音樂版權的著作權人。

    當然了,在音樂版權保護制度完善後,別人用你的歌曲,根本無需和你事先商量,用完之後,給你自動分賬。一開始音樂人士還覺得自己吃虧,後來音樂人士才知道自己佔了老大的便宜……

    尤其是,一些經典的老歌,在版權保護期間,不斷被別人翻唱的,版權方面的收益,賺的反而比一些新歌更多。

    除了這種無需原版權著作人授權,拿來先用,用完後給錢的模式之外。

    還有一種直接向著作權人買斷版權,之後版權收益相關的,跟原作者無關,是買下版權那個人的事情了。

    由於,《大王叫我來巡山》的人氣在網絡上爆冷門,飛樂唱片公司總裁鍾雄兵,也覺得這首歌大有可為,也開始親自與陳非談購買版權的事宜。

    實際上,鍾雄兵是一個非常厲害的音樂人士,歷史上鍾雄兵看好網絡音樂,並包裝網絡歌手香香,其幕後運作的《老鼠愛大米》、《豬之歌》在04年~05年之間,人氣一時無兩,震驚整個華語樂壇。

    而飛樂唱片的這種運作手法,也吸引了很多音樂公司,將目標瞄準網絡歌手。在網路上闖出一番名氣的歌手,一般都會有音樂公司聯繫簽約,對其進行商業包裝。

    不過,後來無數人模仿飛樂唱片的模式,但是再也不能複製香香一般的奇跡了。就連鍾雄兵自己,也不能超越自我……

    「震大,我覺得500萬太高了,100萬買斷怎麼樣?」電話中,鍾大老闆說道,「國內第一流的音樂大師,版權金也不過如此!」

    「不行!100萬太低,再說出個一百萬,噱頭也炒作不起來。咱準備賣給你的,並不僅僅是一首歌的版權,而是包括了商業策劃方案。按照我的商業策劃方案去做,飛樂唱片必成中國音樂行業的新一任霸主。」陳非說道。

    「這個,商業策劃,可不可以讓我先目睹一下?」

    「當然不可以,你要目睹了,直接抄襲了,用這套方案炒作別的歌曲,我豈不是虧大了?」

    「……」

    「鍾老闆!現在網絡歌曲熱潮,是勢不可擋的!而網絡上,絕大多數但是歌曲是翻唱的!《大王叫我來巡山》就算不是首個原創的網絡歌曲,但是……也被認為了最紅的網絡原創歌曲,最有希望打造出商業奇跡的歌曲……」陳非故作一副猶豫說道,「其實,另外一家上海的唱片公司,給出了350萬的價格!如果鍾總不要這首歌,我可要選擇別家了!」

    「什麼!」鍾雄兵瞭解到前一段時間,陳非去了上海辦事。

    眼下被陳非忽悠,鍾雄兵覺得……尼瑪,上海那邊有一堆的國際唱片巨頭開設的中國地區總部啊!幾家世界級音樂巨頭,還有幾家著名的港資唱片公司,從腦海中一劃而過!

    鍾雄兵忽然覺得自己要有點氣魄,真正賺大錢的是抓住大的機遇大秤分金,而不是小心眼斤斤計較什麼。

    「震華老師,你的《大王叫我我巡山》我買了,500萬!要包括商業策劃!」

    「好!鍾老闆好氣魄!」

    陳非聞言後,也是大吃一驚,真的肯出500萬,這可是歷史上的《老鼠愛大米的》的價碼。

    既然雙方談妥了後,也是爽快,約定了見面地點,準備簽約。

    簽約的地址,陳非選擇了在廬城,糰子網公司內簽約。

    奔波外地他怕麻煩。

    畢竟,陳非在廬城本地,還能給時間機器充充電,去了外地充電就開始中斷了。

    當然了,飛樂唱片公司,到糰子網簽約《大王叫我來巡山》是版權,對於公司也是一個宣傳作用。

    別的作用陳非不知道,但是飛樂唱片公司,在國內也屬一個知名的音樂公司,與糰子網展開商業合作,會讓當地的地方官必覺得高看一眼。至少讓地方勢力覺得——「糰子網有背景」!

    暫時陳非做的事業,與地方上沒有多大的關係,但是就怕一些牛鬼蛇神認為陳非沒有背景,想要來勒索一些利益。

    陳非不怕這些牛鬼蛇神,互聯網企業,大不了挪窩即可。

    但是陳非不想搬到外地,能在家鄉,哪怕是b時空的家鄉,熟悉的地方做出一番不同的成就,這也算是頗為自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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