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焉試著用座機打了個電話,雖然知道一定有人監聽,他也沒有在意,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電話幾乎剛打過去就被接通了。
「喂,是許焉嗎?」陶知略顯急促的聲音從話筒的另一端傳來,不用想也知道他其實已經等了很久了。
許焉覺得有點諷刺,電話另一頭的人看不到他嘴角的嘲笑。
他調整了一下面部表情才準備開口,不能因為對方看不見而做出與語氣不符的表情。很多人都以為,只要對方看不見,只要語氣對了那麼就用什麼表情都可以,實際上這是錯誤的。先不論會不會被別人看見,其實表情也會稍微影響到語氣,如果表情不對,那麼語氣在真誠也會有一絲作假的痕跡。普通人還好,如果遇到了行家,說不定人家就此對你產生了戒心或者乾脆和你絕交那就得不償失了!
「嗯,是我。」表情和語氣都很正常,就好像昨晚並沒有發生什麼一樣。這種思想非常明確的傳達進了另一頭陶知的大腦中,令久等了一夜的人有些耳鳴目眩。這樣的欲擒故縱,許焉早就運用的非常熟悉了。
陶知的心情突然的失落了起來,「有什麼事嗎?」他問,語氣中的期待已經少了很多。
「當然有事,沒事打給你幹嘛?」許焉彷彿沒有感覺到陶知的變化般,語氣突然有些歡快,襯得他剛才的語氣似乎是故作鎮定一樣,這是正常的少年所常有的心理。
「你知道嗎,再過一個星期有一場演唱會,到時候將會有很多比較出名的歌星喲!」許焉表現得就像個正常的崇拜偶像的少年,用很誇張的語氣訴說著自己的激動,「到時候連謝婉言都會來呢,你不是說過很喜歡謝婉言的歌麼。」
陶知不是傻子,當然知道許焉說這話的意思。剛才還失落的心立馬雀躍起來,「好,我馬上安排去買票,買兩張對嗎?」說到底也還是個少年,即使有可能會老成一點也不可能有太多的閱歷,稍微說兩句話就能哄得他團團轉。
許焉一點也沒有騙小孩兒的罪惡感,說起來,自己表面上還比他小一點呢!
兩個人又在電話裡隨便扯了點雞毛蒜皮,聊了下人生感想,但基本上都是陶知再說,許焉隨便的附合兩句,大體是「嗯」,「啊,是這樣啊?」什麼的。
最後掛斷電話時,許焉有了點如釋重負的感覺,以前拍戲都沒有這麼累。少年的激情燃燒起來真不是一般的恐怖。
隨便收拾了下,許焉背著個小腰包便出了門。
由於家住的地方屬於城市的邊緣地區,連brt都沒有蔓延到得地方,許焉之得花了4元錢坐三輪車到了有brt的地方,坐brt去市中心。
重生以來的日子一直都是緊繃著的,尤其是越到後面越是緊繃,修煉的效果也是越來越慢,許焉感到累極了。
不是身累,而是心累。
自重生以來一直在演戲,甚至有時候沒有別人在的時候也不敢放鬆,生怕自己的真面目被人知道,要知道有第一個人知道馬上就會有第三個第四個……如江水決堤般一發而不可收。前世的自己也會演戲,但只有在工作的時候演,演戲那個時候僅是工作……而現在,演戲變成了本能,現實中的一切都是只偽裝。那個似乎喜歡自己的陶知,喜歡的只是自己的面具,教人如何能甘心!
許焉在市中心的商舖間漫無目的的穿梭,連自己走到哪裡都不關心,看到什麼都不放在心上,如同行屍走肉一般,什麼都不幹,什麼都不顧,就好像這樣便可以得到什麼結果似的。
不知不覺中,許焉走到了一個陌生的巷子裡。豐市其實不小,饒是許焉住在這兒長達16年之久,也仍然有沒去過的地方,這個巷子顯然就屬於這種地方。
在小說中,每一條陌生的巷子裡都會出現像流氓、殺手之類的人物,這裡也不例外。
回過神來,許焉才發現自己走到了一個陌生的小巷裡,除了來時的路,其他三面都通往另一個巷子,但是許焉並不想回頭。他就是這樣一個人,一旦選定了那條路,就一定會走到底絕不回頭,哪怕前面已經沒有路,那他也會挖出一條路出來!
許焉一步步的向前走著,城市的喧囂越來越遠。
或許是因為現在還不夠強的緣故,他並沒有發現身後跟蹤他的人。而跟蹤這許焉的人早已把他的異常告訴了許冰,沒多久他就會趕來。
「喲!焉大人這是在做什麼呢?」突然傳來的華麗音調讓許焉心顫了一下。這麼獨特的聲線,是自己聽了十多年的華麗音節,只是更加年輕。表面上,許焉的表情也很驚訝,還透著一絲戒備,完全是面對陌生人的姿態。
不僅許焉嚇了一跳,身後跟蹤的人更是驚嚇,沒想到組長的死對頭姜炎會出現在這裡,更沒想到姜炎會和許焉認識。他們手忙腳亂的把這一信息傳出去,成功的讓離這兒還有一段距離的許冰皺緊了眉頭。
姜炎早就發現了跟蹤許焉的人,也沒有點破,只是一瞬間便出現在了許焉的面前。「嗨,又見面了,還記不記的我啊,小弟弟?」
小弟弟?許焉心中有些諷刺,按照心理年齡我可是比你大了好幾歲呢!
雖然現在的姜炎看起來只有二十一二歲的樣子,但實際年齡為27的他叫只有16歲的許焉為小弟弟一點都不為過。可惜許焉並不是真的「16歲的小弟弟」,他學者許冰的摸樣也皺了皺眉頭,表示出自己的不滿。
「好吧,焉大人,你還記不記得在下呢?」半今半古的腔調其實很富有喜感,姜炎不比其他人,很是會察言觀色,且有許焉這麼明顯的厭惡動作,他那還不知道該如何說話。「不過記不得的也沒關係,我還記得你。」
還是像當初一樣的熱情,卻再也無法牽動許焉的心。
姜炎說話很有特色,有時候會夾雜點不倫不類的古腔,有時候又會帶點倫敦味兒十足的英語,讓人很容易就記住這個看起來非常熱情的長得有點像混血兒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