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春和香草都想著要規勸一下「傷筋動骨一百天」的時候,羅少爺樂呵呵的在顯擺:「嘁,早就看出來了,你哪兒是個肯被關在家裡的女人?我已經找了工匠定做一輛大馬車,又要舒服,又要大大的玻璃窗,讓你隨時能看到風景——」。
羅少爺深情款款,抓了渺渺那只戴著玉鐲的手吹氣。
渺渺的笑臉更艷,手也不想著奪回來了,對著屋頂指點:「我整日裡光看這一角天,可算是厭煩了,那馬車把車頂也改造成玻璃的吧?我也看看一路上不一樣的天空。」
「行,都依你!」羅少爺眉開眼笑,那雙小手比沒受傷的時候可是更見嫩滑了,沒辦法,啥也不干在被窩裡,皮膚養的好呢!
就是腳底板遭罪,羅少爺那些傷痕只需要忍痛就行,三小姐卻受了大考驗。
原本每日裡能走路摩擦的腳底板,猛不丁閒置下來之後,三小姐開始感受到了那種鑽心的搔癢,整個腳底板,尤其是前半個腳掌,癢的恨不能用刀剜了去。
現在,伴隨著最折磨人的瘙癢,兩隻腳底板都開始扒皮,一層一層的脫落,露出新鮮粉嫩的皮膚,就像一個從未下過地的嬰兒的小腳,沒有一點兒乾硬成繭的地方。
前世裡,三小姐聽過一個乞丐變成富翁的故事,說是儘管已經家財萬貫、婢僕成群,卻得了一種怪病,腳底板潰爛痛癢,無藥可治。
最後,那個「乞丐」出身的富翁,得了高人指點,每個月裡,都要固定一天的時間。脫下華衣美服,換上襤褸破衫,打著赤腳在街頭要飯,如此這般以後,腳底板上的潰爛痛癢竟然不治而愈。
渺渺曾經很是譏笑過編排這個故事的人,古人都說:「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那麼,乞丐搖身變成富翁,正該舒服的冒泡,又怎麼會必須堅持定期要飯乞討才能健康呢?總不過是世人仇富的心理在作祟罷了!
然而。這會子有了親身經歷,三小姐方知道那個故事所言非虛,走慣了路的腳底板。承受不住長期被擱置,那份鑽心的癢,足可以令人渴望赤足踩在地上,任憑砂石刺痛,甚至磨穿都在所不惜。
渺渺已經下了決心。即日起開始練習下地走路,只是,雖然每日裡躺著,好吃好喝的養著,身子卻越發的無力,一雙腿更是軟綿綿的提不起勁兒來。
要坐馬車回家了。路途上不方便吃喝拉撒,總得先操練一下起坐行走的本事才行。
當然,這事兒得偷偷的來進行。身邊這兩個丫頭,都不是好唬弄的主兒,就連香草,也被三春給指點的腦子快捷了,自己這個做小姐的想要饒一饒她們。基本上都不能得逞。
深夜裡,軟榻上的香草已經睡熟。三小姐緩緩翻身,雙手抓住木床幫,一點一點兒,把屁股挪到了床邊,一半兒好腿腳放下去,再雙手去抱起另一條腿的膝蓋,慢慢兒順到床下,還好,只是木木的,不怎麼疼痛。
剛剛去掉木板子,這條腿總覺得冷嗖嗖的,腳丫子也像泡在了冷水裡冰冰涼,渺渺找到了自由的感覺,心中歡喜,雙手扶著床沿兒,先用右腳著地,直立起身體,再嘗試把左腳著地放平,然後,重心左移——
「嘶——」,三小姐倒抽一口冷氣,左腳稍一使勁兒,就迅速傳來一陣揪心的刺痛,彷彿這一踩下去,踝骨就再次碎掉了一般。
額頭上的汗水,一下子就冒了出來,三小姐把重心調整回去,歇一歇,再次向左落腳,感覺疼痛沒那麼尖銳了。
緩緩地,邁出一步,再邁出一步,三小姐心裡有了點踏實之感,還能走,就好,兩條腿一般長短,就好。
小姑娘家家的,懼怕的不過是瘸了跛了不好看,心裡不犯疑惑了,腳下就更覺得有力量些。
第二日,三小姐的腳踝重新腫了起來,大家都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三小姐也裝著無辜的樣子。
老大夫又被請了來,捏捏腳踝:「沒事兒,骨頭長得挺好,沒挪位兒,這是累到了。」
平放在床上的腳丫子,還能被累到?
老大夫開了活血的藥,感歎了幾個字:「悠著點兒——」,再看看閉目裝傻的三小姐,搖搖頭走了。
年輕人,誰能捱得住日日躺著熬一百天?
既然老大夫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那就說明,稍微活動活動也沒啥,三小姐打定了主意,在羅少爺督促打造馬車的時間裡,繼續訓練直立行走的能力。
臥室裡,時不時就會響起三小姐的問詢聲:「看看,這麼的走兩步,不瘸吧?」
羅少爺很是貼心的買了根枴杖回來,遭到了三小姐一頓暴打,她無法想像,身姿窈窕的小姑娘,拄一根枴杖走在大街上會是怎樣一番場景?
拍馬屁的拍到了馬腿上,羅少爺只好安心去收拾東西,總歸是進了京城,這趟回家,親戚朋友們的禮物總要準備一下的。
馬車修修改改,足足耗去了八天的功夫,羅少爺已經萬事俱備,又替渺渺登門,辭別幾位好朋友。
商議的結果是,三春和班子留在京裡照看生意,香草撒手把蛋糕屋的經營全部交付出去,跟著渺渺隨身服侍。
出發時,郡主與小蝶夫婦都在城外送行,送了兩馬車的婚禮賀儀,諸葛還安排了八名家丁隨行。
三小姐直立著亮了相,囑咐一番小蝶要保養好肚子裡的孩子,郡主姐姐呢,千萬別太寵愛沈曦曦——
渺渺的大馬車,長度足有三米,底盤安裝了減震彈簧,又鋪上了厚厚的被褥,幾個大靠墊圍在了三壁,車門旁一個櫥櫃,擺放著日用品,還固定了一個小小的泥炭爐,可以隨時燉水沏茶或者熬粥,使用起來很方便。
一行人,度過了一段慢悠悠趕路的日子,直到三小姐暴怒,命令加快行程,才更換了節奏。
當龍灣鎮出現在前方,羅少爺與三小姐都有些激動,有衣錦還鄉的喜悅,也有近鄉情怯的感傷。
「渺渺,我們盡快定下婚期好不好?等我把你送回去,就跟你爹娘提親,定下日子再回我家。」羅少爺挽起渺渺的雙手,再次表示自己對婚姻生活的嚮往之急切。
「還是等等再說,我這腳還得等幾個月才能行走自如,你總不願意娶一個一瘸一拐的新娘子吧?」渺渺臉上有些晦澀難明,老人說話「傷筋動骨一百天」真的不是瞎蓋的,不到那些日子,怎麼努力都不行。
「那怕啥?我只要能早日一睜眼就看到你就好了,成了婚,我照樣陪著你、照顧你——」羅少爺眼睛裡都是嚮往,握的緊緊的四隻手,又充滿了即將分離的捨不得。
這個時代的風俗習慣,未婚男女是不能見面的,最起碼,不會像在京城裡一般日日相對。
剛剛品味到愛情的甜美的青春男女,戀戀不捨也很正常,香草和護衛們都扭了臉做看不見,給這對愛人盡可能多的空間。
渺渺在「同興齋」前被香草扶下馬車,家興已經很有眼色的頭前喚了荷花娘與張大柱子出來,親人相見,自是一番眼淚汪汪,再聽知渺渺的腳傷,唏噓不已。
待互相攙扶著進得屋來,羅少爺又開始忙上忙下的幫著香草給渺渺拾掇床鋪衣物,他跟著侍候的時間長了,兩個人之間避諱的東西越來越少,連香草都習慣了羅少爺的插手。
幾個人一起動手,硬是把三小姐挪到了床上,在大靠墊上倚好,香草跑前跑去的為三小姐洗漱淨面,羅少爺正襟危坐,著急麻慌的就要詳談成婚的日期,被張大柱子婉拒了。
「家興,你們的婚事還得由父母做主,這麼滴,你一路勞頓,還是先回家看看家人,至於往後要怎麼安排,咱不著急,不著急——」
荷花取了一大包東西,都是轉交給羅家父母長輩的,她的話要直白些:「家興現在做了京官,想娶什麼樣的媳婦兒,那還不得可著勁兒的挑?你先回家問問家人的意思,再說,渺渺的腳又受了傷,婚事稍後再提吧!」
這是生怕羅家父母改了主意,讓自家閨女白白歡喜一場,畢竟,自家都是白身,無論是農民還是商人的身份,跟羅少爺都有著莫大的距離,難說喜訊傳來的時候,羅家父母沒在心裡再計算一回得失利益。
對於一輩子老實本分的莊稼人來說,是萬萬不願意上趕著為閨女訂婚事的道理,別說不成的話,惹人恥笑,就算是經千難萬阻能成,那也不行,閨女會受大委屈的!
家興懷著無比沉重的心情離開了張家,荷花甚至沒捨得讓他去跟渺渺告別一聲,就溫言細語的把他送了出來,十個護衛與兩車慶婚賀禮,荷花也都交待給羅少爺了,要是以後成婚順利,賀禮能派上用場,要是不順利,那可絕對不能留在張家,連個訂婚的苗頭還沒有呢,怎麼能就收了賀禮?(未完待續。如果您喜歡這部作品,歡迎您來投推薦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