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偉健開著剛買來的捷達到火車站接溫婉,直接來了個深情的擁抱,「寶貝,想死我了。大草原上的色lang有沒有將你吃掉?」
「我倒想遇上大色lang,可惜沒那個緣分。」
蘇偉健將溫婉的行李放上車,有些不悅道:「你在草原十多天,就給我打了一次電話,連個短信都沒有。我打你手機打的都快瘋了,怎麼回事啊?」
「草原信息不好,牧民區沒有網絡,我也快急瘋了。」想想那晚差點死在狼群中,溫婉仍是心有餘悸,狼群的嚎叫仍在心尖上響起。
蘇偉健是溫婉同校金融系的師兄,算不上富二代但家庭經濟挺小康的,畢業後成功進入一家全球五百強的公司,在外面租房買車,過得逍遙快活。
「去了一趟大草原,有什麼收穫沒?」蘇偉健從車後座掏出一束火紅的玫瑰花,笑著遞了過去。
「俗不俗啊?」說歸說,溫婉仍是伸手接了過來。
「對於浪漫,你們學藝術的都有自己的獨特見解,我就是個俗套人,只能做些俗事。不過,我有樣東西給你,保你喜歡。」
蘇偉健遞了個精盒的包裝盒子過去,溫婉拆開一看頓時驚喜歡道:「你怎麼知道我喜歡這個?」天,這種鏡頭她做夢都想要,可就是太貴一直沒錢買。
「搞攝影的,鏡頭就是你們的生命,對吧?」
「但是這個太貴了,我不能收。」
「男朋友送的,為什麼不收?」蘇偉健呵呵笑,「我可告訴你,貨不退款的,你若是不要我只能扔了。」
「行,那我收了啊。」再過不久就是他生日了,到時選份禮物給他。
「嗚……嗚……」車內突然冒出奇怪的聲音。
「什麼聲音?」蘇偉健嚇了一跳。
溫婉從紙盒子裡掏出狼崽,將保溫瓶的牛奶倒進小奶瓶中,再將奶嘴塞進它的嘴巴。
蘇偉健將車停在路邊,訝然的合不上嘴巴,「你從哪裡弄來的?」
「我從草原上帶回來的狗。」狼太嚇人,她壓根說不出實情。
「狗?」蘇偉健不解道:「我們這什麼狗買不到,非得從草原上帶回來?」
「它救過我的命,所以我將它帶回來了。」
「這麼個小不點,怎麼救你?」
「我跟著牧民在草原上拍照遇到了狼群,是小不點的狗媽媽救了我們,不過它被狼咬死了,所以我就將它帶回來了。」溫婉不善撒謊,卻不得不撒謊,連她都不相信,竟然將一頭狼帶回了城市。
「學校允許養狗嗎?」
「不太清楚,到時再看吧。」溫婉低頭餵著狼崽,手輕輕摸著它的腦袋。狼是種奇怪的動物,長期的飢餓與寒冷沒讓它死亡,一直吐奶的它掙扎在生死線上,如果在這座溫暖的城市它終於恢復了一絲活力。
「嗚……嗚……嗚……」溫婉笨拙的學著狗叫聲,企圖引起狼崽的注意。
蘇偉健滿臉黑線,他不懂藝術,更不懂她為何會將一條狗千里迢迢帶回來。不過她是他的女朋友,她喜歡養,那便養唄,只要她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