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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二章 龍城飛將 文 / 賊眉鼠眼

    長孫無忌的話很有代表性,代表了人的性格。

    人多疑,人相輕,人的世界裡,最出眾的人永遠是自己。

    不過今晚長孫無忌的懷疑是對的,毫無懷疑才叫瞎了狗眼,長孫無忌剛說完,房喬褚遂良等人連連點頭。

    龍生龍,鳳生鳳,老鼠兒子會打洞,話糙理不糙,從遺傳基因來說,老混蛋生小混蛋才是天經地義,程處默是個什麼性子,長安城裡誰家不知道?魚肉百姓倒不至於,卻也號稱長安一霸,整日領著國公國侯家的一幫子紈褲子弟吃喝玩樂兼打獵,至於讀書,自然也讀的,程處默讀書的事跡比他的長相更出眾,三年氣跑了五位先生,直到現在還只基本達到認字的程度。

    如今這個小混蛋搖身一變,從粗人忽然變成了詩人,而且作出一首可稱絕世的好詩,在座的都是一幫整天跟人鬥心眼的老狐狸,誰會信程老匹夫能生出這麼一個兒子?

    長孫大人發話,程處默不能不答,聞言胸一挺,一副理直氣壯的模樣:「當然是我作的。」

    理直氣壯的態度很正確,花了錢嘛,東西自然是他的,程處默毫不心虛。

    長孫無忌呵呵一笑,慢條斯理捋著黑鬚,與房喬褚遂良等人交換了一個會心的眼神。

    「老夫甚喜此詩,既然賢侄說此詩是你所作,老夫對此詩有一處不解,還望賢侄解惑……」長孫無忌的笑容有點陰。

    程處默終於心虛了,額頭冒出了冷汗。

    詩呢,當然是他的,花了錢嘛,但是……自己的東西就一定要瞭解它嗎?

    程處默尷尬之時,程咬金卻興沖沖大笑道:「俺兒子武雙全,有啥不懂的儘管請教,嚇死你們這幫老雜……老長輩。」

    長孫無忌也懶得計較程咬金的口無遮攔,笑道:「好,老夫且問你,『但使龍城飛將在』此句,『飛將』所指何人耶?」

    程處默想哭……

    他現在才發覺這筆買賣做得不利落,早知如此,應該讓那小子逐字逐句解釋一遍再放他走才是。

    「飛將,飛將嘛……」程處默被逼得黑臉泛起紅光,遲疑半晌,眼角餘光一瞥,指著程咬金道:「飛將自然是我爹!」

    長孫無忌笑道:「哦?你爹為國征戰沙場多年,戰功彪炳,天下皆知,可老夫與你爹相識數十載,怎從不知你爹竟有『飛將』之美稱?」

    被長孫無忌這老傢伙逼到這個份上,程處默硬著頭皮索性放開了編瞎話:「有天我爹喝多了,獨自爬上家裡的房頂撒酒瘋,撒了一陣從房頂跳下,一頭扎進後院的池塘裡,從此我爹有了『飛將軍』的號……」

    「噗——」堂內所有人全部噴了。

    長孫無忌快笑抽了,上氣不接下氣道:「原來竟是這般得來的號,漢朝李廣將軍泉下有知,亦當欣慰『飛將軍』名號後繼有人,幸何如之。」

    詩中出處,賞詩的人全都明白,偏偏作詩的人不明白,很尷尬的場面。

    程咬金氣得老臉發綠,在揍兒子和揍客人之間猶豫了一番後,終於決定先揍客人,太氣了,不能忍。

    「長孫老匹夫,你出來,俺跟你決一死戰!」

    因為李素的一首詩,幾位國公名臣名將打成了一鍋粥,而李素渾不知情,悠然地在太平村過他的太平日子。

    有了二十畝田,李家也算是村裡的小地主了,當然,比起同村的東陽公主還差得遠。

    小地主也是地主,理論上來說,李素和公主殿下已是同一個階級了,剝削階級。

    李素仍每天堅持上村學,老爹盯得緊,敢不去就祭起法器抽,課堂上郭夫子已不太敢教他了,畢竟他只是窮教書的,對這位能作出「有花堪折直須折」的大詩人,他能教什麼?

    不過李素的短處卻還是被郭駑拿捏住了,李素的字寫得太臭,郭駑實在忍不下去,於是每天在學堂裡,別的學生搖頭晃頭子曰詩雲的時候,李素總有特別的優待,郭駑給他特製了一個小沙盤放在桌上,又很慷慨地把自己收藏的許多字帖拓本貢獻出來,讓李素專門練字。

    李素並不反對練字,事實上他也是一個凡事追求完美的人,自己那筆臭字他比郭駑更忍不下去,練字早已提上日程。

    自倉頡造字以來,華夏漢字比化更淵遠,有了毛筆之後,漢字的字體愈發多變。貞觀年間,最流行的字體莫過于飛白體,無論朝堂還是民間,皆以飛白為主。

    飛白早在漢朝便有,後來書聖王羲之和他的兒子王獻之尤精飛白,而如今的大唐皇帝李世民,正是王羲之的超級腦殘粉,酷愛模仿書聖筆跡,上有所好,下必效之,於是飛白這種字體迅速在貞觀年間成為時尚。

    坦白說,李素並不太喜歡飛白這種字體,其勢太過渾圓,著筆太過無力,功力稍有不足便很容易把一篇章畫成鬼畫符模樣,很難看。

    所以李素左思右想,再思三思之後,終於做了一個很正確的決定——努力學好飛白體。

    對於一個寫字其臭無比的人來說,有資格挑挑揀揀嗎?

    再說,隨波逐流才是李素的人生信條,非要在這種小事上標新立異跟所有人作對,有必要嗎?

    每天在學堂裡練兩個時辰的字,下午回到家,李素偶爾扛著農具到自家田里幫老爹幹點活,偶爾也叫上王樁王直兄弟,去河灘邊曬曬太陽。

    日子真的很悠閒,不愁吃穿的基礎上能夠每天

    過得如此懶散悠閒,對李素來說便是莫大的福分,他越來越珍惜現在的生活,剛來到這個年代時腦子裡冒出的一絲絲建功立業的野心,早被如今幸福的懶散生活消磨得乾乾淨淨。

    裊裊炊煙在黃昏的餘暉裡搖曳而上,金色的殘陽鋪灑在河面上,李素看著遠處自家廣袤的土地發呆。

    「該買兩頭牛了啊……」李素喃喃自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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