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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九章 文 / 冰蛇

    其實吳王妃原本已經給福順郡主找了個相當不錯的未婚夫。這個青年叫做李雅,今年剛剛二十歲,他兩年前中了舉人,正在籌備明年的春闈。不是吳王妃不想給她找個進士,可進士這玩意三年就那麼二百個,其中大部分都是已婚的,況且最近的一次春闈在兩年前,最新一批進士出爐都過了這麼久了,上哪裡去給她找殘存到現在的未婚進士?當官的更不要想,有品級的官員二十多歲的很好,大部分都三十往上,這個年紀的有幾個。總不能讓公主做續絃吧?要說這個李雅的條件真不錯,他祖上在開過的時候做過宰相,他父親是從三品的國子監祭酒李繼之,以他的出身,還有他的才華,金榜題名是早早晚晚的的事兒。而且難得的是,這李雅為人十分正派,從來不去那些青樓楚館,脾氣也非常好。吳王妃千挑萬選,給福順郡主找了這麼個未婚夫,心說這個她應該能滿意吧?特特地讓福順縣主親自看人,她自己也表示沒意見,吳王妃鬆了一口氣開始籌備定親事宜,誰知道程序走了一大半兒,福順縣主忽然吵著鬧著不幹了!

    原來這位福順郡主,在一次宴會的時候見到了王太傅的幼子王寶芝,驚為天人,死活就看上人家了,回去就鬧著要換個未婚夫。

    吳王妃聽福順縣主說完情況,一口老血好懸沒噴出來:蒼天在上啊,我這麼辛辛苦苦到處踅摸,費多大勁才給你定了這麼個潛力股!你要不喜歡你早說啊,現在程序都走了一大半兒了,你說你要換個未婚夫?你當這是買首飾呢?這個款式不好換另一款?就算能換,咱也得買得起啊!

    吳王並非今上的親兄弟,他們是同一個祖父的孫子,算起來是堂兄弟,吳王本人也不算靠譜,在朝中沒啥影響力。別的不說,就看他那一串兒女兒,只有福順縣主有個封號,其他也勉強有個縣主的稱號,但卻沒封號,只是混叫一通,說句難聽的,這也就是現在這位吳王妃為人寬和,再加上自己是繼室,處事越發小心翼翼。這要換了過去那位出身名門的彪悍王妃,這幫庶出女兒,早就一萬兩銀子一個,全都賣給商人做老婆去了。(注1)

    吳王妃比吳王小了二十歲,她身為繼室,先吳王妃留了三個嫡子下來,她從來沒幻想過自己兒子能繼承王位,她處處小心翼翼,只希望自己做得夠好,給兒子留一份善緣,萬一吳王有一天不在了,好歹世子能對這個弟弟好一些。她雖然對福順縣主的脾氣頭疼得很,跟她的感情也很是一般,但在楊玉貞的婚事上,吳王妃絕對是投入了相當的精力,千挑萬選地找出這個李雅來:人家要家世有家世,要人品有人品,要學問有學問。福順縣主雖然是縣主,但整個大鄭大大小小的閒散藩王有一二十個,宗室裡封了國公又有幾十個,前者的女兒統統是縣主,後者也有部分出身好或是被父親所喜愛的嫡女特特請了縣主的封號,又有一群大長公主,長公主給自己的女兒清風,七零八碎地算下來,全國的縣主足足有好幾百個!有甚值錢的

    縣主在前朝不值錢,本朝更糟糕。因為比起前朝,本朝對宗室的限制更多,即便是有封底的藩王,也只有收稅的權利,沒有參與地方管理的權利,軍隊就更不要說了!除了有正式官職的宗室成員,其他的真沒什麼稀罕的。福順縣主雖然是一個王爺的女兒,可一個遠在江南的王爺能給夫家幫多少忙?更別說吳王的風流舉國聞名,這麼個傢伙,有多少個兒女要照顧?他那點父愛,分到每一個女兒身上能有多少?

    對於樂意往臉上貼金的家庭來說,反正不管嫡庶都是縣主,那人家還真寧願弄個庶出的不跋扈的縣主回去供著……而福順郡主這樣跋扈的,樂意娶回家?這不是自虐麼?

    吳王妃好話說盡,請福順縣主這陣子無論如何要裝幾天淑女,再加上她對下人管束頗嚴,並沒有人敢往外頭胡言亂語,總算在幾次重要的場合裡沒有掉了鏈子,人們也都當這位吳王唯一的嫡出女兒還算懂事。這樣子混了一個月,被吳王妃看好的李家終於透了口風過來,願意讓李雅娶福順縣主。

    可以說,雖然帶了十幾個孩子回來,可吳王妃一大半的精力都用在了福順縣主的身上,她好不容易把事情敲定了,才出了口氣,福順縣主就鬧上門來,非要退親,她要嫁王寶芝。

    吳王妃差點被氣暈過去,強按了火氣對福順縣主道: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況且我不是讓你看過李雅麼?你自己同意的啊,怎麼就出爾反爾呢?別這麼任性啊。

    要說吳王妃身為福順縣主的繼母,這個態度說話已經相當客氣了,可福順縣主是誰啊?她親爹都不說她一句呢!一個繼母而已,敢訓她!她當即大怒:「我會同意要那個李雅,還不是因為你給我選的一個比一個差!矬子裡拔大個兒,我不選他還能選誰!像王寶芝這樣的俏郎君,你看都不讓我看一眼!」

    吳王妃被氣了個倒仰,不讓你看?我倒是想!問題是我也得說的動人家啊!那是王太傅的老生子,還是獨子,國子監裡的優等生,人家的父親是太傅,母親是皇帝的姐姐英華長公主,王寶芝二十一歲還沒定親,明顯是在挑挑揀揀,人家想娶宗室女的話,別說縣主,公主也樂意嫁啊!!我了個#¥&%!!縱是賢良淑德如吳王妃,此時心裡也爆了無數個粗口,可心裡再生氣,卻不敢發脾氣,只能好聲好氣地跟縣主解釋情況,說清楚王寶芝的情況……

    要說吳王妃說得夠小心翼翼的了,奈何福順縣主裝了一個月的淑女,早就憋得火氣亂竄了!而且她從來被人奉承慣了,哪裡能忍受吳王妃言語中透露出來的意思:「王妃的意思是,那王郎君是才俊,定然看不上我了?」

    福順郡主一句話把吳王妃差點噎死,不等她再說什麼,福順郡主有說了一句:「既然你誠心不讓我嫁個好人家,那也不撈你操心了,我自己問他去!」說著就氣沖沖地扭頭出去了,吳王妃見識不妙趕緊讓人去攔,可是哪裡攔得住?福順郡主身邊全都是一眾跋扈慣了的僕從,不但沒攔住人,吳王妃的幾個丫鬟還被揍了一頓。吳王妃氣的七竅生煙,最後心一橫,好好好,我一片好心被你當做驢肝肺,反正怎麼做也不討好,那要不痛快一起不痛快吧!撞死你活該!

    福順縣主果然撞了滿頭包,她直衝到太傅府上點名要見王寶芝,結果王寶芝沒見到,她被聽到消息的王太傅的英華長公主叫進門,毫不客氣的訓斥了一番,讓人把她遣送回吳王妃的身邊。

    這邊福順惹禍,那邊王妃放走了她沒一會兒火氣下去大半便知道壞事兒了!你妹啊,我還有好幾個庶子沒有打包出去呢!你要是惹了麻煩敗壞了家裡的名聲,我這次的任務可完不成了!手忙腳亂趕緊叫人去追福順縣主,但是已經晚了,這邊追人的下人才走到門口,就跟大長公主派來送人的內監打了個對頭。

    作為皇帝的親姐姐,英華長公主壓根用不著對吳王妃留什麼情面,直接派人訓了她一頓,教女無方之類的詞劈頭蓋臉地砸過來,只把吳王妃砸的都要哭出來了!媽的,我辛辛苦苦十幾年,提丈夫養大了幾十個孩子,誰不說我孩子教得好?這個祖宗根本不是我教的好麼?

    福順縣主也被砸暈了,她此刻才意識到自己的身份,是的,她是皇帝的侄女,可她只是個堂侄女啊!皇帝的堂侄女多得數不清好麼?她去招惹的是皇帝親姐姐跟的兒子!遠近親疏稍微算一算就知道了……

    這件事兒過後,福順縣主徹底老實了,但是她那個談了半截的婚事也算是泡湯了,人家李雅雖然沒有王寶芝那麼牛掰,可好歹也是個高帥富官二代,人家幹嘛委屈自己啊?第二天,國子監祭酒就派了人過來客客氣氣地說自己的兒子天生頑劣,怕是配不上縣主,這婚事便作罷了吧!

    吳王妃能說啥?人家不樂意當備胎還能逼著人家當啊!只得強笑著同意此事作罷。

    這下子福順縣主真的傻了,她對李雅不滿意那是相對王寶芝的,這會兒親事泡湯,她才想起來李雅也是她自己看上的,而且是在王寶芝之前她最喜歡的一個了……這下雞飛蛋打,她蔫了,老老實實躲在自己院子裡不敢出門。

    不過即使不出門,此事的惡劣後果也出來了。已經談好婚事的對方當然不能悔婚,但剩下的三個兒子死活沒人問津了……吳王妃現在只能安慰自己,幸好大部分都定下了,幸好福順郡主發作的晚。

    出了這樣的事兒,吳王妃對給剩下的三個兒子找妻子也就沒什麼信心了,想著乾脆還是回江寧吧!起碼那裡,沒有人會不給他家面子。她一回江寧,便讓下了帖子辦賞花會,只說院子裡的荷花開了,請城中的貴婦千金們過來聚一聚,賞賞花,敘敘舊。她請夫人們聚會,女兒則請女孩子們,又讓吳王下了帖子,請了城裡不少青年才俊過來參加另一場聚會。

    這些事兒,稍微有點門路的都打聽到了,不過就像吳王妃想的那樣,在開封,吳王的兒子確實不算受歡迎,可是放在江寧,還是稱得上香餑餑的:吳王畢竟是這裡的藩王,就算平日裡不管地方事務,可是各地的軍政長官誰能不賣他面子?跟他家攀上親還是有很多好處。

    當然,這種事兒,不管秦節還是穆維,都覺得跟自家阿昭沒甚關係,也就沒跟她說這事兒,左右吳王妃總不至於把主意打到秦昭的頭上——吳王府配得上秦昭身份的只有嫡出的十三郎,問題是那位十三郎今年才九歲,談親事什麼的還為時尚早,

    作者有話要說:注1:把縣主賣給商人家做老婆不是我隨便說的,是真實的歷史。

    許多時候人們以為商人地位低下,其實呢,這東西都是相對的,沒錯,士農工商是這麼個排序方式,可是一個家裡有一百畝地的秀才,跟一個家產百萬的巨商,誰社會地位高?別說普通的讀書人了,就是皇族,要是混的慘了,也只能領點國家補貼混日子。而這些人偏偏又是最好面子的族類,所以錢不夠花就要想辦法,說起來啊,把女兒嫁給商人換回大筆的聘禮這種行為在北宋的一段時間裡是非常流行的。

    史家李燾記,宋哲宗元祐七年夏四月戊午,「太皇太后曰:一事甚悔,前日乃往問帽子田家,見說是家凡十縣主,每五千貫買一個,國家寧要汝錢。也是何門當戶敵」。又北宋後期人朱彧記:「近世宗女既多,宗正立官媒數十人掌議婚京師富人如大桶張家,至有三十餘縣主。」

    一個大商人,敢在太后面前直言自家有十幾個縣主做媳婦,五千貫買一個弄來的;而另一個大商人大桶張家更是買了足足三十多個縣主。

    這個事情我在《李想的北宋》裡提過,這裡我還要再次吐個槽:階級確實是天生的,但是階級再高,自己沒出息照樣沒用!皇族咋了?沒錢照樣賣女兒。

    ps:所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這一套噁心透了,穿越就是個坑!哪怕你穿成金枝玉葉的縣主,被爹爹為錢賣了也不是不可能的,而且絕對不能反抗,中國的孝道那一套,別說把你賣了,就算打死你也不算什麼重罪呢!男孩子還有個盼頭,長大了成人了就擁有了一部分做「人」的權利,對女孩子而言,我真得說:穿成啥都沒有在現代當個普通人爽啊!就自由這一條,給個公主也不幹啊!

    要麼我怎麼喜歡寫男性的穿越而不是女性穿越呢?那種生活簡直想都沒法想,落差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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