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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第三十章 傻人有傻福 文 / 墨上弦

    安馨望著那枝槐花,花朵瑩白,在陽光下散發著淡淡的光澤,絲絲槐花香撲鼻而來,眼前的一切都是和諧而美好的,但似乎和諧中又有那麼一絲不和諧,究竟是哪裡呢?

    安馨指尖不經意的撕扯著手帕,眸光閃爍著莫名的光彩。

    露珠氣喘吁吁的跑來,待看到那酒缸內的屍體時,驟然打了個寒顫,現在的小姐膽子越來越大了,這可是死人吶,哪家女孩子瞧見了不是尖聲大叫的?

    露珠撫著心口,正暗自害怕,突然看到安馨回頭看了她一眼,而後好似想起什麼似的,驀地笑了笑,這倒讓露珠怔了怔,接著安馨向她擺手。

    露珠牙酸了酸,向後縮了縮,拚命搖頭。

    安馨繼續衝她擺手,眼神已有了威脅之意。

    露珠這才硬著頭皮向前挪了挪道:「小姐,您就放過奴婢吧。」那雖然是陳二叔,但是那可是死了的陳二叔!

    安馨道:「過來!」

    露珠哭喪著小臉,磨蹭著走了過去。

    安馨隨手抓起陳廣志的右手,那手已經泡的發白,又粗又腫,露珠驟然看到那隻手,頓時尖聲大叫起來。

    安馨塞住耳朵,頭痛道:「你若再不閉嘴,我便將你扔入酒缸裡!」

    露珠尖叫的聲音立時卡住,淚眼汪汪的望著安馨,委屈道:「奴婢害怕嘛……」

    「這個東西你見過嗎?」安馨將陳廣志的指尖對著露珠,露珠噁心的想吐,被安馨凌厲的眼神給壓制,她只得努力去看那指甲,說具體些,是那指甲內的東西。

    那東西雖濕乎乎的,但依然可以看出是香灰,香灰這種東西其實並不少見,只是這種香灰比較粗糙,大多是自己做的。

    露珠戰戰兢兢道:「這是香灰,因香料和碾碎的木屑調的,因是自己研磨,所以頗為粗糙,這種東西很常見的……」

    安馨沉思了一會,而後捏了捏額角道:「好了,我餓了,吃飯去!」

    露珠要哭了:「小姐,奴婢怕是吃不下了!」會吐。

    安馨道:「那就看著我吃!」

    露珠:「……」

    眼見著安馨若無其事的要走,王白石不由的上前道:「查出什麼沒有?」

    「沒有。」

    王白石氣恨道:「沒查出來你在裡面亂逛什麼!」

    安馨道:「大人若是給我百兩賞銀,我一定能查出真兇來!」

    王白石吹鬍子瞪眼:「做夢呢!」

    安馨雙手一攤,懶洋洋道:「那我去吃飯了,反正大人慣喜歡製造冤假錯案,啊,我突然無比想念右相大人!」

    遠在天邊的右相大人驟然打了個噴嚏。

    王白石止不住的嘴角抽搐,指著安馨的後腦勺「你」了半天。

    風逸上前一步拉住安馨道:「我也餓了,聽聞義安縣有家口水雞好吃的很,一起去。」

    安馨平素在餐飲上沒什麼大的愛好,但惟獨對口水雞情有獨鍾,風逸這個提議倒是正合了她的心思,倒也不反對,跟著風逸便走。

    露珠張大了嘴結結巴巴道:「小,小姐!」

    安馨偏頭看了露珠一眼。

    露珠壓低聲音小聲道:「男女授受不親吶……」小姐眼下「被棄」更應該避嫌吶!

    安馨這才回頭瞥了一眼自己被風逸拉著的手,被人拉著,是一種很奇妙的感覺,掌心溫度相近,讓安馨莫名的有些感觸。

    她自幼獨立即便摔倒了也是翻個身就爬起來,父親母親也險少拉著她,上了學之後更不用提了,說出來可能會有人笑話,但被人拉著手這真的是記憶中的頭一遭。

    安馨生活中除卻破案,其他事都懶於動腦子,有時候即知道這件事是錯的,也懶於動腦子去想,譬如幼時,她尚在小學三年級,放學路上突然遇到一位販賣兒童的大叔,那大叔說是父親的朋友,因工作忙碌來不及接她,只好讓他來接了。

    這件事不動腦子都知道是假的,因為安馨從來沒有被人接過,從上學開始都是一個人來回。

    但這位大叔說要請她吃口水雞,於是她就跟著走了,再到後來她跟著那位大叔去了美味齋,點了一百份口水雞,開開心心的吃了許久,險些讓那位大叔吐血。

    好不容易等到她吃完,將她帶到了一座小破屋內,那破屋裡還有許多孩子都怯怯的看著她,彼時房門已經上了鎖,安馨隨手將背包裡的鐵絲取了出來,而後在鎖上一擰……

    帶著孩子們衝出去時,安馨還順便報了警,那位大叔被抓。

    這次不動腦子的結果是得到了父母的一致讚揚,並且還登上了晚報,有關部門還給她頒發了「小英雄」的勳章,是以安馨總結了一個真理——傻人有傻福!

    被風逸這麼拉著,既然感覺不錯,就不必去思考他對她抱有什麼目的,什麼男女授受不親,在安馨看來,真正授受不親的是男男!

    「還要走多久?」很期待古代口水雞的味道。

    「馬上。」風逸回頭奇異的看了安馨一眼,因風琳的關係,他本以為她對他的敵意會很大,卻沒料到他拉著她的時候,她竟然絲毫沒有反抗,天知道他的心都快跳出來了。

    關於吉祥賭坊裡死了人的事已經傳遍了大街小巷,畢竟水月柔的案子剛過去不久,如今又出了一樁謀殺案,人們自然天馬行空的將這兩件事聯繫在一起。

    風逸名頭不小,在義安縣人盡皆知,一路行來,有許多人打招呼,轉而看到安馨時,頓時瞪大眼睛,於是許多議論聲紛沓而至,安馨耳朵尖尖,聽得清楚。

    一說:「咦?風小少爺怎的拉了個女孩兒?難道是他的未婚妻?」

    一說:「嘖嘖,如今的年輕人可越發的開放了,憶當年,我家那死鬼,背後裡連老娘的手都不敢牽!」

    一說:「年輕真好哇,轟轟烈烈瀟瀟灑灑……魂淡!你摸老子屁股幹啥!」

    ……

    風逸的臉頰微微灼燙,他只覺拉著那隻小手驟然間如火一般滾燙,但聽到「未婚妻」三個字,心裡莫名的波瀾起伏。

    安馨心想,情啊愛啊什麼的最複雜了,想當年老師讓以「愛」為命題作文寫一篇歌頌愛的作文,她挖空心思湊夠了八百字最後被判跑題!

    拉拉小手便關乎風花雪月的話,看來為提高她的情商,她有必要多與人拉拉小手,親親小嘴,最好能與個印象不錯的人探討一下關於人性的問題,先談談人,再談談性,相對於情商來說,想必是極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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