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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王小達自殺他的,為什麼要拉封氏下水呢?
要麼封氏真如王小達所說,歹惡的不像話,他自殺的時候,順帶編排幾句封氏,也算洩憤。
看來看去,又繞回來了,王小達的自殺要是受迫與人,那遺書就算是他自己寫的,也可能是受人威逼,正因為被威逼了,所以他才寫的戰戰兢兢的,導致筆力不穩。
通過對遺書的分析,問題不但沒有明朗化,還越來越合著某方面的猜想走。
鄒奕靈拿回來的收據,不但沒有落款人,連金額都不詳細,因為被撕掉的小半拉,不但包括收款人還包括緊臨收款人上面的『0』,不知被撕掉了幾個零。
這張收據並不是正規收據票紙,看上去像是從a4紙上撕下來的半拉,收據寫的也非常簡單,甚至簡單到除了金額以外,只有『收到**』幾個字。
落款位置的收款人被撕了,連日期也沒留一個。
甚至連指紋都沒有,除了不全的金額數,就只有黑色手寫字了。
這份收據放在王小達案件的卷宗裡,僅此而已,除此外,似乎跟整個案子完全牽扯不上關係,鄒奕靈將它拿回來不過是本著不放過任何線索的敬業精神。
目前到沒必要糾結在一張不知道明目的收據上較真。
鄒奕靈帶回來的其它東西,都只能做個參考罷了,就像卷宗中的屍檢報告,跟喻彤曼檢測出來的沒什麼大的區別。
結果都顯示:王小達吞藥致死。
但卷宗中的屍檢報告上卻沒有詳細解說,王小達是遭藥物種那些成分致死的。
喻彤曼說,王小達吞藥致死,主要是藥品中的某種微量成分攝取過多導致死亡,該種微量成分是該藥品必不可少的成分,有調和藥理的效果。
但服用過量卻會致死,不過,按市面上同類藥品來推測,一瓶藥品中所含該微量成分的總量僅是致死量的百分不足五,王小達得吞下二十瓶藥品,才夠致死的量。
二十瓶就算撐不死王小達,藥品內所含的其它藥物也足夠藥死王小達了。
可是問題的關鍵是,王小達的死亡原因,正是這種不可能的微量成分,而不是多種藥物混合後,整個藥性都被大大提高才導致的死亡,僅僅是因為這一種成分。
繞來繞去,還是得弄幾瓶王小達吞服的藥品做檢測。
從警局順出來的那份屍檢報告表明,王小達吞服了兩瓶藥品,如果王小達真的在吞服了兩瓶藥品後死亡,那封氏製藥就真的是拿人命開玩笑呢!
只是,王小達死亡時吞服的藥品本來是最關鍵的證物,鄒奕靈從警局的保險箱裡卻並沒有看到這樣證物。
看來還是得弄點而藥品,才能對應王小達是否確實死在兩瓶藥品下。
藥品,重點還是墨水萱這塊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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