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騰世紀 > 都市小說 > 橫掃官場

《》章 節目錄 第93章 說心裡話的人 文 / 怎麼了東東

    林志光路熟,跟倪主管去吃過豬雜宵夜。

    那是城區內的一個街邊店,梅縣長沒讓他把車開近,隔十多米遠,把車停在路邊,慢慢走過去,很有一種偷偷摸摸的感覺,選了一張離店門口最遠的桌,梅縣長還嫌招眼,叫林志光把桌子挪到一棵路邊樹下,遮住街燈的餘光。

    那次,倪主管卻沒那麼多忌諱,她還主動跑到店裡,提出很多要求,不放蒜,不放醬油,自己還動手洗自己用的碗。

    林志光知道,梅縣長身份不一樣。

    就是跟安監局的局長們去吃飯,他們都訂房間,不會拋頭露面。

    林志光一個小角色,有誰認識,就算遇到熟人也無所謂,他問梅縣長:「你放蒜嗎?」

    梅縣長說:「沒關係。」

    林志光又問:「你放醬油嗎?」

    梅縣長就意識到什麼了,問:「你跟倪主管來過?」

    林志光老老實地說:「來過一次。」

    「以後,少點跟她接觸。」

    林志光說:「沒有了,知道她是那種人,我沒再跟她接觸了。」

    鷹勾鼻與她的亂七八糟,與他林志光無關。

    梅縣長說:「其實,這事也是因為而起,是我介紹你們認識的。」

    林志光問:「你怎麼跟她在一起的?怎麼看,你們也不會走到一起。」

    梅縣長笑了一笑,說:「很多事你不懂。」

    「你可以告訴我啊!可以讓我懂啊!」

    梅縣長說:「先去叫老闆煮粥吧!」

    林志光問:「你喜歡多點豬肝,還是多點粉腸?」

    這可不是抄襲的,完全是他自己發揮,不是要細緻入微嗎?

    梅縣長說:「隨便,怎麼都可以。」

    林志光又問:「加點魚片好不好?」

    梅縣長笑了,說:「加魚頭。」

    林志光以為她開玩笑,不相信地問:「加魚頭?」

    梅縣長點點頭,說:「我喜歡。」又說,「加多點芫荽。」

    林志光心裡想,梅縣長還挺重口味的。當然嘴上不能說,誰知她喜歡不喜歡?貌似女人不太喜歡這個詞。

    他比倪主管還講究,自己洗了碗,再用開水燙,故意把水潑在店外,好讓梅縣長看見。故意大聲對煲粥的老闆娘說:「用我這兩個碗啊!」

    不讓梅縣長看見聽見,她哪知道你用了那麼多功。

    梅縣長笑著問:「你是不是一直都這麼講究?」

    林志光又擔心她誤會自己謹慎過頭,說:「也分場合,分跟什麼人。我自己無所謂,大排檔,一次性的筷子也不洗,但是,你梅縣長講究,我不能不嚴要求。」

    梅縣長說:「我都沒有你那麼講究。」

    話是這麼說,心裡還是非常滿意的。

    「小林,怎麼沒見你不吸煙?」

    林志光說:「出門太急,我沒帶。」

    梅縣長從錢包裡抽出一張紅鈔,遞給他說:「去買一包吧!」

    林志光忙說:「我有錢。」

    梅縣長塞進他手裡,揚頭說:「那有一家小店,應該有煙買。」

    林志光那好意思接她的錢,說:「不想抽了。」

    梅縣長笑了一笑,說:「我想聞。」

    她已經不是第一次這麼說了,林志光不知是真是假,猶豫了一下,去買了一包煙,一個打火機,但還是把那張紅鈔還給梅縣長。

    梅縣長靠坐在塑料椅子上,看著他吸煙的樣子,感覺此時的他是一個成熟的男人,尤其是那濃濃的煙從鼻孔裡溢出,漸漸淡去,更像一個處驚不亂的智者。

    林志光想起了什麼,問:「可以冒味地問你一個問題嗎?」

    梅縣長反問他:「是想知道,我為什麼跟倪主管交往嗎?」

    「如果,你想說的話。」

    「沒什麼不可以說的。」梅縣長說,「知道高外不勝寒的意思嗎?」

    顯然,也知道林志光不會不懂,她接著說:「我不是一個很善於交朋友的人,但怎麼說也不會沒有朋友,有一天,身份變了,就會發現,身邊的朋友不知不覺少了。」

    ——當副校長的時候,朋友還恭喜你,當副局長的時候,朋友開始驚訝了,當副縣長的時候,朋友就開始仰視你了。

    ——即使有的朋友還會接近你,多是一些想你幫她點什麼的朋友。那些老實的朋友會越來越疏遠,彼此之間越來越沒有話題。

    ——不是我看不起她們,是有些話說出來,她們認為,我在炫耀自己。比如說吃飯喝酒。我並不想去,她們說我炫耀。開會坐主席台,腰桿都不能彎,我說累,她們說我顯擺。

    她說:「什麼樣的級層,和什麼樣的人來往,這句一點沒錯。當然,未必能成真正的朋友。」

    ——我和倪主管,就屬於這種交往。她那麼些亂七八糟的事,我也有耳聞,但她不可能感染,我們在一起,談的是其他話題。

    ——巡遊三十萬,如果,不是這種關係,未必可以拿到。可以說是一種利用,但也可以說是互相幫助。

    林志光很隨意地把煙蒂扔在地上。梅縣長笑了一笑,說:「如果,某一種男領導也像你這麼隨地扔煙蒂,人家會怎麼看呢?像我坐在這裡吃夜宵,讓人看見,又會怎麼議論呢?」

    ——我從來不敢在清遠買衣服。買便宜的,人家會笑你,買太貴的,人家會說你,如果被衣服店的人認出來,根本不可能壓價,人家會說你不缺那點錢,或者還會說,一天貪污受的賄不只可以買多少套了?

    ——這還是小事,像我,還沒結婚,找個說真心話的人都沒有,跟倪主管肯定不能說心裡話,有時候,受了委屈,忍著已經夠難受了,但還要憋在心裡,找個宣洩的人都沒有。

    林志光自告奮勇,說:「你可以跟我說。」

    梅縣長笑了起來,說:「跟你說什麼?」

    「說你的委屈啊!說你的不痛快啊!」

    「你說可以嗎?工作上的委屈,被書記縣長批評了,我跟你說?像話嗎?組織原則不要了?」

    林志光說:「我什麼都沒聽見。」

    梅縣長還是笑著說:「你沒聽見,我還不如跟牆說,找一顆樹,跟樹說。」

    林志光竟然跟牆跟樹較勁,說:「還是跟我說吧!至少,我可以應兩聲啊!可以發表一下自己的看法啊!你別管對不對,總比沒人搭理你好。」

    「小林,你別逗我笑了。」

    林志光卻是一本正經,說:「我沒逗你笑,我是認真的。我保證,對誰也不說,倪主管說了那麼多政/府的壞話,我到處說了嗎?你被狗追,掉進坑裡,我說了嗎?今天,你喝醉了,我也絕對不會說。我的嘴縫了針線還嚴密。」

    他一定要爭取,能夠成為梅縣長傾吐的對象,那是三生有幸的事,甚至於比當她侄女還有成效。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