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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章 阿茲卡班! 文 / 進擊de瓜子

    又要到週末了呢,不出意外,應該可以再還掉一萬字,老爸也不在家了呢~\(≧▽≦)/~

    趁此機會,正大光明求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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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茲卡班……這所監獄論其知名度其實還要超過紐蒙迦德,歷史悠久暫且不提,單單那裡的看守兼牢頭就足以讓人聞風喪膽——

    攝魂怪!

    陰風怒號,逐浪排空,北海的這一片海域遠遠比其他海域要陰森的多。進入這片海域就好像是進入了冥域,耳邊依稀可聞怨靈的嘶嚎,滔天巨浪像是泰坦巨人一般蠻不講理,小小的船隻被海浪高高的拋起,重重的摔下,一直沒停過的木頭**的聲音讓人很是懷疑這艘小船會不會散架。

    「真是一個糟糕的天氣!」

    阿斯克抹了一把臉上的海水,有些不爽的說道。雖然此時外界正是夏天,但是阿茲卡班沒有季節更替,冰涼的海水寒冷徹骨,足夠提神,但滋味卻一點也不好,正如這裡該死的天氣,糟糕透了。

    「哈哈哈!」

    粗獷豪邁的大笑聲壓過了風浪的咆哮,一隻有力的大手重重的「砸」在阿斯克的頭頂,狠狠地揉了幾下。小船的主人,擁有一身濃厚的體毛,外形壯碩如黑猩猩的船長迪亞斯對著一臉不爽的阿斯克放聲大笑,同時順手朝著船上一處開裂的縫隙狠狠的一拍,硬生生的把這道契合之處鬆動的船板拍回原來的位置。

    「噢,見鬼!為什麼你這該死的還沒有被攝魂怪弄死?!」

    阿斯克忍不住大喊道,只是他的聲音很快就被海浪吞噬,迎面砸下來的巨浪往他的嘴裡灌了一大杯苦澀的海水。目睹這一切的迪亞斯繼續用他標誌性的大笑表達他的喜悅,手腳麻利的從某個箱子裡取出一件雨衣,迪亞斯對著阿斯克豎了一根手指,咳咳,不是中指。

    「哈哈哈,我的命硬,還沒到該死的時候,就算是攝魂怪也拿我沒辦法!」

    阿斯克接過雨衣,麻利的披在身上,拉下兜帽,總算短暫的讓海水遠離了自己。看著迪亞斯還沒有放下的手指,他會意的摸了摸口袋,冰涼的幾個硬幣表明他現在的經濟狀況並不是很好。

    「一個加隆?」

    迪亞斯扯著嗓子大笑了幾聲,伸手想要拍一下阿斯克的腦袋,但是阿斯克機靈的向旁邊一躲,避開了他的魔爪。

    「我喜歡你的幽默感!」迪亞斯縮回了手,「十個加隆!謝絕還價!」

    阿斯克不假思索的罵道:「見鬼,你怎麼不去搶啊!」

    「那是犯法的勾當,我可是遵紀守法的好人,怎麼會去做那種事情?」迪亞斯毫無羞恥感的笑著,「有錢什麼都好說,沒錢……嘿嘿,看你也不像是短命的人,在阿茲卡班住個幾十年應該不是問題吧?」

    「呸!」

    阿斯克啐了一口,他把口袋裡的所有硬幣都掏了出來,加起來還不到一個加隆,這是他所有的錢。儲物口袋裡還有一些值錢的東西,可是這片海域禁止一切魔法,東西無法取出,否則他也不至於從迪亞斯這裡買雨衣了。

    「十個加隆一件的雨衣……」阿斯克咬牙切齒的嘀咕幾句,他把硬幣塞給迪亞斯,心疼卻又無可奈何的說道:「剩下的錢出去再給你,如果你不想你的錢打水漂,最好保證我安然進出。」

    「放心,這片海域我已經進出三十多年,偷渡這活計可是從我曾祖父那一輩就傳下來的家業!」

    心安理得的接過錢,迪亞斯嘿嘿一笑,大鬍子配黃牙,臉上一道橫跨左上和右下兩塊部位的刀疤,一隻眼睛瞎了,帶著一個黑色的眼罩,活脫脫一個中世紀的海盜造型。廝混於對角巷隔壁的翻倒巷,迪亞斯是唯一一個可以帶人偷渡到阿茲卡班,轉上一圈之後全身而退的人。

    所謂永遠不會有人越獄成功的阿茲卡班,其實對外防禦很弱,攝魂怪還做不到面面俱到,而它們的弱點在漫長的時間裡也被人找到並且相處了破解之道。

    從小船上眺望,遠處的孤島像是一隻海怪蜷縮於黑暗的中心,空中不時劃過的閃電照亮了下方城堡一般的監獄主體,空中如幽靈一般四處環繞飛行的攝魂怪與監獄相比就好像是不起眼的小蟲子,這所監獄的龐大比之霍格沃茨還要大許多。天知道當時建立監獄的人到底是怎麼想的,這麼大的監獄,就算把現在魔法界的一半巫師塞進去都不是問題,費了那麼大的力氣,建立了這麼壯觀的監獄,還真是納稅人的錢不是錢啊!

    能夠通過官方途徑前往阿茲卡班的,不過寥寥數人,非富即貴,多為純血家族成員,他們的很多親戚都在裡面吃牢飯。十幾年前,被逮捕的食死徒,除開幾個幸運的被絞死、自殺成功又或者刑罰較輕,其餘人等,無論罪行嚴重,盡數關押於此。這些人,不乏純血家族成員,二十八個純血家族,僅僅只有韋斯萊、隆巴頓、艾博等幾個家族因為站隊正確躲過一劫。

    這一次,阿斯克要見的一個人,並不是食死徒,只是一個犯了大罪,最終被審判並關押於阿茲卡班的一個朋友。

    這個朋友,有一個很好聽,很美妙的名字……至少曾經是這樣。

    初戀女友!

    有許多人憎恨阿斯克,一些是因為老格林德沃,另一些則是因為一年前的那件事。當時,阿斯克被指控謀殺了德姆斯特朗的四名學生,但是最終因為老格林德沃的施壓,他被無罪釋放,只是用了一個很蹩腳的理由解釋了一下。

    一個患有人格分裂症的十歲男孩,他不應該被投入阿茲卡班,更何況真兇另有其人呢?

    很不巧的,「真兇」就是阿斯克的初戀女友。

    在不少人的眼中,阿斯克拋棄了自己的初戀女友,換得了活命的機會,而他那可憐的初戀女友,一個僅有十歲的女孩卻要獨自一人在阿茲卡班待上七年。

    七年……

    這個貌似短暫的刑期並不是寬容和仁慈,它代表著一種冰冷,一種殘忍,一種名為絕望的詛咒。

    相對於法庭的冷漠,阿斯克的所作所為似乎稱的上是「人渣」。

    多虧這件事知情的人並不多,很多人都保持了沉默,否則就算有老格林德沃在那裡鎮著,阿斯克一樣不會活過三天,這個世界上永遠不會缺乏充滿正義感的「英雄」。

    六個人,四個死了,兩個活著,一個是兇手,另一個自然是無辜的。

    這是常識。

    常識未必是正確的。

    也許,兩個活著的人都是兇手;

    也許,兩個活著的人都不是兇手;

    也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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