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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三章 明雅,現在還不晚 文 / 糖豆腐

    最終明把車駛入了卓麗清居住的小區。

    卓家人的基因之優秀,是她老爹那個五短身材無法比的,男的俊美女的靚麗,卓家兄妹不去當模特,明覺得那純粹是一種對資源的浪費。

    可問題也來了,明拉開車門看著身高一米七幾的卓麗清,只稍想到要把她背上六樓便覺陰風陣陣,還沒背可憐的腰已經開始疼了。

    「喂,別裝死。」她滿頭黑線的翻了翻自己的背包,瞥了眼已經空蕩蕩的礦泉水瓶,頭一次認真思索起把她一個人丟在車裡的可行性。

    「正國,別走……」她嘀嘀咕咕的不停叫著那個男人的名字,兩隻手在空氣中胡亂摸索。

    明擰了擰眉頭,心裡突然好奇起這個男人的長相。

    像卓麗清這樣的白富美,既有錢又漂亮,她哥還是卓氏企業的董事長,如果娶了她,是要樣貌有樣貌,要財有財,連人脈都不愁了,誰會這麼不開眼,把一塊金子當石頭砸了?

    當然這事明管不著,她也不想管這些狗屁倒灶的閒事,今天會幫她不過是看在多年情分上的舉手之勞,更何況今日之後兩人怕是不會再見,她就當做做好事,也算還了卓然一個人情。

    拉開房門,她氣喘吁吁的把卓麗清扔在沙發上,四處打量起她的閨房之餘用力的抹了抹頭上的虛汗。

    難怪她這段日子不常來找卓然,瞧瞧桌子上的煙灰缸,玄關處的男款皮鞋,還有丟在沙發上的西裝外套,敢情這個卓麗清是跟人同居了。

    那個男人應該就是她嘴巴裡的「正國」,名字真土氣。

    明沒安好心的嘲笑了一下,幸虧當年給她取名的是她媽,否則以她爹小學畢業的化水品,指不定也給她起一個「方愛國」,「方小花」的名字……

    抬頭看了眼時間,明一愣,這一折騰已經到了十一點半整。

    她想想完了,現在回去估計找不到人了,找不到人誰給她結算工資。

    於是忍不住洩憤似的瞪了她一眼,自認倒霉的繞過沙發往門口的方向走,誰知道剛才還睡得迷糊的卓麗清突然翻身坐起,冷不丁的抓住她一隻袖子,嚷嚷道:「你去哪?!」

    而後見明沒回話,她像是腦袋閃過一道靈光,猛的將手鬆開然後害怕的往後退:「方明,你不是死了嗎?!」

    明眨眨眼一時竟被她給問蒙了,她什麼時候死的?她怎麼不知道?

    可這會兒,明同樣留意到卓麗清清明的眼神,黑溜溜的泛著水光,哪還有點醉意的模樣。

    意識到她被這個小丫頭給耍了,她頓時瞪圓了一雙大眼:

    「原來你一早就醒了?」

    「是……是又怎麼樣?」卓麗清在大方承認之餘,清秀的臉上隱含懼意,「方明,你到底是人是鬼。」

    明沒動,抽回自己被抓住的衣擺,挑起眉毛平靜的說:「你不是巴不得我去死嗎?既然如此……就當我死了吧。」

    今日一別她們兩人不會再有機會見面,是生是死又有什麼關係。

    卓麗清看著她咬咬牙,突然一把抓住她的手,在感受到脈搏的跳動的同時驚詫道:「你知道不知道哥哥在找你,他為了你已經好幾天沒合眼了,你這女人還有沒有良心,要死你就死遠一點,為什麼還回來,冤魂不散的好玩嗎?」

    她說完掏出手機,因為酒氣未散的緣故兩隻手抖得不像話,明明調出了電話薄,卻好幾次沒碰上卓然的名字。

    明搶走她的手機,瞇起眼:「你是不是喝酒喝傻了,給卓然打電話告訴他我在這,然後讓他過來找我,咱兩再做一輩子的姑嫂?」

    一句話把卓麗清嚇得不輕,她不停的搖頭,眼角還掛著點淚光,可憐兮兮的模樣如果讓不知情的看到,說不定會認為自己在欺負她。

    明忍著一口氣把手機遞回去,可隨後她卻跟接到什麼燙手山芋似的扔開,後退兩步張嘴趕人:「方明,你走,趕緊走,別再讓我哥找到,你配不上他,永遠也不!」

    明冷笑兩聲,果真轉身就走,可剛才還在大聲嚷嚷的卓麗清不知道想到了什麼,又一次扣住她的手臂。

    別看卓麗清瘦,力氣可真不小,五根手指扣在她腕上,她試了試竟掙脫不開。

    「等等!」

    明轉過身臉色不太好,心想這丫頭如果再出言不遜,哪怕打不過她也得揍她一頓不可。

    可卓麗清倒是沒說話,她越過她往房間裡跑,隨著裡面傳出抽屜拉開又關上的響聲,沒多時人很快又出現在她面前。

    她喘著氣,把一疊厚厚的現金塞進她手裡,緊抿著唇說:「今晚的事我不想欠你,這些就當你送我回來的路費,如果不夠,明天……明天等天亮了我給你取。」

    明靜靜的看著她,眼前的卓麗清不知不覺便於十幾年前的小女孩重疊,其實她本性不壞,只不過心眼太直白,容易被人唆擺。

    半晌,她歎了口氣,沒有真正接過:「麗清,我到底做了什麼讓你如此厭惡我,而一再拿錢羞辱我。」

    出獄的那天是,今天也是,總在她最落魄的時候,用她曾經最不屑的東西敲毀她的自尊。

    卓麗清變了臉色,她死死的咬著下唇,忍了許久才一字一句的說:「沒錯,我確實討厭你,恨透了你,你以為你是誰,救世主嗎?你知不知道這十幾年我們兩兄妹是怎麼過

    來的,如果不是你,哥哥也不會被人恥笑,我更不會因為被同學指指點點而抬不起頭,說什麼靠你才有今天,放屁,你就是個癩蛤蟆,假如沒有那場車禍,你覺得我哥哥會瞧得上你嗎,你連給他提鞋都不配!」

    明心裡一緊,忍了忍卻說不出話。

    從前她不知道,可如今細想她明瞭卓麗清的意思。

    也難怪新婚的時候卓然不願意帶她出門,畢竟哪個男人願意讓人知道自己是靠女人發家,而她當時真是笨得無藥可救,一點臉色也不會瞧,人前人後的炫耀著卓然是自己的男人,自己當年是怎麼追上他,然後怎麼結婚。

    誰知道一切被她當做炫耀的資本,在其他人看來只有兩個字——愚蠢。

    他們的故事在經過添油加醋,弄了好幾個版本之後,漸漸在圈子內傳開,也使得卓然好一段時間因為吃軟飯,為了錢拋棄前女友,出賣身體的話題而抬不起頭。

    垂在身側的手漸漸無力,明抬起眼,聲音越發的平靜:「我知道,我以前確實很糟糕。」

    也許卓麗清說得沒錯,方明這個人確實是他們兄妹兩人生中的一段污點。

    聽著卓麗清不屑的冷笑,她啞著嗓子繼續:「這次我是真的走了,不會再出現在你們兄妹面前,如果可以你幫我跟他說說,方明往後一定會過得很好,讓他別擔心,還有,他自由了,別再糾結著過去的恩情,他不欠我的……都放下吧。」

    卓麗清一愣,她沉默的看著她變得死寂的眼,彷彿真的死心,真的放棄。

    「方……」

    「這些錢我收下了。」明用力的握了握手中的鈔票,如果她還有點骨氣,她就應該拒絕,然後瀟灑離開,最後一次給他們留一個孤傲冷漠的背影。

    可如今她沒有底氣,扣去車票和這幾天的食宿費,口袋裡僅剩的三百多不知道還能撐幾天……

    橫豎她在他們眼中早已不堪入目,又何必挽著那可憐的自尊,自討苦吃。

    生活令人折腰,她早已沒有了任性的資本。

    「就不跟你說再見了,你保重。」她拉開門出去,沒有看卓麗清的表情,也沒有任何留戀,只是在不知不覺中步伐匆忙。

    第二天明收拾收拾東西去了火車站,她定的車票是在早上九點,吃過早餐時間還有剩餘,於是她也不著急,慢悠悠的踱著步子過去。

    邊走她邊打量起這個城市,明明是承載著她所有回憶的地方,她卻沒有任何留戀,反倒一直覺得自己就是一個局外人,一個闖入者,自以為攪得天翻地覆,其實不過是宇宙中的一粒微塵,隨波逐流,最終消失在人群當中。

    又在外逛了一圈,明瞅著時間差不多了便走進了入口,她提的行李不多,連個像樣的行李箱也沒帶,簡簡單單的一個白格子手提包,還是昨天在超市買的。

    一路爬上台階,她的腳步有些虛浮,迎著陽光,身後的影子被拉得很長,忍不住回頭看了一眼,只覺得身後被拉長的黑影是那麼的單薄而孤獨。

    是不是人老了就喜歡回憶?

    明搖搖頭掏出身份證和車票走進候車室,終是下了決心,這一次無論如何也不能再回頭。

    a市的候車室很乾淨,定期會有人來打掃衛生,因為時間還早裡面聚集了不少等車的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的甚至直接橫臥在長椅上,一個人佔去三四個人的位置。

    眼看著沒到時間,她隨便找了個靠近檢票口的位置坐下。

    明靜靜打量著周圍的人群,心情突然有些複雜,而後她把這類心情歸咎到近鄉情怯上頭。

    其實她沒什麼底氣,畢竟從八歲以後就再沒跟外公聯繫過,她也不知道外公他老人家還認不認得她,或者是否已經早已離世……

    之後又等了一陣,直到播音員甜美的聲音在耳邊迴盪。

    明抬頭看了眼時間,起身跟著人群在檢票口外排隊,這應該是明第一次坐火車,她學著別人將車票放入卡口,看著那張卡片從另一個端口吐出來,心中頓覺稀奇,然後又跟著人群往車廂的方向走,一切都很順利,順利得讓她有些不敢置信,就只差一步的距離,她就能離開這座城市,然後重新開始。

    她之前剛放出來的時候怎麼就沒想過這麼做呢?也許她當時對卓然還存著點不捨,捨不得離他太遠才一拖再拖。

    明回過神,步履越發堅定,她不是十**歲的少女了,不能再什麼白馬王子的夢,而且現實中哪來的王子,即使有也瞧不上她這樣的。

    「明……」

    正當她對著車票找車廂的時候,身後突然傳來一道熟悉的聲音。

    低低沉沉像是剛喝過一杯濃郁的好茶而略顯沙啞。

    她僵了下沒回過身,腦子裡濛濛的像是轟的一聲劈下一道雷,思緒不清,眼眶發漲,腦門上更因為緊張而沁出薄薄的一層細汗。

    可是她很快又回過神來,睜開眼復而閉上,努力抑制下手心顫抖的同時,低著頭不停的往前走。

    腳步越來越凌亂,她幾乎已經用跑的了,卻始終甩脫不去身後的聲響。

    她很著急,心裡很害怕,根本接受不了就這麼被帶回去的事實,如果可以她更希望那只是她的一場幻聽。

    可事實卻是,她怕什麼就會來什麼。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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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一聲無奈的低歎,一隻手精準的扣住她的皓腕,而後猛的一扯,她已經被他擁進了懷裡。

    人來人往的入口,明瞬間被那陣熟悉的體息所包圍,鋪天蓋地的全是專屬於他的溫度。

    她愣了愣,整個人仍在晃神的狀態,哪怕他懷中的溫度再溫暖,卻始終驅不走她心底的冰寒。

    卓然抱緊她,一點餘地也不留的將她的骨頭按入胸膛,兩日來懸吊的心,終於因為這個懷抱而稍稍落定。

    明看不到他的臉,但是能感受到他抓著自己的力道,一隻手扣在她的肩膀,另一隻手則按緊她的後腦,一味的掐緊,像是恨不得把她按入骨子裡,與他的鮮血交融,真正的成為一體。

    她呼吸有些不順,因為疼痛兩隻手忍不住落在他的腰部推搡,等到他意識到再這麼掐下去她說不定會當場斷氣的時候,終於稍稍鬆開了她。

    一旦得到喘息的空間,明便將額頭抵在他胸前,大口大口的呼吸著新鮮的空氣。

    然而沒等她休息夠本,他又突然捧著她的臉俯下身,發狠的攫住她的唇。

    嘴巴被堵得結結實實的,明根本透不過氣,他的吻比往昔任何一次都要粗暴,嚇人,唇齒糾纏間她覺得自己的嘴皮子被咬破了,淡淡的血腥味在兩人的口腔內迴盪,相融,有那麼一瞬間她覺得自己會被他吞下去……

    人來人往的路口,兩人相擁激吻的畫面令人側目,察覺到一旁手機拍照的「卡擦」聲,她知道自己被拍了,可這會兒卻什麼顧不得。

    好不容易她終於掙開了他,捂著嘴連連後退,心中是抑制不住的驚慌。

    連日來的擔驚受怕終於抵不住這次的刺激,她扯著嗓子朝他低吼:「卓然,你是神仙嗎?為什麼我去哪都能被你找到,你到底想怎麼樣?就不能放過我嗎?」

    與他在一起,她總有一種掉進了五指山的錯覺,彷彿他就是那老神在在的如來佛,不慌不忙的看著她在底下蹦躂,然後偶爾心情好的時候逗弄逗弄,心情不佳的時候則一彈指把她捏死。

    卓然抿抿唇,臉色不愉的看了她許久才回道:「明,你打算鬧到什麼時候?說來就來,說走就走,你這小孩心性,得多少年才能長大?」

    明心裡不舒服,當著他的面很沒骨氣的紅了眼眶,想想自己這一路走來,憋著氣對他說道:「我沒有鬧,卓然我一直很認真。」

    認真的喜歡他,認真的嫁給他,而現在她同樣認真的打算放棄他。

    「方明……」他看她的目光漸漸變得複雜,而垂在身側的手則驀然緊握,「你這話是什麼意思?」

    明沉吟半晌,盯了他許久試圖平靜的說道:「卓然,我累了。」

    他一動不動的看著她,心頭忽然一緊,卻說不出話。

    「你讓我走吧,別再死抓著過去不放,你並不欠我什麼,我們早已經兩清了。」她皺了皺眉頭,看著他的目光裡有痛苦,有無奈,卻獨獨少了當初的情誼。

    他僵硬著背脊,幾乎有些站不住的眼前一陣陣發黑。

    她用力的看了他一眼,有些疲憊的揉揉眉心,繼續說:「他們都說我配不上你,如果當初我沒有錢,你也不一定會跟我結婚,這些我都知道,早早的就知道,可是當時我裝作不知道,因為我喜歡你,不管你對我多冷漠,我總能忍下去,因為心裡總有點希望,只要我努力,你總有一天會像我愛你一樣的愛我,可是……」

    她歎了口氣,撿起掉在地上的白格子手提包,語調平淡:

    「可是我始終是高估了自己,因為在你還沒愛上我的時候,我已經沒有力氣繼續下去。」

    「不,明,現在還不晚,畢竟我已經愛上你了不是嗎?」他伸長了胳膊想要觸碰她,卻被她閃身躲過。

    「我知道,你從不對我說謊,所以不管我之前多麼死攪蠻纏,你也從未對我說過一句喜歡。」她搖頭無奈的說,「你難道還不明白嗎?是我累了,不管你喜不喜歡我,我對你已經沒有感覺了,這顆心不會再為你而跳動,而你至今的所作所為只會令我感到困擾,就像當初我令你感到難堪一樣,不是有一句話麼,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你又何必再逼我?」

    卓然懸在半空的手頓時僵硬,他背著光,臉色隱入黑暗。

    「我要說的就是這麼多,一早攤開來講也好,不要再藏著掖著,不清不楚的對我們兩人都沒有好處。」她淡淡的說完後提著行李轉身,末了還不忘囑咐,「回去吧,找個你喜歡的女人好好過日子,我就不跟你說再見了,保重。」

    說完,她留給他一道孤零零的背影,形單影隻的,一個人靜靜的走著,纖細的肩膀看似薄弱,卻彷彿透著點狠勁,與回不去的決絕。

    回憶突然像是走馬燈一樣的在腦海中劃過,從方明八歲到二十六歲,她像塊牛皮糖一眼跟在自己身後的模樣,仰著一張紅撲撲的臉蛋,操著一口濃重鄉音的普通話對他說喜歡的模樣,然後是不管他如何冷漠,一回頭依然能看到她那道小小身影的模樣,再之後就是她對自己伸出手,笑得一臉陽光模樣,不顧方父的阻攔執意要跟他在一起的模樣……最後是她現在背過身,一臉死心放棄的模樣……

    他心中徒的一慌,再無法維持面上的鎮定。

    他承認自己的自私,虛偽,因為由始至終他一直把自己定位在一個受害者的位置,他的一切都是被迫的,是方明死皮賴臉的要嫁給他,是方明強迫他接受她的好,她的壞,然而如今這個加害者卻突然告訴他,她放棄了,不要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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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sp;心中驀的生出一種恐慌的情緒,來不及思考,他只知道再不做點什麼也許會悔恨一生,於是他真的做了,邁開腿朝她的方向狂奔。

    明捏著車票一路尋找自己那節車廂,全程下來根本不敢回頭多瞧一眼,可她剛走沒兩分鐘,手腕又是一緊,側過眼,卓然依然近在咫尺。

    她深吸一口氣,覺得這人就像一頭蠻牛的不講道理:「你這麼做有什麼意思?強留一個心不在你身上的女人,你覺得很快樂?」

    又是一陣沉長的沉默,他一言不發的拉著她的手,周圍的空氣彷彿快要冷凝。

    然後他沒再說話,以著不容人拒絕的力道將她一路帶上車票上印著的車廂,而等到上車以後明才驚覺自己的座位居然與他相連。

    轉過頭她終於拿正眼瞧他,這一瞧不緊皺緊了眉頭。

    他不是來抓自己的嗎?怎麼也跟她一樣穿著一身運動休閒服?而且拖著一個黑色的行李箱,一副要遠行的模樣。

    「你……」她一口氣堵在胸口,想說點什麼,可一開口才發現她該說的都說了。

    「明,既然你已經做了決定,那麼我不再跟你談感情。」他紳士的幫她把提包放好,鎮定自若的坐在路口處,將靠窗的位置讓給她。

    明擰起眉,不談感情難道談錢?

    像是猜透她的心思,卓然笑了笑:「我們來談你的肚子,你不要忘了這個孩子我也有份。」

    看著她怔忡的表情他的笑容更甚,不管她喜不喜歡他,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

    只要這個孩子還存在著一天,他們兩人之間便始終纏繞著一道牽引線,像一道堅固的鎖,把他們繫在一起,誰也不乾淨,誰也撇不開誰。

    ------題外話------

    晚上還有一更,時間不定,正在寫,今天咱雙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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