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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4章 文 / 脂肪顆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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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天正好是谷雨,雪蘭在家裡編輯完最後一段小說後,長長地舒了口氣。在國內已經沒有辦法繼續寫小說了,她必須另闢蹊徑。

    華夏人與西方人的勝敗觀念相去甚遠。

    西方人總是大開大合,而且似乎有種英雄情結,就像美國大片一樣,總是樹立一個英雄人物,通過一個人就可以拯救世界,表現方式為每個英雄都頭戴光環,盡出風頭。

    這跟華夏人的低調內斂很不相同,就像自古以來人士們鍾愛的圍棋一樣,這種消遣方式很能代表華夏人的性格特徵。一步一步爭奪優勢,每一步看似平靜的選擇都暗藏殺機,到最後勝負可能只在一兩步之間,甚至不懂圍棋的人根本看不出誰輸誰贏,但這就是華夏人的輸贏之道,一步一步,小心謹慎,穩紮穩打,等待厚積薄發、反敗為勝的機會。

    雪蘭在上次的事情中輸了,但也只是輸了一小塊地盤而已,這一次她會靜靜地跟敵人周旋,即便她只是個年輕的小姑娘,但在她執筆的領域裡,她也可以下一盤好棋。

    雪蘭決定寫一部英小說。

    作為一個技能樹只點擊了『宅』的姑娘,她的御宅技能已經修煉到了滿級。她曾經閒著沒事的時候,流竄過各大字幕組,給許多英美劇做過字幕,所以她的英水平還不錯。

    距離她被迫封筆已經過去了半年,這半年的時間她並沒有閒著,而是買了一堆英小說在家裡研究。

    從維多利亞時代至今,英美等國家流行偵探小說、科幻小說和色|情小說。

    偵探小說就不必介紹了,連雪蘭的《醉拳》都被評價跟風西方的破案小說。色|情小說從上個世紀就一直風靡,而且隨著西方鼓勵性解放,色|情小說的市場也越來越廣闊了。相比之下科幻小說最讓雪蘭瞠目,因為人類的想像力果然是突破天際的,排除講述吸血鬼之類的恐怖小說,人們居然已經在幻想登上其他星球或者去海底和地心旅遊了,雪蘭甚至還讀到了一本喪屍小說的前身,整個地球都被某種不知名的瘟疫污染了,幾個幸運的人登上了一艘游輪,然後互相廝殺,人類全部滅絕……

    以一個華夏人的身份在西方國家出版書籍,聽上去是有些天方夜譚的,但也不是不可能,首先,她必須找到一個足夠欣賞自己的書商。

    而在那之前,她需要一本有趣的小說當敲門磚。

    敲門磚不需要高大上,相反應該接近流行,而且是熱門題材。

    雪蘭完全可以延續《醉拳》的風格,寫一部英版的破案小說,而且來自後世的新奇思維,可以保證她劇情的新穎和精彩性。

    但雪蘭也知道,破案類的小說很費腦子,無論哪個時代,哪個國家的讀者,想要消遣的時候,絕對不會盯著費腦子的小說看。

    她想要一炮而紅,所以決定寫一個狗血的科幻愛情小說,講關於吸血鬼的故事。

    其實早在15世紀的時候,就已經有了關於吸血鬼的學作品,而且從那個時候開始,吸血鬼就不再是醜陋沒有智商的形象了,而是質彬彬、俊美優,對異性有著強烈吸引力,並且能夠控制人們思維的貴族紳士。

    關於吸血鬼的恐怖小說也就從那個時代一直流傳到了現在,並且還改編成了電影,不過關於吸血鬼的形象依然沒有脫離恐怖小說的範疇。

    所以雪蘭只要寫一個狗血的,瑪麗蘇和吸血鬼談戀愛的故事就可以了。

    當然也不可能真的這麼簡單,她現在的所作所為相當於推翻了過去對吸血鬼的設定,並給予這種學形象全新的設定,書商能不能接受還很難說。

    雪蘭會盡量給這個故事一個宏大的背景設定,讓故事看上去合情合理。

    故事發生在英國,戰爭(一戰)結束後,戰地護士瑪麗回到了故鄉,帶著一身的疲憊和滿心傷痛。

    她的父親和未婚夫都死在了這場戰爭中,年輕的她將孤孤單單地守著一座城堡生活,城堡原本屬於未婚夫,只是他在遺囑中留給了她。

    城堡已經有幾個世紀了,經歷了好幾代主人,儘管裡面裝潢的十分現代,有水晶電燈和電話,可是依然無法掩蓋這裡陰森的氣息,就好像總是從哪裡吹入陣陣冷風一樣。

    有一天,瑪麗偶然在家裡發現了一個地窖,她順著地窖的石階走下去,然後發現了一個巨大的櫃子,等她拿燈一照,才驚恐的發現根本不是什麼櫃子,而是一個豎立起來的棺槨,棺槨上鑲嵌了許多寶石,四周卻釘著很大的木質釘子。

    她撬開了棺槨,發現裡面趟著一具乾屍,乾屍的樣子很可怕,瑪麗嚇壞了,立即蓋上蓋子逃離了這裡。

    事後,她越想越好奇,究竟為什麼要把這樣一具棺材放在城堡的地窖裡呢?

    就像有一種神秘的力量吸引著她,她一次次走進地窖去看那具乾屍,有一天晚上她甚至夢到自己死去的未婚夫就躺在那裡,躺在乾屍的位置上。

    瑪麗嚇醒了,她不敢繼續把這棺材留在家裡了,用木釘重新釘好後,她找鄰居家的婦人商量,要把這具棺槨運出處理掉。可是這件事卻被鄰居家的女傭人聽到了,她眼熱棺木上鑲嵌的寶石,於是告訴了自己的丈夫,覺得他可以偷偷溜進去,撬走一兩顆寶石,反正上面鑲嵌了那麼多,不會有人發現少了一兩顆的。

    這天晚上,女傭的丈夫撬開了瑪麗家的窗戶,鑽進了地窖裡。

    男人被棺槨上的寶石閃花了眼,可惜不能全都撬走,否則女主人該發現家

    裡進賊了。他看到棺槨是被木釘釘死的,心想或許棺材裡還有更加珍貴的東西,比如幾百年前這座城堡主人的屍體,他也許還佩戴著鴿子蛋大小的紅寶石戒指也說不定。

    貪婪的男人撬開了木釘,但不小心弄破了手指,當他掀開棺蓋的時候,卻遺憾地發現,裡面只有一具乾涸的屍骨,男人用流淌著鮮血的手到處翻了翻,別說紅寶石,連石子都沒有一顆。失望之下,他正要掩蓋棺槨,卻忽然聽到了『嘎吱、嘎吱』的聲響,就像人體關節扭動的聲音。

    下一刻,他被棺材裡那具人骨架咬住了喉嚨,鮮血順著骨架的牙齒流入,乾涸的人骨漸漸豐潤了起來,最後女傭的丈夫被吸成了乾屍,而原本的骨架卻變成了一個完整的人類。

    燭光下,新生的人類滿口鮮血,他肌膚蒼白透明,彷彿能看到皮下的青筋和血管。

    這是一位美麗到難以形容的男子,他高大英俊、金髮飄揚,有著冰雪一樣湛藍澄澈的眼眸,他赤|身裸|體地從棺材裡走出來,獵豹一樣的身軀完美無瑕。他剝掉乾屍的衣服穿在身上,然後把乾屍丟進了棺材……

    這就是小說的開頭了,一共寫了六章,但雪蘭至少修改了十幾天,還專門去買了一台打字機,把小說打印在了紙上,她給它起名叫做《冰冷的人》。

    然後雪蘭就開始了艱苦的投稿之旅。

    在英租界自然有專門的報刊雜誌社,不過也只有一兩家而已,這意味著如果他們都不感興趣的話,雪蘭就走不通這條路了。

    為了能有一個見面的機會,雪蘭甚至還起了瑪格麗特這個英名字。

    沒過幾天,雪蘭就接到了一個電話,希望她能去雜誌社走一趟。

    於是雪蘭逃了一天學,非常正式地去拜訪洋編輯去了。

    那家雜誌社的主編名叫莫裡歐,是個四十歲上下的中年男人,他見到雪蘭的時候非常驚訝,一是驚訝寫出這樣嫻熟作品的作者竟然是華夏人,二是驚訝她這樣年輕。

    雪蘭見他滿臉驚訝,於是主動問:「是不是因為我是華夏人,所以您不能連載我的作品?」

    「當然不是。」莫裡歐搖搖頭說,「我們這裡也有華夏撰稿人和華夏記者,怎麼會不接受您的作品呢,只是我很驚訝,您竟然這樣年輕,而且寫出來的東西彷彿就是英國本土人寫的,您如此理解英國的風俗,是否曾在英國居住過?」

    雪蘭搖搖頭說:「沒有,我只是看過很多書,所以有所瞭解。」

    她怕他認定她年紀太小,無法真正連載一篇小說,於是就把自己是華夏的作家,已經出版過幾本暢銷小說的事情原原本本地說了出來,可是莫裡歐似乎並不感興趣。

    「好吧,您的故事非常有趣,我的太太十分喜歡。」莫裡歐笑著說,「我們可以嘗試在報紙上連載一下。」

    雪蘭沒有想到這麼容易就談妥了,正高興的時候,卻聽他說:「可以用一個男性的英筆名連載,您有什麼喜歡的名字嗎?」

    「我不可以用我的名字嗎?您不是說這裡也有華夏記者和撰稿人嗎?」雪蘭問。

    「哦。」莫裡歐挑了挑眉說,「他們也都是用英筆名,有什麼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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