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個年代,離婚還不是很普遍,一個單身女人帶著孩子是很不好生存的,特別是在小地方。
我一直在想,如果媽媽是在大城市裡,是不是一切又會不同呢?
到縣城不到半年,媽媽再婚了,而我也以6歲的年齡進入了縣城一小。
一切都和以前一樣,我的繼父,是一個很好的人,有著一個小我兩個月的兒子,資質不錯,不過和我比較起來差了一些吧,因此在前世我的光環下活得比較鬱悶吧。
現在想起前世的跳級生活,當時只是一股不服輸的念頭吧,所以將自己的精力大部分花到學習上了,當時別人覺得不可思議,現在想想也很正常,我記得自己讀大學時,好像有一個叫張新揚的11歲讀大學,更加厲害,所以說,不需要天才,只要自己努力,都能夠做到。
繼父叫王繼業,一個極為普通的名字,不過家中一點也不普通,祖上曾經是縣城的大家族,兄弟姐妹極多,廣佈在川內,只是現在家族衰落了,親戚少了很多來往。
他對我非常好,我很快接受了他,和前世一樣,他是一個好的父親,只是不怎麼會帶孩子,本來很聰明的弟弟由於算是他們王家這一代唯一的男孩,被嬌縱壞了,而我以前也不懂事,只是自己拚命地學習,而忘了怎麼照顧自己的弟弟了,結果我進大學,他進中專,可惜了!
充分展現了我當學聯主席的風采,不到一個月,家中從大人到小孩都被我收拾得服服帖貼,見了我一個勁地誇我,而最讓我開心的是,媽媽的臉上終於露出了久違的微笑,我知道,媽媽終於走出了以前的陰影,以及調動工作以後對新環境的不適應,只希望現在醫院裡的人沒有以前那麼排斥媽媽。
想到這裡,我想我還真的有點怨恨自己的父親,離婚只是兩個人的事,雖然當時姥姥舅舅到你單位來鬧了事,但是你又何必到其他地方說媽媽的不是呢?讓媽媽在新的工作單位寸步微艱,以前我不記得了,只有後來家人的轉述,記憶不深,但是現在所有的一切我都一一經歷了,在縣醫院媽媽笑臉和人打招呼,對方冷冷的反映,背地裡不少人指指點點,工作上同事的排斥,以及對新來的人的欺負。
似乎在醫院,媽媽沒有朋友。
無數次,我跟在媽媽身邊,看著那些當面皮笑肉不笑背裡指指咄咄的人,心中總是一陣酸楚。
離婚不是我媽媽的錯,為什麼,你們要這樣說她?
我媽媽不是那樣的人,你們不可以那樣說?
淚水只能往心裡流,我終於知道了自己以前為什麼會那麼拚命地學習,雖然記憶模糊,但心中的傷痛永遠留下。
冷,感覺很冷。把手摀住臉頰感覺手心冰涼。
那種四面楚歌的境地不是每個人都會經歷的。
我終於知道為什麼在以後的歲月裡,媽媽總是那麼的樂觀,總是那麼的開心,因為如果不去遺忘那些不開心的歲月,放在心裡,他會發酵,慢慢膨脹,然後漸漸把你逼瘋,所以,只有遺忘。
媽媽在我面前露出的總是大大的笑臉,或許她擔心會影響到自己的女兒吧!以後也很少給女兒描述當時的處境。
你總是這樣照顧著我啊!
我淡淡地微笑,以前的我確實不記得曾經的悲傷,因為是你將你自己的快樂分給了我,而我一直生活在你給我營造的幸福生活中,曾經我還在感謝上天如此優待我,父母離婚了,我卻沒有受任何傷害,反而因禍得福,得到很多以前無法得到的東西。
現在我才知道,我的想法是多麼的自私,我忘記了所有的痛,讓你一個人承受,反而在你面前說我是多麼感謝當初的痛苦經歷啊!
媽媽,我是不是很幼稚?
我流著淚在夜裡睜開眼睛,看著媽媽在黑夜靜靜地坐著不言語,只是聽到那急促不安的心跳聲。
我緩緩閉上了眼睛,因為,我知道,今天這一幕,將是我終身難忘。
心底的傷口再次迸裂開來,也許隨著時間的流逝,那傷口會復原,那無奈的痛楚也會消逝,但是只有那種心痛以及那無言的悲哀卻像是發酵的陳酒,越久就越是讓人心醉,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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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菲,今天你們就要上學了,開菲,你是姐姐,要照顧弟弟哦!」媽媽微笑著給我和弟弟背上了書包,送我們兩出了門。
我牽著弟弟王樂的手,小時候的他真的好可愛啊!一直很喜歡小孩的我不自覺地伸出手捏他的臉頰,我捏,我捏!
走到學校門口,堂弟楊震正在等著我們呢!本來他們都小我幾個月,都沒有到的年紀,不過在我的暗示下,他們都向自己的父母強烈要求要和我一起上學,因此我們幾個剛滿6歲和不到6歲的小孩進入了一年級。
「樂樂,這個題是這樣做的,你要是再做錯,你今天就別想吃晚飯了,還有你,震震,你要是再寫錯一個字,你今天就別想睡覺了。」我查看著兩個小傢伙的家庭作業,心中充滿了無限的鬱悶,我堂堂一個博士生居然要天天和這些小破孩一起做年級的作業。
忍無可忍,我終於奮起反抗,將自己的快樂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我每次的作業肯定滿分,我要求父母將到6年級的書籍全部借了過來,開始摧殘家裡可憐的兩個小不點。
可憐的兩個孩子,好好的童年就這樣被我給剝奪了,而他們的父母還拚命地表揚我,「嗯,這才像一個姐姐。」
「不錯,有姐姐的樣子。」
「兩個小傢伙,有這樣的姐姐,是你們的榮幸。」
在我沒日沒夜地摧殘下,兩個小傢伙的進步是飛速發展,進學校半年,就能計算三位數的加減法,基本的乘法,還有除法,我表現得要好一點,其實我只是想看看正常小孩的表現,免得自己表現得過了頭。我一點都不擔心他們會做不到,有我前世的例子在那裡呢,還有11歲的大學生張新揚呢,充分證明了一件事,只要方法正確,並且肯付出努力,任何人都可以成功。
天才=1%的天分+99%的汗水
兩個小傢伙的表現沒有讓我失望,雖然功課非常地緊,但是在我的指導下,以及充滿興趣的教育方式啟發下,哇,成長真讓我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