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過了一個小時左右,汗水把聖地亞哥的後背都打濕了,斗篷粘在身上,地上濕瀝瀝的一片,聖地亞哥手上的銀光逐漸黯淡、消失,發光的咒文恢復成淡淡的銀色紋身。
羅克對於魔法一竅不通,但他在被鬥氣鎧被動放大的感官下,明顯感覺到,受到聖地亞哥銀術刺激後,佩劍的魔力共鳴改變了,如果說之前的佩劍好像搖滾歌手在時不時吼兩嗓子,飆個破音嚇人,現在的佩劍則一直在唱海豚音,婉轉悠長,沒有驚人的爆發力,但勝在持久。
聖地亞哥拿出一條乾淨的毛巾,抹去了身上的汗水,才對羅克說道:「現在,我們來驗劍吧!」他讓羅克拔出長劍,自己則拿著佩劍,然後兩人用手持的兵器輕輕地一砍。
嗯?羅克馬上就發現了奇妙的東西,聖地亞哥明明沒怎麼用力,佩劍傳遞過來的力量卻像一次正常的斬擊。
「我改變了『泥足深陷』那個重力魔法的法陣輸出回路,把它從黑曜石搬到劍身上,又把黑曜石原來那個雞肋的『寒冰之刃』徹底抹去,改造成一個儲能的魔法循環回路,沒有浪費一點附魔材料。雖然現在這柄劍最大的魔法輸出只有原來的十分之一,但它無須刻意激發,每一下揮刺,都能獲得重力的加成,就像這樣……」
聖地亞哥打個招呼,手中的劍便像雨點一樣密集地往羅克身上刺去,一陣叮叮噹噹的聲音響起,羅克用長劍把攻擊輕鬆擋下。
驗劍的兩人都感覺有點意外,聖地亞哥是覺得羅克展示出和他外行的言談不相稱的實力,羅克則看出,聖地亞哥的劍術有邦妮那樣的水準,在普通人來說已經是一個高手,對一個非戰鬥系職業者來說,這並不常見。
而最令羅克驚奇的,是聖地亞哥並沒有使用特殊的發力技巧,佩劍在短距內已經發出了蓄力突刺的威力,這代表什麼?這代表如果佩劍的使用者是羅克這樣擁有怪力的人,他每一下輕刺,都能變成破甲的重擊!
羅克對重獲新生的佩劍愛不釋手,聖地亞哥心裡得意洋洋,一來能讓客人露出這種表情令他非常有成就感,雖然白幹這一點讓他有點不爽;二來他獲得了用元貝不能衡量的東西。
聖地亞哥欺騙了羅克,其實他對羅克佩劍的改造,只有不到三成的把握,幸好沒有搞砸……這是一次很好的練手,聖地亞哥感覺自己的銀術轉化又進步了一分。
聖地亞哥的收穫不止這些,他仔細研究羅克佩劍上的兩個魔法,感覺法陣的設計思路可以應用在自己的武器上,讓武器又多一種變化,這可比羅克錢袋裡剩下的元貝都要有價值。
羅克心情暢快,他如約取下自己的曼陀林,彈唱了一首《以父之名》,怪裡怪氣的前奏一下子就把聖地亞哥嚇尿了,後面突兀的快板轉換又讓他陷入了驚愕,羅克音域比較廣,唱功還算可以,很快聖地亞哥的表情就由被人惡作劇變成了欣賞。
這個黑頭髮的彈唱風格,倒有點比基尼的路數,混亂但是自由,多變但是有序,這傢伙有這樣的天份,當劍手浪費了,不如正經去做個吟遊詩人。
羅克自然無法得知聖地亞哥心裡對他的評價,這些天,他已經習慣了利用彈唱來修煉,每一首歌就是一個戰場,和鬥氣鎧爭奪鬥氣資源的戰場,每一句歌詞都是狠著,要準確地刺入鬥氣鎧防禦的漏洞,讓它把吃下去的鬥氣吐出來!
羅克搶來的一點鬥氣在體內旋轉起來,產生共振,凶狠地撞擊鬥氣鎧的壁壘,產生超出人耳頻率之外的律動。
聖地亞哥感覺自己的身體在發熱,這可不是他被羅克的歌聲感動了,而是他身上的銀色咒文因為羅克彈唱的頻率產生了共鳴。
怎麼可能?封印竟然失控自己打開了?聖地亞哥心裡一片駭然。
好厲害,他整個人在發光啊!羅克看見聖地亞哥的身體在發熱發亮,佈滿他全身的銀色咒文連寬大的斗篷也遮擋不住,把聖地亞哥照得就像一個煤油燈,羅克卻沒有停止彈唱,他感覺到聖地亞哥身體裡有個東西在回應他的歌聲,而他自己身體裡的鬥氣,就像獲得觀眾澎湃掌聲支持的歌者,氣勢如虹,一面倒地把鬥氣鎧那個傢伙壓下去!
一曲終了,羅克感覺自己體內搶來的鬥氣明顯增加,全身說不出的舒爽通泰,而聖地亞哥早成了一個汗人,大口大口地喘著氣,彷彿才經歷過一場艱辛的戰鬥!
不會吧,難道我的歌還有「碧海潮生曲」和「天龍八音」的威力?羅克關切地望著聖地亞哥,畢竟他就是害對方變成死狗的罪魁禍首。
「洛克……好爽!再……再來一次!」趴在門板上的聖地亞哥忽然要求道。
咦!羅克心裡一驚,這個英俊男人的說話有讓人無法直視的內涵啊!
「我趕時間!有緣再見!」羅克逃出了聖地亞哥的攤檔。
回到酒館,眾人正等著羅克,羅曼三人一臉尷尬,看來邦妮已經把之前發生的事和兩個父親說了。
剛才遇上了那個偷他錢袋的小男孩,又被聖地亞哥說教,羅克已經有點理解羅曼他們的處境,對他們利用自己的所為也不是那麼反感了,羅曼人老成精,得了便宜當然要賣一下乖了,他對羅克的客氣不減,知道羅克寵愛自己的女僕,他便買了幾件飾物送給莉莉娜,倒讓羅克覺得有點不好意思。
這次回程比較順利,回到村裡離吃晚飯還有一段時間,羅克坐在平日練功的小溪邊,撥弄著曼陀林的琴弦,思考自己的出路,小山村只是避風的港灣,而不是久留之地。
一首斷斷續續的《水手》還沒有唱完,羅克身邊便多了一個人。
「洛克,很抱歉!雖然現在說這種話有點虛偽……」咧著嘴強笑的邦妮撓撓頭,這種話對她而言,太難說出口了,事實上,她已經在羅克後面踱步了十幾個來回,這才鼓起了勇氣。
「不管你信不信,羅曼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我,你要怪就怪我好了。如果不是受到我的拖累,羅曼他們不會留在這條村裡,他們有更好的路子可以走,你……要聽一個女盜賊的故事嗎?」
「在聽呢,其實我今天在城鎮遇上一個小偷,又被人教訓了一頓,開始明白你們的處境,邦妮小姐,我已經沒有生氣了。」
「別再叫我邦妮小姐了,那樣太見外。」邦妮重重地拍著羅克的肩膀,「我們做盜賊可不是為了不勞而獲,而是真的被逼得活不下去了!我六歲時,就第一次殺人!」
邦妮的語氣有點猙獰,把羅克帶往十多年前的時空,見證一個女盜賊的成長。
那一年,這附近整個地區發生了饑荒,小山村裡的村民死了三分之二,小邦妮的父母也在死者名單上,所有活著的人都出外尋找活路,小邦妮只有六歲,除了因為飢餓顯得皮包骨,她的身量就像一個**歲的女孩,她帶上家裡最值錢的伐木斧頭,一個人沿路乞討……
所有難民都湧到波爾多領的玫瑰之城,小邦妮也一樣,那裡是領地的首府,囤積了最多糧食和藥物的地方,小邦妮靠吃野草和樹皮走到半路,她聽到了個壞消息。
「小妹妹,不用再往前了,波爾多領主已經下令封城,所有未經許可靠近玫瑰之城300步的人都會被射殺,然後集中起來燒成灰燼,你可以停下來了。」告訴小邦妮消息的是一個和善的大叔。
小邦妮茫然地呆站著,只能走到這裡嗎?這幾天連樹皮也搶不到幾塊了……
「你餓壞了吧,給!」大叔微笑著,遞給小邦妮一塊樹葉大小的黑麵包。
小邦妮瞪大了眼,她一把搶過麵包,一下子塞進嘴裡,黑麵包硬得就像石頭,把小邦妮的口腔都刮破了,可她覺得那是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
「跟我來吧,我和一些難民組織了一個團隊,搜索一些荒棄村落裡遺留的食物,雖然每天能分到的食物不多,但總不至於餓死。」大叔向小邦妮伸出手。
小邦妮拉住大叔的手,那手就像她當農夫的父親一樣粗糙,也一樣溫暖。
翻過一座小山,走過兩條乾涸的河道,經過三個荒棄的村莊,赤腳的小邦妮腳板磨出了血泡,她終於看見大叔所說的營地,越來越近了,啊!這裡的空氣中還飄蕩著肉湯的香味!小邦妮乾裂的嘴唇也不由被流出的口水滋潤。
「行了,我們就在這裡停下吧,就在這裡等裡面的人接我們。」大叔站在小邦妮身後,雙手按住了她的肩膀。
這個地方,除了肉香,還有一股血腥味,好久沒有嘗過肉味的小邦妮,鼻子對肉的氣味敏感得很,她四下張望,發現不遠處的地面有一大灘褐黑色的污跡,上面是一堆白森森的骨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