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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第704章 該隱十四 文 / 一木千葉

    「我要找的是一個喜歡收集和改造亂七八糟的東西,又崇尚血族文化的醫生。牧訥給出的信息可謂是相當的模糊,但是有著之前那些被強行改造成「假天使」的血族在前,德斯奈特聽了,剛要再喝水一般的喝下一杯酒的姿勢頓住,還萬分驚異的道:「你們找那個瘋子幹什麼?難道你們也想被改造?」

    帕多希雅搖頭道:「我和主人對現在的情況很滿意,才不會去找那個瘋子進行什麼改造,我們是有事找他,或者說,是找他要兩個人。」

    「誰?」

    帕多希雅沒有立即告訴德斯奈特他們是誰,她轉頭看向了牧訥,見牧訥點頭示意了,才道:「伊達羅達和娜斯蒂娜。」

    「那對混血的夫妻!」

    德斯奈特果然是朋友眾多所得的消息也眾多的人,帕多希雅只是說了他們的名字,他就能一下驚呼出他們獨特的地方,然後,他卻一下子的沉默起來。

    喝酒、倒酒、喝酒、倒酒……

    德斯奈特把整整一瓶剛剛喝完82拉菲後,又叫上的路易十三,隨後再沉默一會兒,道:「你要請我喝酒。」

    喂喂!什麼叫「你要請我喝酒」?這不是請著嗎?還有,你個德斯奈特沉默那樣久的,卻冒出這樣一句話,是逗他牧訥玩兒嗎?

    「逗你玩?」

    德斯奈特往杯子裡咕嚕咕嚕的倒著不知道什麼時候叫上來的……咦?那不是華夏的燒刀子嗎?

    咳咳,酒是什麼酒,為什麼舊金山的這處酒店中有,這裡就不說了,卻說德斯奈特把酒倒滿了滿滿一杯,再一口灌下後,邊回味那份火辣刺喉,邊咧嘴笑著的道:「那個瘋子本身倒沒什麼,實力不強,人又有些瘋癲,但是前些時候他傍上了一個大靠山,所以找他要人,還是要的那麼重要的兩個人,是會惹怒他身後的那個大靠山的,所以my-friend,事情辦完,你可得請我喝酒,我要喝好酒。」

    這樣一句話,除了字面意義上的東西,還隱藏著一個不算隱藏的事,那就是他德斯奈特若是幫了牧訥,只怕就會惹上天大的麻煩,這個麻煩顯然來自於那個瘋子醫生傍上的那個大靠山。

    那麼……問題來了,什麼樣的大靠山,能夠讓實力強勁的「斷匕的黑拳」都覺得一旦惹上就是大麻煩呢?

    「也不是什麼隱藏boss還是幕後黑手什麼的,他,你的帕多希雅認識,而且……」

    德斯奈特黑白分明的眸子一下變得深邃的盯著牧訥,道:「如果我沒有猜錯,你已經被他盯上了,或者說,你因為你的帕多希雅領主已經被他盯上了。這話,牧訥聽著有些不懂,帕多希雅通過德斯奈特那也不知是不是故意咬得很重的「領主」一詞,想到了一件事,臉色微變的道:「他……不會是該隱十四吧?」

    該隱十四進階成為血族領主是一千年前那些樣子,那時候,帕多希雅還沒有出生呢,好吧,這裡要談的不是這個問題,這裡要談的是,由於該隱十四是血族公認的天才,他成為領主甚至從一開始,他都絕不沾惹任何女人。

    倒不是他對女人沒有興趣,不然他的古堡中不會專門拿一間奢華房間來存放從最初到現在的近乎所有的愛情動作片,咳咳,總之,他是在沒有找到心儀的女子之前,是絕對不會碰任何一個女人的。

    而他所謂的「心儀」,有兩個條件,其一,她要是純正的血族,其二,她的天才屬性至少要和他相當。

    很顯然的,帕多希雅符合這兩個條件,但是!她現在卻已經被牧訥奪了處子之身成了他的女人了!所以牧訥就相當於搶了他該隱十四的女人,而且還是搶了他苦等一千多年的心儀的女人,你說!牧訥是不是有大麻煩了?

    「還有這種事?」

    牧訥沒想到還有這種事情,不由有那麼些同情該隱十四,但也僅僅只是同情而已,誰讓他自作自受、自討苦吃呢?何況,即便一開始他牧訥就知道該隱十四的這個事情,他同樣是會把帕多希雅給收了的,原因?面對那樣瘋狂的驚濤駭浪,牧訥是能夠把持得住的嗎?好吧,即便把持得住又怎麼樣?憑什麼他要把帕多希雅拱手讓給別人?

    再說了,以他牧訥現在的實力和勢力,豈會怕他一個該隱十四?正好他要是敢來找麻煩,就把他給一頓收拾,再……咳咳,再把他該隱十四的「收藏」給一個洗劫,以後他牧訥在和他的那些女人哼哼嗯嗯那啥的時候用播放那些「收藏」中的精品來助助興。

    牧訥想著這事露出的微帶蕩漾的表情,同樣身為男人的德斯奈特又哪裡不懂?他見了,擠了擠眉頭的,道:「咳咳,my-friend,要是真有洗劫該隱十四藏品的那一天,記得挑幾個黑人做主角的精品給我,作為交換,你本該請我喝的十一次酒,我給你減少一次。」

    喂喂!什麼時候答應要請你喝十一次酒了?加上這次分明才三次才對!

    德斯奈特也沒給牧訥機會反駁這事,轉移話題的道:「話說回來,my-friend,該隱十四的事,你可真的要小心,因為……你的帕多希雅其實就算沒有這麼快的進階成為血族領主,他個該隱十四也會勉強把她娶為妻子的,一是帕多希雅確實漂亮,甚至把她稱之為『血族之花』都不為過,再有就是,咳咳,傳聞中……」

    德斯奈特伸長脖子,壓低聲音的道:「你的帕多希雅之所以能夠保持幾百年的處子之身,正是因為該隱曾發過話,任何人都不能動她……」

    德斯奈特的聲音壓得再低,他的話也逃不過帕多希雅的耳朵,所以為了不因為帕多希雅在牧訥耳邊吹些枕頭風,從而導致讓他請喝酒的事情告吹,他連忙將另外一個確實是事實的事補充出來。

    「當然,這個事也和你的帕多希雅本身潔身自好分不開的。」

    「所以?」

    德斯奈特壞壞一笑的道:「所以,my-friend,你該請我喝酒,加上之前扣除一次的,你現在已經欠我十五頓酒了。」

    ……

    大西洋的某處,這裡沒有島嶼,也沒有小島船隻,有著的只是海水。

    除了海水,自然也有那麼三兩隻海鳥,以及是不是翻騰出海的海魚。

    哦!對了!除了這些之外,也有一個奇怪的東西,那是一具棺材,外形古老滄桑,材質卻盡顯奢華。

    各種耀眼的寶石點綴,各種精緻的玉石裝飾,而這口奢華的棺材上最令人矚目的是蓋子上用著黃金雕琢的十四隻猙獰的蝙蝠。

    十四隻?難道……

    是了!這是該隱十四的棺材,或者說,這是他的棺材床鋪。

    該隱十四也是個另類的血族,他當了將近兩千多年的處……收集了整整一個大房間的愛情動作片,然後,他還喜歡把他的棺材床鋪丟到海上,自己卻躺在其中,隨波逐流的來上個「漂流式」的睡覺。

    此時此刻,他的棺材床鋪漂在這裡,卻不曾隨波逐流,它受著某種力量的牽引,一直停在那處,不被海浪所侵擾。

    其實它已經停在這裡好些天了,準確的說,是整整十五天了,而從十五天前開始,這個棺材床鋪就一直是空的,也就是說,該隱十四從那時開始就沒有呆在他的這個棺材床鋪裡了。

    他去了哪裡呢?

    此處四處無船無島的,他能去的只能是海裡,他也確實去了海底,還一個下潛的去到了海底深處。

    原來十五天前,他躺在棺材床鋪裡隨波逐流的來到這處地方,感受到海底有股令他心動的奇怪波動,然後他就出了它,潛了下去。

    現在已經過去十五天,他也終於從海底的一處深淵中找到了散出奇怪波動的那樣事物,也終於慢慢悠悠的浮出了水面。

    「在海裡泡了十五天,卻可以結束將近兩千年的處男生涯,也終於可以告別那該死的擼|管生活了,真好!真是感謝該死的上帝!」

    該隱十四從海底找到的那個東西是一顆足球那麼大的血色珍珠,其上散發著濃濃的血腥氣息。

    奇怪的是,這個血腥氣息並不腥臭難聞,反倒清香撲鼻,這麼一個血色珍珠……

    「我看著都想把它給吃了!」

    這話當然是說笑,因為該隱十四要把它送給帕多希雅,讓她藉著它進階成為血族領主,然後把她這個他很早就瞧上了的血族的天才後輩給娶回家。

    懷著這樣的欣喜,該隱十四振翅飛起,再一抖震開身上的海水和鹽漬,再抬手輕招的打開了棺材床鋪的蓋子,順勢的躺了進去,然後自然是合住了蓋子,再然後,牽引棺材的力量消失,棺材受海浪的推動隨波逐流,再然後……整個這處空間出現了那麼幾息的窒息一般的寂靜。

    「轟!」

    一聲巨響打破了這份寂靜,巨響聲中,棺材蓋像火箭一般沖天炸起,其旁的海水像遭受了核爆一般瞬息間巨浪滔天!

    該隱十四振翅飛起,化作一道血光飛出了棺材,向著舊金山的方向飛去,被他這樣拋棄的棺材中靜靜的躺著一部手機的殘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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