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青梨,原本也是官宦家的小姐,庶出,蘇家被抄家後淪為賤籍,賣身為奴,機緣巧合之下成了習府的丫鬟,而且還是習芸的丫鬟。而讓蘇青梨家被抄家的,就是原主的父親習銘莊習老爺。所以蘇青梨對習家的仇恨已經深埋在了骨子裡,根本就是沒法子消除的。
習芸看著眼前這個低眉順眼、一臉單純無知狀的蘇青梨,冷汗唰的一下就下來了。很會演嘛!這傢伙是定時炸彈啊怎麼辦!此人不除她根本就無法安寧有木有!
但是真讓她下殺手的話,她又猶豫了。如果劇情君太過強大怎麼辦?
習芸冷汗涔涔地吩咐蘇青梨帶路去花園。而蘇青梨倒也乖覺,沒什麼異議地就在前面帶路了。習芸看著蘇青梨走在前面纖弱的背影,眼裡全是複雜。
這姑娘還真能忍!也是,所謂忍常人所不能忍才能復仇不是嗎,而蘇青梨就是原書中忍辱負重的復仇者!在原書的描述中,蘇家被抄家是被奸臣陷害的,當然陷害蘇家的那個奸臣就是習銘莊了。而原書中的原主,則被這個蘇青梨哄得團團轉,對她還是很信服的,但是也是止於此了。原主對蘇青梨的信任,不過是主人對奴才的那種信任罷了,而這對蘇青梨來說是遠遠不夠的。蘇青梨自己本身就是官家小姐,哪裡會甘心做一個奴婢。而且蘇青梨也從未真心想要得到原主的信任,一切不過是她的策略罷了。
蘇青梨和女主顏柳之後來成了結拜姐妹。在蘇青梨的眼裡,比起原主,自然是能和她結拜姐妹的顏柳之更好了。況且原主高傲,根本就不可能和一個在她眼裡頭低賤的丫鬟成為姐妹。原主可是土生土長的本土女,根本就沒有人人平等的概念,對她而言,奴就是奴,主就是主!
於是,當蘇青梨遇上了同為庶女並且身世坎坷,和她可以互稱姐妹的女主顏柳之時,就互相視為知己。她被女主的美好光環給徹底收服,成了女主的好姐妹好幫手,還藉著女主的手使勁將原主往泥裡踩。
不過,即使原主不在乎主僕之別,蘇青梨也不可能和原主有變成好姐妹的可能性,她們可是不共戴天的仇人。
習芸就愁了,因為這人還真不好處理。蘇青梨是不可能放下仇恨的,但是讓她現在將蘇青梨扼殺什麼的,又哪有那麼容易。她又不是殺人狂魔!即使穿越過一回她也沒有殺人經驗啊,殺人這種事情,對她來說還是太難了。
只是,只要這些人不來殺她,只要不威脅到她生命,只要這些人不來打攪她的人生,她覺得也許事情還沒有那麼嚴重,非要到打打殺殺的地步。畢竟即使穿越過一回,那也不是她的人生,是原主的,她的心中沒有那麼多仇恨與不甘。
此時正值春季,習府的花園裡正是奼紫嫣紅的時候。園子裡百花爛漫爭紅奪艷,小橋流水亭台樓閣與春花綠樹相映成趣,時掩時現,其間彩蝶飛飛,蜜蜂嗡嗡,分外熱鬧。可見主母王氏對這個花園是分外上心的,否則也不會讓人收拾得這麼漂亮。而王氏對花園上心的原因,則是因為原主喜歡。原主天生喜歡這些花花草草,王氏自是無條件滿足原主的任何愛好了。而現在,大約是繼承了原主的感情,習芸也很喜歡。她看得高興,不時這朵花碰碰那朵花摸摸,高興了就讓人摘下來放在花籃裡。她從自己院子裡出來的時候,後面就跟了一串小丫鬟,其中幾個小丫鬟手裡就捧著籃子和剪刀,想來原主也是經常這樣逛花園的,大家都習以為常了。而蘇青梨作為大丫鬟,一直都是不打眼的模樣,伺候她倒也精心,讓人挑不出一點錯來。
也不知是心理作用還是什麼,她一來到花園就覺得心情舒暢了,原本因為得知身邊的大丫鬟就是蘇青梨的鬱悶心情也消散了不少。她不自覺間的就開始真心逛起花園來了。蘇青梨低眉順眼她挑不出錯,也不想管她。
而她正逛得開心呢,突然不知道從哪裡竄出來一個臭小子,將她狠狠地一撞,而她卻還沒來得及反應就直接向後倒去。此時蘇青梨變得非常的積極,她比哪個丫鬟手腳都要快一步,迅速地擋在她身後。雖然她還是摔了卻是摔在了蘇青梨身上,所以沒摔疼,只不過被那小子撞到的地方還是很疼。而蘇青梨則是受了兩人份的力,狠狠地摔在地上,看著都讓人覺得疼!
不得不說,這蘇青梨為了討好原主,真可謂是下了血本了。
習芸鬱悶,真是,逛個花園都不讓人安生。
而撞了她的小子在發現自己闖禍了,再看見被自己撞到的人居然是大小姐之後,整張小臉一下子變得刷白,他腿一軟,一下子跪伏在地上並且直打哆嗦。他頭也不敢抬,覺得自己這回必死無疑了,他居然衝撞了大小姐!他腦裡一片空白,誰不知道大小姐對待下人就如同對待螞蟻一般,隨手就可以捏死。現在自己將大小姐撞得那麼狠,哪裡還會有活路!
而這邊習芸也是頭腦一片空白,這算什麼事兒啊!
小丫鬟們七手八腳地將她扶好,雖然她不覺得自己虛弱到需要人扶的地步,但是她不得不承認這傢伙撞得她真疼。等她站好以後,就看見撞了她的罪魁禍首跪伏在地上,渾身直哆嗦,好似見了閻王。她鬱悶了,她是閻王嗎?她又不是閻王,用得著嚇成那樣麼,習芸看得一臉黑線。
她還沒想好怎麼處置呢,只見旁邊的丫鬟們都一臉同情地看著撞了她的小傢伙,好像他馬上就要死了一樣。習芸回想一下原主的做法,像這樣唐突她的傢伙,似乎都是下場堪憂的。
呃,難道她要和原主做的一樣嗎,瞬間她猶豫了。如果不好好處置這個膽敢撞她的傢伙的話,她會不會被人發現不是原主,然後被各種火燒遊街啊,光是想想都讓人哆嗦。果然比起同情心什麼的,還是自己的小命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