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到大,她一直都不算勇敢。
以前,在爸爸還像個爸爸的時候,她是爸媽手中的掌上明珠,他們不需要她勇敢,只要她乖巧聽話不惹事。
後來,爸爸變了,媽媽總勸她不要生爸爸的氣,說他不是故意,只是工作不順利。
於是,漸漸的,她變得越來越會忍氣吞聲,越來越不懂得發脾氣,也越來越沒有膽量。
可是,這一回,她必須勇敢,她要拿出這二十二年來積聚起來的力量——為了不讓嚴默和她一起死。
溫素錦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麼做到的,也許是腎上腺激發了她的潛能,她竟然憑著一己之力把身後那個孔武有力的男人推得連連後退。
再退幾步就是一條河,而那,就是她的目的。
河水會削減炸彈的威力,河床會擋住爆炸時產生的衝擊,這樣,他就安全了。
「溫素錦,你敢!!」
嚴默的聲音忽然傳了過來,溫素錦回頭看了他一眼,只一眼,當作告別。
嚴默的身手再矯捷,終究也比不上強大的慣性,「噗通」一聲,當溫素錦連同那個男人的身影從眼前消失的時候,他又一次感覺到了那種無能為力的感覺。
這些年來,他以為自己變強了,可到這一刻,他恍然明白,原來他一直在原地踏步。
他還是和當年一樣弱小,他連救下自己想救的人都做不到。
姍姍來遲的警車終於在這個時候趕到了事發現場,呼嘯的警笛讓嚴默聽起來覺得刺耳極了。
「同志,是不是你們報的警?我們在那頭找到一個昏迷在路邊的男人,他就是歹徒嗎?除了你和那邊那兩個女士,還有其他受害者嗎?同志?同志?」
這個男人是怎麼回事?聽不到他在問他問題嗎?
嚴默就那樣看著河面,靜靜地站著,像是一尊沒有生命的雕塑,隨著時間的流逝,他的表情終於出現了一絲鬆動。
好安靜,安靜得太不尋常……
那個炸彈沒有爆炸!!
年輕的警-察剛想抬手拍嚴默的肩以引起他的注意,卻見他忽然回過頭來,拎起他的衣領大喊:「救人!趕緊下去救人!!」
*
這個世界上有許多路癡,溫素錦恰巧是其中一個,她的方向感天生奇差,就連剛去過的地方都會迷路。
可是,有一個地方,她絕對不會找錯,那就是t大的籃球場。
在那裡,剛剛上高一的她第一次看到了代表t大出場的嚴默。
那時候的他,剛剛上大二,卻已經成了校隊的主力,她到現在還記得,當他出場的時候,那群在觀眾席上的女生有多瘋狂。
也許就是從那時候起,她開始認定,打籃球的男生永遠都是帥氣的,而嚴默便是這群帥氣的男生中最帥的那一個。
她曾經為了找他,在t大的花園裡迷過路,他一定不記得,他曾經替她指過路。
可是她永遠都不會忘記那一刻,那是她第一次離他那麼近,雖然他的表情看起來有些不耐煩,可是還是讓她著迷。
女生就是這樣,總是很容易在初戀中走火入魔